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方貧困法律中心(英語:Southern Poverty Law Center縮寫SPLC),是一個美國的非盈利民權組織,反對白人優越主義,並為那些遭仇恨團體迫害的受害者做法律代理,獲得一系列成功。此外,它還監控仇恨團體、民兵以及極端組織。在教育方面,它推行了「提倡寬容」的教育項目。以上作為使得該組織得以聞名。[2][3][4]此外,南方貧困法律中心將那些有可能詆毀或攻擊人類的仇恨團體進行分類,尤其關注那些在他們控制範圍之外的團體。[5]

Quick Facts 成立時間, 創始人 ...
南方貧困法律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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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立時間1971
創始人莫里斯·迪斯(Morris Dees)
小約瑟夫·萊(Joseph R. Levin, Jr.)
類型公共利益律師事務所
公民權益辯護組織
法律地位501(c)(3)組織
總部蒙哥馬利 編輯維基數據
產品法律代理、公眾法律教育
服務地區 美國
重要人物
理查德·科恩(J. Richard Cohen, President)
收入
136,373,624 美元 (2017年) 編輯維基數據
捐款2.238億美元
員工數212[1]
目標仇恨團體
種族主義
公民權利
網站www.splcenter.or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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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立背景

經濟

二戰後美國經濟發展迅速,20世紀60年代美國經濟更是迅猛發展,進入社會「高度繁榮」的時期。從1961年1月到1969年10月,美國經濟保持連續上升趨勢。美國國民生產總值年增長率較高。[6]

但是,這也給以後的經濟發展埋下了通貨膨脹的隱患。

20世紀70年代是經濟混亂的時期。理查德·尼克遜總統實行了對工資和物價的暫時控制,但美聯儲的緊縮性貨幣政策仍引起了經濟的衰退。到1972年,失業率與10年前相同,而通貨膨脹高出了3個百分點。[7]經濟的不穩定使人民的生活水平也有所下降,而且國內貧富差距拉大、種族對立嚴重、社會矛盾滋生,一些激進分子趁機抬頭。

政治

1960年代,美國發動越南戰爭。美國的失敗不僅惡化了國內經濟局勢,而且加劇了美國國內的種族問題和民權問題,使國家處於極度的分裂狀態,給美國人民造成巨大的精神創傷。約翰·甘迺迪林登·約翰遜政府的內政外交中表現出明顯的「理想主義」痕跡和樂觀主義精神。尤其是約翰遜政府發起的「偉大社會」和「向貧困宣戰(War on Poverty)」的社會項目。但因為各種因素,尤其是美國更深地捲入越南戰爭而使「偉大社會」的宏偉目標大打折扣,結果導致了來自右翼保守派和左翼激進自由派的不滿,也引起了社會弱勢群體的抗議。但是政府1960年代開始已經致力於消除貧困,減輕種族歧視,為社會自由和民主定下了政治方向。[8]

社會運動

20世紀60年代的美國社會波瀾壯闊,黑人民權運動、高校青年學生運動、反戰和平運動、女權運動嬉皮士運動等匯成洶湧澎湃的激進洪流,勢不可擋。[9]作為美國總統,甘迺迪對黑人維權做出了巨大貢獻。他指出「這個國家是建立在人人生而平等這個原則的基礎上的。如果一個美國人,因為其皮膚是黑色的,就不能在開放的餐館就餐、就不能送子女去最好的公立學校讀書、就不能投票選舉能代表他的人出任公共官職——就不能享受充分的自由生活,那麼,這個國家就是一個不完整的國家,除非全體公民都得到自由」。馬丁·路德·金就是其中黑人維權的著名人物。在這樣要求平等、自由、民主的社會氛圍中,打破隔離和消除歧視已經成為社會潮流。

歷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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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方貧困法律中心在蒙哥馬利的總部

南方貧困法律中心是由公民權益律師莫里斯·迪斯(Morris Dees)在1971年和小約瑟夫·萊(Joseph J. Levin Jr.)創辦的,總部位於阿拉巴馬州蒙哥馬利[10]他們希望該法律中心能夠接受並處理發生在美國的歧視案件。

