區歲樂(英語:John Philip Aserappa,1917年5月21日-1994年1月),英國殖民地官員,於英屬錫蘭及英屬香港任職,曾任新界民政署長、徙置事務處長、大埔及元朗理民官等職。
區歲樂 John Philip Aserappa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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徙置事務處長 | |
任期 1968年2月21日—1970年8月6日 | |
前任 | 巴悌 |
繼任 | 徐家祥 |
任期 1958年5月10日—1961年1月19日 | |
前任 | 華璐桐 |
繼任 | 莫禮臣 |
新界民政署長 | |
任期 1965年1月8日—1966年6月13日 | |
前任 | 韋輝 |
繼任 | 黎保德 |
任期 1962年6月4日—1964年6月8日 | |
前任 | 何禮文 |
繼任 | 韋輝 |
大埔理民官 | |
任期 1956年6月1日—1956年6月13日 | |
前任 | 黎敦義 |
繼任 | 華樂庭 |
任期 1951年6月3日—1953年2月2日 | |
前任 | 惠柳新 |
繼任 | 鐸慈 |
元朗理民官 | |
任期 1950年12月1日—1951年5月31日 | |
前任 | 戴斯德 |
繼任 | 徐家祥 |
個人資料 | |
出生 | 英屬錫蘭 | 1917年5月21日
逝世 | 1994年1月(76歲) 英國英格蘭薩里郡 |
生平
區歲樂生於1917年5月,為斯里蘭卡的主體民族僧伽羅人,[1]其父李察·亨伯特·區歲樂(Richard Humbert Aserappa,1874-1966)是錫蘭出生的本地人。[2]他在劍橋大學取得文學士學位後,於1939年11月加入英屬錫蘭政府任職公務員,並在當地的印花稅部門任助理收稅員,負責處理收取所得稅及遺產稅的工作。[3]
1949年,區歲樂轉到香港政府任職,並於同年2月起任二級官學生(Cadet Officer II),6月起任輔政司署助理輔政司,[1]亦曾任助理人事登記處長。[4]1950年12月,區歲樂任職元朗理民官。1951年6月,他改任大埔理民官。在任大埔理民府期間,他對沙田的建設頗有建樹,如擇定銅鑼灣村校址建立公共學校,以及在沙田闢建大型市場及增設新街市。[5][6]其後,沙田新市於1952年聖誕正式開幕,成為當時沙田區內的重大事件。[7]1953年2月至10月間,區歲樂返回英國度假,遺缺由鐸慈接任。[1][8]
1953年10月,區歲樂轉任市政總署助理署長,負責籌備成立房屋管理處。[4]1955年8月,他再度回歸輔政司署任助理輔政司。[1]1956年6月,區歲樂在黎敦義離任大埔理民官後短暫接任此職,並於華樂庭履新後離任,轉任新界理民府的理民官。[9]1958年5月,他出任署任徙置事務處長一職,並於1960年1月轉正。[10]同年8月,他升任為一級官學生,並於翌年晉升為首長級乙級政務官。[1]1959年,徙置事務處與社會福利署合作成立徙置區居民貸款儲蓄會,為徙置區居民提供免息分期貸款,革除當時徙置區內的高利貸活動。[11]同時,他在任期間亦建設徙置工廠大廈以安置寮屋區的小型工廠,以及推行清除及禁建木屋的政策。[12]
1962年4月,區歲樂出任新界民政署長。[13]同年9月,新界地區在溫黛風災中損失嚴重,他與新界的鄉事領袖共同處理災後的善後問題。[14]他在任內主要面對鄉民持續反對新界土地政策的問題,包括收地賠償、建屋限制、鄉村發展藍圖及農地改變用途等議題。[15]1964年6月,區歲樂任滿離任,並返英休假至翌年1月。[1]1966年6月,新界民政署長一職由時任副輔政司黎保德接任。[16]1968年2月,他接替退休的巴悌再度出任徙置事務處長。[17]在第二次執掌徙置事務處間,他主要處理改善徙置區住戶調遷、建設徙置區地點及寮屋區居民安置等問題。[18][19]1970年8月,區歲樂從港府退休,職務由徐家祥接掌。[20]
家庭
區歲樂有一名哥哥Richard及姐姐Hetty。其妻為瑪莉·伯德(Mary Bird,1911年生)。[21]
參考資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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