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昕(?—559年),字元景,北海郡劇縣(今山東省濰坊市昌樂縣)人,北魏、東魏、北齊官員。
王昕的六世祖王猛是前秦苻堅的丞相,在華山郡鄜城縣安家,父親王雲在北魏有名望[1]。
王昕從小專心學習,能誦讀經書,每天以舉手極上為標準。王昕與太原王延業一起去見安豐王元延明,元延明非常讚美王昕。太尉汝南王元悅徵召王昕為騎兵參軍。按原有制度,親王外出時要騎兵穿戎裝,持刀陪從。王昕覺得很羞恥,從來不肯進入隊列。元悅喜歡放縱出遊,有時騎馬馳騁兩三天,王昕常常丟下元悅自己回來。元悅就命令王昕在前面騎馬,揮鞭驅趕,王昕卻放開韁繩和馬鞭,高高拱手,讓馬隨意亂跑。元悅的隨從說王昕放蕩怠慢,元悅說:「府中有名望的只有這個賢士,不能責備他。」元悅多次把錢散在地上,命令部下爭着撿錢,只有王昕不撿。有一次,元悅又散了銀錢,並看了王昕一眼,王昕就取了一個錢。元悅與府僚飲酒,親自起身抬坐床,周圍的人都爭着幫忙,只有王昕獨自拿板站着。元悅變了臉色說:「我是帝孫、帝子、帝弟、帝叔,今天為了安適,親自抬坐床,你是什麼人,獨自傲慢?」王昕回答說:「我王元景地位低下沒有威望,不足以讓殿下景慕儀形,怎麼敢以親王幕僚的身份,來干僕役的事務呢?」元悅向他道歉。座位上的人都斟滿酒暢飲,王昕卻先行離席,躺在休息室,多次召喚他也不去。元悅親自去呼喚他說:「自負有才而輕視他的府主,可以說是仁嗎?」王昕說:「商紂沉緬酒色,他的滅亡是因為怠慢,府主自身怠慢,下屬怎能承擔他的過錯?」元悅大笑後離去[2][3]。
後來王昕出任著作佐郎,因為各地漸有兵亂,王昕準備到僻靜的地方避難,侍中李琰之、黃門侍郎王遵業愛惜他是名士,不讓他外任,就上奏任命王昕為尚書右外兵部郎中,王昕升任光州長史,所以免於河陰之變。王昕後來又改任東萊郡太守,當時收成不好,人吃人的事時有發生。王昕勤於撫恤,對百姓多有所救濟幫助。王昕年輕時與河間邢邵同為元羅的賓客,王昕當了東萊郡太守後,邢邵全家來投奔他。東萊郡人因邢邵是邢杲的堂弟,集合起來要抓邢邵。王昕用身體撲在邢邵身上,高聲叫着:「要抓邢子才,就先殺我。」這樣,邢邵才沒有被眾人抓去[4][5]。
太昌初年,王昕回到洛陽,吏部尚書李神俊上奏說:「過去因為多種原因,常侍這一職務沒有限定員額,現在以王元景等人為常侍,定員八人。」王昕加金紫光祿大夫。魏孝武帝元修有時袒胸露背,和近臣嬉戲玩鬧,但每次見到王昕就整好帽子,收斂容顏。王昕本來很胖,後來遇到喪事守喪,就終身瘦弱。楊愔看重王昕的品德功業,認為他是人之師表[6][7]。
天平年間,王昕出任司徒長史,當時司徒左府有陽平人吳賓為了亂認繼嗣的事,申訴很久。王昕、司徒郎中鄭憑、司徒掾盧斐、司徒屬王敬寶等人窮究他的訴訟,從頭到尾經過數年,審訊拷問不得實情。司徒婁昭交付崔昂很快升任司徒右長史崔昂推究審問,當天就追查到根源,得到實情。婁昭感嘆的說:「左府都官幾人,不如右府一個長史。」王昕和鄭憑非常慚愧[8]。
