黎敦義CMGCVOJP(英語:Denis Campbell Bray,1926年1月24日—2005年7月8日),香港殖民地官員。

Quick Facts 黎敦義 Denis Bray, 英屬香港第4、6任民政司 ...
黎敦義
Denis Bray
英屬香港第4、6任民政司
任期
1980年9月1日—1984年12月31日
總督麥理浩爵士
尤德爵士
前任李福逑
繼任曹廣榮
任期
1973年11月15日—1977年5月4日
總督麥理浩爵士
前任姬達
繼任李福逑
港府駐英專員
任期
1977年9月26日—1980年7月20日
前任祁德
繼任霍德
新界民政署長
任期
1971年4月1日—1973年11月12日
前任陸鼎堂
繼任鍾逸傑
西貢理民官
任期
1960年8月24日—1961年3月29日
前任首任
繼任衛綸書
大埔理民官
任期
1955年8月6日—1956年6月1日
前任鐸慈
繼任區歲樂
任期
1954年2月26日—1954年11月15日
前任區歲樂
繼任鐸慈
個人資料
出生1926年1月24日[1]
 英屬香港山頂明德醫院
逝世2005年7月8日(2005歲—07—08)(79歲)
 英國牛津郡
配偶Marjorie Elizabeth Bottomley1952年結婚)[1]
兒女4女
母校佛山華英中學(小學部)
芝罘學校
Kingswood School
學歷
Close

生平

黎敦義1926年在港出生[1],童年時代於香港、廣東佛山和山東煙台度過,曾於佛山華英中學接受小學教育,1934年至1939年就讀煙台市芝罘學校[1],1939年至1944年赴英國巴斯入讀Kingswood School[1],1944年至1947年於劍橋大學耶穌學院修讀數學與物理學學士[1],1967年劍橋大學經濟學碩士畢業[1][2]黎敦義在1950年加入香港政府,歷任新界民政署長(1971年-1973年)、兩任民政司(1973年-1977年及1980年-1984年)和香港政府駐英專員(1977年-1980年),曾兼任行政立法兩局官守議員,退出政府後曾於1985年至1991年出任英基學校協會主席。他於1960年至1984年獲委任為太平紳士[1],1975年獲授予維多利亞皇家勳章[1],1976年再獲聖米迦勒及聖佐治勳章[1]

英國檔案館解封了1985年黎敦義與查濟民合寫對未來香港管治的建議,倡設「顧問局」產生特首。時任英國外交及聯邦事務部香港事務科科長高德年(Galsworthy)評為「不單只是保守,部份內容更是自相矛盾」。查濟民曾將方案交給當年的英國國會議員Hal Miller,希望英政府將方案放進1987年的政制改革檢討中考慮,一度引起了英國外交部的關注[3]

黎敦義於1964年任交通事務處(運輸署前身)處長時,首推拍賣的士牌照的做法;後在新界民政署長任內,與時任首席助理輔政司鍾逸傑於1972年制定新界小型屋宇政策

2005年7月8日,黎敦義於英國牛津郡血癌病逝,終年79歲。

家庭

父親黎伯廉牧師(Rev. Arthur H. Bray)是英國循道會來華傳教士[2],曾任佛山華英中學第二任校長。黎敦義於1952年2月在香港結婚[1],婚後育有4名女兒[1]

官職

著作

回憶錄《歷變中看香港》(Hong Kong Metamorphosis)

參考文獻

外部連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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