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瑪利亞·泰瑞莎·瓦爾布加·阿馬利婭·克里斯蒂娜(德語:Maria Theresia Walburga Amalia Christina;1717年5月13日—1780年11月29日),哈布斯堡家族史上唯一女性統治者,也是哈布斯堡王朝直系血脈最後一位統治者,統治範圍覆蓋奧地利、匈牙利王國、克羅地亞、波希米亞、特蘭西瓦尼亞、曼托瓦、米蘭、加利西亞和洛多梅里亞及帕爾馬。通過婚姻,其亦為洛林公爵夫人、托斯卡納大公夫人及神聖羅馬皇后(稱奧地利的瑪利亞·泰瑞莎)[1][2]。
此條目可參照西班牙語維基百科相應條目來擴充。 (2019年9月10日) |
瑪利亞·泰瑞莎 Maria Theresia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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神聖羅馬皇后 | |||||
奧地利女大公、匈牙利女王 | |||||
統治 | 1745年9月13日 — 1780年11月29日 | ||||
前任 | 查理三世 | ||||
繼任 | 約瑟夫二世 | ||||
波希米亞女選侯 | |||||
第一次在位 | 1740年10月20日 — 1741年12月19日 | ||||
前任 | 卡雷爾二世 | ||||
繼任 | 卡雷爾·阿爾布雷希特 | ||||
第二次在位 | 1743年5月12日 — 1780年11月29日 | ||||
加冕 | 1743年5月12日 | ||||
前任 | 卡雷爾·阿爾布雷希特 | ||||
繼任 | 約瑟夫二世 | ||||
出生 | 神聖羅馬帝國奧地利維也納霍夫堡宮 | 1717年5月13日||||
逝世 | 1780年11月29日 神聖羅馬帝國奧地利維也納霍夫堡宮 | (63歲)||||
安葬 | |||||
配偶 | 弗朗茲一世 | ||||
子嗣 | 奧地利的瑪利亞·安娜 約瑟夫二世 奧地利的瑪利亞·克里斯蒂娜 瑪利亞·伊麗莎白女大公 奧地利的瑪利亞·艾瑪莉亞 利奧波德二世 瑪利亞·約翰娜·加布里埃爾 奧地利的瑪利亞·約瑟法 奧地利的瑪利亞·卡羅琳娜 斐迪南·卡爾 瑪麗·安東妮 馬克西米利安·弗朗茲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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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朝 | 哈布斯堡王朝 | ||||
父親 | 查理六世 | ||||
母親 | 不倫瑞克-沃爾芬比特爾的伊麗莎白·克莉絲丁 | ||||
宗教信仰 | 羅馬天主教 | ||||
簽名 |
1740年10月神聖羅馬皇帝查理六世過世,瑪利亞·泰瑞莎作為其女即位,開始其近四十年的統治。查理六世先前試圖通過《1713年國事詔書》保證其繼承權,並餘生致力於確保其得以施行[3]。查理過世後,薩克森、普魯士、巴伐利亞和法國先後宣佈拒絕繼續承認詔書,普魯士亦由此起兵入侵富裕的哈布斯堡省份西里西亞,引發長達九年的奧地利王位繼承戰爭,並最終征服之。七年戰爭期間瑪利亞·泰瑞莎試圖奪回西里西亞,但未能成功。
瑪利亞·泰瑞莎及其夫神聖羅馬皇帝弗朗茲一世共育有十六名子女,其中有日後的法蘭西王后、那不勒斯與西西里王后、帕爾馬公爵夫人及兩位神聖羅馬皇帝約瑟夫二世和利奧波德二世。十六人中有十一女五子,十人最終得以成年。瑪利亞·泰瑞莎原則上應當將其權力轉讓予弗朗茲和約瑟夫,但在奧地利及波希米亞二人均與其共治[4]。其本人在謀士支持之下擁有絕對權力[5],頻繁批評和反對約瑟夫的決策。雖然史學界認為瑪利亞·泰瑞莎在才智上不及約瑟夫和利奧波德[5],但她深知本人公眾形象的重要性,並由此能夠獲得其子民的尊重和愛戴[6],有「奧地利國母」之稱。