元象元年八月壬辰(538年9月14日),王昕兼任散騎常侍作為使者,魏收為副使出使南梁[9][10]。十一月乙亥(538年12月26日),王元景和魏收到達南梁[11]。王昕風流能文善辯,魏收詩文華麗,梁武帝和南梁群臣都十分敬重他們。之前東魏和南梁往來,李諧和盧元明最先作為使者,兩人的才幹氣度都受到南梁看重。至此,梁武帝說:「盧、李聞名於世,王、魏又中興,不知後來的人又將如何?」[12]兩人都受到東魏朝廷看重,出使回來後,尚書右僕射高隆之向他們索取南方的貨物卻沒能得到,就暗示御史中丞高仲密彈劾王昕和魏收,說他們在江南和商人做生意,王昕和魏收都被囚禁在御史台,高澄營救了他們,很久之後,王昕和魏收才得到釋放[13][14]。後來王昕屢次升任秘書監[15]。
王昕喜好清談,說話從不淺俗。在東萊郡時,王昕抓獲了一個殺了同行夥伴的人,審問後這人不認罪,王昕說:「你們一起同行那人無故不歸,你卻無事而回,怎麼說清楚?」邢邵後來見到高澄,說這件事當做笑話。王昕聽說後,拜謁邢邵說:「你不識造化。」王昕還對人說:「子才該死,我罵他罵得厲害。」[16]不久,王昕因被誹謗,降為陽平郡太守,在陽平郡有政績受到稱頌。高澄對人說:「王元景很是得到我的幫助,我多次逗趣他,他當官員,竟成為二千石的良吏!」[17]武定末年,王昕官至太子詹事[18]。
齊文宣帝即位後,王昕出任七兵尚書。王昕因參議禮儀,被封為宜君縣男。曾有鮮卑人聚在一起說話,崔昂開玩笑地問王昕說:「能聽懂說什麼嗎?」王昕說:「樓羅、樓羅,實在難以明白。有時唱着染干,好像在說我們這些人。」[19]
齊文宣帝認為王昕怪誕不羈,不是濟世棟樑之才,罵他說:「真是好家世、惡人身。」又有人進讒言說:「王元景常感嘆說元魏是水德,不應當就此斷絕。」齊文宣帝更加憤怒,就下詔說:「王元景本是庸才,一向沒有卓著的成績,早年受益做官,登上清高的仕途。從京籍管轄的地區發跡,受到提拔擔任詹事,佩帶龍文之劍,啟奏帶礪之書。以他的資質和才能,怎能至此!正應清心自勵,以報萬一。尚書為百官之本,各項政務所歸,王元景處理事務任性,作威作福,以直為曲,曲反成直。危害朝政,有損公門,成績何在?裝腔作勢以賞味,好詠輕薄的詩文,自以為仿效楚歌,盡得風韻;除此所長,有何可取?對此不採取措施,以後如何整肅?王昕官爵,應該予以削奪。」於是將王昕遷徙到幽州為百姓。王昕聽任時運的變化,不改變節操。不久,王昕被召回京城,奉敕令送蕭莊到南梁為國君,王昕任銀青光祿大夫、祠部尚書[20][21]。
齊文宣帝怨恨臨漳縣縣令嵇曄和舍人李文師,把嵇曄賜給薛豐洛,李文師賜給崔士順當奴僕。鄭子默私下引誘王昕說:「自古以來,沒有朝廷士大夫做奴。」王昕說:「箕子曾做奴隸,怎麼說沒有?」鄭子默把王昕的話告訴了齊文宣帝,並說:「王元景把陛下比作商紂。」楊愔在一旁為王昕解釋,齊文宣帝對楊愔說:「王元景是你的博士,你的話都是王元景教的。」天保十年(559年),齊文宣帝召朝臣一起飲酒,王昕稱有病沒到。齊文宣帝派騎兵前往捉拿,見到王昕正在搖動膝蓋吟詠詩文,就把他抓到宮殿前斬首,屍體投入漳水[22]。天統末年,王昕被追贈吏部尚書,有文集二十卷[20][23]。
