屏風樓或稱屏風樓宇 (英語:wall effect buildings),是指在人口密集的城市中,數幢連在一起的建築物,形狀如屏風故因而得名,屏風樓的定義沒有一定的標準。密集的建築物阻擋光線及令風速減慢,而所產生的負面效應,亦被稱為屏風效應及熱島效應,這種現象在1990年代後期,城市規劃失當和政府缺乏監管的高度密集的城市,如香港,引起了社會的關注[1]。
影響
屏風樓引起的「屏風效應」並無劃一及確切的科學化定義,屏風效應是指樓宇建築猶如城牆,阻礙自然風進出,影響周邊居民的生活環境、空氣質素、景觀及自然光,令相對內陸的地區的空氣流動減弱,氣溫升高,加劇地區性的空氣污染問題,令區內居民患呼吸道疾病的比例增加。此外,屏風樓也可能引致鄰近較矮樓宇接收的電視信號較差。一直以來缺乏城市規劃和監管的高度密集的城市,如香港;政府最初未有正視,任由屏風樓興建,在環保團體和公眾輿論炮轟下,認為政府當年規劃失當,無視屏風樓問題,最終要自食其果[2]
香港屏風樓
2000年代,香港的屏風樓問題引起社會關注,批評者認為,屏風樓在香港出現是因為政府缺乏城市規劃和監管下,任由地產商任意興建,一方面將新建的建築物向高空發展,另一方面將大廈與大廈之間的距離縮至最小,形成屏風,使市區內部的舊區變得有如盆地一樣。在香港,大圍、荃灣、深水埗、西九龍均正面對這個問題[3]。另外,也有意見認為屏風樓的出現,與舊啟德機場搬遷,市區撤銷對樓宇的高度限制有關[4]。曾在中國、新加坡及英美生活、研究城市建築多年的中文大學建築學院院長何培斌,直指香港的城市設計是「為錢而非為人」,缺乏綠化、公共空間,比上海等地落後得多[5]。
屏風興建方式並非近年才出現,1980年代初期落成,由和記黃埔發展的和富中心亦被指為屏風樓,和富中心位於北角海旁,17座大樓緊貼式排列,而第6至12座甚至並排連接,猶如一堵巨大的石牆,屋苑後方不但景觀受遮擋,空氣流通亦大受影響,2007年9月,電視節目《新聞透視》探討過和富中心屏風樓問題,發展商稱設計只為求最多單位享有海景[6]。
香港早年規劃的街道並非為如此龐大的建築體量而設計,比較紐約市曼克頓的建築物高度雖然與香港的差不多,但「屏風效應」並不突顯,是因為紐約市的街道一般都比香港的闊,加上當地不少的建築均會作沿街後退的設計,令建築物之間存在着一定的間距及空間。紐約市對建築物有街影投射管制,超高層建築根本不會像長城連合起來,起不到「屏風」的效應。情況就如中環的摩天大廈高聳入雲,但不會被視為「屏風樓」[7]。
香港其中一個環保團體(環保觸覺)對「屏風樓」的特徵定義,針對私人發展項目為主。
以下為屏風樓宇的6個指標,如果滿足2個或以上,便成為屏風樓宇:
- 發展項目內樓與樓之間沒有足夠距離(例如少於15米)
- 項目內的樓宇佈局是接近「一」字排開
- 項目內各樓宇的平均高度(包括平台)超過25層
- 項目的位置是具影響性(例:海邊、市中心、通風廊)
- 項目或樓宇的較闊一面是迎向盛行風
- 附近有比較低矮的樓宇
香港公民黨梁家傑認為,徹底解決屏風樓在於制度,他說,如果是專業的城市規劃師,或是民間社會上關注空氣流通就不會規劃密度過高的樓宇建設,但目前,「城規會由政府一手包辦,而城規會的主席又是規劃地政工務局的常任秘書長,城規會的秘書處是由規劃處借調,所以是同政府一個鼻子出氣」。[9]
香港建築師吳永順說,香港以前沒有屏風樓這個字眼,在2000年代中期才出現。又指過屏風樓的出現,建築師要負上責任,因為所有樓宇的設計都經建築師。同時,政府也有責任,如果政府要賣地,首先要做足功夫,制定地契條款,在規劃過程中需要考慮設計地積比率,並且設計地塊的佈局。[10]
在香港眾多環保團體中,目前只有環保觸覺積極關注屏風樓問題。自2006年,環保觸覺積極關注有機會出現屏風效應的勾地地皮,公開反對興建令市民生活環境變差的屏風樓。該團體多次發起針對屏風樓的行動,並曾就屏風樓提出司法覆核和在賣地場地抗議,反對拍售懷疑有可能興建屏風樓的地皮。[11][12]
