姚崇(651年—721年9月28日),原名元崇,後名元之,其後為了避唐玄宗的「開元」年號之諱,改名為姚崇,陝州硤石縣人,唐朝宰相。
生平
姚崇以門蔭入仕,被授與濮州司倉的職務。他於武周時期,升為兵部郎中。當時正值契丹侵擾河北,戰事頻仍,姚崇向武則天剖析形勢,分辨利害,受到武則天賞識,擢升為侍郎。聖曆元年(698年)再升為同中書門下三品(宰相加銜)。
後來張柬之助唐中宗復位,這時姚崇外調為亳州及常州刺史。其後在唐睿宗時,再任宰相,但因為與太平公主發生衝突,結果被貶至申州任刺史,其後又不斷調遷,但即使為地方官員,其為政仍甚得民心,可見他並沒有因被外調而灰心。
唐玄宗即位之初,詔封姚崇為兵部尚書、同平章事,其後再加封為梁國公。姚崇在再度任相後即向玄宗提出十項建議,即「姚崇十策」:
- 廢除武周時所定的嚴刑峻法;
- 息兵休戰,不求邊功;
- 公平執法,不論是皇親國戚還是平民百姓皆一視同仁;
- 宦官不得干政;
- 精簡稅目,廢除苛捐雜稅;
- 皇族或外戚不得擔任台省官;
- 皇上應禮賢下士;
- 皇上應虛懷納諫;
- 不再增建道寺、佛寺及宮殿;
- 限制外戚參政。
玄宗甚為讚賞這十項提議,予以接納。
姚崇亦取締僧徒12000餘人,逼其還俗,以防僧侶偽濫的情況加劇。開元三年(715年)六月,山東發生蝗禍,百官均以為蝗禍乃是天災,不能捕殺那些蝗蟲。而姚崇則堅持對其進行捕殺,並推行於晚夜起火、在火堆邊掘坑、一邊焚燒一邊埋堆的方法,卓見成效,全國捕蝗900萬擔,成功杜絕蝗禍。
開元四年(716年),姚崇因為其幕僚收受賄賂的事而請求避位,並推薦宋璟接任。罷相後常居洛陽慈惠坊私邸[1]。雖然如此,他仍然受到玄宗優禮相對,玄宗亦經常向他諮詢國事。開元九年(721年)九月丁未(三日),姚崇去世,享壽71歲[2],諡文貞。其遺囑吩咐要薄葬,並再次闡明信佛的害處,不讓子孫為其抄經造像和辦法事[3]。今河南伊川縣彭婆鎮許營村北有姚崇墓。
家庭
- 姚祥,懷州長史、檢校函谷關都尉
- 長子:姚彝,鄧海二州刺史,封虢縣開國子。開元四年八月廿六日(716年9月16日)卒於東都慈惠里,年四十。
- 次子:姚异,大理卿
- 三子:姚弈,永陽郡太守,封夏縣開國公
- 姚闡,侍御史
- 姚恆,都水少監
- 姚愷
- 姚恊,松陽令
- 姚愐,右監門率府兵曹參軍
- 姚忱,恆王府主簿
- 姚惲,左千牛衛兵曹參軍
- 姚闡,侍御史
- 姚氏,嫁銀青光祿大夫、使持節陳州諸軍事陳州刺史、上柱國陶禹
有一玄孫名姚棲雲。
評價
姚崇生處在唐初宮庭鬥爭劇烈的環境,竟能輔佐三帝,於三朝為相,實在不可多得。而且他為相時政局清明,百姓豐衣足食,可說是十分賢明。紫微舍人齊浣稱姚崇為「救時之相」。《資治通鑑》說:「姚崇尚通,宋璟尚法,張說尚文,張九齡尚直。」他與宋璟,並稱為開創開元盛世的兩位賢相,世人合稱「姚宋」。毛澤東在點評《新唐書·姚崇傳》時稱:「大政治家、唯物論者姚崇」。
姚崇雖為一代良相,但他的兒子姚彝、姚异「廣通賓客,頗受饋遺,以至於為時所譏」,以致於趙翼稱「名父之子多敗德」[6]。魏知古、鍾紹京、劉幽求等人都曾因與姚崇不合而遭到貶官[7]。
文化
張岱《陶庵夢憶》曾有:「燕客看小說:『姚崇夢遊地獄』」之語。
臺灣雲林縣虎尾鎮三塊厝姚正宮尊其為姚府千歲,相傳明鄭時期千歲指示該村莊有龍穴而進駐,該廟的楹聯也是由千歲降乩撰寫,每年農曆正月十一日為神明聖誕,全村大拜拜謝平安;[8]基隆八斗子財神廟尊其為文財神,亦以每年農曆正月十一日為其聖誕。[9]
姚崇碑
姚崇碑全稱《唐故開府儀同三司上柱國贈揚州刺史大都督梁國公姚文貞公神道碑》,張說撰文。
註釋
參考資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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