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The Fame Monster》(英語:The Fame Monster,標題顯示風格為THE FAME MONS†ER)是美國創作歌手Lady Gaga的首張專輯《The Fame》(2008) 的再版,2009年11月18號由新視鏡唱片再版發行。原先計劃於作為《The Fame》的豪華版曲目,但公司於後決定改為於部分地區釋出8首曲目一組的獨立迷你專輯。
該決定最初起於Gaga認為再發行《The Fame》的資金太過昂貴、並表示這些歌曲陰與陽的概念與《The Fame》的概念大相逕庭。最後,專輯只得以將8首歌曲與《The Fame》一分為二,改以獨立雙碟的方式發行。2009年12月15號,公司發行附贈了包含一束Gaga假髮的額外商品的超豪華版。
該專輯與首波單曲《羅曼死》讓Gaga獲得第53屆格林美獎「最佳流行演唱專輯」、「最佳流行女歌手」、「最佳短篇音樂錄影帶」三項大獎。
背景發展
Gaga於2008年釋出她的首張錄音室專輯 —《The Fame》。專輯主要收錄了電音流行或合成器流行的歌曲,並在歌曲中展示了對名氣的探討、歌手與粉絲之間的對立性,以及富裕人士的生活。
在經歷了首專取得的全球性成功之後,新視鏡唱片萌生出了《The Fame》再版發行的想法。[3] 起初Gaga反對,並表示再版只不過是藝術家的拖油瓶,因為她認為再版僅是「藝術家為了維持專輯市場熱度,鬼鬼祟祟的將新的單曲塞進已完成的作品」而已。最初,新視鏡已計劃以再版《The Fame Monster》的名義將三首歌加入原版專輯中。而其中一首《魔女》已由Gaga於2009年3月完成作曲。[4]
歌曲中,Gaga追求比以往更黑暗、更前衛的概念,[5] 她引用了她最喜歡的恐怖電影的台詞:「名流的腐敗變相的成名是潛伏在社會的魔獸。」作為《The Fame Monster》的創意靈感。[6] Gaga也曾針對專輯概念於《每日星報》採訪中解釋:
「我無法擺脫「性」與「死亡」的糾纏。這兩樣東西作為恐怖電影的連結要素之一,最近使我深陷於其中。我一直欣賞著恐怖電影和1950年代風格的科幻電影。我的再版專輯叫做《The Fame Monster》,而為了靈感,我最近稍微貪婪的「獵食」並「反覆咀嚼」那些怪獸題材電影,以及所有可怕的玩意兒。我最近注意到了這種怪獸的、幻想的題材以一種非常真實的方式再度受到關注。如果你仔細注意這些電影,會發現它們總是並置著「性」與「死亡」兩大主題。」[3]
與《The Fame》不同,《The Fame Monster》靈感來自於Gaga本身的私人經歷。[3] 而專輯的前期音樂方向也是透過Gaga在The Fame巡迴演唱會的巡演經歷而成形的,在這期間,她據稱遇到了「各種怪獸」,其中也包括了她最大的恐懼。例如「對性的恐懼」、「對愛的恐懼」、「對酒精的恐懼」,以及其他五種。[7]
「我在西歐度過了多個夜晚,而這張專輯是一場流行樂的實驗,配上了工業/哥德風的節奏、90年代的舞曲旋律、對80年代憂鬱流行作曲天才的癡迷崇拜,以及時裝走秀。」[8]
在MTV新聞的採訪中,Gaga聲稱《The Fame》與《The Fame Monster》因有着對立的造型和概念,兩者之間就如同陰與陽般。[5]
主題構想
最終版的《The Fame Monster》以8首新歌作為標準版本。[9] 根據《滾石雜誌》的說法,依據作品中「70年代的舞台華麗風、活躍的ABBA迪斯可風、以及猶如斯塔塞·Q般媚人的回歸」,《The Fame Monster》展示了Gaga對混成曲的品味。[10] 《每日電訊報》的尼爾·麥考密克認為雖然在主題統一性上不如前作,《The Fame Monster》卻有着由Gaga的「充沛的活力、大膽的旋律和幾近詼諧強烈的轟動效應」所組成的令人愉悅的歌曲。[11]