邢邵、王昕和封孝琬年齡資歷差的極遠,晚年才與封孝琬相遇,成為忘年之交。封孝琬去世後棺木送往故鄉,邢邵和王昕到京城郊外去哭送,二人十分悲慘淒痛,路人都受到了感動[24][25]。
王昕的外甥劉璿聰明機敏,容貌美麗,王昕很喜愛他,對座上賓客說:「可以說是珠玉在旁,覺得我自己污濁。」[26]
東魏時期鄴城評論風流人物的,以李諧、李神俊、盧元明、王昕、楊遵彥、崔贍為首。東魏與南梁通好往來,精心挑選使者,當時李神俊官位已高,所以李諧等五人接連出使,而楊遵彥因為在路上遇到疾病返回,沒能成行[27][28]。
齊文宣帝沉湎於酗酒,加上精神錯亂,心裏對人有了嫌隙,必定要殺掉,高隆之、高德政、杜弼、王昕、李倩之等人都因為無罪而被殺害等皆以非罪加害[29]。
魏收曾經在寒食節向王昕送粥,王昕給魏收寫信說:「才知道佳節,需要吃麥粥,加入糖,更覺得香冷。」[30]
- 王暉,北魏尚書儀曹郎、中書舍人
- 王旰,東魏司徒主簿
- 王昭,北齊考功郎中
- 王晞,北周儀同大將軍、太子諫議
- 王皓,北齊通直散騎常侍
- 王曄,北齊滄州司馬
- 王氏,嫁東魏睢州刺史劉禕[26]
- 王顗,北齊燕郡太守
- 王畲,北齊輔國將軍、陳郡太守[33]
《北齊書·卷三十一·列傳第二十三》:王昕,字元景,北海劇人。六世祖猛,秦苻堅丞相,家於華山之鄜城。父雲,仕魏朝有名望。
《北齊書·卷三十一·列傳第二十三》:昕少篤學讀書,太尉汝南王悅辟騎兵參軍。舊事,王出射,武服持刀陪從,昕未嘗依行列。悅好逸游,或騁騎信宿,昕輒棄還。悅乃令騎馬在前,手為驅策。昕舍轡高拱,任馬所之。左右言其誕慢。悅曰:「府望惟在此賢,不可責也。」悅數散錢於地,令諸佐爭拾之,昕獨不拾。悅又散銀錢以目昕,昕乃取其一。悅與府僚飲酒,起自移床,人爭進手,昕獨執版卻立。悅於是作色曰:「我帝孫帝子帝弟帝叔,今為宴適,親起輿床。卿是何人,獨為偃蹇!」對曰:「元景位望微劣,不足使殿下式瞻儀形,安敢以親王僚采,從冢養之役。」悅謝焉。坐上皆引滿酣暢,昕先起,臥閒室,頻召不至。悅乃自詣呼之曰:「懷其才而忽府主,可謂仁乎?」昕曰:「商辛沉湎,其亡也忽諸,府主自忽,微僚敢任其咎。」悅大笑而去。
《北史·卷二十四·列傳第十二》:昕字元景,少篤學,能誦書,日以中疊舉手極上為率。與太原王延業俱詣魏安豐王延明,延明嘆美之。太尉、汝南王悅闢為騎兵參軍。舊事,王出則騎兵武服持刀陪從。昕恥之,未嘗肯依行列。悅好逸游,或馳騁信宿,昕輒棄還。悅乃令騎馬在前,手為驅策。昕舍轡高拱,任馬所之。左右言其誕慢。悅曰:「府望唯在此賢,不可責也。」悅數散錢於地,令諸佐爭拾之,昕獨不拾。悅又散銀錢以目昕,乃取其一。悅與府僚飲酒,起自移床,人爭進手,昕獨執板卻立。悅作色曰:「我帝孫,帝子,帝弟,帝叔,今親起輿床,卿何偃蹇?」對曰:「元景位望微劣,不足使殿下式瞻儀形,安敢以親王僚采,從冢養之役。」悅謝焉。坐上皆引滿酣暢;昕先起,臥於閒室,頻召不至。悅乃自詣呼之,曰:「懷其才而忽府主,可謂仁乎?」昕曰:「商辛沈湎,其亡也忽諸。府主自忽傲,僚佐敢任其咎?」悅大笑而去。
