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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革手抄本小說 来自维基百科,自由的百科全书
《少女之心》,又名《少女的心》或《曼娜回憶錄》,是著名的文革手抄本小說,大約於1974年開始大規模傳抄、流通。講述主人公曼娜和表哥少華、同學林濤之間的愛情故事,是文革時期社會上流傳廣泛的一本色情小說。[1]
另外,據不少讀者回憶,《曼娜回憶錄》並非《少女之心》的別名。《少女之心》與《曼娜回憶錄》在最初是完全不同的兩本書。[2]
由於是手抄本,所以實際上《少女之心》並沒有唯一的版本。但根據多個版本的內容綜合,可得出大致的故事輪廓。
女主角曼娜因為成績不好,高中畢業後進入體育學院。放假的時候,她回到了珠三角的家鄉。這時她認識了從福建過來度假的表哥少華,在交往過程中,雙方產生性衝動,繼而發生性關係。暑假結束後少華接到通知回到蘇聯學習。兩年後,曼娜升到了三年級,認識了系裏的同學林濤。二十二歲時,兩人結婚,故事花大段落描述二人做愛的情節。曼娜後來懷上雙胞胎,林濤卻病故。曼娜的雙胞胎出生後她又再婚,而那對雙胞胎女兒在進入青春期後,也經常和繼父做「難以啟齒」的事情。
整個故事將着力點放在曼娜與少華的第一次及與林濤的第一次。
女主角黃永紅十六歲時,發現母親出軌,她將大字報貼到了學校門口。可在媽媽被捕後,她發現身邊所有人,包括爸爸和弟弟對她就像仇人。黃永紅陷入深深的孤獨和迷惘之中。這時她的同學李國華給了她不少安慰,兩人逐漸產生感情。他們懷着青春期的好奇與衝動,有了性關係。但李國華的父母堅決反對兒子與黃永紅交往。此後一個叫姚大明的大學生闖進了黃永紅的生活。
黃永紅與姚大明戀愛後,一次與李國華的邂逅,又使舊情復燃。最終兩人的地下情被姚大明發現。李國華失手殺死了姚大明,隨後自殺。黃永紅也被捕入獄,在監獄裏,她寫了一本回憶錄,就是《少女之心》。
有文章認為: 《少女之心》全解密 (頁面存檔備份,存於互聯網檔案館) 版本2即最初版本,在涉及性知識、性觀念、性體驗和性行為的地方,用詞適當,並無過度的渲染和色情的描繪。內容其實是「我」在監獄裏的交待材料。變態的專案組人員逼迫「我」把發生性行為時的每個細節、每句對話和心理活動仔細地寫出來,然後非法傳播、傳抄出去,開始取名為《壞女人》,最後才定名為《少女之心》。這本書在迅速擴散過程中被不斷添油加醋,最後成為眾所周知的「大毒草」。《少女之心》是講文革時期人的命運,而抄得很兇的那段『黃書』 ,其實是從原故事情節演繹出來的,類似於利用《水滸傳》的背景和幾個人物,另寫出一部《金瓶梅》。
另有一種說法稱:《少女之心》冒名走江湖 (頁面存檔備份,存於互聯網檔案館) 真正的手抄本《少女之心》是疏忽感情,專門集中筆墨寫性事的一篇「作品」,寫「我」和「男朋友」的戀愛經過,作者似乎用盡她有限的藝術語彙來講述她的性恐怖和性經歷之後的狂喜,其筆調是誇耀的張揚的(即版本1)而版本2則為90年代的「三流小說,假藉手抄本之名以謀求轟動效應」
文化大革命時期,書籍缺乏,手抄本盛行,加上《少女之心》含有大量的性描述,吸引了不少人相互傳抄,一時間全國風行。
1975年,《少女之心》和《第二次握手》被姚文元定性為反動書籍。《第二次握手》的作者張揚,甚至被「四人幫」逮捕並內定死刑(未執行,文革結束後平反)。被發現閱讀、傳抄者會受到單位內部處分乃至批鬥(文革時期)、勞動教養等處罰,情節嚴重者甚至會被以流氓罪判刑。
《少女之心》在當時的確造成了一定的負面影響。有讀者模仿情節與他人發生性行為(在當時同樣被視為違法的「流氓行為」),更有甚者在此影響下實施了真正的性犯罪。時至今日仍有觀點持此種看法。[3]
1998年《焦點》雜誌報道,市面上流傳着大量的未有正式書號的《少女之心》印刷本。2004年,曾有人打算再版《少女之心》,卻在印刷完成後被禁止出售。[4][5]
2017年被改編為電影《初戀的滋味》,吳宣儀主演,未上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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