專輯歌詞有着像是歌曲《魔女》中類似殭屍的隱喻(他吃了我的心...[注 1]),也有着與哥薩克民族樂風相似的《張牙舞爪》(啃食我壞女孩的肉...[注 2])以及《在黑暗中慢舞》(矽樹脂、鹽水、毒藥、注入我...[注 3])。而在這些歌詞中,都提及了最後落於悲慘結局的名流人士:瑪麗蓮·夢露、茱蒂·嘉蘭、希薇亞·普拉斯、戴安娜王妃、列勃拉斯以及瓊貝妮特‧藍西。[12][13] 錄製專輯的地點包括洛杉磯、倫敦、大阪以及阿姆斯特丹。其中4首歌主要由RedOne製作,而其他負責協助製作歌曲的製作人則包含了朗·費爾、費爾南多·格里貝、托爾·赫茲貝格、羅德尼「Darkchild」傑金斯、泰迪·雷麗以及太空牛仔,而Gaga則是執行製作人。[9]
《獨立報》的賽門.普萊斯表示單曲《羅曼死》為專輯奠定了整體音色風格,並補充認為,整張單曲的「音樂、單色單曲封面以及專輯的十字架標誌」中,都充斥着「主導專輯的主體氛圍以及哥德式的審美學。」[12] 對BBC的保羅·萊斯特來說,《羅曼死》的副歌與樂團波尼M的歌曲相似,而歌曲整體讓人聯想到樂團流行尖端的第五張錄音室專輯《黑暗祭典》(1986)。[14] 「朗朗上口」的副歌和夜店風格的節奏是該曲的核心,談論著愛情如何對兩人造成正負影響。其中一段 hook—「Rah, rah, ah, ah, ah/Roma, roma ma/Gaga, ooh la la」—在主歌之間獨立的呈現出來。 [15] 第2首歌《亞歷山卓》,結合了樂團ABBA和王牌合唱團的元素,在歌詞中提到了Gaga如何與幾名拉丁裔男性斷絕關係。[13] 伴隨着RedOne的製作,歌詞同時也被解讀為與情人的告別。[15] 第3首《魔女》結合了斷續的合成樂和沉重的鼓樂。[16] 歌曲開頭的元素包括了雙重Four-square節奏以及Gaga在唱出以《唐璜》中影射好色之徒的台詞為靈感的歌詞時使用的自動調諧。[15]
第4首《無言以對》是抒情曲,這首受1970年代搖滾樂啟發的歌曲透過歌詞「我不敢置信,你如何藉着半裂的下顎辱罵我...[注 4]」討論著氾濫的感情。歌曲由聲樂的合聲和結他絃樂組成,根據《PopMatters》的說法,歌曲足以媲美佛萊迪·墨裘瑞和皇后合唱團的作品。[16] 歌曲靈感源自Gaga父親的心臟疾病。她回想起她的父親是如何在喝了幾杯之後打電話聯絡自己,但Gaga由於害怕父親身亡,而選擇無言以對。[17] 《無言以對》由羅恩·菲爾監製,並與鼓、結他、貝斯和由Gaga彈奏的鋼琴等的器樂現場錄製。[18] 專輯的第5首歌曲《在黑暗中漫舞》,說着一名女孩因對自己的身體感到羞愧而習慣於性愛時關燈。[19] Gaga在歌曲中唱出帶有「堅定」的聲樂,而歌曲的合成配樂在後段引導了Gaga在副歌中實唱「寶貝愛在夜中漫舞,因他看着她分崩離析...[注 5]」的部分。[20]
第6首歌《電話》原為Gaga為歌手布蘭妮·斯皮爾斯的第6張錄音室專輯《妮裳馬戲團》(2008) 所寫的歌曲,但被布蘭妮的團隊回拒了。[21] 隨後Gaga為《The Fame Monster》與歌手碧昂絲合作錄製新版本。[22] 歌詞說着一名歌手寧願待在舞池中也不要回接情人的電話。[13] Gaga解釋這首歌涉及了她對「被束縛」的恐懼,「一種永遠無法享受自我的恐懼,因為我真的很喜歡我的工作,而我發現要出去享受好時光是件難事。」[23] 在第7首歌《死無遺憾》中,Gaga唱出了以性感和性行為有關的頌歌,在開頭「我愛那淡紫色的金髮女孩,和她移動走路的方式,我撫摸自己,無法滿足...[注 6]」中,在Gaga以自動調諧的聲樂唱着飲酒、跳舞和撫摸自己時,歌詞中被愛慕的目標變成了Gaga本身。[12][14][13] 《The Fame Monster》在最後以帶有福音風格的歌曲《張牙舞爪》作結。[13]
發行與設計
在發行前,Gaga已經確認8首新歌將會在北美地區以獨立迷你專輯(EP) 的形式發行。她認為《The Fame Monster》應該被視為她的第二張專輯並不想再「增加,或刪掉這張專輯裏的任一首歌曲,這是完整的概念,也是一個能夠完全獨立出來的音樂作品。」[24] 專輯於2009年11月23日發行於北美地區。而以8首新歌作為第一盤並以整張《The Fame》作為第二盤的豪華版雙碟專輯也於同日發行。三周後,附有Gaga假髮的最終版本發行。新視鏡唱片原先僅決定發行雙碟豪華版的《The Fame》,但Gaga隨後因認為已經購買《The Fame》的粉絲不應該再花錢再買一次同樣的專輯而與品牌公司發起衝突。最後,在部分國家(例如美國),《The Fame Monster》同時也以獨立迷你專輯的形式正式發行。[25] 2010年3月3號,《The Fame Monster》最終版本以USB隨身碟的形式發行。其中包含了完整版的所有歌曲、九首再編曲、八支音樂影片、數位歌詞本、單曲封面設計以及攝像合輯。[26]
