空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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空襲是動用軍事航空部隊(如空軍、海軍航空兵、陸軍航空兵)對敵方地面、地下、水面、水下目標實施的轟炸和射擊,既可以針對大規模區域,也可以針對特定建築物。
此條目論述以部分區域為主,未必有普世通用的觀點。 (2015年9月17日) |
空襲針對的是敵方目標,在和平時期,也可能動用空中力量對地面目標進行轟炸,例如爆破水壩、破冰等等,這些並不稱為空襲。
空襲通常通過轟炸機、攻擊機等軍用飛機來實施,也可以通過氣球、飛艇、導彈等其他方式進行。可以使用的武器包括機關槍子彈、導彈、各種炸彈,乃至核彈。
根據空襲所使用的武器,空襲可分為常規空襲與非常規空襲。非常規空襲使用的是核武器、化學武器、生物武器等,使用其他常規武器的空襲則是常規空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