南方貧困法律中心的第一任主席是朱利安·邦德(Julian Bond)。他擔任主席直至1979年,並在任期後保留了董事會席位。該組織原來着重於處理由美國三K黨及其他白人優越主義團體所帶來的危害。隨後,中心逐漸參與到更為廣泛的公民權益維護行動中,包括長久以來存在的種族隔離種族歧視、對外僑的虐待以及教會與各州的分離(Separation of Church and State)問題。南方貧困法律中心還與其他公民權益組織,諸如反誹謗聯盟一起,為美國聯邦調查局提供有關仇恨團體的信息。[11]

1979年,中心在眾多案件委託中接手了第一個案件,旨在反對類似於美國三K黨白人優越主義團體。

1981年,南方貧困法律中心開始了一個名叫「Klanwatch」的計劃以監視三K黨的行動。這個現在名為「Hatewatch」的計劃,已從原來僅監視三K黨發展壯大,開始監視另外七個仇恨團體[12]

1983年7月,南方貧困法律中心辦事處被燃燒彈擊中。辦事處所處樓房被毀,眾多數據、記錄毀於火海之中。[13]

1985年2月,三K黨成員以及三K黨的支持者承認了與該爆炸案的直接關聯,並向聯邦及州認罪。在審訊中,三K黨成員喬·加納(Joe M. Garner)、小唐斯·羅伊(Roy T. Downs Jr.)以及查爾斯·北里(Charles Bailey)承認曾經恐嚇、壓制、威脅過中心秘密成員。據迪斯所言,有超過30人因曾有要謀殺自己及炸毀中心的陰謀而被監禁。[14]

1984年,由於任職於南方貧困法律中心,迪斯成了「規律派」(The Order (group),一個白人優越主義革命團體)的暗殺目標之一。[15]另一個目標則是電台主播艾倫·伯格(Alan Berg)。不幸的是,他在科羅拉多居所外被「規律派」殺害。[16]

1987年,南方貧困法律中心為一個在莫比爾(亞拉巴馬州)的黑人少年米高·唐納德(Michael Donald)進行申訴,事因美國三K黨聯盟(United Klans of America)對其使用私刑。最終案件大獲成功。[17]

1987年,五名三K黨分部「白人愛國黨(White Patriot Party)」的成員因偷竊軍用武器及策劃謀害迪斯而被起訴。[18]

1989年,南方貧困法律中心揭開了由林瓔(Maya Lin)設計的民權運動紀念碑(Civil Rights Memorial)的面紗。[19]

中心「提倡寬容」教育項目("Teaching Tolerance" Project )在1991年正式啟動。此外,其「Klanwatch」項目也擴大了範圍,在其監控列表上增加了一些美國國內已被報道過的仇恨團體,並新增了其他的監視計劃。

1995年,四名白人男子因計劃炸毀南方貧困法律中心而被起訴。[20]

1998年5月,三名秉持「白人優越主義」份子被捕,原因是他們計劃組織一場全國性的刺殺及炸彈襲擊。而他們的目標則是莫里斯·迪斯、一個未公開的伊利諾伊州聯邦法官、一個密蘇里州的地下無線電節目主持人、迪斯在阿拉巴馬的南方貧困法律中心與辦事處、在洛杉磯的西蒙·維森塔爾中心以及在紐約的反誹謗聯盟。[21]

2008年,以美國內部恐怖事件為當期主題的國家地理雜誌(National Geographic's Inside American Terror)以南方貧困法律中心及迪斯為封面,追蹤了中心對美國三K黨的一系列訴訟案件。

2011年,南方貧困法律中心的秋季季刊以臭名昭著的美國種族極端組織光頭黨成員布萊恩韋德訥為封面人物,講述了他從一個動輒施暴的光頭黨骨幹,逐漸脫離極端種族主義組織,最後自己把臉上身上的種族仇視刺青用激光手術去除並重建生活的故事。[22]

2012年,南方貧困法律中心所發佈的報告中提到,自美國經濟陷入衰退以及奧巴馬就任總統以後,仇視和反政府團體數量大幅增加。2011年美國有仇視團體1018個,2010年有1002個,而在2000年只有602個。[23]

2013年3月,南方貧困法律中心的檢測結果表明,由於美國有望出台控槍法案,一些致力於維護美國「傳統價值觀」的「愛國者運動」將有可能製造暴力事件。此外,美國國內極端思潮組織比4年前增長了7倍多(813%),達到歷史最高水平。[24]

