默迪卡(羅馬拼寫:Merdeka;爪夷拼寫:مرديکا;印尼語發音: [mərˈdɛka];馬來語發音:[mərdeka])是一個印度尼西亞語和馬來語詞彙,意思是「獨立」或「自由」。這個詞彙源自梵語「महर्द्धिक」(羅馬化:maharddhika),原意是「富有、繁榮和強大」。它在馬來群島被賦予「釋放奴隸」的含義,同時也引用於其他印度尼西亞語言。
荷蘭語「mardijker」一詞溯源自葡萄牙語對原始梵文單詞的訛誤,用於指代荷蘭殖民者引進東印度群島的前葡屬印度裔奴隸,即馬爾迪吉基爾人。馬爾迪吉基爾人是從安哥拉和印度帶來的前天主教會奴隸,如果他們放棄天主教並加入荷蘭歸正會,就會獲得解放,馬來語「自由」的含義由此而來。[1]
「Merdeka」一詞被使用在荷屬東印度、英屬馬來亞和海峽殖民地的反殖民主義和支持獨立運動,成為要求從荷蘭和英國殖民主義中獨立的集會號召。菲律賓南部棉蘭老島屬於梅拉諾、馬京達諾和伊拉努等主要民族語言群體的摩洛人,將「maradeka」解釋為自由、解放的意思,並組成一個稱為「Maradeka」的政治團體。爪哇語「ꦩꦂꦢꦶꦏ」(mardika)、布吉語「ᨆᨑᨙᨉᨀ」(maradeka)、邦板牙語「mardíka(s)」、馬來語「merdeheka」等詞彙,都具有相同的梵文詞源;他加祿語相同根源的詞彙「ᜋᜑᜎᜒᜃ」(maharlika),在古典菲律賓社會代表「自由民」的意思。[2][3]
印度尼西亞
1940年代,印度尼西亞青年爭取獨立的鬥爭中,「merdeka」一詞被用以表示擺脫荷蘭殖民政府獲得自由。[4] 印度尼西亞共和國於1945年8月17日頒佈獨立宣言,此後成為全國性節日並每年舉行紀念活動。
1945年至1949年期間,革命青年將張開的手掌高舉至頭頂,大聲呼喊「默迪卡」,作為民族榮譽和勝利的敬禮。此時流傳下來許多政治口號,例如:「全民自由,堅決獨立」(Sekali Merdeka, Tetap Merdeka!)或「不自由,毋寧死」(Merdeka atau Mati),以此提高全體印度尼西亞人民的士氣,繼續對抗試圖重新控制局勢的荷蘭軍隊。
「Merdeka」一詞也出現在印度尼西亞國歌《偉大的印度尼西亞》中:
Indonesia Raya, merdeka, merdeka! Tanahku, negeriku yang kucinta. Indonesia Raya, merdeka, merdeka! Hiduplah Indonesia Raya!
(偉大的印度尼西亞,獨立,獨立!我們熱愛的家園和國土。偉大的印度尼西亞,獨立,獨立!萬歲,偉大的印度尼西亞!)
「Merdeka」一詞被用在印度尼西亞重要地標的名稱,例如:雅加達市中心的獨立宮和獨立廣場,以及萬隆的獨立大廈。同時,也被用在一些大眾媒體的名稱,例如:獨立報、獨立人民報、獨立之聲和Merdeka.com。
如今,亞齊和西巴布亞自治運動使用這個詞彙來表達自由的概念,其含義範圍從獲得更大的自主權,到獲得徹底的政治獨立。亞齊主要自治運動組織「自由亞齊運動」(Gerakan Aceh Merdeka)的名稱就有這個詞彙,西巴布亞主要武裝獨立組織「自由巴布亞運動」(Organisasi Papua Merdeka)也是如此。
馬來西亞
馬來西亞是由馬來亞聯合邦、新加坡(於1965年8月9日重新獨立)、砂拉越和北婆羅洲組成的國家,如今「Merdeka」一詞仍然具有超出一般的意義。紀念1957年8月31日的獨立紀念活動,以及馬來亞舉行首次升旗儀式的獨立廣場,都可以看到明確的存在感。在此之後,北婆羅洲和砂拉越原定於1963年8月31日組建馬來西亞,但由於印度尼西亞和菲律賓的反對,聯合國託管並舉行全民公投,將馬來西亞成立日期推遲至同年9月16日,成為現在慶祝的馬來西亞日。[5]
1956年2月2日,馬來亞聯合邦代表團領袖東姑阿都拉曼在倫敦協定談判結束後,首次呼喊七次「默迪卡」。[6] 1957年8月31日上午9時30分,首相東姑阿都拉曼在默迪卡體育場再次高呼七次「默迪卡」,正式宣佈馬來亞聯合邦獨立;[7] 現在,這個儀式仍然是獨立慶祝活動的重要組成部分。[5]
