綠色殯葬也稱爲生態葬、自然葬、環保自然葬或循環再生葬(英語:green burial, ecological burial, eco-burial, natural burial),是當今推廣的殯葬觀念,鼓勵人民以自然、環保、節能、簡約和可持續的方法,佔用較少的土地資源,用革新、有創意和低消費的方式開創新世代的殯葬文化。[1][2][3]
廣義的綠色殯葬是指不刻意去抑制遺體的分解現象,甚至是有意地去把遺體加速分解,讓遺體能夠快速且直接地被大自然回收,它可以是風葬、天葬、海葬、水葬、火葬、土葬、樹葬、沙葬、冷凍葬或水焚葬等形式;狹義的綠色殯葬則是指先將遺體火化以後,再將遺骨、骨殖或骨灰埋入土中,其上栽種樹木、花壇、草坪加以紀念、追思和綠化環境,或是直接將骨灰灑向大自然的喪葬方式。
殯葬改革
城市化和工業發展導致環境問題日益嚴重,加上土地資源缺乏,出現「死人與活人爭地」的現象,一些政府開始倡導殯葬業進行改革,引導社會移風易俗,鼓勵人民接受以節能、清潔、環保和可持續發展的方式辦理喪事。[4][5] 在此趨勢下,傳統的土葬方式已開始不合時宜,火葬、拾骨葬等方式則得到大力推崇。[6][7]
1990年代之後興起的樹葬、海葬、花葬等生態葬形式,更加節約土地資源,還減少修墳立碑對石材、木材和其他喪葬用品的消耗,有益於生態環境,極大降低高昂的墓地價格給普羅大眾的壓力,也避免因辦理喪事而出現的攀比之風。
傳統的殯葬文化強調的是保存遺體的完整性,刻意去抑制遺體在死亡後所出現的各種變化,通過冰存、防腐或其他科學的技術,將遺體作短期或長期保存,防止遺體出現腐敗的現象,讓家族成員能在安葬遺體之前,有更長時間可以瞻仰遺容。
綠色殯葬並不刻意去抑制遺體的分解現象,甚至有意去加速遺體的分解,讓其能夠快速且直接地被大自然回收,強調「生命源於自然,也歸於自然」、「讓生命回歸大地」的自然精神,將死亡昇華爲「尊重生命、關愛生命、珍惜生命」的生命文化內涵。[2] 狹義的來說,則是指將死者的遺體火化,不修墳墓、不立碑文,亦不放進納骨塔,用以下的方式來處理死者的骨灰。[8]
- 納骨磚、納骨牆、納骨廊道
- 納骨磚、納骨牆和納骨廊道的概念是把骨殖(火化後的遺骨)研磨成粉狀,裝入小型的骨灰罐內,鑲嵌在紀念公園的雕塑、花壇、圍牆、廊道等庭園造景,與環境合爲一體,雖是佔用土地空間,但能保存骨灰,也有美化環境的功能。
- 植存、樹葬、花葬、草坪葬、森林葬(中國大陸統稱爲「循環再生殯葬」)
- 「植存」的做法是將骨灰裝入可分解的容器,掘洞埋藏在森林或地下,其上種植樹木、花壇或草坪,地面上沒有多餘的殯葬設施,位置可以再做循環利用;但在過渡的情況下,可以在邊上建設刻有死者姓名、生歿年份等內容的標記,以茲紀念。[8] 骨灰中的養分可以用來滋養植物生長,讓生命生於自然,歸於自然,表現生命的再生與轉換,有綠化環境的作用;同時,體現了「入土為安」的傳統價值觀,較容易被普遍接受。[9]
- 拋葬、灑葬、撒葬(中國大陸統稱爲「生態殯葬」)
- 「拋葬」是將骨灰裝入可分解的容器,拋投入河流、湖泊或大海;「灑葬」或「撒葬」是不將骨灰裝入任何容器,直接拋灑在大海、山林、土壤、天空或大自然,骨灰灑出以後將不記姓名、不留痕跡,徹底不做保留。[8][10]
- 海葬、礁葬
傳統的殯葬觀念強調「隆喪厚葬」,喪葬用品經常添加許多鋪張奢侈、突顯氣派和過度裝飾的物件,不符合綠色殯葬的價值觀念。
- 傳統棺柩是以堅固的木材製作,價錢昂貴,且火化時耗時耗能不利於環保,上面添加的金屬、塑料裝飾和油漆彩繪產生的二噁英不但污染空氣,也會損害火化爐具。環保棺柩使用無污染性的材料製作,常見的材質有紙、竹、藤、柳條、蔗渣板、蜂巢板、樹葉纖維等,火化時能迅速燃燒,價格低廉、無污染性,且節省時間和能源。[13]
- 骨灰罈、骨灰罐、骨灰甕、骨灰盒、骨灰袋