瑪利亞·泰瑞莎下令進行財政和教育改革,在弗里德里希·威廉·馮·霍格維茨伯爵及赫拉德·范·斯韋騰協助下推動貿易及農業的發展,並對奧地利落後的軍事進行了改革,總體提升了奧地利的國際地位。然而她反對宗教寬容[7],當代旅者[需要解釋]稱其狹隘且迷信[8]。瑪利亞·泰瑞莎年輕時進行了兩場王朝戰爭,起初認為其事業應當為其子民的事業,但至其晚年這一觀點則發生了反轉[9]。
瑪利亞·泰瑞莎大公是神聖羅馬帝國皇帝查理六世和不倫瑞克-沃爾芬比特爾的伊利沙伯·克莉絲汀的第二個也是在世的最大的孩子,在她的哥哥利奧波德·約翰大公去世一年後[10],她於1717年5月13日在奧地利維也納出生,並於同一天晚上受洗。她不倫瑞克-呂訥堡的伯母皇太后威廉明妮·阿瑪莉埃和諾伊堡的祖母艾蕾諾爾·瑪格達琳都是她的教母[11]。對她洗禮的大多數描述都強調,這個嬰兒是在她的堂妹瑪利亞·約瑟法和瑪利亞·艾瑪莉亞之前出生的,這兩個堂妹是查理六世的哥哥及前任約瑟夫一世的女兒,在母親威廉明妮·阿瑪莉埃的眼前[12]。很明顯,瑪利亞·泰瑞莎的地位會高於她們[12],儘管他們的祖父,神聖羅馬帝國皇帝利奧波德一世讓他的兒子們簽署了《繼承共同協議》,該協議規定哥哥的女兒優先[13]。她的父親是哈布斯堡家族中唯一倖存的男性成員,他希望有一個兒子能阻止他的王朝滅亡並繼承他的王位。因此,瑪利亞·泰瑞莎的出生讓他和維也納的人民感到非常失望;查理六世從未設法克服這種感覺[13]。
1713年,她的父親、哈布斯堡家族的查理六世發佈國事詔書承認女性同樣可以繼承管理家族世襲領地奧地利大公國,由於神聖羅馬帝國的皇位不能由女性繼承,他迫使德意志諸侯們在《1713年國事詔書》上簽字以確保女兒的繼承權,但這份詔書對諸侯們缺乏約束力。
1740年查理六世皇帝去世之後,瑪麗婭·泰瑞莎依照詔書的規定成為奧地利首位女大公,諸侯們群起而攻之,奧地利王位繼承戰爭就此爆發。1742年,維特爾斯巴赫家族的巴伐利亞選帝侯、波希米亞國王卡爾·阿爾布雷希特利用諸侯們與瑪麗婭·泰瑞莎之間的矛盾得到了神聖羅馬帝國的皇位,歷史稱他為查理七世。
查理七世的繼位雖然得到了諸侯們的支持,但他並不能控制帝國的中心奧地利和波希米亞,更不用說群雄並起的德意志。他既無兵又無餉,只是個掛名皇帝而已。正在此時,瑪麗婭·泰瑞莎依靠奧地利皇室的力量打敗諸侯,鞏固了哈布斯堡家族在奧地利的統治。
1745年,查理七世在四面楚歌聲中去世,瑪麗婭·泰瑞莎迫使查理七世的兒子馬克西米連三世放棄了繼承要求,並巧妙地使自己的丈夫前洛林公爵法蘭索瓦三世繼承了神聖羅馬帝國的皇位。作為一個女強人,瑪麗婭·泰瑞莎在很長時間內保持着對全歐洲的影響力。她的丈夫於1765年去世生前只是一個尋花問柳形同虛設的皇帝。(不過女王與夫君的關係始終和睦,且值得一提的是,兩人當年是在王室傳統中難以想像的自由戀愛下結為連理)。
1780年瑪麗婭·泰瑞莎去世之前,她和她的兒子約瑟夫二世皇帝一直保持着神聖羅馬帝國的最高統治權。她的女兒們則在歐洲各國保持着王后的地位。其中最有名的是她的小女兒、法國國王路易十六的王后瑪麗·安托瓦奈特。她的另一女兒瑪利亞·克里斯蒂安娜在破例的准許下嫁給了薩克森選帝侯的幼子阿爾貝特·卡西米爾(一位光蛋王子),並以泰申公國為嫁妝;在岳母的刻意提拔下,兩夫婦後來一起擔任過荷蘭和匈牙利總督。瑪麗婭·泰瑞莎的另外兩個女兒瑪利亞·阿瑪利亞許配給了帕爾馬公爵,瑪利亞·卡羅萊納則嫁給了那不勒斯國王費迪南多一世。
瑪麗婭·泰瑞莎無疑是成功的統治者和政治家。在晚年,她致力於反對瓜分波蘭的戰爭和維護國際和平,很大一部分原因是她對俄國女皇葉卡捷琳娜二世和普魯士國王腓特烈二世的敵對情緒,列強對波蘭的瓜分直到她生命的最後幾年才得以進行。
瑪利亞·泰瑞莎的改革大致可分為兩個階段:奧地利王位繼承戰爭後至七年戰爭前的改革(1748—1756年)以及七年戰爭後的改革。其中,後期改革的主導權由瑪利亞本人轉移至兒子約瑟夫二世和親信大臣馮·考尼茨(1711—1794年)手中,其改革措施延續至約瑟夫二世單獨執政時期。
瑪利亞即位時,哈布斯堡奧地利的國家財政實際已經破產。這種破產,很大程度上說是入不敷出。其原因在於奧地利的財政及稅收制度是中世紀式的:貴族及教士擁有全國大部分財富,卻並不交稅,重稅則壓在人民頭上。稅收上交後,因缺乏審計和出納管理,同時由於哈布斯堡王室的奢靡浪費,被白白浪費掉。