環保觸覺主席譚凱邦提出,在沿海地興建一字排開式的屏風樓令香港居住環境差,建屏風樓的發展商需提高其建屋的道德水平,保持空氣流通,顧及原區居民的健康。譚凱邦呼籲地產發展商,需有社會良心,不要參與可能引起屏風效應的地段的拍賣,成為屏風效應的幫兇。[13]不過有關行動並不成功。
本地傳媒及政黨早年亦曾積極關注屏風樓議題,但近年亦逐漸退出關注。
住宅樓宇 | 落成日期 | 參與之發展商 |
---|---|---|
港灣豪庭 | 2003 | 恆基兆業、香港小輪 |
映灣園 | 2003 | 長江實業、和記黃埔及地鐵公司 |
藍天海岸 | 2004 | 香港興業、地鐵公司 |
君臨天下 | 2004 | 恆隆地產、地鐵公司 |
蔚藍灣畔 | 2005 | 信和集團、嘉里建設及地鐵公司 |
嘉亨灣 | 2006 | 恆基兆業、中華煤氣 |
君匯港 | 2007 | 新鴻基地產、地鐵公司 |
翔龍灣 | 2007 | 恆基兆業、中華煤氣 |
曼克頓山 | 2007 | 新鴻基地產 |
萬景峯 | 2007 | 信和集團、市區重建局 |
御龍山 | 2009 | 信和集團、九廣鐵路 |
銀湖·天峰 | 2009 | 信和集團、九廣鐵路 |
名城 | 2011-2012 | 長江實業、九廣鐵路 |
帝峰·皇殿 | 2011 | 信和集團 |
瓏璽 | 2012 | 新鴻基地產 |
溱岸8號 | 2013 | 新世界發展、港鐵公司 |
瓏門 | 2013 | 新鴻基地產、九鐵公司 |
環宇海灣 | 2015 | 九鐵公司、長江實業、南豐集團 |
柏傲灣 | 2018 | 新世界發展、萬科置業海外、九鐵公司 |
海之戀 | 2019 | 九鐵公司、長江實業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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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元朗站上蓋項目:The YOHO Hub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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香港建築師學會(節錄):[15]
- 應該抓緊機會,理性真誠及科學地檢討香港的長遠規劃理念。
- 必須改善相關的審批機制。目前屋宇署、地政署、規劃署、運輸署、建築署、環保署、康文署及路政署等各自提出一套其署方認可的方法,去處理發展申請。發展申請審批有需要具實質協調能效的「一站式」處理,發展申請批准後,各部門應以協助的態度去幫助正面落實已獲批准的發展項目,這才可減少不完善機制阻礙長遠可持續發展的指控。
公民黨(節錄):
- 政府立即全面檢討目前各個大型面積發展計劃的發展設計和規模,尤其在市區重建局及政府全資擁有的鐵路公司車站上蓋等重建/發展計劃上起「帶頭作用」。
- 就所有已審批但還未興建的大型發展項目的設計作全面檢討,以便透過改善設計着手,如增加樓宇間的距離等。
- 訂定各區土地發展密度應是專業規劃的決定而非財務上的考量。
- 應全面檢討包括都會區及新市鎮的城市發展密度,避免出現屏風樓宇,尤其在城市通風位置上。
- 修訂現行法例,如《建築物條例》第十六條,或通過作業指引,訂定更客觀的守則。
民主黨(節錄):
2007年,根據香港無線電視《新聞透視》節目委託香港科技大學的風洞實驗室所做的簡單實驗和分析,越近屏風樓自然通風越受影響,但以整區去計算風速平均值,難以看見明顯影響,該大學學者認為,量度屏風樓的實際影響有一定的困難[16]。