- 環保骨灰容器多數選用紙、竹、玉米等可分解的材料製作,埋入土壤或沉入海底一段時間後,可以在大自然中自然分解。
輓額和輓聯是中國傳統文化用來哀悼逝者所做的詞語、辭賦或對聯,用以歌頌逝者的生平、典範和品德,會於喪禮時懸掛在靈堂,具有裝飾性也有表彰逝者的效用,喪禮結束後則依民間習俗隨之焚化。
傳統的輓額和輓聯因爲靈堂空間的不足,往往加以重疊懸掛,無法完整展示輓辭內容,失去表彰逝者的意義,再加上大量焚燒會造成的空氣污染和資源消耗,故中華民國內政部於2014年開始逐步推廣「電子輓額平台」,既可以減少環境污染和資源浪費,又可以讓喪親家屬隨時翻查受贈的輓額內容。[15][16]
網絡追思祭拜是隨着互聯網的發展而興起的網絡服務,具有靈活多變、方便快捷和跨越時空限制的特點,透過網絡留言弔祭、獻上虛擬祭品和鮮花,不須建設專門的祭祀場所,亦不須焚燒香燭和紙錢,同時避免彼此之間相互攀比祭品的多寡,從而達到節約和環保的目的。[17][18]
各地綠色殯葬
當世首個現代化的自然葬墓園是於1993年建立在英國卡萊爾公墓的林地墓區(The Woodland Burial),其後這種環保的自然葬法陸續傳到北美、歐陸、澳洲、東亞等地,越來越多人選擇這種方式來爲自己的安息之所。
根據澳洲公墓及火化協會(Australasian Cemeteries & Crematoria Association, ACCA)的說明,目前在南澳、西澳、塔斯馬尼亞、維多利亞和新南威爾斯均有可供自然葬的公墓。
加拿大自然葬協會(Natural Burial Association, NBA)成立於2005年,其目的是要向民衆推廣自然葬,並協助業者建設自然葬墓區。
綠色殯葬服務主要集中在經濟發達的地區,這些地區的遺體火化比率較高,使得生態葬的推廣較容易得到迴響;此外,也與城市當下的環境污染、人口稠密、土地短缺和物價高昂等現實問題密切相關。[19]
儘管如此,生態葬的形式首先要將死者火化,違背中華傳統習俗中保留全屍的做法。再者,沒有墓碑、不記姓名,不便子孫後代前往祭掃;加上儀式非常簡單,沒有傳統的隆喪厚葬,容易使死者親屬背上「不孝」的罪名。[20] 因此儘管近幾年來政府大力倡導,給予政策上的補貼,生態葬的比重仍然偏低。[21]
而在仍保留土葬習俗的農村地區,提倡的生態葬形式是遺體不置入棺材直接下葬,或者是使用秸稈壓製的棺木;落葬以後不用修墳立碑,只在上面栽種樹木、花壇或草坪。這種方式打破中國傳統隆喪厚葬的觀念,強調人死後回歸自然,奉獻自己的身體來滋養大地。[22]
在歐洲,骨灰不可隨意撤在野地、森林或花園,瑞士是歐盟諸國中對死亡和墓葬採取最寬鬆標準的國家,人們可以決定把骨灰灑在空中、湖泊、森林、冰川或大自然。這種寬鬆的政策也吸引來自德國、奧地利等周邊國家的公民,將骨灰委託給瑞士的殯儀公司處理。[26][27][28]
德國法律禁止拋撒骨灰,也不准親屬將骨灰盒私自帶走,即使是安置在家中也一樣不合法;然而,近幾年愈來愈多人有「回歸大自然」的想法,所以很多人只能偷偷地進行,或是委託國外的殯儀公司來處理。[29][30]
香港特區政府於2007年開始推動綠色殯葬,由食物環境衞生署負責監理,設立哥連臣角、鑽石山、富山、葵涌、和合石、長洲、南丫島和坪洲8處紀念花園,以及塔門以東、東龍洲以東和西博寮海峽以南3處指定水域,共11處地點可供舉行送別儀式或撒放骨灰;[31][32] 亦已設立「無盡思念」網上追思平台,讓民衆可以透過網絡緬懷至親,悼念先人。於2019年1月22日,食物環境衞生署推出「綠色殯葬中央登記名冊」(Green Burial Central Register),讓登記人在生前及早表達及規劃回歸大自然的心願。[33][34][35][36]同時亦有多間殯儀公司提供綠色殯葬服務,協助家屬申請及撤灰程序。
