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胡建學(1950年—),男,山東人,中華人民共和國政治人物。畢業於南京大學化學系,最高職務為中共山東省泰安市委書記,因為貪污受賄而被判處死緩。[1]
1950年,胡建學出生於山東省。1965年,加入中國人民解放軍。1971年,加入了中國共產黨。1990年,出任中共泰安市委副書記、市長,6月升職為中共泰安市委書記。胡建學在任職中共泰安市委書記期間,貪污巨額物資財產,1995年11月被中國共產黨開除黨籍、開除公職。
1996年6月,被判處死刑,緩期二年執行。
胡建學熱愛讀書學習,他經常閱讀中國古代相術書籍,長期攜帶《麻衣相法》、《柳莊相法》、《相術大全》,以便研究。[2][3]
有「大師」預測其可當副總理,但命里缺橋,因此他下令將已按計劃施工的國道改道,使其穿越一座水庫,並順理成章地在水庫上修起一座大橋,幫助其「飛黃騰達」。[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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