另外,由於哈布斯堡家族統治的是由各民族、各領地組成的「國家」,彼此互不統屬,以至地方貴族權力過大。哈布斯堡家族為維持統治,不得不給予貴族們各種權利,以至於地方權力過大,無法指揮。同時,奧地利各地的教育水平參次不齊,國內識字率低,平民被排除在受教育行列外。
緊張的財政、無法管理的地方行政以及數十年與法國、土耳其的戰爭使得奧地利軍隊精銳損折嚴重,難以補充。同時,自歐根親王去世後,奧地利軍隊沒有產生足以獨當一面的將帥。軍隊士兵來源於各個民族,只聽從本民族貴族出身的軍官的指揮。訓練水平低、裝備差、素質參次不齊,總兵力不到10萬。而人口、國土面積均弱於奧地利的普魯士(1740年時,奧地利總人口為1200萬,國土面積70萬平方公里;普魯士250萬人口,面積7萬平方公里),兵力有8萬3000。而奧地利王位繼承戰爭更暴露了哈布斯堡帝國大而無力、外強中乾的真實情況。戰爭中,普魯士軍隊大破腐朽的奧地利軍隊。成功奪取了西里西亞—奧地利最富裕的省份。
1748年王位繼承戰打完後,瑪利亞展現驚人的治國天分,事實證明,除了打仗,作為一國之君的瑪利亞·泰瑞莎絲毫不遜色於腓特烈二世,甚至很多方面比這位大帝更偉大。
在統治方面瑪利亞·泰瑞莎即仁愛又嚴厲。她愛民如子,總是把改善民生作為自己的義務。對於子民的困難,她總是樂於傾聽,考尼茨伯爵曾經向伏爾泰讚美道,女皇從不拒絕聽人訴苦,拜訪她的人總能滿意而去。瑪利亞·泰瑞莎提拔了一大批賢臣良將,並給予充分的信任與支持。女皇更以個人魅力而非權利征服了大批臣民,許多人為其效忠是出於光榮感與騎士精神,而非是單純的封建隸屬關係。同時瑪利亞·泰瑞莎也深知僅靠仁愛無法穩定國家,她運用路易十四的方法加強中央集權,強令地方貴族定居維也納,對於不遵守法紀的貴族也還不手軟。在制定法律方面瑪利亞·泰瑞莎十分嚴格,同時這位女皇又熱衷慈善,賑濟窮人。一位來到維也納的巴黎商人就曾感慨道,這裏雖然不如巴黎富足,乞丐卻要遠少於巴黎,民風淳樸,幾乎看不到犯罪之徒,人民雖貧困卻很滿足、安逸,四處都是一片祥和。
另一方面這位女皇又有自身的局限性,瑪利亞·泰瑞莎雖生於啟蒙時代,思想上卻停留在路易十四時代。她是一位徹頭徹尾的保守主義者,歧視猶太人,忠於羅馬教會,反對新教,同時又頑固的抵抗着來自法蘭西的啟蒙之風。這位女皇雖努力改革國家卻又因為害怕引發動亂而儘量維持原本的制度,她解放了皇家領地上的農奴,卻默認了匈牙利貴族蓄養奴隸的習慣,她限制教會干涉國政,向他們收稅以應付戰爭,卻又允許教會壟斷教育,壓制異教思想。她本人勤儉持家,卻又允許貴族們在維也納大興土木,因為這樣可以把貴族們留在都城,從而限制地方勢力,她鼓勵學識,卻又封殺一切啟蒙書籍,最後乾脆嚴禁所有法文與英文刊物,她待人和善,樂於寬恕他人的罪過,卻見不得婚姻以外的男女私情,以至於有好幾位奧地利貴族帶着情婦逃到法國避難。腓特烈大帝雖然欣賞其才幹卻又批評她是一個狹隘的女人,伏爾泰肯定她的能力卻蔑視她的頑冥。
為了限制教會財產無限制的擴大,同時避免年青男女輕易被誘入修道院侍奉上帝,將青春與忠誠獻給教會而不是國家,她禁止教會參與遺囑的定立;減少教會團體的數量;21歲以下的男女不得誓言加入修道院工作;教會及修女不得行使「聖殿庇護權」來保護罪犯;在神聖羅馬皇帝同意之前,教宗命令在國土之內不被認為有效。異端裁判所須受政府監督,故政府實際上在壓制、審核教會的司法審判。教育機構在女王兩位親信的指導下改組:許多教授職務原由耶穌會教士擔任,都改由俗世學者擔任;維也納大學改由國家控制以俗世化、人性化,其他大學的神學主導課程也擴大為科學及歷史各方面,虔誠的女王多少已預期到其子約瑟夫二世未來會因啟蒙運動而對宗教大刀闊斧了。
丈夫:弗朗茲·斯蒂芬〔1708年12月8日-1765年8月18日〕,1735年失去洛林公國後獲得托斯卡納大公國補償,1736年結婚,1745年成為神聖羅馬皇帝弗朗茲一世。
子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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