訴訟

訴訟策略

南方貧困法律中心的訴訟策略包括:代表受到仇恨團體侵害、威脅、暴力的受害者提交民事訴訟,使相關責任團體、責任人支付巨額賠款。南方貧困法律中心迄今為止已經贏得了眾多民事案件的勝利,並使得原告獲得了相應的賠償金。

著名案例

基督教青年會

迪斯在南方貧困法律中心所接收的第一個案件起訴了在阿拉巴馬蒙哥馬利的基督教青年會,因為該組織隔離城內兒童,使得各種族的兒童不能一起生活。

1969年,基督教青年會拒絕兩名黑人少年參加它的夏令營。因此,南方貧困法律中心代黑人少年的父母對青年會進行起訴。[25][26][27]在訴訟的過程中,迪斯揭露了一個秘密,即1958年城市官員與基督教青年會所簽訂過一個秘密協議。在協議中,城市官員給予基督教青年會控制眾多城市休閒活動的權利。[25][26][27]1971年南方貧困法律中心開始負責該案。1972年,法院裁定蒙哥馬利政府給予了基督教青年會市政權力(with a municipal character),並下令該青年會「停止一切帶有種族歧視及種族隔離的行為」。[25][26][27]幾年後,蒙哥馬利基督教青年會的執行董事為該案件感謝迪斯。他提到,如果沒有這個案件,青年會是無法解決內部長期存在的種族隔離問題的。[27]

越南漁民案件

1981年,南方貧困法律中心起訴三K黨,要求其停止對越南漁民的有關種族問題的騷擾和恐嚇。[28][29]同年5月,法院判決越南漁民及南方貧困法律中心勝利,並命令三K黨停止一切不當行為。[30]

僱員薪金案件

1981年,南方貧困法律中心在阿拉巴馬州的一個縣贏得了官司,使得該縣為其醫囑檢驗機構的第一個黑人員工支付工資。這個事件否定了之前的聯邦規定中州的相關法律。儘管和有爭議的州的法律規定不一致,該判決修復了在醫囑檢驗方面已經實行了二十多年的條款。[31]

白人愛國黨案件

1982年,準軍事化的卡羅萊納三K騎士組織(Carolina Knights of the Ku Klux Klan)的幾名持槍成員對鮑比·珀森(Bobby Person),一名黑人監獄看守、一位對黑人友好的白人女性以及其他一些人進行恐怖襲擊。1984年,南方貧困法律中心提起訴訟,由美國卡羅萊納州東北部地方法院審判。珀森成為這一案件中的主要原告。訴訟過程中,騷擾和威脅不斷。法庭發佈一項命令,禁止任何人員干預法院內人員。[32]

1985年1月,法院下令禁止格倫·米勒(Glenn Miller),這個組織的"大頭龍"(Grand Dragon,美國三K黨州組織的頭目)和他的追隨者運營準軍事化組織,在黑人居住區遊行,以及任何騷擾、威脅或是傷害黑人權利的行為。隨後,法庭駁回原告賠償損失的要求。[32]

不到一年,法院發現自稱為「白人愛國黨」的米勒和他的追隨者違反了之前法院發佈的同意令,嚴重藐視法庭。米勒被判監禁六個月,緩三年執行。在此期間,他不得與來自其他種族團體,比如白人愛國黨的成員聯繫。在緩刑期間,米勒拒絕遵守法院條款。被再次逮捕之前,他暗地對猶太人和聯邦政府「宣戰」。他因在使用武器方面的罪行被判在聯邦監獄監禁三年。[33][34]

美國聯合三K黨案件

1987年,南方貧困法律中心代表受害者家人,成功對美國聯合三K黨(United Klans of America)的兩名成員提起民事訴訟。他們在1981年使用私刑處死阿拉巴馬州莫比爾市的一位19歲黑人男子米高·唐納德。[35]由於無法籌集七百萬的罰金,美國聯合三K黨不得不將其國內總部轉交給唐納德的母親。之後,其母用變賣總部的錢購買了她的第一套房子。[36]

