石硤尾邨(英語:Shek Kip Mei Estate)是香港首個由政府興建的公共屋邨,位於九龍深水埗區的石硤尾,在1954年最早期建成入伙的徙置大廈,於1973年開始首次改建及重建工程,其後採用的舊長型大廈及新落成之非標準型樓宇分別於1977年至1984年間、2007年至2019年入伙。徙置大廈(第41座美荷樓除外)於2007年6月20日拆卸後,第二及五期重建工地已在2009年4月19日展開地基工程,於2012年5月入伙,並接收部份2012年蘇屋邨重建二期及2013年至2014年白田邨舊邨受重建影響的租戶。
石硤尾邨 Shek Kip Mei Estate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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概要 | |
類型 | 租住屋邨 |
地點 | 香港深水埗區 |
地址 | 石硤尾: 窩仔街100、101、120、121、123、125號 巴域街50、52、54、58、70號 偉智街10、12號 石硤尾街65、66號 白田街10、13、17號 |
座標 | 22°20′03″N 114°10′08″E |
承建商 | 香港房屋委員會 |
入伙年份 | 1954年(徙置大廈) 1979年(第七型大廈) 1983年(舊長型大廈) 2007年-2019年(非標準設計大廈) |
技術細節 | |
座數 | 22 (包括已保留的徙置大廈第41座美荷樓) |
其他資訊 | |
單位數 | 10,800(截至2023年6月30日) |
單位面積 | 14.05至55.7 m2 151.2至599.5 sq ft 呎(ft²) |
住戶數 | 10,400(截至2023年6月30日) |
認可人口 | 25,800(截至2023年6月30日) |
地圖 | |
歷史
第二次世界大戰後,國共內戰爆發,大量中國大陸難民移港定居,由於當時香港政府鮮有為低下階層制訂房屋政策(僅模範邨、上李屋邨率先提供出租單位,為全港首兩個公共屋邨),所以很多難民在山邊搭建木屋來居住,但這些木屋設備簡陋,衛生環境惡劣,加上木屋的密度高,所以經常發生火警。於1953年12月25日晚,石硤尾木屋區發生了史無前例的大火,造成3死51傷,並導致58,203人無家可歸[1],促使政府直接介入房屋供應,市政局成立「徙置事務緊急小組委員會」,1954年2月,在災場原址興建首批兩層高的包寧平房,以安置火災災民[2]。
1954年4月,政府設立徙置專員一職,「徙置事務緊急小組委員會」建議政府設立基金以興建多層徙置大廈,並成立香港屋宇建設委員會。同年6月,成立徙置事務處,首8座工字型的第一型徙置大廈(A-H座,後改稱10至13、35至41座)由聯合國捐款建造。1955年,政府決定有系統地推行徙置計劃重點為興建多層徙置大廈,安置災民的石硤尾的兩層高平房相繼被拆卸,興建21座第1型徙置大廈取代,連同1954年興建的8座,成為全香港首批共29座的6至7層高的徙置大廈,每個單位面積均為120平方呎,在兩翼相連的中央走廊處設有公用的廁所和淋浴設施,該等大廈於80年代初改建為有獨立廚廁的單位[3]。
這些徙置大廈大多數均分為2翼,並在兩翼中間以廁樓相連。只有較後興建的第24、25及29座(後來的第8、9及14座)採用單幢式設計,當中第29座為全邨唯一的第二型徙置大廈。
自此以後,徙置大廈的興建奠定香港公共房屋發展基礎。除了石硤尾之外,還在大窩口、大坑東、李鄭屋、黃大仙、秀茂坪等地區興建徙置大廈,時至今日,除石籬邨10、11座及本邨41座外,其他徙置大廈均已完成重建。
另外,在香港回歸前,每年十月臨近雙十節,石硤尾徙置大廈一帶都會有宏偉盛大的慶祝雙十節裝飾,如在大廈外牆懸掛巨型蔣介石和孫中山先生畫像、「雙十」標誌和中華民國國旗旗海,壯觀場面更曾吸引台灣媒體赴港採訪拍攝[4][5],也在1996年出現過樓高6層的青天白日滿地紅旗高掛在大樓之間[6]。
其後政府工務局於1961年推行「政府廉租屋」計劃,政府於大坑西街與南昌街交界興建7座7層高的廉租屋大廈,最初稱為「偉智街政府廉租屋邨」,於1964年落成,每兩個單位共用一廁所。當中第3座是首座採用單塔式設計的廉租大廈。
1973年5月28日,香港房屋委員會成立,所有徙置大廈和廉租屋大廈由香港房屋委員會統一管理,而本邨也獲分為「上邨」(廉租屋邨)及「下邨」(徙置屋邨)。
下邨部份1973年開始進行重建,重建工程包括拆卸11幢徙廈重建新樓宇,及改建18幢徙置大廈,並重新編配樓宇座號,以第七型徙置大廈設計的新樓宇於1979至1983年入伙。現在的第19及20座興建於原本的徙廈第3至6座位置,於1979年7月至9月落成;而第21至24座則建於原來徙廈第11至13座位置,於1979年4月至1982年9月落成。上述樓宇用作安置大坑東邨第7至9座及同邨徙廈第7至10座重建的住戶。
另外由新福港承建,以舊長型大廈設計的第42座美山樓、第43座美虹樓及第44座美彩樓,建於原來徙廈第7至10座位置,於1983年落成,用作安置大坑東邨第3至6座及第10至13座重建的住戶。