《The Fame Monster》設計的兩種封面,皆由海迪·斯里曼負責拍攝。在標準版的設計中,Gaga帶着金色的假髮並穿着一件光滑的,遮住了Gaga臉下半部的黑色墊肩外套。[27] 這種遮擋臉部的畫面參考自有相似封面設計的《The Fame》,該版本封面被《告示牌》的安德魯·尤特伯格歸類為「Sleek」。他補充表示:「Gaga的眼神中帶有危險的感覺,並能從她的簡樸中感受到深刻含意:『一顆巨星,有着滿腹的理念宣言。』」[28] 在豪華版的封面中,Gaga被深褐色的假髮覆蓋住,她的臉以強烈,流線形的黑色眼線點綴。[27]
最初,Gaga與品牌公司因為封面設計而產生爭執: 起因是新視鏡認為深褐色的封面對於主流作品來說太過黑暗及哥德風格。最後她透過解釋封面設計符合專輯中陰與陽的概念來說服他們。[18] 封面的字體使用了法國公司克里斯汀·迪奧用於宣傳的無襯線字體。[29]
宣傳
《The Fame Monster》宣傳活動起於《周六夜現場》的現場表演,其中表演內容包含片段的鋼琴版《羅曼死》。[30] Gaga同時也出席多場脫口秀,例如美國的《It's On with Alexa Chung》或德國的《想挑戰嗎?》。[31][32] 2009年11月16號,Gaga於洛杉磯當代藝術美術館30周年慶表演《無言以對》。並與藝術家佛朗奇思科·維佐利以及俄羅斯莫斯科大劇院的成員合作演出。[33] 並於同天於CW電視台的影集《花邊教主》的其中一集《The Last Days of Disco Stick》中表演《羅曼死》。[34] 該單曲同時也由Gaga於2009年美國音樂頒獎典禮、《傑·雷諾秀》、《艾倫·狄珍妮秀》以及《X音素》等影視節目現場表演。[35][36][37][38] 之後,Gaga在皇家大匯演表演《無言以對》。[39]
2010年1月,Gaga參與《歐普拉·溫芙蕾秀》並表演《魔女》、《羅曼死》和《無言以對》。[40] 於第52屆格林美獎中獨自表演《撲克臉》,並與艾爾頓·強合唱《無言以對》和《你的歌》。[41] 在2010年全英音樂獎時,Gaga在對亞歷山大·麥昆追弔時表演抒情版《電話》以及《在黑暗中漫舞》。[42] 同年3月,除了收錄在《The Fame》的《舞力全開》和《撲克臉》,《羅曼死》和《魔女》也成為了電子遊戲系列《搖滾樂隊》可下載內容之一。[43] 之後Gaga參與真人節目《強納森·羅斯週五夜》並表演《The Fame》中的《棕色眼眸》和《電話》。[44] 隔月,她與加拿大表演藝術家許漢威於日本幫MAC主辦了一場小型演唱會 —「GagaKoh」。整場演唱會在設有許漢威製作,帶有兔耳的女性雕塑的旋轉舞台上舉行。該場次表演歌曲包含《羅曼死》、《亞歷山卓》以及《無言以對》。[45]
Gaga原先計劃與饒舌歌手肯伊·威斯特於巡演名望獵物:Lady Gaga和肯伊·威斯特主演合作[46] 但在與泰勒絲引起的2009年MTV音樂錄影帶大獎的糾紛後,威斯特宣佈他將會暫時離開音樂產業。也因此所有的名望獵物巡迴場次立即取消,而Gaga也表示為了宣傳《The Fame Monster》她將獨自開始巡演。[47] 開始自2009年11月至2011年5月,Gaga將魔神巡迴演唱會形容為「前所未有的電音流行歌劇」。[48] Gaga和製作團隊在最初製作了適合表演演唱的相框式舞台。她認為這樣的設計能讓她保有創意的掌控。[18] 自專輯解決了Gaga過去一年所面對的問題後,在Gaga於巡演行進時對自己轉變的描述下,巡演的主題也跟着轉變為「進化」。表演的歌曲全選自《The Fame》和《The Fame Monster》。[49]