白色雅利安反抗組織案件

1988年,在俄勒岡州的波特蘭市,來自東區白人至上組織(East Side White Pride)和白色雅利安反抗組織(White Aryan Resistance, WAR)的三個白人優越主義者將一位到美國上大學的名叫穆魯格塔?色考(Mulugeta Seraw)的埃塞俄比亞人毆打致死。[37]1990年10月,南方貧困法律中心代表死者家人,起訴白色雅利安反抗組織並勝訴。白色雅利安反抗組織頭目湯姆·梅茨格(Tom Metzger)和他的兒子,約翰·梅茨格(John Metzger)被判支付賠償12,500,000美元。[38][39]梅茨格家族宣佈破產,白色雅利安反抗組織也停止運行。審判費用由反誹謗聯盟和南方貧困法律中心共同承擔。梅茨格還需向色考的家人支付相關費用。[40] Metzger still makes payments to Seraw's family.[41]

「造物主的教堂」案件

1991年5月,一位名叫小哈羅德·曼斯菲爾德(Harold Mansfield Jr.)的美國海軍黑人老兵被一位來自新納粹組織——造物主的教堂(Church of the Creator),現稱「創造性運動」(Creativity Movement)的成員所謀殺。1994年3月,南方貧困法律中心代表被害者家人贏得了民事訴訟,並獲得由教堂支付的一百萬美元的賠償。[42]教堂被轉交給國家聯盟組織(National Alliance)的領導威廉·皮爾斯(William Luther Pierce)從而避免曼斯菲爾德的子嗣獲得這筆錢。南方貧困法律中心為此欺詐陰謀起訴皮爾斯,並最終在1995年獲得85,000美元賠償金。這個金額在上訴中得以堅持,並在2002年皮爾斯死前籌集完畢。[43] The amount was upheld on appeal and the money was collected prior to Pierce's death in 2002.[43]

「三K黨基督騎士」案件

1998年7月,在與兩個三K黨分會和五名三K黨徒(包括三K黨基督騎士和無形帝國組織)(Christian Knights of the Ku Klux Klan and Invisible Empire, Inc.)的訴訟中,南方貧困法律中心所代表的馬其頓浸禮教堂贏得了37,800,000美元賠償的裁決。[44]這座黑人教堂位於南卡羅來納州曼寧市,擁有100年的歷史。三K黨因為在1995年縱火燒毀具有歷史意義的黑人教堂而被罰款。[45] 莫里斯·迪斯告訴媒體:「即使我們使基督騎士停止運行,那又有什麼價值呢?我們不只盯着這一個結果。陪審團對這種聳人聽聞的行為的判決和判決中所包括的意義更為重要。」 [46]據《華盛頓郵報》統計,這筆賠償金是「仇視性犯罪案例中民事賠償金額最大的」 [46]

雅利安國民案件

2000年9月,南方貧困法律中心對雅利安國民(Aryan Nations)的訴訟取得成功。愛達荷州陪審團判決雅利安國民組織支付其守衛襲擊的一名女性和她的兒子賠償6,300,000美元。[10]這起訴訟起源於1988年7月的襲擊事件,雅利安國民組織場地內的保安人員開槍射擊維多利亞·基南(Victoria Keenan)和她的兒子。汽車在子彈的數次射擊下損毀,一名雅利安國民組織成員用槍口威脅基南和她的兒子。[47] Bullets struck their car several times then the car crashed and an Aryan Nations member held the Keenans at gunpoint.[47]依據判決,理查德·巴特勒(Richard Butler)將20英畝(81,000平方米)的組織場地轉交給基南家庭,他們將其賣給一個慈善家,其隨後將場地捐贈給北艾奧瓦學院(North Idaho College)。由於涉及此案的雅利安國民成員曾企圖謀殺迪斯,但被聯邦調查局破獲,[53]所以北愛達荷學院(North Idaho College)將此片土地被命名為「和平公園」。[48][49]

十誡紀念碑案件

2002年南方貧困法律中心和美國公民自由聯盟對阿拉巴馬州最高法院法官羅伊·摩爾(Roy Moore)提出訴訟,因其批准一個重達兩噸的十誡紀念碑在公共財產上展出。[50]摩爾在沒有告知其他法庭法官的情況下,安置了一個重達5,280磅(2400千克),三英尺寬,三英尺厚,四英尺高的花崗岩質的十誡石塊。[51]在上訴數次無效後,摩爾最終被法庭免職,紀念碑也被撤走。

