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家金融安定基金管理委員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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歷史
為因應國內外重大事件,以維持資本市場及其他金融市場穩定、確保國家安定,蕭萬長內閣於行政院會議上決議制定《國家金融安定基金設置及管理條例》[2]。2000年2月9日,總統令制定公佈《國家金融安定基金設置及管理條例》。
組織
國家金融安定基金
國家金融安定基金之任務係在國內、外發生重大事件或國際資金大幅移動,並顯著影響民眾信心,致資本市場及其他金融市場有失序或有損及國家安定之虞,經管理委員會決議,在符合條例規範下,視市場情況進行安定操作,以維持資本市場及其他金融市場穩定,俾確保民眾對資本市場之信心[3]
國家金融安定基金可運用資金之總額為新台幣五千億元,其來源如下:
一、以國庫所持有之公民營事業股票為擔保,向金融機構借款;借款最高額度新台幣二千億元。
二、借用郵政儲金、郵政壽險積存金、勞工保險基金、勞工退休基金、公務人員退休撫卹基金所屬可供證券投資而尚未投資之資金;其最高額度新台幣三千億元。
三、其他經主管機關核定之資金來源。
次數 | 啟動時間 | 持續期間 | 持續天數 | 進場加權指數 | 事件 | 投入金額(新台幣) | 績效 | 投資報酬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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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次 | 2000年3月15日 | 2000年3月16日至3月20日 | 5 | 8682.76 | 中華民國第一次政權交替,中國總理朱鎔基發表恫嚇言論 | 542億 | -500億[4][5] | -92.25% |
第二次 | 2000年10月2日 | 2000年10月3至11月15日 | 43 | 5805.17 | 互聯網泡沫、以巴衝突,國際原油價格大漲 | 1,227億 | +226億 | +18.42% |
第三次 | 2004年5月19日 | 2004年5月20至6月1日 | 12 | 5860.58 | 三一九槍擊事件、兩岸關係緊張 | 16億 | +35億 | +218.75% |
第四次 | 2008年9月19日 | 2008年9月18至12月17日 | 90 | 5641.95 | 2008年金融海嘯 | 600億 | +319.23億 | +53.21% |
第五次 | 2011年12月20日 | 2011年12月21至2012年4月20日 | 120 | 6966.48 | 歐洲主權債務危機 | 424億 | +37.01億 | +8.73% |
第六次[6][7] | 2015年8月25日 | 2015年8月25至2016年4月12日 | 232 | 7675.64 | 人民幣劇貶,亞洲多國家貨幣競相貶值,恐慌性投降式拋售 | 196.58億 | +12.11億 | +6.16%[8] |
第七次[9] | 2020年3月19日 | 2020年3月20日至10月12日 | 207 | 8681.34 | 嚴重特殊傳染性肺炎全球大流行及國際油價暴跌所帶動的股市大跌 | 7.56億[10] | +2.58億[11] | +34.1%[11] |
第八次[12] | 2022年7月13日 | 2022年7月13日至2023年4月13日 | 275[13] | 13950.62 | 國際政經局勢不定、俄烏戰爭致推升通膨、西方國家加速升息、經濟復甦前景不明、投資人恐慌且信心不足 | 545.08億 | +83億 | +15.23% |
第九次[14] | 2025年4月8日 | 川普第二屆任期關稅 |
參考資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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