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民大會第四屆國民大會代表選舉原本預計於2000年5月6日舉行[1]。本屆選舉總計有6個政黨、673位候選人登記參選,選出第四屆國大代表共339席,包含233名區域代表、6名原住民代表、80名全國不分區代表、20名僑居國外代表[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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選舉中止。 註:黨領袖依據第四屆國民大會代表登記截止日(2000年4月13日),各政黨時任黨主席定之。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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然而,隨着國民大會延任案、司法院大法官釋字第499號解釋、及國民大會虛級化等事件,由於選舉無辦理法源依據,最終由中央選舉委員會公告中止選舉,成為解嚴以來首場選務進行中途被停辦的選舉[1]。在國民大會虛級化後,國民大會轉為任務型[3]。直至2005年,因應立法院提出憲法修正案,方舉行中華民國史上的末屆國民大會代表選舉,國民大會並於同年凍結、走入歷史[4]。
政治背景
在1996年國代選舉[5],出現三分天下的局勢,中國國民黨席次穩定過半,民主進步黨 拿下三成的席次,新黨亦有一成四的席次。而在同日舉行的總統大選,中國國民黨提名的「李連配」以五成四的得票率,高票當選首任民選正副總統。
然而,自上屆國代選舉,國內的政治局勢已出現重大的變化。民主進步黨在1997年縣市長選舉[6],一舉攻下過半席次,並首度在全國性的選舉中,超越中國國民黨的得票率,「綠色執政」下的人口亦跨越全國的七成,形成「地方包圍中央」的局面。
在1998年立委選舉及直轄市長選舉[7],中國國民黨得以止跌回升,民主進步黨未有重大突破,而新黨則在內鬨的陰影下,政治地位迅速下滑。
在2000年總統大選[8],由民主進步黨提名的「水蓮配」當選,完成中華民國史上首次政黨輪替,終結了中國國民黨在臺灣長達五十五年的執政。脫離中國國民黨自行參選,並拿下第二高票的宋楚瑜,則在選後組建親民黨,對票源重疊的中國國民黨、及新黨造成極大衝擊。
本屆選舉預計是政黨輪替以來的首場全國性選舉[9],對往後的國內政局發展具有重大的指標意義,但由於修憲爭議,選舉處於未定之天,因而導致登記作業冷清,及部份選區出現登記不足的情形。
第三屆國民大會第五次會議時,國民大會黨團共有4黨1派,包括中國國民黨黨團、民主進步黨黨團、新黨黨團、第四黨團、以及在該會期中成立的親民黨黨團。[10]
選舉法源及辦法
第三屆國民大會代表任期至2000年5月19日結束,依據1997年7月21日修正公佈之憲法第四次增修條文規定,中央選舉委員會原本預計於2000年5月6日舉行本屆選舉投票,並於2000年4月13日截止候選人登記。
第四屆國民大會代表選舉辦法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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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票日期 | 2000年5月6日 |
應選名額 | 339席 |
選舉辦法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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國民大會延任案是歷次修憲中最引起社會爭議的一次,於1999年9月15日公佈[11][12]。雖然本次議案以「選制改革」為名,然而由於涉及總統、立法委員、及國民大會代表的延任,其中國民大會代表任期延長至2002年6月30日,長達二年之餘,而引發輿論批評。最後,司法院大法官作成釋字第499號解釋,明確指出修憲議事程序有重大瑕疵,修憲實質內容違反憲政精神的本質,修憲結果於2000年3月24日起失效。
各政黨參與狀況
第四屆國大代表選舉候選人登記於2000年4月13日截止。總計有6個政黨、673位候選人登記參選[13],應選名額共339名。
經由中央選舉委員會審定,本屆選舉共計7位候選人不符合參選資格[13]。
姓名 | 黨籍 | 選舉區 | 原因 | 判決書 | 法源依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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張孟育 | 台北縣第四選舉區 | 於2000年4月13日將戶籍遷出其選舉區 | 不適用 | 公職人員選舉罷免法第31條第1項 | |