日本自然葬法的歷史悠久,散骨(將骨灰撒在河川、大海或山林)在古時曾是主流的做法,淳和天皇(786年-840年)的遺言就是要將骨灰撒在山中,淨土真宗開祖——親鸞(1173年-1262年)最後的留言,則是希望死後將屍塊投入水中餵魚。1948年(昭和23年),日本政府制定《墓地埋葬法》,禁止將遺體、遺骨或遺髮放在墓地以外的地區進行處理,違者可依刑法第190條——「遺骨遺棄罪」辦理,所以「散骨」在戰後就被全面禁止。
1991年10月,送葬自由倡導會(葬送の自由をすすめる会)在神奈川縣相模灘舉行「第一回自然葬」活動,引起社會大衆的反響,讓「自然葬」這個名詞首次出現在衆人的眼前。法務省對自然葬的非公式見解是「做爲送葬的一項過程,有限度地進行並不構成違法」;當時的厚生省則表明「埋葬法針對的是墓地和埋葬的問題,自然葬並不在法律的對象之內」。[37]
新西蘭自然葬組織(Natural Burials)由馬克·布萊克漢姆於1999年成立,目的是經營自然葬公墓和向社會大衆倡導自然葬法的觀念,同時也有責任對自然葬公墓、殯儀業者、環保骨灰甕和棺柩進行認證。
首個自然葬公墓於2008年建立在威靈頓,由威靈頓市政府和自然葬組織共同經營。
2002年公佈的《殯葬管理條例》對環保多元葬法予以倡導規範,授權地方政府因地制宜訂定「公墓外實施骨灰拋灑或植存之相關規定」,提倡「節葬」和「潔葬」的殯葬文化。目前全國「公墓內」可實施樹葬、灑葬的地點有27處,「公墓外」植存地點有2處,可辦理海葬的縣市包括臺北市、新北市、桃園市、高雄市、宜蘭縣、花蓮縣和臺東縣。[1]
2009年2月3日,臺灣法鼓山創辦人聖嚴法師圓寂,指示「身後不發訃聞、不傳供、不築墓建塔、不立碑豎像、不撿堅固子,儀式以簡約為莊嚴,懇辭花及輓聯」;2月15日,他的骨灰由當任總統馬英九等人,分5處植存在金山環保生命園區。[40] 因此,吸引不少民衆慕名而來,完成家屬「與聖嚴法師同葬」的心願。[41]
高雄殯葬管理處長謝汀嵩表示,選擇樹葬的人2年暴增6成,每一年多接近1000人,因此計劃在杉林區和燕巢區增闢共8百個樹穴。[42]
在各種環保葬法當中,花葬、樹葬相對受歡迎,佔所有環保葬人數的9成之多。
英國自然葬墓園協會(Association of Natural Burial Grounds, ANBG)由自然死亡慈善中心於1994年成立,成立目的是幫助人們建設理想的墓地,適時給予會員指導和協助,並制訂自然葬業者的行為準則。
美國首個「綠色墓地」是於1998年在南卡羅來納州建立的拉姆齊溪保護區(Ramsey Creek Preserve)。
爭議與問題
生態殯葬是建立在火化的基礎,相對而言,將無法避免火化所帶來的各種問題。首先,建設火化場將永久佔用大量的土地,直接影響可耕作土地的面積;其次,火化過程中會消耗大量的電能、柴油或瓦斯,並向大氣中排放出二氧化碳、一氧化碳、碳氫化合物、氮氧化合物、含硫化合物等大量有害物質,造成環境和空氣的污染。再者,火化場周邊環境累積大量的灰塵,將對周遭的農業、林業和經濟社會發展帶來負面的影響。[22]
針對火化所產生的各種弊端,專家、學者和利益團體提出「深埋土葬」的概念,提出人死後不進行火化,用可降解的環保棺材裝殮,深埋葬在地底之下,其上不修墳頭、不立墓碑。由於深埋土葬不修墳立碑,所以不佔用土地也不影響耕作,而且避免了建立火葬場、骨灰堂等場所所佔用的地方;也不存在火化過程中消耗大量能源和排放廢氣的問題;並且,埋在地底的遺體會在微生物的作用下,轉化成可供植物根系吸收的有機肥料,可視為逝者對子孫後代的寶貴貢獻。[43]
另見
參考資料
外部連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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