改建的18幢徙置大廈當中,有10幢H型第一型徙置大廈拆除中間廁樓,令兩翼成為獨立的樓宇,涉及徙廈第1、2、14、16至22座,改建後的20座樓宇重新編號由15至18座及25至40座。餘下8幢徙置大廈在改裝後亦重新編號。
由於「上邨」及「下邨」之間沒有座號重疊,兩者於1984年,再度合併為石硤尾邨。
1980年代起,政府推行「整體重建計劃」,計劃全面重建徙置大廈及廉租屋大廈。第1-13、35、36、38座已於1999年10月1日封閉,2000年拆卸,當中鄰近山坡的第35、36及38座,於1999年8月25日發生山泥傾瀉而需使居民盡快遷出[7],所有受影響租戶也於事發後一星期內獲發新單位,大多居民都獲編配到旺角海富苑。
第37座和附近的第39至41座於2005年6月12日封閉,但是第41座美荷樓獲列為1級歷史建築,獲得保留;第17、18座曾於2004年底改建為「石硤尾人文館」(與其他徙廈一同於2006年10月16日封閉)。所有舊徙置大廈於2007年6月20日起清拆,並分7期進行重建,但該7期工程並非按數字順序進行,故此處以各期建成時間先後次序述之。
此重建計劃的項目編號為KL48[8]。
- 原第1至7座(上邨)的位置於2007年4月落成,即是今天的美如樓及美映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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後方樓宇為石硤尾邨美如樓及美映樓、中間樓宇為美薈樓及美亮樓,前方樓宇為第19座及第20座(2019年11月)
- 用地在第一期對面,興建了聖方濟愛德小學新校舍,2010年11月底落成。
- 第二期位於窩仔街與偉智街之間,前第8-13座位置,建造兩座公屋大廈美薈樓、美亮樓及石硤尾邨綜合服務大樓,由有利建築施工,於2012年5月入伙[9][10],為鄰近白田邨1-3及12座重建提供主要安置單位。
- 而窩仔街西面的位置,前石硤尾邨25-34座位置,則為第五期重建工地,為保留窩仔街與白田街交界的大樹,房署會在該邨重建第5期中,只興建4幢「T字形」式樓宇,中間位置會成為中央廣場[11]。第五期重建計劃樓宇於2012年5月入伙,其中美益樓地下,預留地方作為展覽廳,展示石硤尾邨文物與歷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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石硤尾邨美益樓、美賢樓、美笙樓及美盛樓,前方樓宇為美虹樓及美彩樓(2019年11月)
- 範圍包括第41座美荷樓,作為活化古蹟。香港青年旅舍協會負責活化美荷樓的項目,在2012年美荷樓會變身成一座青年旅舍,當中還會建立一個生活館,展示石硤尾及深水埗區舊日居民的生活。
- 2013年政府撥款一億元在區內興建社區重點項目,西九新動力副主席沈少雄區議員,3月向深水埗區議會提交了興建藝術中心的意見書,計劃在石硤尾美荷樓對出興建集「排練場地、展覽廳及商舖」於一身的藝術中心,聲言要為西九文化區培養觀眾。其後被報章揭發其中一份「支持」計劃的「深水埗文藝協會有限公司」公眾人士意見書,內容與沈少雄的建議幾乎一模一樣,該公司董事竟然有5人是區議員,分別為郭振華、陳鏡秋等。但他們在討論時,卻沒有申報各人董事身份。公司更發出9,000份問卷,最終只成功收回約100份,當中只有60人支持建文化藝術中心,但聲稱計劃有6成居民支持的「民意」[12][13]。
- 據當區區議員民協秦寶山、文家傑咨詢居民意見的單張及報章報導,第三、七期的地盤於2014年進行重建,聯同第六期將提供約1520個公屋單位,料於2019年分段落成[14]。
- 第3期重建計劃,原擬興建兩座分別8和12層公屋大樓及平台,但最終修訂至1幢12層高的出租公屋大廈,位於平台之上,平台設社區服務中心、商舖、平台花園等。該樓宇名為美葵樓,共提供240個公屋單位,已於2019年3月4日開始入伙,並首次出現12間可間三睡房,備有兩浴室的構件式非標準設計出租公屋單位,首創出租公屋單位有條件設主人套房的先河。
- 第7期重建項目主要興建1座13層公屋大樓及平台,該樓宇名為美菖樓,提供247個單位,已於2019年3月20日入伙。設有街舖;範圍亦包括古廟,用作活化古蹟用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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進行地基工程的第三期和第七期(2015年10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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興建中的第三期和第七期(2017年11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