歷史
清朝光緒二十一年(1895年),掌握南味食品製作絕技的郭玉生帶着幾個夥計來到北京,在前門外觀音寺(今大柵欄西街東口路北)開辦了「稻香村南貨店」,這是北京第一家南味食品鋪。稻香村前店後廠,自製各色南味糕點和肉食,都是重油重糖,存放多日不會變干,在氣候乾燥的北京受到歡迎。稻香村生產的姑蘇椒鹽餅、冬瓜餅、豬油夾沙蒸蛋糕、杏仁酥等南味糕點,因風味不同於北方的「大餑餑」,受到北京人喜愛。鮮肉餃、肉鬆餅、棗泥麻餅、醬鴨、肴肉、筒鴨、雲片糕、寸金糖等等,也很受歡迎。郭玉生等人還花重金自上海、南京、蘇州、杭州、鎮江請來名師製作食品[1]。
清華大學體育教授馬約翰、京劇名家譚富英都常來稻香村。1912年5月,魯迅到北京,寓居南半截胡同的紹興會館,離觀音寺的稻香村僅兩三里。《魯迅日記》記載,1913年到1915年,魯迅至少15次到稻香村,買糕點當夜宵。冰心回憶道,有一次吳文藻、冰心夫婦來稻香村買了些南糖和熟食,夥計包好食品後,冰心夫婦才發現沒帶錢,老掌柜見是熟客,便表示:「東西您先拿去用,下次來一塊算就行了!」[1]
1911年,稻香村的兩個徒弟汪榮清、朱有清自立門戶「桂香村」,店址設在觀音寺稻香村店鋪對面,由於糕點的味道與老本家稻香村幾乎一致,也受到了追捧。1916年,學得「稻香村」手藝的張森隆,在東安市場自立門戶「稻香春」,北京的南味糕點由此形成三足鼎立的局面。此後,北京及華北的南味食品鋪越來越多。1920年代前後,北京有稻香村、桂香村、稻香春,天津有明記、何記、森記稻香村,保定有稻香村,石家莊有稻香村,太原有老鄉村。1926年,由於多年的軍閥混戰、經濟衰退,以及競爭對手眾多,北京的稻香村南貨店終於關張[1]。
1983年4月,中國民主建國會、中華全國工商業聯合會在北京舉行關於傳統食品諮詢工作座談會,北京市東城區工商聯副主任劉振英出席並且聽了「要恢復發展名廠、名店、名特產品」的指示。會後,在工商聯及政府支持下,劉振英請回了原來北京稻香村南貨店的老技師和老職工。當時,北新橋街道正急於解決待業青年的工作,乃投資8萬元人民幣作為稻香村復業的啟動資金,並且把東直門內北弓匠營胡同的北新橋街道縫紉廠騰空,改成稻香村的廠房,並安排北新橋街道的待業青年轉為食品工人[1]。
1983年4月15日,北京東城區稻香村南味食品店由北京市工商行政管理局核發營業執照,經營範圍包括「中西糕點、麵包」等等。北京東城區稻香村南味食品店是由北京市東城區北新橋街道生產服務聯社、北京市工商業聯合會東城區辦事處共同開辦。1984年,北京東城區稻香村南味食品店更名為北京市稻香村南味食品店 [2]。
1984年1月,稻香村南味食品店正式恢復,劉振英任負責人。劉振英成為繼郭玉生、汪榮清、朱有清等人之後的稻香村第五代傳人。全國人大常委會副委員長胡厥文題寫了「稻香村」匾額。恢復之後僅僅一年,白手起家的稻香村便擁有了兩個門市部,並改建了生產樓,還和北京市東城區糧食局實行聯合經營,並在山東聊城開出分店。稻香村從中國各地乃至國外選用上好的原料,精工細作,獲得消費者的青睞,知名度不斷上升。1999年,稻香村已擁有16個門店,資產2.6億元人民幣,銷售額5.76億元人民幣,利潤5500萬人民幣。同年,因身體原因,負責人劉振英將稻香村的領導權交給了畢國才[1]。1994年組建成立北京稻香村食品集團。2005年10月,改制成立北京稻香村食品有限責任公司[2][3]。2008年北京奧運會期間,稻香村把月餅送進了奧運村。截至2010年,稻香村已擁有百餘家連鎖店、1個物流配送中心、300多個銷售網點,並擁有中國傳統食品行業里裝備最為先進、廠房最大的生產加工基地,生產糕點、肉食、元宵、月餅、粽子、速凍食品等600多個品種的食品,年銷售額23億元人民幣[1]。
稻香村恢復後,注重「四時三節」,生產的節令食品十分有名。端午節粽子、中秋節月餅、春節年糕、上元節元宵都是稻香村知名的食品。稻香村的立秋肘子、白露甘薯餅、寒露芝麻酥、立冬佛手卷、大雪紅棗糕、冬至捏耳朵、小寒壇燜鹿肉等等富有特色的節令食品也都受到歡迎[1]。
1993年10月,北京稻香村南味食品店被中華人民共和國國內貿易部認定為中華老字號。2006年,北京稻香村食品有限責任公司(註冊商標「稻香村」)被中華人民共和國商務部認定為中華老字號。2014年,北京稻香村食品有限責任公司(註冊商標「稻香村」)又獲北京老字號協會認定為北京老字號。1998年、2002年,北京稻香村食品集團的「稻香村」商標(糕點、餅乾等商品上)分別獲第三屆北京市著名商標、2001年度北京市著名商標。2005年,北京稻香村食品集團的「稻香村」商標(餃子、年糕、粽子、元宵等商品上)獲2004年度北京市著名商標[2]。
商標訴訟
