清戶部造幣總廠,位於天津市河北區中山路159號。[1]始建於光緒31年(1905年),該廠屬大清戶部直接管轄,業務為鑄造金、銀、銅三種貨幣。[2]該廠自建立以來為晚清至民國時期國內規模最大、設備最精、技術最先進、產品最豐富的造幣企業。[3]2004年,天津市河北區人民政府公佈造幣總廠舊址為「不可移動文物」。2009年—2012年,天津市第三次全國文物普查對造幣總廠舊址進行複查登記,進一步認定其為「不可移動文物」。2013年4月,戶部造幣總廠舊址被核定為「天津市河北區文物保護單位」。2020年5月16日,被天津市人民政府公佈為「第五批天津市文物保護單位」。[1]
沿革
清朝末年,市場上的流通貨幣亂象叢生。由於美國、墨西哥、日本以及歐國各國流入的外國銀圓嚴重地影響中國的幣制和金融,清廷迫於形勢開始推行幣制改革。
- 光緒二十九年(1903),清政府為整頓幣制,戶部奏請朝廷委派軍機大臣徐世昌以及陳碧和張允言為「提調」,負責在天津大經路(今為「中山路」)一帶勘查地形,籌建戶部造幣總廠。[4]
- 光緒三十一年(1905),該廠竣工,並定名為「鑄造銀錢總局」。該廠設立之初,分別從日本、美國和德國引進了當時最先進的造幣設備,於是迅速躋身為全國流通貨幣製造中心。[4]
- 光緒三十三年(1907),由於該廠由戶部籌措建設,且一直受戶部直屬管轄,因此更名為「戶部造幣總廠」。[4]
- 宣統二年(1910),清廷下令將造幣權完全收歸中央政府,並將直隸、湖北、江寧、福建、廣東、奉天、河南、四川以及雲南九省的造幣廠全部劃歸該廠管轄,並由該廠向這些地方造幣廠提供造幣所用祖模,成為了名副其實的造幣總廠,也從此取代了工部寶源局、戶部寶泉局的地位。[3]
- 民國元年(1912),時局動盪,北洋軍曹錕的第三鎮(師)下屬的軍隊發起北京兵變。3月2日,造幣總廠被北洋軍隊亂兵焚毀。[3]
- 民國三年(1914),為支撐北洋政府和穩定北方經濟,袁世凱下令在戶部造幣總廠原有基礎上擴建並成立「財政部天津造幣總廠」。[3]
- 民國十年(1921),北洋政府於3月將天津造幣總廠降格為地方造幣廠,並更名為「財政部天津造幣廠」,但是無論從產品數量上還是種類上該廠所生產的貨幣仍為全國之最。[3]
- 1930年-1936年間,造幣廠輪流被奉系、直系和魯系軍閥所把持。在此期間雖然生產了一些紀念幣、紀念章,但實質上已被各路軍閥改做兵工廠。直至後來徹底停止造幣。[3]
- 1936年,接管天津的冀察政務委員會(由日本佔領軍扶持的傀儡政權)將天津造幣廠更名為「冀察綏靖公署修械廠」(亦稱「平津修械所」),並恢復了其部分造幣功能直至1940年前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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參考資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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