《北齊書·卷三十一·列傳第二十三》:昕少與邢卲俱為元羅賓友,及守東萊,卲舉室就之。郡人以卲是邢杲從弟,會兵將執之,昕以身蔽伏其上,呼曰:「欲執邢子才,當先殺我。」卲乃免焉。
《北史·卷二十四·列傳第十二》:後除著作佐郎。以兵亂漸起,將避地海隅。侍中李琰之、黃門侍郎王遵業惜其名士,不容外任,奏除尚書右外兵郎中。出為光州長史,故免河陰之難。遷東萊太守。於時年凶,人多相食,昕勤恤人隱,多所全濟。昕少時與河間邢卲俱為元羅賓友,及守東萊,卲舉室就之。郡人以卲是邢杲從弟,會兵將執之。昕以身蔽伏其上,呼曰:「欲執子才,當先執我。」卲乃免。
《北齊書·卷三十一·列傳第二十三》:累遷東萊太守。後吏部尚書李神雋奏言,比因多故,常侍遂無員限,今以王元景等為常侍,定限八員。加金紫光祿大夫。武帝或時袒露,與近臣戲狎,每見昕,即正冠而斂容焉。昕體素甚肥,遭喪後,遂終身羸瘠。楊愔重其德業,以為人之師表。遷秘書監。
《北史·卷二十四·列傳第十二》:太昌初,還洛。吏部尚書李神雋奏言:「比因多故,常侍遂無員限。今以王元景等為常侍,定限八員。」加金紫光祿大夫。武帝或時袒露,與近臣戲狎,每見昕,即正冠而斂容焉。昕體素甚肥,遭喪後,遂終身羸瘠。楊愔重其德素,以為人之師表。
《北史·卷三十二·列傳第二十》:天平二年,文襄引為記室參軍,委以腹心之任;及輔國政,召為開府長史,並攝京畿長史事。時勛將親族賓客,多行不軌,孫騰、司馬子如之門尤劇。昂受文襄密旨,以法繩之,未幾間,內外齊肅。尋遷司徒右長史。時左府有陽平人吳賓為妄認繼嗣事,披訴經久。長史王昕、郎中鄭憑、掾盧斐、屬王敬寶等窮其獄,始末積年,鞫掠不獲實。司徒婁昭付昂推問,即日詰根緒,獲其真狀。昭嘆曰:「左府都官數人,不如右府一長史。」昕、憑甚以為愧。
《魏書·卷十二·帝紀第十二》:八月壬辰,兼散騎常侍王元景、兼通直散騎常侍魏收使於蕭衍。
《北史·卷五·魏本紀第五》:秋八月壬辰,遣兼散騎常侍王元景聘於梁。
《資治通鑑·卷一百五十八》:十一月,乙亥,東魏使散騎常侍王元景、魏收來聘。
《魏書·卷一百四·列傳第九十二》:收兼通直散騎常侍副王昕娉蕭衍,昕風流文辯,收辭藻富逸,衍及其群臣咸加敬異。先是,南北初和,李諧、盧元明首通使命,二人才器,並為鄰國所重。至此,衍稱曰:「盧、李命世,王、魏中興,未知後來復何如耳?」
《北齊書·卷三十七·列傳第二十九》:收兼通直散騎常侍,副王昕使梁,昕風流文辯,收辭藻富逸,梁主及其群臣咸加敬異。先是南北初和,李諧、盧元明首通使命,二人才器,並為鄰國所重。至此,梁主稱曰:「盧、李命世,王、魏中興,未知後來復何如耳?」收在館,遂買吳婢入館,其部下有買婢者,收亦喚取,遍行奸穢,梁朝館司皆為之獲罪。人稱其才而鄙其行。在途作《聘游賦》,辭甚美盛。使還,尚書右僕射高隆之求南貨於昕、收,不能如志,遂諷御史中尉高仲密禁止昕、收於其台,久之得釋。