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興建中的第三期和第七期(2018年5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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興建中的第三期和第七期(2018年10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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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期和第七期(2019年11月)
- 範圍包括窩仔街與石硤尾街交界處以南的土地涵蓋2個「住宅(甲類)」地帶和一個「政府、機構或社區」地帶。
- 前者分別設於兩個不同的地台上,後者則設於另一地台上。由於石硤尾健康院的位置並不方便,深水埗區議會在2010年1月通過了一項動議,促請政府抓緊石硤尾邨第6期重建的機遇,進行重置石硤尾健康院計劃。為使上述3塊地台用地的設計佈局更符合效益,建議把該等用地由「住宅(甲類)」地帶及「政府、機構或社區」地帶改劃為「住宅(甲類)1」地帶,以便把有關用地合併,並規定須在該「住宅(甲類)1」地帶內興建一間政府診所。考慮到南面的毗連綠化山丘(主水平基準上約80米)能發揮視覺調劑的功能,亦會在有關用地施加主水平基準上80米/110米的梯級式建築物高度限制。值得一提的是,美禧樓及美柏樓乃是全港最後兩座按照「整體重建計劃」興建而落成的大廈。
- 據當區區議員民協秦寶山、文家傑咨詢居民意見的單張及報章報道,第6期的地盤於2014年進行重建,聯同第3、7期將提供約1520個公屋單位,於2019年分段落成[14]。2019年12月,第6期重建項目入伙。
- 此期重建項目,興建2座33層公屋大樓及平台,提供1,056個單位,預計可容納約3,310人居住。二樓亦設有行人天橋連接第2期,方便屋邨居民和顧客通往第6期的新街市及石硤尾健康院,改善連繫屋邨上蓋設施。第6期亦提供3個貨車泊位及8個電單車泊位。
- 此外,此期設有商舖及小型街市,此期對面的石硤尾商場街市部份檔戶爭取重置街市,惟由於此期的街市太小,只有11檔[15],未能完全安置所有檔戶。亦有部份檔戶反對興建新街市,擔心會分薄客源[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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進行地基工程的第六期
(2015年5月) -
興建中的第六期
(2016年12月) -
興建中的第六期
(2017年11月) -
興建中的第六期
(2018年5月) -
興建中的第六期
(2018年11月) -
興建中的第六期
(2019年7月) -
第六期大廈,分別名為美禧樓及美柏樓(2019年11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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石硤尾邨第19座,左方為窩仔街與石硤尾街交界處以南的土地
歷史影響與事蹟
- 石硤尾邨是香港史上首個由政府興建的公共屋邨
- 石硤尾邨是香港公營房屋的歷史上首個徙置屋邨
- 重建的第一期為全港首批全面採用非標準型設計的公屋大廈
- 重建第一期為全港首個全面採用「通用設計」的公共屋邨項目
- 石硤尾邨亦是最後一個擁有第1、2型徙置大廈的屋邨
- 第3座是首座採用單塔式設計的廉租大廈
- 第14座是全香港最後一幢存在的2型徙置大廈,而且是少數採用單幢式設計的同型大廈。(對上一幢拆卸的第2型徙廈為樂富邨第21座)
- 第41座是現時香港碩果僅存的「H」形7層徙置大廈,獲評為2級歷史建築的建築物。
- 第41座是全香港第一座及唯一一座經活化工程改變樓宇用途的公屋大廈
- 第三期美葵樓首次在公屋採用備有兩浴室並可間出三睡房的E型構件式單位,創出有條件在公屋單位內可以間出主人套房的先河
- 石硤尾邨是目前全港唯一提供構件式(美葵樓)及非構件式(美如樓)非標準設計三睡房單位的公共屋邨
- 石硤尾邨是九龍西及深水埗區首條及目前唯一提供過萬單位的公共屋邨
- 第21、23及24座為全港最後一批落成的第七型徙置大廈,於1982年9月才獲發入伙紙
屋邨資料
階段/期數 | 樓宇名稱(座號)[17] | 門牌號碼[18] | 樓宇類型 | 落成年份 | 層數 | 每層伙數 | 每座單位總數(伙) | 目前用途 | 建築師 | 承建商 | 提供升降機的廠商 (更換前) |
提供升降機的廠商 (更換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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徙置大廈 | 美荷樓 (第41座) | 巴域街70號 | 改建第一型徙置大廈 | 1954年 | 6 | 29(改建為青年旅舍) 24(改建後) 62(改建前) |
