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陳顧遠在上中、小學時,受同鄉于右任影響,與同學們創辦「警鐘學社」,宣傳革命及新知識。辛亥革命時,陳顧遠加入中國同盟會三原支部。1915年,陳顧遠參加了西安「反袁(世凱)逐陸(建章)」的武裝暴動,差點遭到捕殺。1916年,陳顧遠考入北京大學預科,1919年升入北京大學本科,學習政治學。在校期間,參加了五四運動。1920年1月,陳顧遠與北京大學學生易家鉞、郭夢良、朱謙之等人編輯出版了《奮鬥》旬刊(1920年4月30日停刊,共出版9期),還與郭夢良、費覺天等人創辦了《評論之評論》季刊(共出版4期)。1920年12月,李大釗等創辦北京大學社會主義研究會,陳顧遠、郭夢良作為「奮鬥社」成員列為8位發起人之一。在校期間,陳顧遠還參加了1920年舉辦的文官考試,以優等中試,分發平政院擔任候補書記官,不久改任北京政府農商部秘書處幫辦。1922年,陳顧遠加入中國國民黨。[1]
1923年,陳顧遠自北京大學畢業,獲得法學士學位,並且留在北京大學政治學系擔任助教,同時還在中國大學、平民大學等私立大學兼職授課。1923年自北京大學畢業之時,陳顧遠曾和同學鄧鴻業、王和暢等人成立「北大政治考察團」,到廣州拜見了孫中山。不久回到北京大學,除擔任助教外,還兼任上海《民國日報》和《東三省民報》等報刊的地下記者或者撰稿人,又為國民革命軍第二軍創辦了國民通訊社。[1]
1926年,張作霖率奉軍開入北京,陳顧遠遭到通緝,乃與妻子逃往上海,在上海法科大學(上海法學院)任教。1928年,赴南京任國民政府審計院院長于右任的機要秘書,任職一年多即隨于右任去職,陳顧遠返回上海。1930年,安徽省立安徽大學獲得正式命名,陳顧遠被校長楊亮功聘為法學院(院長為張慰慈)法律系主任。1932年,陳顧遠調任中國國民黨中央黨部民眾運動指導委員會特種委員及辦公室主任。1935年,陳顧遠作為專家獲聘為立法院第四屆立法委員。[1]
1937年,陳顧遠隨國民政府遷往重慶,除了擔任公職外,還在重慶的復旦大學、朝陽學院、法官訓練所、中央政治學校、高等警官學校、立信專科學校等高校兼職教授法學課程。抗日戰爭勝利後,1946年作為中國國民黨代表出席了在南京召開的制憲國民大會。1947年初,陳顧遠回到原籍陝西參加立法委員競選,當選立法院立法委員。他還當選中國國民黨中央評議委員會委員。此後,陳顧遠專任立法委員,並且在國立中央大學、上海法學院等校兼職教授法學課程。[1]
1949年,陳顧遠隨中華民國政府遷往台灣,繼續擔任立法委員、中國國民黨中央評議委員,並且在國立台灣大學、國立政治大學、中國文化大學、東吳大學、國立中興大學等大學兼職擔任教授。其間,陳顧遠還曾兼職擔任律師。1963年,在立法委員胡秋原控告作家李敖誹謗一案中,陳顧遠獲聘為原告胡秋原的律師。據李敖在《李敖回憶錄 之八:文獻會(時期)(1962-1963)》中稱,在庭審中,陳顧遠反而為李敖「說好話」,胡秋原十分生氣,隨即解聘了陳顧遠。[1]
1981年9月18日,陳顧遠在台北病逝,享年85歲。[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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