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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齐皇帝 来自维基百科,自由的百科全书
齊武帝蕭賾(440年—493年8月27日),字宣遠,齊高帝蕭道成長子,母劉智容。南齊第二任皇帝,病死時54歲,葬景安陵。年號永明。
武帝十分關心百姓疾苦,即位後,就下詔說:「比歲未稔,貧窮不少,京師二岸,多有其弊。遣中書舍人優量賑恤。」不久,再次下詔說,「水雨頻降,潮流薦滿,二岸居民,多所淹漬。遣中書舍人與兩縣官長優量賑恤。」
第二年,他又下詔酌情遣返軍中的囚徒,大赦囚犯,對於百姓中的鰥寡和貧窮之人,要加以賑濟。他提倡並獎勵農桑,災年時,還減免租稅。在位第四年,他下詔說: 「揚、南徐二州,今年戶租三分二取見布,一分取錢。來歲以後,遠近諸州輸錢處,並減布直,匹準四百,依舊折半,以為永制。」
武帝還下令多辦學校,挑選有學問之人任教,以培育人們的德行。武帝以富國為先,不喜歡遊宴、奢靡之事,提倡節儉。他曾下令舉辦婚禮時不得奢侈。
齊武帝登基後,延續其父蕭道成的檢籍政策。那些被認為有假的戶籍,都須退還本地,稱為「卻籍」。核查出本應服役納賦而戶籍上造假的,便恢復原來的戶籍,繼續承擔賦役,稱為「正籍」。檢籍政策雖然增加了賦稅,卻嚴重傷害了庶族地主的利益。
公元485年富陽唐寓之為此起兵叛亂,雖然這次叛亂被齊武帝迅速平息,但檢籍的政策依然受到庶族的激烈反對。最終,在490年,齊武帝被迫妥協,宣佈「卻籍」無效,對因為「卻籍」而被發配戍邊的人民准許返歸故鄉,恢復劉宋升明時期戶籍所注的原狀。
武帝對於其後事,特意下詔說:「我識滅之後,身上著夏衣,畫天衣,純烏犀導,應諸器悉不得用寶物及織成等,唯裝復裌衣各一通。常所服身刀長短二口鐵環者,隨我入梓宮。祭敬之典,本在因心,東鄰殺牛,不如西家禴祭。我靈上慎勿以牲為祭,唯設餅、茶飲、乾飯、酒脯而已。天下貴賤,咸同此制。未山陵前,朔望設菜食。陵墓萬世所宅,意嘗恨休安陵未稱,今可用東三處地最東邊以葬我,名為景安陵。喪禮每存省約,不須煩民。百官停六時入臨,朔望祖日可依舊。諸主六宮,並不須從山陵。內殿鳳華、壽昌、耀靈三處,是吾所治制。」
齊武帝時,還與北魏通好,邊境比較安定。高帝和武帝的清明統治使江南經濟也有了一定的發展,社會也暫時安定。
大體而言,齊武帝是一個英明剛斷的君主。他基本繼承了齊高帝的作風,對外崇尚節儉,努力實施富國政策。[1]
[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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