自然光增加人們工作效率,減少人們壓力,學生的出勤率和成績更佳。屏風樓阻塞自然光,街道和住房單位變暗,光線不足對人的健康有負面影響。居住在圍牆建築物附近的人缺乏維生素D。居民會感覺到沮喪, 增加癌症的可能性[13]。另外,人們沒有足夠的情緒支持,可能有較高的體重指數。另一方面,屏風樓提高溫度和能源使用[17]。
對於香港大眾對城市面貌日益關注,市民對高層建築和高密度發展所帶來的影響有較深刻的感受。公眾最為關注的是發展項目的設計、佈局、密集程度、通透程度和對外的連接,以及休憩用地不足等問題,愈來愈多市民要求當局採取行動,制止進行會產生「屏風效應」的發展項目。2003年,政府諮詢公眾後,在《香港規劃標準與準則》加入「城市設計指引」。指引內載有城市設計的主要考慮因素,有關的考慮因素包括樓宇一般的密集程度和佈局、為免山脊線和海港景觀被遮擋而採用梯級式樓宇高度設計、提供通風廊、觀景廊、在路面提供建築線後移地帶等。在規劃新發展時,必須考慮到樓宇的設計和佈局,以及對周邊環境可能帶來的影響,評估發展在景觀質素和空氣流通方面的影響[18]。不過有關的規劃並不適用於鐵路上蓋發展項目,城規會亦只會從數據上去審視,引致屏風樓問題至今尚未解決。
2007年,香港牛頭角上邨第二、三期的重建計劃,採取了微氣候分析,兼顧日照採光和通風的需要[19]。2008年11月,發展局與港鐵經過多年磋商後,決定降低西鐵綫南昌站及元朗站上蓋密度,雙雙減少兩幢大廈,令發展規模分別縮減一成八及一成五,提供兩至三道通風廊。不過,由於單位亦會因而減少逾兩成,當局承認難免造成地價損失[20]。
同月21日,土木工程拓展署及規劃署公佈屯門東十四幅地皮規劃最新建議,當中原定用作興建公屋、發展密度較其他地皮為高的一幅公屋用地,建議改劃為中、低密度私營住宅;另外會保留五幅土地作政府、機構及社區用途。區議員對發展計劃持不同意見,有區議員對新方案表示歡迎,認為不再起屏風樓,正面回應區議會訴求;但也有區議員認為該處應該興建居屋,供應區內居民[21]。
由於鐵路上蓋用地項目毋須經城規會審批,即使地皮規劃為綜合發展區,需經三星期收集的公眾意見。城規會最終亦會以綜合發展區容許較高的發展密度為理由,完全否決有關居民對屏風樓不滿的聲音。使有關項目最終能成功興建。
另一方面,特首梁振英提倡增加公屋及私樓發展密度及高度。財政司司長曾俊華於2012年8月初在網誌中表示,居民往往會擔心新建的大廈會否成為屏風樓、阻擋景觀、影響空氣流通等。不過由於香港山多平地少及土地資源珍貴的情況下,政府有時未必能完全顧及所有附近居民的訴求。為了可以持續地滿足不同階層市民的住屋需要,這些取捨是必要的,希望公眾可以體諒[22]。
而近年香港市民對住屋需求殷切,要求在增加土地供應的情況下,預計香港將來會有更多屏風樓出現。
世界各地避免屏風樓的方法
上海在2003年通過《上海市城市規劃管制技術的規定》,規定高度超過60米的大廈,最大連續展開面闊度不能超過60米,又規定樓高8層以下的樓宇,連續展開面闊也不能超過80米[23]。
新加坡在1990年代重建新加坡河畔時,沿河岸設置梯級式高度限制,以新加坡河為輻射中心,分為3區;河岸區樓高不可超過4層,緩衝區樓高不可超過10層,外圍區樓高不得超過35層。[24]
美國紐約市的Building Code, Title 27, Sub-chapter 4,當中亦設有高度和街影投射的限制。
其他
屏風樓的出現,亦可能與地產商迷信風水有關。香港的玄學家蘇民峰曾在電視節目內指出:觀塘區的山勢本來是很差的,不過由於當地的公共房屋把原來難看的山勢阻擋了,使新填海區再看不到原來的山勢,反而只看到整齊的樓景。因此,從1990年代後期開始,當地的工業大廈開始漸漸轉型,改建為商業大廈,亦帶旺了當地的風水[25]。
參見
註釋
參考資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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