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務人員保障暨培訓委員會,簡稱保訓會,為中華民國考試院的所屬部會,成立於1996年6月1日,是考試院所屬二級機關,專責公務員的保障和培訓業務。
Quick Facts 公務人員保障暨培訓委員會 Civil Service Education Protection and Training Commission(英語), 基本資料 ...
公務人員保障暨培訓委員會 Civil Service Education Protection and Training Commission(英語)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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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屬部門 | 考試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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授權法源 | 公務人員保障暨培訓委員會組織法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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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任委員 | 蔡秀涓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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副主任委員 | 陳佳慧(政務)、許秀春(常務)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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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任秘書 | 廖慧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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任命者 | 考試院院長提請總統任命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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內部單位 | 4處、4室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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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屬機關 | 國家文官學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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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立日期 | 1996年6月1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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考試院院區 |
地址 | 臺北市文山區試院路1之3號(考試院院區內)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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網站 | www.csptc.gov.tw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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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訓會獨立行使職權,統一受理各級公務人員提起的復審、再申訴、再審議等救濟。
- 組織
- 依《公務人員保障暨培訓委員會組織法》[1]規定,保訓會主任委員特任,綜理會務。置副主任委員2人,襄助主任委員處理會務。置專任委員5人至7人,由考試院院長提請總統任命之;兼任委員5人至7人,由考試院院長聘兼之。委員任期,除兼任委員為有關機關副首長、其任期隨職務異動而更易外,均為3年,任滿得連任。置主任秘書1人,為幕僚長。
- 保訓會委員會議為合議制,由主任委員、副主任委員及委員組成。有關公務人員保障事件,委員超出黨派、依據法律獨立行使職權,均由委員會議依多數決決定。委員亦參與有關公務人員保障及培訓政策、法規之審議事項。
- 保訓會設有保障處、地方公務人員保障處、培訓發展處、培訓評鑑處、秘書室、人事室、主計室、政風室等單位,並以任務編組方式成立參事室。此外,為應國家文官培訓之需,所屬機關國家文官培訓所於民國88年7月26日成立,嗣於民國99年3月26日改制為國家文官學院及成立中區培訓中心,並由保訓會主任委員兼任院長。
本會主任委員、政務副主任委員及常務副主任委員之主要學經歷等相關資料
- 保障處
- 地方公務人員保障處
- 培訓發展處
- 培訓評鑑處
- 秘書室
- 主計室
- 人事室
- 政風室
More information 任次, 姓名 ...
任次 |
姓名 |
到任時間 |
卸任時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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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林基源 |
1996年6月1日 |
2000年5月1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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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周弘憲 |
2000年5月20日 |
2006年1月2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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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
劉守成 |
2006年1月25日 |
2008年5月1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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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
張明珠 |
2008年9月1日 |
2010年10月1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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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
蔡璧煌 |
2010年10月13日 |
2016年5月1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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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 |
李逸洋 |
2016年5月20日 |
2017年2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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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 |
郭芳煜 |
2017年3月1日 |
2020年8月3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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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 |
郝培芝 |
2020年9月1日 |
2024年8月1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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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 |
蔡秀涓 |
2024年9月1日 |
現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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