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丁大章」。
丁汝夔(1497年—1550年),字大章,號淪源,山東霑化縣(今古城鎮管家莊)人。明朝嘉靖年間政治人物。官至兵部尚書。因庚戌之變被問責斬首。
Quick Facts 丁汝夔, 籍貫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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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德十四年(1519年)己卯科山東鄉試第四名舉人,正德十六年(1521年)聯捷進士,選翰林院庶吉士。嘉靖初,改禮部主事。大禮議期間,參與左順門哭諫,被廷杖。嘉靖六年(1527年),調吏部文選司主事,陞考功司員外郎[1]。嘉靖七年(1528年),出為陜西按察司副使[2]。嘉靖十二年(1533年),陞陜西布政使司右參政。嘉靖十五年(1536年),陞山西按察使[3]。歷山西左布政使。嘉靖十八年(1539年)陞都察院右副都御史、巡撫甘肅[4],歷改保定、應天巡撫,坐事調湖廣參政,再復職巡撫河南,歷吏部左、右侍郎,兵部尚書兼督團營[5]。
嘉靖二十九年(1550年),蒙古韃靼長驅直逼京城,史稱庚戌之變,嚴嵩建議汝夔傳令諸將不許輕易出戰,韃靼得以肆掠京城周邊八日,民間皆歸罪於汝夔,嚴嵩更將罪名推到丁汝夔身上。嘉靖帝怒不可遏,要求嚴懲。都御史屠僑、刑部侍郎彭黯、大理卿沈良才都因判決緩慢被杖罰俸。最終以禦寇無策、守備不嚴將汝夔斬首。汝夔臨刑大呼「嚴嵩誤我」[6]。
隆慶初年,追復原官[7]。
曾祖丁伯原;祖父丁福;父丁忠,貢士。母呂氏[8]。
《大明世宗肅皇帝實錄·卷之二百二十七》:嘉靖十八年閏七月甲辰 升通政司右通政鄭坤為右僉都御史巡撫南贛汀漳山西左布政使丁汝夔為右副都御史巡撫甘肅巡撫宣府右僉都御史郭登庸為左僉都御史巡撫陝西。
清·張廷玉等,《明史·卷204》:丁汝夔,字大章,霑化人。正德十六年進士。改庶吉士。嘉靖初,授禮部主事。爭「大禮」被杖,調吏部。累官山西左布政使,擢右副都御史,巡撫甘肅。歷撫保定、應天。入為左副都御史。坐事調湖廣參政。復以故官撫河南。歷吏部左、右侍郎。二十八年十月拜兵部尚書兼督團營。條上邊務十事,皆報可。當是時,俺答歲寇邊,羽書疊至。天子方齋居西內,厭兵事,而大學士嚴嵩竊權,邊帥率以賄進,疆事大壞。其 明 年八月甲子,俺答犯宣府,諸將拒之不得入。汝夔即上言:「寇不得志於宣府,必東趨遼、薊。請敕諸將嚴為備。潮河川乃陵京門戶,宜調遼東一軍赴白馬關,保定一軍赴古北口。」從之。寇果引而東,駐大興州,去古北口百七十里。大同總兵官仇鸞知之,率所部馳至居庸南。順天巡撫王汝孝駐薊州,誤聽諜者謂寇向西北。汝夔信之,請令鸞還大同勿東,詔俟後報。及興州報至,命鸞壁居庸,汝孝守薊州。未幾,寇循潮河川南下至古北口,薄關城。總兵官羅希韓、盧鉞不能卻,汝孝師大潰。寇遂由石匣營達密雲,轉掠懷柔,圍順義城。聞保定兵駐城內,乃解而南,至通州。阻白河不得渡,駐河東孤山,分剽昌平、三河,犯諸帝陵,殺掠不可勝紀。
清·張廷玉等,《明史·卷204》:方事棘,帝趣諸將戰甚急。汝夔以咨嵩。嵩曰:「塞上敗或可掩也,失利輦下,帝無不知,誰執其咎?寇飽自颺去耳。」汝夔因不敢主戰,諸將亦益閉營,寇以此肆掠無所忌。既退,汝夔、蘭及戶工尚書李士翱、胡松,侍郎駱顒、孫襘皆引罪。命革士翱職,停松俸,俱戴罪辦事,侍郎各停俸五月,而下汝夔獄。帝欲大行誅以懲後。汝夔窘,求救於嵩。嵩曰:「我在,必不令公死。」及見帝怒甚,竟不敢言。給事御史劾汝夔禦寇無策。帝責其不早言,奪俸有差。趣具獄,怒法司奏當緩,杖都御史屠僑、刑部侍郎彭黯、大理卿沈良才各四十,降俸五等。刑科張侃等循故事覆奏,各杖五十,斥侃為民。坐汝夔守備不設,即日斬於市,梟其首,妻流三千里,子戍鐵嶺。汝夔臨刑,始悔為嵩所賣。
清·張廷玉等,《明史·卷204》:方廷訊時,職方郎王尚學當從坐。汝夔曰,「罪在尚書,郎中無預」,得減死論戍。比赴市,問左右:「王郎中免乎?」尚學子化適在旁,謝曰:「荷公恩,免矣。」汝夔歎曰:「汝父勸我速戰,我為政府悞。汝父免,我死無恨。」聞者為泣下。隆慶初,復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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