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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曉光(1961年10月),山東巨野人,中華人民共和國政治人物。

生平

1984年8月參加工作,1986年6月加入中國共產黨貴陽師範學院體育系體育專業畢業,貴州省委黨校在職研究生學歷,管理學碩士。

早年畢業於貴陽師範學院體育系體育專業,後分配到貴陽市警察學校任教師。上世紀90年代初曾短暫任職於貴陽市公安局,任行政科副科長。1991年6月調入中共貴陽市紀委,歷任辦公室幹部、副主任,黨風廉政建設辦公室副主任、主任。1995年4月,轉任中共貴陽市委辦公廳副縣級秘書;次年8月下放貴陽市烏當區,歷任副區長,區委副書記、副區長,區委副書記、區長,區委書記兼貴陽高新技術產業開發區黨工委委員、管委會副主任等職。2002年11月任貴陽市副市長,2004年8月任中共貴陽市委常委、秘書長。2008年5月任遵義市代市長,2009年2月任市長。2011年9月任中共六盤水市委書記,2013年11月任中共遵義市委書記。2014年4月任中共貴州省委常委,2017年6月任貴州省人民政府副省長[1]

2018年1月22日,王曉光辭去貴州省副省長職務,同年3月不再擔任中共貴州省委常委。2018年4月1日,中央紀委國家監察委網站發佈消息,宣佈王曉光因為涉嫌嚴重違紀接受紀律審查和監察調查[2]。王曉光是國家監察委正式成立後查辦的首位副省級幹部,也是首位被「留置」的副省級幹部,也是中共十八大以來貴州第三位落馬的副省級幹部。9月,中共中央決定給予王曉光開除黨籍處分;由國家監委給予其開除公職處分;收繳其違紀違法所得;將其涉嫌犯罪問題移送檢察機關依法審查起訴,所涉財物隨案移送,評價稱其「痴迷蘭花、玩物喪志」[3]。11月,王曉光涉嫌受賄、貪污、內幕交易一案,由國家監察委員會、重慶市公安局調查、偵查終結,經最高人民檢察院指定,由重慶市人民檢察院第一分院依法向重慶市第一中級人民法院提起公訴[4]。王曉光是中共十八大以來繼中國證監會原副主席姚剛、安徽省原副省長陳樹隆周春雨之後,第四位被控以內幕交易罪的省部級官員,而該罪名在之前實施逮捕時並未公佈。國家監察機關(部門)與地方公安機關協同調查貪腐案件也十分罕見。

2019年4月23日,重慶市第一中級人民法院一審公開宣判王曉光受賄、貪污、內幕交易案,以受賄罪判處有期徒刑14年,並處罰款300萬元;以貪污罪判處有期徒刑5年,並處罰金50萬元;以內幕交易罪判處有期徒刑7年,並處罰金人民幣1.7億元。法院決定對王曉光執行有期徒刑20年,並處罰金1.735億元,違法所得及其孽息依法予以追繳,上繳國庫[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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參考資料

外部連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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