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雙邊關係 来自维基百科,自由的百科全书
新加坡-荷蘭關係,是指歷史上的新加坡和荷蘭,以至現在新加坡共和國與荷蘭王國之間的雙邊關係。新加坡與荷蘭自19世紀起便有交往[1],荷蘭亦在新加坡獨立後4個月與新加坡建交,成為首批與新加坡建交的歐洲國家[2]。兩國關係呈良好狀態,並在國防、水利和全球暖化方面有所合作[1]。
新加坡和荷蘭自19世紀開始便有商貿往來[1][2]。1819年,時任英屬明古連副總督史丹福·萊佛士在新加坡建立殖民地,導致荷蘭不滿,認為新加坡屬於荷蘭勢力範圍,要求英國撤出並撤換萊佛士。英國決定不撤出新加坡,並與荷蘭簽訂《1824年英荷條約》,在條約中荷蘭承認英國對新加坡的佔領。
1961年,新加坡自治邦政府委任荷蘭經濟學家阿爾伯特·魏森梅斯擔任新加坡首席經濟顧問,直至新加坡獨立後的1984年離任[2]。1965年8月9日,新加坡因被馬來西亞逐出而宣告獨立,荷蘭在同年12月7日與新加坡建交,成為首批與新加坡建立外交關係的歐洲國家[2][3]。
自新加坡和荷蘭建交以來,兩國發展出優秀的雙邊關係[1]。2013年1月23日至25日,時任荷蘭女王貝婭特麗克絲女王訪問新加坡[1],並與時任新加坡總統陳慶炎和時任新加坡總理李顯龍會面[1]。陳慶炎總統在歡迎國宴上表示:「荷蘭不單是新加坡首批朋友之一,亦是最堅定的朋友之一。今天,這段友誼繼續基於小、外向型和前瞻性的國家的共同利益承受和繁榮。」[1]兩國亦討論兩國擴大合作的方式。荷蘭亦保證就《新加坡-歐盟自由貿易協定》提供有力支持[1]。
2015年,荷蘭是新加坡在歐盟最重要的貿易夥伴[4],亦有荷蘭公司在新加坡設立辦事處[4]。2009年,荷蘭是新加坡第二大投資國,在新加坡投資超過500億新加坡元[3]。新加坡亦在荷蘭投資達31億新加坡元[3]。
2012年,新加坡對荷蘭本土出口額為46.8億美元[5],而荷蘭本土對新加坡出口額為65.9億美元[6]。其中新加坡主要向荷蘭本土出口化工產品、機械、精煉石油等[5]。而荷蘭本土主要向新加坡出口的商品中,精煉石油佔出口貨品超過六成,另有機械等貨品出口[6]。
新加坡武裝部隊和荷蘭軍隊透過軍事課程、訪問及專業交流進行互動[7]。
2007年1月16日至1月18日,荷蘭皇家海軍司令揚·威廉·凱爾德中將訪問新加坡,與時任新加坡國防部部長張志賢會晤[7],並參觀了樟宜海軍基地[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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