《北史·卷五十六·列傳第四十四》:收兼通直散騎常侍,副王昕聘梁。昕風流文辯,收辭藻富逸,梁主及其群臣咸加敬異。先是,南北初和,李諧、盧元明首通使命,二人才器,並為鄰國所重。至此,梁主稱曰:「盧、李命世,王、魏中興,未知後來,復何如耳。」收在館,遂買吳婢入館;其部下有賣婢者,收亦喚取,遍行奸穢。梁朝館司,皆為之獲罪。人稱其才,而鄙其行。在途作《聘游賦》,辭甚美盛。使還,尚書右僕射高隆之求南貨於昕、收,不能如志,遂諷御史中尉高仲密禁止昕、收於其台,久之得釋。
《北史·卷二十四·列傳第十二》:元象元年,兼散騎常侍,聘梁,魏收為副,並為朝廷所重。使還,高隆之求貨不得,諷憲台劾昕、收在江東大將商人市易,並坐禁止。齊文襄營救之。累遷秘書監。
《北齊書·卷三十一·列傳第二十三》:昕雅好清言,詞無淺俗。在東萊,獲殺其同行侶者,詰之未服,昕謂之曰:「彼物故不歸,卿無恙而反,何以自明?」邢卲後見世宗,說此言以為笑樂。昕聞之,故詣卲曰:「卿不識造化。」還謂人曰:「子才應死,我罵之極深。」
《北史·卷二十四·列傳第十二》:昕雅好清言,詞無淺俗。在東萊時,獲殺其同行侶者,詰之未服。昕謂曰:「彼物故不歸,卿無恙而反,何以自明?」邢卲後見文襄,說此言以為笑樂。昕聞之,詣卲曰:「卿不識造化。」還謂人曰:「子才應死,我罵之極深。」頃之,以被謗,左遷陽平太守。在郡有稱績。文襄謂人曰:「王元景殊獲我力,由吾數戲之,其在吏事,遂為良二千石。」
《魏書·卷三十三·列傳第二十一》:長子昕,字元景。武定末,太子詹事。
《北史·卷二十四·列傳第十二》:齊文宣踐阼,拜七兵尚書。以參議禮,封宜君縣男。嘗有鮮卑聚語,崔昂戲問昕曰:「頗解此不?」昕曰:「樓羅,樓羅,實自難解。時唱染干,似道我輩。」
《北齊書·卷三十一·列傳第二十三》:顯祖以昕疏誕,非濟世所須,罵之曰:「好門戶,惡人身。」又有讒之者曰:「王元景每嗟水運不應遂絕。」帝愈怒,乃下詔徙幽州。後征還,除銀青光祿大夫,判祠部尚書事。帝怒臨漳令嵇曄及舍人李文師,以曄賜薛豐洛,文師賜崔士順為奴。鄭子默私謂昕曰:「自古無朝士作奴。」昕曰:「箕子為之奴,何言無也?」子默遂以昕言啟顯祖,仍曰:「王元景比陛下於殷紂。」楊愔微為解之。帝謂愔曰:「王元景是爾博士,爾語皆元景所教。」帝后與朝臣酣飲,昕稱病不至。帝遣騎執之,見方搖膝吟詠,遂斬於御前,投屍漳水,天保十年也。有文集二十卷。子顗。