「稻香村」這一品牌早年是中國各地多家相互獨立的食品企業的名稱,但都未註冊商標。1980年代初,保定稻香村食品廠為參加中華人民共和國商業部的評優,註冊商標「稻香村」,成為該商標的註冊者和所有者。而北京稻香村的註冊商標為「三禾」。保定稻香村食品廠雖然註冊商標「稻香村」最早,但後來經營不太理想,反而是1984年恢復的北京稻香村的知名度蒸蒸日上。保定稻香村一度想和北京稻香村合作,但未果。2002年,雙方達成協議:保定稻香村准許北京稻香村使用註冊商標「稻香村」,保定稻香村為北京稻香村加工部分產品。2004年,保定稻香村將商標「稻香村」折價55萬元人民幣,入股蘇州稻香村,協議書規定:保定稻香村可永久使用「稻香村」商標,保定稻香村與北京稻香村的合作繼續有效。自此,可以合法使用「稻香村」商標的企業僅有三家:蘇州稻香村是「稻香村」商標的所有人;保定稻香村是「稻香村」商標的註冊者,在和蘇州稻香村合作後繼續享有永久使用「稻香村」商標的權利;北京稻香村根據2002年與保定稻香村達成的合作協議使用「稻香村」商標,並在部分類別的商品上和服務上有自己註冊的「稻香村」商標[1]。1997年,北京稻香村食品集團獲得商標局核准,在第30類粽子、元宵等商品上及第35類推銷(替他人)服務上使用「稻香村」商標。另外北稻在其他多種類似商品和服務上註冊有「稻香村」、「北稻香」、「稻香村及圖」等商標[3]。
2008年起,北京稻香村食品有限責任公司在包括「糕點」等類商品上申請註冊「北京稻香村」商標。初次申請未通過。2010年再次申請,2015年成功註冊「北京稻香村」商標[4]。
2006年,蘇州稻香村食品工業有限公司(以下簡稱「蘇州稻香村」)向國家工商行政管理總局商標局申請在第30類餅乾、麵包、糕點商品上註冊「稻香村」商標(由手寫體「稻香村」文字加扇形邊框組成),獲得商標局核准。2009年7月2日,北京稻香村食品有限責任公司(以下簡稱「北京稻香村」)向商標局提出異議申請,認為蘇州稻香村申請註冊的商標是模仿北京稻香村在第30類粽子、元宵等商品上在先註冊的「稻香村」商標,易使消費者混淆。商標局評審後裁定北京稻香村所提異議理由不成立,仍對蘇州稻香村商標核准註冊。北京稻香村向國家工商行政管理總局商標評審委員會(以下簡稱「商評委」)申請覆審。2013年4月2日,商評委裁定,蘇州稻香村被異議的商標不予核准註冊[5]。
2013年,蘇州稻香村不服這一裁定,向北京市第一中級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訴訟,要求撤銷商評委這一裁定,判決商評委重新作出裁定[5]。2014年,北京市高級人民法院二審終審判決,北京稻香村和蘇州稻香村已形成各自穩定市場,無正當理由不應打破,維持商評委和一審法院關於蘇州稻香村申請註冊的商標不予核准註冊的結論[6]。蘇州稻香村向最高人民法院提出再審申請。2014年,最高人民法院作出行政裁定,駁回蘇州稻香村的再審申請[2]。
上述判決及裁定生效後,蘇州稻香村仍在使用未獲核准註冊的「稻香村」商標(由手寫體「稻香村」文字加扇形邊框組成),並推出了和北京稻香村的「稻香村」商標外觀更加相似的無邊框商標。為此,2015年9月起,北京稻香村就蘇州稻香村商標侵權行為分別向北京知識產權法院、北京市東城區人民法院、北京市豐臺區人民法院、北京市朝陽區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訴訟,要求蘇州稻香村停止侵犯商標專用權。2016年3月,北京稻香村將蘇州稻香村方面的稻香村食品集團公司、蘇州稻香村食品工業有限公司、北京蘇稻食品工業有限公司訴至法院,要求蘇州稻香村在企業名稱及多家門店的字號上明確「蘇州」兩字[7] [4][3]。
2017年9月22日,北京知識產權法院裁定北京蘇稻、蘇州稻香村停止在多家電商平台銷售帶有「稻香村」標識的糕點等產品[8]。然而這份裁定令蘇州稻香村措手不及,蘇州稻香村第一時間發表聲明表明態度。當日蘇州稻香村部分產品逐步下架,也令蘇州稻香村遭受了巨大的損失。同時,蘇州稻香村啟動了複議措施,請求北京知識產權法院撤銷行為保全裁定,同時向法院提供了6000萬元作為反擔保。9月26日,北京知識產權法院裁定解除該院在9月22日作出的裁定,由此蘇州稻香村部分產品恢復在電商平台銷售[9]。
2018年10月12日,蘇州工業園區人民法院作出一審判決,判令北京稻香村停止在糕點類商品上使用「稻香村」標識,並賠償蘇州稻香村115萬元[10]。
參考文獻
參見
外部連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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