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滌生(1887年—1930年8月),湖南瀏陽人,是中國共產黨早期領導人之一、工人運動領袖,中共第五、六屆中央委員,在被捕後投降中國國民黨執政的國民政府當局,最終被中國工農紅軍抓獲並處決[1]

生平

李滌生出生於一個貧苦工人家庭。他自少年時起便在株萍鐵路安源修車房任修車工人。1921年9月,他在安源組織湖南中華工會機械會安源分會。1922年1月,他和朱少連李立三創辦安源路礦工人補習學校暨國民學校。此後他還參與組織安源路礦工人俱樂部[1]

1922年2月,李滌生加入中國共產黨,他也是安源第一批參加中國共產黨的工人之一。不久,他任中國勞動組合書記部長沙分部株萍鐵路工運特派員。1922年春至1923年夏,他任中共粵漢鐵路新河支部書記。1922年5月安源路礦工人俱樂部成立後,他任總代表。同年9月上旬,他出席了毛澤東在安源召開的中共黨員會議。他參與組織了同年9月18日的安源路礦工人大罷工和湘東永和煤礦工人大罷工。11月上旬,他代表安源路礦工人俱樂部參與成立了湖南省工團聯合會。1923年,他任安源鐵路修車房工人代表、第二屆總代表。同年8月,他當選安源路礦工人俱樂部最高代表會議主席。同時,他兼任安源路礦工人俱樂部的股長,負責對外聯絡工作。他還曾任安源路礦工人俱樂部建築委員會庶務處處長,第三屆經濟委員會委員等職務[1]。   1924年8月後,他任粵漢鐵路湖南段總工會委員長等職。1926年,他同朱少連湖南醴陵組織株萍鐵路總工會,他任副委員長。同年12月,他參加了湖南省第一次工人代表大會,並當選湖南省總工會執行委員會委員[1]

1927年2月,他到漢口參加了全國鐵路工人第四次代表大會,當選中華全國鐵路總工會第四屆執行委員、常務委員,並任全國鐵路總工會宣傳部主任(部長)。1927年4月到5月,他參加了在湖北武漢舉行的中國共產黨第五次全國代表大會,並當選中央委員。大革命後,1927年8月到11月,他任中共中央職工運動委員會委員[1]

1927年8月,他當選中共湖南省委委員,回到湖南工作。在安源,他參加了秋收起義。1927年9月,他被中共中央指定擔任中共湖南省委工人部部長。同年12月,中共湖南省委遭到破壞,而他繼續任中共湖南省委工人部部長。1928年5月,他被中共中央指定擔任中共湘東特委委員[1]

1928年5月到6月間,他在湖南長沙遭到中國國民黨當局逮捕,不久就投降,任湖南清鄉督辦署偵緝隊員。因消息不通,中共中央對此一無所知,所以他在1928年6月到7月召開的中國共產黨第六次全國代表大會上仍當選中央委員。同年11月,他被中國共產黨開除[1]

1928年12月,中共中央政治局發出《關於黨員自首與叛變》的通告,揭露了「李滌生、任卓宣符向一等為敵人賣黨捕同志破獲機關的偵緝工作」[2]

1929年3月,他出任中國國民黨安源清共委員會委員,進行反共宣傳[1]。1930年8月,紅三軍團攻佔長沙後,李滌生在長沙火車站被紅軍抓獲,隨即被處決[3]

參考文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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