牧場援救組織案件

2003年3月18日,兩個來自薩爾瓦多的非法移民埃德溫·阿爾弗雷多·曼西利亞·岡薩雷斯(Edwin Alfredo Mancía Gonzáles)和法蒂瑪·德爾·索科羅·萊瓦·梅迪納(Fátima del Socorro Leiva Medina),擅自進入約瑟夫·薩頓(Joseph Sutton)的德克薩斯州的牧場。他們遭到兩名治安員的盤問。這兩名治安員來自薩頓所招募的牧場援救組織(Ranch Rescue),這個組織在美國與墨西哥邊界地區巡邏。[33]據南方貧困法律中心報道,岡薩雷斯和梅迪納被用槍威脅,岡薩雷斯被擊中頭後部並且被牧犬襲擊。南方貧困法律中心說,岡薩雷斯和梅迪納在釋放前曾遭到死亡威脅。[33]兩人稱,在被告知可以離開的一個小時後,牧民們給他們水,餅乾和一條毛毯。牧場援救組織的成員凱西·詹姆斯·尼德考特(Casey James Nethercott)否認用槍毆打任何入侵者,並且任何治安員都沒有因用槍毆打他人而治罪。[52]

2003年,南方貧困法律中心、美籍墨西哥人法律辯護及教育基金會(Mexican American Legal Defense and Educational Fund)和當地的律師一同在德克薩斯州吉姆霍格縣對牧場援救組織和它的其他合夥組織提起民事訴訟,要求其為這次襲擊和非法拘留支付賠償。2005年4月,南方貧困法律中心從對牧場援救組織的領導,尼德考特和托爾·約翰·富特(Torre John Foote)的審判中贏得一百萬美金。在對本案件350,000美元賠償的宣判6個月後,原告最終獲得這筆賠款,並且原告在與薩頓的庭外調解中獲得了100,000美元。尼德考特在亞利桑那州的70英畝(280,000平方米)的財產,也就是牧場援救組織的總部所在地,被用來抵押支付審判應支付的賠償金。尼德考特曾因在加利福尼亞州驚醒襲擊被判有罪,本次因持有槍支被判為重犯,被判入獄五年。南方貧困法律中心的工作人員與德克薩斯州的檢察官密切合作,為此次宣判做出巨大努力。[33][53]

比利·雷·約翰遜案件

比利·雷·約翰遜(Billy Ray Johnson)是一位智障男性,他曾被四名白人男性帶去參加聚會。在聚會中,他腦部被擊中,失去意識,並被指為「黑鬼(nigger)」,最終被丟棄在血泊里。[54][55]「46歲的約翰遜因在此次襲擊中腦部遭受嚴重永久性的傷害,餘下的生活都不能自理。」 [56][57]在審判中,四名白人男性被判處30天至60天的監禁。2007年4月20日,比利·雷·約翰遜在德克薩斯州林登市的民事審判中獲得九百萬美元的賠償。在美國教育部的調查和其他有爭議的審判出現之後,[54][58] On April 20, 2007, Billy Ray Johnson was awarded $9 million in damages by a civil jury in Linden, Texas.[55][57][59]陪審團希望這個裁決能夠改善社區中的種族關係。在審判期間,一名被告,考瑞·希克斯(Cory Hicks)稱約翰遜為「它」,這一帶有侮辱性的字眼。[54]

美國皇家三K黨案件

2008年11月,南方貧困法律中心與美國第二大三K黨組織美國皇家三K黨Imperial Klans of America, IKA)的案件在肯塔基州米德縣接受審理。[60]2006年7月,五名三K黨徒在肯塔基州縣集市上殘忍地毆打喬丹·格魯弗(Jordan Gruver)。[61]2007年,南方貧困法律中心代表喬丹和他的母親對肯塔基州的美國皇家三K黨提起訴訟。審判中說,五名三K黨徒在位於肯塔基州勃蘭登堡的米德縣露天市場發放生意傳單和卡片,宣傳一個「只有白人」的美國皇家三K黨。其中兩位黨徒稱一名巴拿馬後裔的16歲男孩為「西班牙佬(spic)」。隨後,這名男孩(身高5英尺3英寸(1.60米),體重150磅(68千克))被黨徒們拳打腳踢(其中一名黨徒身高6英尺5英寸(1.96米),體重300磅(140千克))。最終造成男孩「被打折兩根肋骨、左前臂;下頜受傷需要全面修復牙齒;身體上多處砍傷和淤青。」 [61]

