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共中央代理總書記是中國共產黨最高負責人缺位時代理職務的稱謂,代理總書記不是一個正式的職稱,《中國共產黨章程》裏也沒有相關的規定。
歷任
1931年6月,時任中共中央政治局主席向忠發(也被稱為總書記)被中國國民黨逮捕處決,時任中共中央政治局常委的王明,代理總書記職務,主持中共中央的工作。
1945年中國共產黨第七次全國代表大會召開,中共中央最高負責人的職稱從總書記改為中央委員會主席,毛澤東當選黨主席。同年抗日戰爭結束後,中共中央決定派毛澤東和周恩來前往重慶與以蔣介石為代表的國民政府談判。在毛澤東離開延安以後,中共中央書記處書記劉少奇代理中央委員會主席職務。
1949年10月中華人民共和國成立,同年11月,中共中央派毛澤東於12月初訪問蘇聯。在毛澤東訪蘇期間,其中央委員會主席和中央人民政府主席職務由劉少奇代理,這是劉少奇第二次代理黨主席的職務,直到1950年3月毛澤東從蘇聯回國才結束。[1]
1953年12月,毛澤東患病要到杭州休養,並主持《中華人民共和國憲法》的起草工作。12月24日舉行的中共中央政治局擴大會議上,毛澤東提議在他休養期間,由劉少奇臨時主持中共中央工作。這是劉少奇第三次代理中央委員會主席職務,也是自中共七大以來形成的慣例,每當毛澤東因事不在時,黨中央的工作都由劉少奇主持。
1982年中國共產黨第十二次全國代表大會召開,中共中央最高負責人的職稱又從黨主席改回中央委員會總書記,胡耀邦當選總書記。1987年1月,胡耀邦因反對資產階級自由化不力而被迫下台,由時任國務院總理的趙紫陽兼任中共中央代總書記的職務。同年11月中國共產黨第十三次全國代表大會召開後,趙紫陽在一中全會上正式出任黨總書記,並將總理的職務交給李鵬代理。[2]
繼任列表
依據當今中共中央黨內排名,出現中國共產黨中央委員會總書記缺位時,推斷的代理繼任順序如下:
順序 | 職務 | 現任 | 肖像 | 政黨 | 黨內職務 | 歷任職務 |
---|---|---|---|---|---|---|
1 | 中華人民共和國國務院總理 | 李強 | 中國共產黨 | 中國共產黨中央政治局常務委員會委員 中共中央國家安全委員會副主席 中央外事工作委員會副主任 |
中國共產黨上海市委員會書記 中國共產黨江蘇省委員會書記 | |
2 | 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委員長 | 趙樂際 | 中國共產黨中央政治局常務委員會委員 中共中央國家安全委員會副主席 中央全面依法治國委員會副主任 |
中共中央紀律檢查委員會書記 | ||
3 | 中國人民政治協商會議全國委員會主席 | 王滬寧 | 中國共產黨中央政治局常務委員會委員 中央全面深化改革委員會辦公室主任 中央統一戰線工作領導小組組長 中央西藏工作協調小組組長 中央新疆工作協調小組組長 中央對台工作領導小組副組長 |
中國共產黨中央書記處書記 |
參考文獻
參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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