潘秋玉 | 台北縣第五選舉區 | 為中和市公所約僱人員,屬公務員服務法第24條之受有俸給之公務員 | 不適用 | 公職人員選舉罷免法第35條第4項 | |
蔡永常 | 雲林縣第二選舉區 | 因侵佔案被判刑十一個月,判刑確定,尚未執行 | 公職人員選舉罷免法第34條第1項第4款 | ||
林美伶 | 屏東縣第一選舉區 | 任職於經濟部工業局,屬公務員服務法第24條之受有俸給之公務員 | 不適用 | 公職人員選舉罷免法第35條第4項 | |
江素惠 | 新黨 | 全國不分區選舉 | 於2000年4月11日為遷出登記,已未在國內設有戶籍 | 不適用 | 公職人員選舉罷免法第31條第2項 |
楊富美 | 親民黨 | 僑居國外國民選舉 | 於1992年2月29日遷出美國,1993年7月14日方申請登記 | 不適用 | 公職人員選舉罷免法第31條第3項 第四屆國民大會代表全國不分區、僑居國外國民選舉政黨申請候選人名單登記須知 |
李廷亞 | 親民黨 | 僑居國外國民選舉 | 於1990年11月14日遷出國外,1992年11月3日方申請登記 | 不適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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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政黨全國不分區代表候選人名單:
政黨 | 全國不分區候選人名單[1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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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國國民黨 | 陳金讓、王志剛、邱正雄、詹火生、彭作奎、謝瑞智、朱新民、柯三吉、彭錦鵬、蘇永欽、高朗、陳新民、許慶復、蔡長梅、包宗和、李英明、陳川、莊隆昌、陳鏡仁、吳東昇、李成家、陳治男、蔡正元、姚棋輝、黃哲三、李總集、趙麗雲、王麗容、丁永慶、陳子欽、陳明仁、陳明吉、蔡志弘、謝國雇、張金華、朱麗玲、陳月卿、侯彩鳳、張富雄、呂麗莉、蕭鴻川、蕭家振、劉國珍、洪團樟、孫振明、羅文山、李偉、多長有、公保、石元娜、葉雲勗、蔡勝佳、吳清雄、楊陳金、蔡再相、林弘修、陳悅。 |
民主進步黨 | 姚嘉文、利錦祥、王忠信、鄭貴蓮、黃昭凱、周民進、蔡啟芳、邱議瑩、洪平朗、林意楨、劉俊秀、鄭麗文、朱銅樹、余政靖、蘇嘉富、陳玉惠、黃清賢、郭炳宏、徐正樹、王明玉、蕭秋德、林逸民、陳武進、陳美玉、洪茂坤、張兆路、陳陽德、徐佳青、程忠順、張貴木、張志弘、洪瑞蓮、黃國照、許仁圖、陳茂男、廖櫻兒、黃金舜、王建中、李佳音、田明昌、傅淑香、康玉石、林永祥、許學士。 |
親民黨 | 吳容明、鍾榮吉、蔡鐘雄、李本仁、李繼生、陳小紅、林淵源、高明見、陳正雄、邊裕淵、洪文湘、黃東熊、林欽濃、林騰鷂、秦金生、張人俊、周玉山、羅美枝、王廣生、吳東野、趙鋼、許松、李子達、陳麗伶、徐宗懋、范宇文、傅崐萁、時龍隸、簡金卿、王文驊、孫榮吉、吳雪山、余慎、楊榮明、林嫦茹、吳石江、黃仙在、古木賢、范成連、葉堂琪、于善靜、洪仲捷、馮同瑜、黃傳賢。 |
新黨 | 許歷農、陳癸淼、王建煊、高惠宇、賴來焜、楊世雄、李彌、吳成典、何振盛、楊鎮雄、黃鴻鈞、邱智淵、鍾日紅、蔡忠雄。 |
選舉中止
依據2000年4月25日修正公佈之憲法第六次增修條文規定,國民大會虛級化,轉為任務型,在立法院提出憲法修正案、領土變更案,或提出總統、副總統彈劾案時,才舉行選舉。在本屆選舉無法源依據的狀況下,中央選舉委員會公告中止選舉。中央選舉委員會正在辦理的相關選務,也於同日停止。
後續影響
本屆選舉是解嚴以來首場選務進行中途被停辦的選舉,而國民大會的虛級化,亦對臺灣政局影響深遠[3][14]。
國大代表選舉的取消,影響到政黨發展,國民黨防止新成立的親民黨藉由選舉搶攻席次、鞏固根基,同時也造成立法院的重要性大增。
中華民國憲政體制出現重大變化[15],國民大會大多數職權移轉給立法院,使其實質成為「單一國會」。原本屬於國民大會職權包括罷免正副總統、補選副總統、聽取總統國情報告、議決領土變更、及行使司法院、考試院、監察院三院人事同意權全數移轉給立法院。國民大會僅保有複決立法院所提之憲法修正案、領土變更案、及議決立法院提出之總統、副總統彈劾案等三權。
參考資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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