對於2010年的場次,Gaga因為巡演的原版本概念構成的時間太短而認為整體需要重新改造。新的主題講述Gaga和她朋友在紐約旅行並前往魔神巡迴演唱會時迷路的故事。[50] 包括最後的安可場,演出一共分成5個片段。每個片段都以不同造型的Gaga作為特色並配上了下一段的過場影片。[51] 根據全部200場場次報告表示,巡演約有250萬名觀眾,總收入約為2.274億美金,使Gaga成為了巡演總收入最高的新人藝術家。[52] 其中巡演場次之一,位於紐約市的麥迪遜廣場花園演唱會由HBO轉播為電視特別節目《Lady Gaga魔神巡迴演唱會 : 麥迪遜廣場花園》。[53]
《羅曼死》於2009年10月27日做為專輯首單以數位版的形式發行。[6] 單曲於全球多國榜單登榜冠軍,並同時於美國、澳洲、新西蘭、比利時和瑞士等國排行第2,[54][55] 單曲最後於全球總售出了1200萬份。[56][57] 而單曲的以出現在有超現實感的白色浴場的Gaga為特點的音樂錄影帶同獲得了評論家之間的讚賞,其中包括了影片帶有性暗示和象徵性質的劇情、藝術風格和鮮明的行象。[58][59] 2011年,該錄影帶由美國雜誌《告示牌》的讀者投票獲選為2000至2010年間最好的音樂錄影帶。[60]
《電話》作為第2張單曲發行於隔年1月26日。[61] 單曲於英國單曲榜獲得冠軍,使Gaga成為了第四名在英國單曲榜中連續二次奪冠的歌手。[54] 同時於《告示牌百大排行榜》中排行第3,並成為了Gaga連續第6張排行前十的單曲。[62] 《電話》於《告示牌》的《主流40大榜單》中排行第1,成為了Gaga於該榜上的連續第6張冠軍單曲,並與自1992起榜單發行至現在的紀錄保持者瑪麗亞·凱莉紀錄持平。[63] 單曲的音樂錄影帶為Gaga的前單曲《愛情狗仔》(2010)的續集,劇情延續前作,由碧昂絲將Gaga保釋出獄並一同展開一場謀殺計劃。[64]
《亞歷山卓》作為第3張單曲於2010年4月20日發行,起初第3張單曲由Gaga的公司預定為《在黑暗中漫舞》。但最後因Gaga想選擇《亞歷山卓》而使雙方再度產生衝突。[65][66][67] 《亞歷山卓》"於澳洲和加拿大排行第5,並同時於其他國家排行前十。[54] 在美國,成為了Gaga在《告示牌百大單曲榜》連續第7張排行前十的單曲。[55]
《在黑暗中漫舞》作為《The Fame Monster》第4也是最後一張單曲僅於澳洲、新西蘭和法國發行於2010年1月26日。[68] 也因此單曲成績較不如前面3首,主要於澳洲排行第24並於法國數位榜排行第30名。[69]
專業評價
《The Fame Monster》在樂評家之間獲得了「普遍好評」。根據的Metacritic為主流評論家提供的100分標準化評分標準,綜合14家樂評,專輯平均分數為78分,為「普遍好評」。[71] 《偏鋒雜誌》的薩爾‧奇奎莫尼認為專輯對於Gaga來說雖算不上飛躍般的發展,但卻提供了「小小的,假設在形象後面稍縱即逝的一瞥。」[13] 《獨立報》的Simon Price稱專輯「本身就是一件全新的藝術品。」[12] 《觀察家報》的柯蒂·艾佩爾 認為整張專輯比起小野貓的作品有着「更加燦爛的瘋狂」。[76] MSN Music的羅伯特·克里斯特高將專輯評為A–,稱專輯的歌曲為「流水線流行機器」並發現與《The Fame》擁有「相同的品質」。克里斯特高進一步表示:「在被她如曲速引擎般重啟的純粹性作品淹沒之後我才發現她的歌曲的片段和hook原來是如此的有趣且不可忽視。」 [73]
《新音樂快遞》的艾馬利·麥凱將《The Fame Monster》描述為「就如你想的一樣完美,卻有着零度以下的,孤立與恐懼的核心。」並繼續稱專輯的發行是「Gaga如真正明星般鞏固自己的時刻。」[75] 《PopMatters》的伊文·沙迪稱讚Gaga「願意嘗新」並認為專輯顯示了「她並不滿足於不斷創作相同的事物 (...)Gaga已經被允許在她面向的流行天堂的路程上犯下一些錯誤—並且去評斷她用《The Fame Monster》所瞄準的目標,如果時機對的話她早晚會抵達那裏。」[16] 《洛杉磯時報》的麥可·伍德認為《The Fame Monster》持續表現了Gaga在創意上的野心及風格範圍。[74]