129(改建為青年旅舍) 142(改建後) 372(改建前) |
青年旅舍 | 工務司署(原建築及首次改建) AD+RG(改建為青年旅舍) |
德榮建築[19] 建業建築(改建為青年旅舍) |
(不設升降機) | 東芝 |
石硤尾新區 | 第19座 | 石硤尾街65號 | 第七型徙置大廈 | 1979年 | 13 | 10(2樓) 40(3-12樓) 35(13樓) |
445 | 出租公屋 | 工務司署、 屋宇建設委員會建築師 |
亨利建築 (瑞安建業)[20] |
富士達 | |
第20座 | 窩仔街101號 | 7(2樓) 16(3-12樓) 12(13樓) |
179 | |||||||||
第21座 | 巴域街54號 | 1979年 1982年[21] |
38(2樓) 40(3-12樓) 30(13樓) |
468 | 奧的斯 | |||||||
第22座 | 白田街10號 | 1979年 | 18(地下) 44(2-12樓) 33(13樓) |
532 | ||||||||
第23座 | 窩仔街125號 | 1979年 1982年[21] |
8(地下) 39(3樓) 40(4-12樓) 30(13樓) |
437 | ||||||||
第24座 | 窩仔街123號 | 1982年 | 16(3-12樓) 12(13樓) |
172 | (不設升降機) | |||||||
美山樓 (第42座) | 巴域街50號 | 舊長型 (中央走廊式,連接F+連接C) |
1983年 | 10 | 32 | 320 | 房屋署建築師 | 孫福記營造 (新福港) |
美善高 | 蒂森克虜伯 | ||
美虹樓 (第43座) | 巴域街52號 | 20 | 200 | |||||||||
美彩樓 (第44座) | 窩仔街121號 | 舊長型 (中央走廊式,連接C) |
40 | 400 | ||||||||
重建第1期 | 美如樓(第1期第1座) | 偉智街10號 | 非標準設計大廈 (其它類型) |
2007年 | 39 | 26,不設18-29號單位(1樓) 38(2-16樓) 37,不設22號單位(17-36樓) 27,不設8-11、18-24號單位(37樓) 15,不設2-24號單位(38樓) |
1378 | 房屋署總建築師(1) | 保華建業[22] | 星瑪 | (不適用) | |
美映樓(第1期第2座) | 偉智街12號 | 非標準設計大廈 (V字型) |
37 | 14,不設10-14號單位(1樓) 19(2-30樓) 15,不設13-16號單位(31-36樓) |
655 | |||||||
重建第2期 | 美亮樓(第2期第5座) | 窩仔街100號 | 非標準設計大廈 (十字型)[註 1] |
2012年 | 40 | 不設單位(1樓) 19(19樓) 20(其餘樓層)[註 2] |
779 | 周余石建築師事務所 | 有利建築 | |||
美薈樓(第2期第6座) | ||||||||||||
重建第3期 | 美葵樓(第3期第1座) | 白田街13號 | 非標準設計大廈 (T字型) |
2019年 | 12 | 20 | 240 | 周林建築師事務所 | 瑞安建業[23] | 蒂森克虜伯 | ||
重建第5期 | 美益樓(第5期第1座) | 窩仔街120號 | 非標準設計大廈 (Y字型)[註 1] |
2012年 | 40 | 10,不設11-16號單位(1-2樓) 15(19樓) 16(其餘樓層)[註 2] |
627 | 周余石建築師事務所 | 通力 | |||
美賢樓(第5期第2座) | 15(19樓) 16(其餘樓層)[註 2] |
639 | ||||||||||
美笙樓(第5期第3座) | ||||||||||||
美盛樓(第5期第4座) | 39 | 不設單位(1-2樓) 15(17樓) 16(其餘樓層)[註 2] |
591 | |||||||||
重建第6期 | 美禧樓(第6期第1座) | 石硤尾街66號 | 非標準設計大廈 (L字型) |
2019年 | 36 | 16 | 528 | 周林建築師事務所 | 蒂森克虜伯 | |||
美柏樓(第6期第2座) | ||||||||||||
重建第7期 | 美菖樓(第7期第1座) | 白田街17號 | 13 | 19 | 247 |
粗體表示該樓宇牽涉26座問題公屋醜聞,其混凝土強度未達高層單位20.7MPa或低層單位31MPa的標準,但遲至1990年代才被揭發,由於情況並不嚴重,故此一直未列入「整體重建計劃」。
屋邨重建
社區設施
教育設施
公共交通
區議會議席分佈
相關電影
知名居民
重大事件
註釋
參考文獻
外部連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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