《北史·卷二十四·列傳第十二》:文宣以昕疏誕,非濟世才,罵曰:「好門戶,惡人身!」又有讒之者,云:「王元景每嗟水運不應遂絕。」帝愈怒,乃下詔曰:「元景本自庸才,素無勛行,早霑纓紱,遂履清途。發自畿邦,超居詹事。俄佩龍文之劍,仍啟帶礪之書。語其器分,何因到此?誠宜清心勵己,少酬萬一。尚書百揆之本,庶務攸歸。元景與奪任情,威福在己,能使直而為枉,曲反成弦。害政損公,名義安在?偽賞賓郎之味,好詠輕薄之篇,自謂模擬傖楚,曲盡風制。推此為長,余何足取。此而不繩,後將焉肅?在身官爵,宜從削奪。」於是徙幽州為百姓。昕任運窮通,不改其操。未幾,征還,奉敕送蕭莊於梁為主。除銀青光祿大夫,判祠部尚書。
《資治通鑑·卷一百六十七》:帝怒臨漳令稽曄、舍人李文師,以賜臣下為奴。中書侍郎彭城鄭頤私誘祠部尚書王昕曰:「自古無朝士為奴者。」昕曰:「箕子為之奴。」頤以白帝曰:「王元景比陛下於紂。」帝銜之。頃之,帝與朝臣酣飲,昕稱疾不至,帝遣騎執之,見方搖膝吟詠,遂斬於殿前,投屍漳水。
《北史·卷二十四·列傳第十二》:帝怒臨漳令嵇曄及舍人李文師,以曄賜薛豐洛,文師賜崔士順為奴。鄭子默私誘昕曰:「自古無朝士作奴。」昕曰:「箕子為之奴,何言無也?」子默遂以昕言啟文宣,仍曰:「王元景比陛下於紂。」楊愔微為解之。帝謂愔曰:「王元景是爾博士,爾語皆元景所教。」帝后與朝臣酣飲,昕稱疾不至。帝遣騎執之,見其方搖膝吟詠,遂斬於御前,投屍漳水。天統末,追贈吏部尚書。有文集二十卷。
《北齊書·卷二十一·列傳第十三》:太子少師邢邵、七兵尚書王昕並先達高才,與孝琬年位懸隔,晚相逢遇,分好遂深。孝琬靈櫬言歸,二人送於郊外,悲哭淒慟,有感路人。
《北史·卷二十四·列傳第十二》:太子少師邢邵、七兵尚書王昕並先達高才,與孝琬年位懸隔,晚相逢遇,分好遂深。孝琬靈櫬言歸,二人送於郊外,悲哭淒慟,有感路人。
《太平御覽·卷三百七十九·人事部二十》:又曰:劉禕五子,並有志行,為世所稱。璿字祖玉,聰敏機悟,美姿儀,為其舅北海王昕所愛。顧座曰:「可謂珠玉在傍,覺我質穢。」
《北史·卷四十三·列傳三十一》:是時鄴下言風流者,以諧及隴西李神俊、范陽盧元明、北海王元景、弘農楊遵彥、清河崔贍為首。初通梁國,妙簡行人,神俊位已高,故諧等五人繼踵,而遵彥遇疾道還,竟不行。
《資治通鑑·卷一百五十七》:是時鄴下言風流者,以諧及隴西李神俊、范陽盧元明、北海王元景、弘農楊遵彥、清河崔贍為首。神俊名挺,寶之孫;元景名昕,憲之曾孫也;皆以字行。
《北齊書·卷四·帝紀第四》: 沉酗既久,彌以狂惑,至於末年,每言見諸鬼物,亦云聞異音聲。情有蒂芥,必在誅戮,諸元宗室咸加屠剿,永安、上黨並致冤酷,高隆之、高德政、杜弼、王元景、李蒨之等皆以非罪加害。
《太平御覽·卷八百五十九·飲食部十七》:《時鏡新書》曰:齊魏收當寒食餉王元景粥,元景與收書曰:「始知令節,須御麥粥,加之以糖,彌覺香冷。」
《北齊書·卷三十一·列傳第二十三》:昕母清河崔氏,學識有風訓,生九子,並風流蘊藉,世號王氏九龍。
《北史·卷二十四·列傳第十二》:昕母清河崔氏,學識有風訓。生九子,皆風流醞籍,世號王氏九龍。昕弟暉、昭、晞、皓最知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