咒罵是一種以語言進行人身攻擊的行為。明顯的如「詈語」或「髒話」,或是明褒暗貶及嘲諷。[1]此行為常是導致一段關係破裂的主要原因。[來源請求] 本條目存在以下問題,請協助改善本條目或在討論頁針對議題發表看法。 此條目也許滿足通用收錄標準、人物、虛構事物或發明研究任一收錄標準,但需要可靠的來源來加以彰顯。 (2024年6月11日) 此條目沒有列出任何參考或來源。 (2024年6月11日) 分類 罵人的話,書面語稱之為「詈語」 ,俗稱「罵人話」。程度比較深的,污穢不堪入耳的話,則稱之為「髒話」、「粗口」等。 法律責任 台灣(中華民國) 在公開的場合下,以不雅言語或是圖片、文字對受害者進行「精神上的損害與污辱」,即構成了公然侮辱罪。[2] 中國大陸(中華人民共和國) 參見 髒話 詛咒 人身攻擊 穢言謬誤 言語虐待 參考資料 [1]咒罵. 辭典檢視. 互聯網: 中華民國教育部. [2024-06-28]. (原始內容存檔於2024-06-28) (繁體中文). 引文格式1維護:未識別語文類型 (link) [2]蔡文元. 什麼是公然侮辱罪?. 法律百科. 臺灣. 2018-10-24 [2024-06-28]. (原始內容存檔於2024-06-28) (繁體中文). 引文格式1維護:未識別語文類型 (link) 這是一篇語言小作品。您可以透過編輯或修訂擴充其內容。閱論編Wikiwand - on Seamless Wikipedia browsing. On steroid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