在2007年2月一起相關的犯罪中,賈里德·漢斯萊(Jarred Hensley)和安德魯·沃特金斯(Andrew Watkins)因毆打格魯弗被判三年監禁。[60]2008年11月14日,一個由七男七女組成的白人陪審團判決羅恩·愛德華茲(Ron Edwards),組織中的皇家巫師(Imperial Wizard),和參與襲擊的賈里德·漢斯萊支付原告補償性賠償金1,500,000美元和懲罰性賠償金1,000,000美元。[62]另外兩名被告,安德魯·沃特金和喬舒亞·考爾斯(Joshua Cowles)先前同意保密解決,被從訴訟名單中移除。[63]

其他主張

反對亞利桑那州非法移民措施

主要文章: 支持執法工作和安全社區法

南方貧困法律中心反對亞利桑那州1070號法案。其法案在2010年由亞利桑那州通過,是一項反對非法移民的法案。南方貧困法律中心稱其「無恥地違反憲法」,是「一場公民權利的災難」。2012年6月,美國最高法院審理「亞利桑那州對美利堅合眾國」一案,支持在執法地點進行移民身份檢查的條款,但是否決了其他三個條款,因為它們違反了美國憲法最高條款(Supremacy Clause)。

政治言論批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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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蒙哥馬利的公民權利紀念碑

在2010年4月2日的美國全國公共廣播平台(NPR)的採訪中,來自南方貧困法律中心的馬克·波托克(Mark Potok)聲稱權威人士和政治家,比如國會議員米歇爾·巴和曼(Michele Bachmann),斯蒂夫·金(Steve King)和評論員格倫·貝克(Glenn Beck)和盧·道博斯Lou Dobbs)對仇恨犯罪負有道德上的責任。因為他們曾經運用仇恨團體和陰謀論者的言辭,並使得這種言辭成為了社會「主流」。[64]

教育宣傳

「提倡寬容」組織

南方貧困法律中心首先建立了包括「提倡容忍」組織(Tolerance.org)在內的網站,這個網站曾獲得國際威比獎[65] The site provides daily news on tolerance issues, educational games for children, guidebooks for activists, and resources for parents and teachers. [66][67]網站每天都會提供關於寬容話題的新聞,為孩子們提供教育性質的遊戲,為活躍分子提供指南,為父母和老師提供相關資源。「提倡寬容」(Teaching Tolerance)這一網站針對兩個不同年齡階段的學生,並且為這兩個不同階段學生的家長和老師提供不同的材料。項目的一部分針對小學生,為其提供公民權利運動的歷史方面的材料。[68]其中包括一本名叫《對多元文化的「美式英語」的新看法》("A fresh look at multicultural 'American English'")的出版物,它主要研究日常出現的詞彙的文化歷史。一個項目的網站包含一些互動的節目,發佈一些如印第安人學校的吉祥物、美利堅聯盟國國旗的展示和流行音樂和娛樂的話題,從而鼓勵學生思考種族,性別和性取向等敏感話題。

另一個針對初中和高中生的類似項目,包括了一個名叫「積極參與」(Mix it Up)的活動,極力主張讀者應當參與到學校的活動中來,包括不同社會團體之間的互動合作。[69]這個項目的其他內容包括為政治激進主義提供建議和報道主要的學生激進主義活動。南方貧困法律中心每月出版一本出版物,主要針對少數群體,如女權主義者或是LGBT青年組織。出版物如《如何對抗校園中的仇恨》,(「Ways to fight hate on campus」)為社區激進組織和多元化教育提供方法。

「提倡容忍」(Teaching Tolerance)還為家長提供建議,鼓勵他們在教育孩子過程中注重多元文化主義教育。[65]一本指導手冊敦促父母考察孩子的朋友的「多樣性背景」,搬到「全面和經濟多元化的社區」,勸阻孩子不要玩關於「促進暴力」的玩具。出版物還建議家長使用文化上敏感的語言(比如性別中性化的措辭「某人特殊的一天(Someone Special Day)」)取代傳統的母親節父親節),並且確保「文化多樣性在家中的藝術品,音樂和文學作品中有所體現」。