新加坡
就新加坡歷史而言,「Merdeka」通常是指1950年代隨着帝國主義在亞洲殖民衰落,從英國手中爭取獲得自治和管理權,而不是指新加坡共和國於1965年從馬來西亞獨立。新加坡於1962年舉行全民公投,之後於1963年9月16日與馬來亞聯合邦、沙巴和砂拉越合併獨立。[8]
1953年,新加坡憲法根據林德委員會(Rendel Commission)的建議進行修訂,設立擁有32個席位的新加坡立法議會,以取代新加坡立法局,立法議會即如今新加坡國會的前身。1955年新加坡大選由民眾選舉產生的議員,首次成為新加坡立法機關的多數議席;而在此之前,立法局只有六名議員是由選舉產生,其餘都是由政府任命。然而,這並不能滿足那些要求至少在內部事務上,實現充分自治的政治要求。[8]
獨立呼聲在進步主義和激進主義之間日益擴張,即與英國政府重疊着合作和敵對的關係。1955年,大衛·馬紹爾領導的勞工陣線以微弱優勢贏得選舉,並成為首任新加坡首席部長,但他作為反殖民主義者,對英國的統治抱持敵對態度;因此,很難與英國政府達成妥協,排除任何合作的可能性。1956年發起全民請願,收集到167,000名選民(占當時選民的極大部分)的簽名,要求獨立。[8]
1956年4月,馬紹爾率領13人組成的代表團(包括6名反對派代表),前往倫敦與殖民地大臣進行第一次獨立會談(Merdeka Talks),談判馬紹爾提出的「完全內部自治」條款,這是新加坡準備邁向獨立的憲法改革。英國同意給予新加坡在內部問題的自治權,同時英國將保留對金融和軍事的控制權,這些讓馬紹爾在開始時感到滿意;但是,英國後來拒絕將內部安全移交給當地政府,談判宣告破裂。英國認為馬紹爾在應對共產主義叛亂和馬共威脅方面做得不足夠,後者引發馬來亞緊急狀態;因此,新加坡走向獨立的進程陷入停滯,馬紹爾於1956年6月辭職,兌現他早先的承諾,即如果失敗就將下台。[8]
另一位勞工陣線領袖林有福接任新加坡首席部長,並繼承馬紹爾的意志推動獨立。林有福上任後對共產黨採取嚴厲措施,以表明他的政治立場,採取強硬態度維護內部安全,並於華文中學暴動事件逮捕約900人。1957年,林有福率領包括反對派在內組成的談判代表團,前往倫敦進行第二次獨立會談;並於1958年4月進行第三次獨立會談時,成功說服英國批准修改憲法,允許新加坡建立完全選舉產生的立法機構,組建對內部事務擁有完全自治權的政府。這個政府於1959年新加坡大選後成立,但是由於林有福執政採取的嚴厲手段,疏遠大部分選民,導致勞工陣線在這次選舉敗選。[8]
菲律賓
菲律賓南部的摩洛人為民族自決權,進行持續時間最長的抗爭。摩洛民族對獨立的呼聲始於1968年,當時達圖烏托·馬塔蘭(Datu Udtog Matalam)宣佈成立棉蘭老島獨立運動(MIM);[9] 以及菲律賓穆斯林參議員艾哈邁德·多莫考·阿隆托等穆斯林領袖,在領導穆斯林基本教義派組織「伊斯蘭輔士」(Ansar el-Islam)進行伊斯蘭復興運動,同時還支持組建分離主義的摩洛民族解放陣線(MNLF)。摩洛民族解放陣線領導人努·密蘇阿里和薩拉馬特·哈希姆主張,摩洛人用四十多年的鬥爭維護自由,擺脫菲律賓殖民主義的統治;直到現在,摩洛年輕一代仍繼續為爭取自由和獨立而抗爭。
縱觀1975年以來的漫長和平進程歷史,雖然東帝汶通過聯合國斡旋的決定性投票,以及自由亞齊運動通過挪威斡旋的和平談判實現全面自治,但摩洛組織卻經歷一系列曠日持久的抗爭。永無休止的和平進程,被認為是菲律賓政府的反叛亂戰略,並不意味着真誠地結束棉蘭老島的敵對行動。據稱,菲律賓政府的這些欺騙性政策,激怒年輕的摩洛人民和學生,導致一些人加入阿布沙耶夫等極端組織,並對菲律賓政府發動暴力襲擊。
參見
參考資料
外部連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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