游飛(1891年12月23日—1956年1月13日),福建省福州市 人,中國共產黨員,台灣省鐵路局專門委員,戰後來台參與中共中央社會部台灣工作站活動判刑十年,[1]1956年涉入綠島獄中組織案,1956年1月13日槍決於台北馬場町刑場。
生平
游飛,1891年12月23日生於福建省福州,保定軍校肄業,北平高等法文學院畢業,平漢鐵路車務見習所畢業,曾擔任鄭州洛陽商邱車務段長、株州柳州車站司令[2][1]。
1948年中共中央社會部部長李克農先後派遣朱芳春(化名于非)、蕭明華及周一栗等多名特工赴台發展組織。由于非領導,並由蘇藝林負責軍事情蒐,于非透過關係進入國語日報社任副總編輯,于非在國語日報社與馬學樅銜接工作後,於1949年3月至6月間在臺灣省政府社會處主辦之社會科學研究會附設「實用心理學補習班」講課,吸收學員陳平、余熙、鄭臣嚴、王隆煜、李學驊、孫清河等人陸續加入「新民主主義青年團中央黨部」,1949年10月于非回台後,將組織名稱改為中共中央社會部台灣工作站 [3]。
李學驊是游飛的外甥,曾數度連繫游飛參加組織,並遊說其爭取中央官員,如游飛同鄉吳石中將、或前台北市長游彌堅進行說服工作[2]。
1950年2月因于非大陸身分被偵破,情治單位在于非 住處逮捕蕭明華,組織相關人等陸續落網,孫清河、路齊書等被策反轉污點證人,同時保密局在獄中安插幹員扮成人犯,在偽裝的裝審訊期間與幹員傳遞情報及書寫證詞,許多組織成員被供出並造成案情擴大,李學驊在獄中供出將游飛鐵路防空相關情報、哨所分佈圖騰抄給交通員安學林送回天津。游飛以身為高級公務人員卻盲從浮言,參加叛亂組織之罪嫌遭判刑十年。
游飛在綠島新生訓導處服刑期間,意外涉入綠島獄中組織案,由於韓戰爆發,綠島新生訓導處發起「一人一事良心救國運動」遭到柔性抵制,日後訓導處發起抄房清算[4],意外抄出許多反政府與馬列思想的筆記,抄寫唯物辯證法、鋼鐵如何練成的、中共鬥爭史等多本筆記,甚至在押房牆上書寫「唯有共產黨才是救國救民救濟全世界的光」,遭指為叛亂行為[5][6],游飛被發現隨身攜帶「一致認為軍官及走狗為我們的敵人」、「注意狗的行動」等字條,被軍事檢察官起訴以感化教育。不料,案件往上呈報後被要求從嚴審理,竟演變成意圖顛覆國家並着手實行。游飛於1955年11月8日被判處死刑,1956年1月13日槍決於台北馬場町刑場。
紀念
由於兩岸分隔多年,隨着政治氣氛改變,台灣開始轉型正義,中共國家安全部也透過陸續公開的資訊找到許多在台潛伏的特工。2013年10月北京西山國家森林公園的無名英雄廣場上立有無名英雄紀念碑,為紀念來台灣在1950年代被處決「隱避戰線烈士」而設立,游飛銘刻於紀念碑上,為中共國家安全部追認之中華人民共和國烈士[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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參考資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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