紀錄片

南方貧困法律中心也製作紀錄片,其中兩部榮獲奧斯卡金像獎最佳紀錄片獎,分別是:《正義年代》(1995年)和《重大時刻:孩子們的遊行》(2005年)。[70][71]另外一部名為《容忍之牆》,由詹妮弗·威爾克(Jennifer Welker)主演。另有五部紀錄片獲得提名。

執法培訓

在需要的時候,南方貧困法律中心還為當地、州及聯邦執法機構官員提供培訓,側重於「美國極右勢力的歷史,背景,領導者及其活動」。[72][73][74][75][76][77]

追蹤仇恨團體

仇恨團體名單

主要文章:南方貧困法律中心指名為仇恨團體的組織列表英語List of organizations designated by the Southern Poverty Law Center as hate groups

南方貧困法律中心將「持有針對某一群體不可改變的特質而進行攻擊或誹謗之理念」的人群記錄為仇恨團體。仇恨團體行為包括言論攻擊,遊行示威,結社,出版,散發傳單及暴力犯罪。並非所有名單中記錄的仇恨團體都涉及犯罪行為?。[5]美國聯邦調查局將南方貧困法律中心列為其網站上仇恨罪行頁面下的資源合作部門。南方貧困法律中心和美聯邦調查局「融洽合作,共享信息,強調關注,合作解決問題「。由於FBI的法律權限,它依靠南方貧困法律中心及其他民間組織監視收集仇恨團體信息。[73][78][79][80]

南方貧困法律中心舉報稱2008年共有926個仇恨團體在美國表現活躍,較2007年的888個數量有所上升。 其中包括:

  • 186個分散的三K黨組織及52個關聯網站;
  • 196個新納粹主義組織及89個關聯網站;
  • 111個白人至上主義(White nationalist)及190個關聯網站;
  • 98個白人優越主義光頭黨(White power skinhead)及25個關聯網站;
  • 39個基督徒身份教派(Christian Identity)及37個關聯網站;
  • 93個新聯盟國組織(Neo-Confederate)及25個關聯網站;
  • 113個黑人隔離組織(Black Separatist)及40個關聯網站;
  • 159個愛國運動(Patriot movement)組織;
  • 另有90個團體及172個關聯網站被南方貧困法律中心分入到諸如反同性戀反移民否認猶太人大屠殺種族主義,激進傳統天主教派及其他特定範疇里的仇恨團體。[81][82]以上計算的只是2008年活躍的組織,包括只存在於互聯網上的組織。

除此之外,南方貧困法律中心舉報稱2008年有159個愛國運動團體及141個關聯網站活躍於美國,每州至少一個組織,其數量較2007年的131個有所上升。[83]

南方貧窮法律中心最新報告顯示,美國極端反政府組織數量在2012年創歷史最高,尤其目前聯邦政府的控槍措施更為反政府運動火上澆油。[84]

爭議

南方貧困法律中心的仇恨團體名單引發爭議。[85][86][失效連結][87]

批評者包括肯·希爾維斯通和萊爾德·威爾考克斯稱南方貧困法律中心在將這些組織分類時出現了簡單粗略的貼標籤行為。[88][89]

在2012年8月美國家庭研究理事會於總部召開的公開見面會後,一些專欄作家指責南方貧困法律中心將理事會劃歸到反同性戀的仇恨團體中的行為,然而另有其他作家表示支持其行為。[90][91]

南方貧困法律中心辯稱仇恨團體的篩選與同性婚姻等政治立場無關,與其已被科學部門針對同性戀群體的錯誤宣傳有主要相關。[92]