《滾石》強·多藍認為專輯「大致上不錯」,並評給專輯3.5顆星。他同時表示:「專輯有一半是瑪丹娜的複製品,但那只是概念的一部分—《The Fame Monster》並不需要擔心自己本身的原創性。」[77] 《今日美國》的埃德娜·岡德森在《The Fame Monster》中發現到:「Gaga冰冷的超然感和看似針對與真正的人類聯繫的厭惡感在專輯中留下了一個讓人心煩的空洞。在那配上了前衛思維、流行電音怪癖和詭異的戲劇性抗爭中,沒有為『心』所預留的空間。」[1][79]
艾德·包沃在愛爾蘭雜誌 《Hot Press》的評論專欄中稱讚Gaga在她的作品品質上「不斷精進」的能力。[80] 《每日電訊報》的尼爾·麥考密克評論專輯有着「一種不受控制的品質。[...]雖然主題的整合性不如《The Fame》,但Gaga活潑的能量、鮮明的旋律和幾乎可笑不間斷的轟動效應讓專輯保有趣味性。」[11] 《Spin》喬許‧莫代對於專輯中的快歌給予正面評價,但也表示「當Gaga觸及到誠摯的抒情曲時[...]聽起來她迷失了。」[78] 《泰晤士報》的莎拉‧哈吉巴格里批評專輯「缺乏讓聽眾為了這古怪的紐約人變得Gaga的節奏和叮咬。」[81]
商業成績
在美國,《The Fame Monster》專輯的單張光盤版以174000張的銷量在公告牌200強專輯榜上排名第五,而包含原版《The Fame》的雙碟版則以151000張的銷量(使《The Fame》專輯)從第34名上升到了第6名。[82]同時,專輯的數字版以65000張的銷量登上了公告牌數字專輯榜的榜首。專輯八首單曲中有七首登上了公告牌熱門數字單曲榜,其中為首的是在第二周以218000的銷量登上榜首的《Bad Romance》,最終Gaga有11首歌登上了那周的數字單曲熱榜。[83]《The Fame Monster》還取代《The Fame》登上了公告牌舞曲/電音專輯榜的榜首,成為Gaga的第二張登上該榜榜首的專輯。[84]
2010年1月,本專輯被美國唱片業協會(RIAA)認證為銷量超過100萬份的白金專輯。[85]根據尼爾森音樂統計的數據,截止至2018年2月,《The Fame Monster》已在美國售出164萬份。[86]在2010年的公告牌年終排行上,《The Fame Monster》在公告牌200強專輯榜上排名第13名,同時在舞曲/電音專輯榜中排名第二。[87][88]
在加拿大,本專輯首發便獲得公告牌加拿大專輯排行榜第6名[89],2010年在該國銷量排第23名。[90]
在澳大利亞,《The Fame Monster》一開始和《The Fame》捆綁排名,但後來被視為單獨的作品。本專輯首發時在澳大利亞唱片業協會(ARIA)專輯排行榜中排名第六,並在發售18周後登上了榜首。[91]最終,此專輯售出超過21萬份,並獲得了ARIA的三次白金認證。[92]
在日本,本專輯登上Oricon專輯排行榜超過20周,並在2010年5月達到了第二名的最高排名。[93]本專輯到2010年7月已經在日本售出超過54萬8000張,並在2010年的年終排行里排名第十四。[94][95]
在英國,《The Fame Monster》只發售了雙碟版本而未單獨發售,因此它作為《The Fame》的一部分進行排名。在本專輯的首發周,《The Fame》從英國專輯排行榜的第55名攀升到了第7名。[96]本專輯的所有新歌都躋身了英國單曲排行榜的前200名。[97]在2010年3月6日結束的那一周里,《The Fame》登上了榜首。[96]《The Fame Monster》還在丹麥、愛爾蘭和德國與《The Fame》捆綁排名,並在後兩個國家登上了榜首。[98][99]根據其在整個歐洲市場的排名,《The Fame Monster》在歐洲前100熱門唱片排行榜中排名第十三。[100]由於在歐洲大陸售出超過三百萬份,本專輯獲得了國際唱片業協會的三次白金認證。
註釋
資料來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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