情報報告

自1981年來南方貧困法律中心的情報部門一直在出版《情報報告》(Intelligence Report)這一季刊雜誌,[93][94]其內容為對美國極右派仇恨團體及極端主義者的監控。《情報報告》提供的信息包括這些團體的有組織的行動或策略。這些信息被學者認定為可信的並被認為是針對美國極右勢力及仇恨團體最綜合的信息來源。[95][96][97][98]除《情報報告》之外,南方貧困法律中心還出版《仇視周刊》新聞通訊用以監控種族主義者和極端分子,以及標題為「留心極右分子」仇視博客。[99]刊載在《情報報告》上的兩篇文章榮獲由職業記者協會(Society of Professional Journalists)頒發的傑出綠眼罩新聞獎(Green Eyeshade Excellence in Journalism)」。由海迪·拜爾里奇(Heidi Beirich)和鮑勃·默瑟爾(Bob Moser)寫作完成的「對話委員會(Communing with the Council)「榮獲2004年雜誌類調查新聞作品三等獎,[100][101]由大衛·豪特豪斯(David Holthouse),凱西·桑切斯(Casey Sanchez)創作的「南方哥特風」(Southern Gothic)榮獲2007年雜誌類特色報道二等獎。[102][103]2009年3月20日,南方貧困法律中心的情報部門因其在報道「反移民運動」中的突出表現被美國移民法律基金會授予「傑出公眾服務獎」。[104]

財政資金

南方貧困法律中心的活動,包括訴訟,都是由籌款行為贊助的,不接受庭審中授予其代表客戶的任何資金獎勵。[105]

1974年起,南方貧困法律中心專門留出資金作為捐款項目,基於「因為不斷攀升的油印費用,非營利組織終將無法單純仰靠郵件捐款而運轉下去[105]」的理念,南方貧困法律中心因其明顯不成比例的捐款儲備額和誤導性的籌款方式而受到批判。1994年蒙哥馬利廣告(Montgomery Advertiser)進行了持續的報道,稱南方貧困法律中心資金經營不善並且存在誤導性的籌款方式。[106][107]作為回應,聯合創立者喬·萊文稱「蒙哥馬利廣告對於我們活動的忽視及對於我們財政情況及迪斯先生的個人生活的過分關心,我認為很顯然該公司只是想把我們中心及迪斯先生抹黑」。[108]該系列報道作為1995年普利策新聞深度報道獎(Pulitzer Prize in Explanatory Journalism)的參選作品並未最終獲得該獎。[109]1996年今日美國節目因其在當時測算出的6800萬美元的資產而稱南方貧困法律中心是「美國最富有的民間組織」。[110][111]南方貧困法律中心稱其在2008年全年的總支出中69%用於項目運營,2008年末中心的捐款額剩餘15.62千萬美元。[112]根據慈善導航(Charity Navigator)組織,南方貧困法律中心2009年的支出主要為以下幾類:項目支出67.5%,行政支出13.4%,籌款支出18.9%。[113]2001年10月,南方貧困法律中心公開其捐款額為22.38千萬美元。[114]

南方貧困法律中心的影響

學術地位評估

在對美國「白人隔離」運動的研究中,社會學家貝蒂·道博拉茨和斯坦福尼·珊克麥樂提到南方貧困法律中心的《珂蘭沃馳情報報告》時稱「我們從南方貧困法律中心和反誹謗聯盟得到基本信息,但我們發現報道中和在集會現場看到的情況有出入。比如《珂蘭沃馳情報報告》經常會將事件性質誇大為更加危險和挑釁的大規模群眾聚集。[115]美國聖母大學社會學系教授洛里·麥克維表示「南方貧困法律中心成功建立了極好的名譽,是研究種族組織的社會學家的最佳文獻資料來源」。[95]

社會影響

自1971年創建於蒙哥馬利後,南方貧困法律中心的規模不斷擴大。進入21世紀以來,該組織已在密西西比州、路易斯安那州、佐治亞州和弗洛里達州建立分部。南方貧困法律中心在曝光和打擊仇恨團體以及向年輕一代傳播包容思想等方面始終表現突出,並得到美國社會的普遍認可。因為和美國聯邦調查局的長期穩定合作關係,南方貧困法律中心在定性和監視仇恨團體的方面社會影響力不可小視,其公開發表的言論或刊載文章都會成為媒體關注的焦點。同時,南方貧困法律中心和國安部等相關美國政府部門也有較為密切的信息往來。此外,基於該組織龐大的資金支持,南方貧困法律中心可謂是美國社會民權組織中一支強勢力量。[116][117]

引用

主要參考文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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