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基督教神學中,受難(英語:the Passion,源自古希臘語:πάσχειν,paschein,字面意義為「承受苦難」),特指耶穌生前的最後一段日子,他來到耶路撒冷,與十二門徒進行最後的晚餐,最終因猶大的出賣而被逮捕,走上苦路,被釘死在十字架上。
耶穌在死前所承受的各種痛苦,成為基督教神學的中心教義之一,以聖週來紀念耶穌受難。甚至伊斯蘭教的《古蘭經》中也提到了耶穌受難。
基督教觀點
基督徒相信耶穌的苦難是在希伯來聖經中預言,如《詩篇》第22篇,《以賽亞書》中的第53章[1]。根據四福音書,耶穌在與其十二使徒吃最後的晚餐後,在客西馬尼園被逮捕,並分別在前任大祭司亞那、大祭司該亞法的猶太公會,羅馬總督本丟·彼拉多的總督宮殿、統治加利利和比利亞的分封王希律·安提帕斯前受審,被移送釘十字架。耶穌被羅馬士兵鞭打,嘲笑為「猶太人的王」,被迫穿着紫色的長袍(紫袍只有羅馬皇帝才能穿),與戴上荊棘編的冠冕(代表羅馬皇帝的槲葉環皇冠),被羅馬士兵毆打和吐口水,然後換回耶穌當時自己的衣服,走向被釘十字架的地方[2]。古利奈人西門經過,被迫背着耶穌的十字架[3]。
到了各各他,士兵向耶穌提供了混合苦膽的酒(有止痛/鎮靜作用),耶穌不肯喝[4][5]。接着他與兩名被定罪的盜賊一起被釘在十字架上。耶穌被釘在中間的十字架上。根據馬可福音,耶穌在十字架上忍受了6個小時的煎熬,約由上午9時[6]直到他下午3點左右[7]去世。據聖經記錄,總督彼拉多讓士兵加在他的頭上方以拉丁文、希臘文、希伯來文三種語言的標誌祂為「拿撒勒人耶穌,猶太人的王」。士兵瓜分他的長袍,為祂無縫的內衣拈鬮[8]。而在場眾多不相信耶穌的猶太大祭司長老和文士都嘲諷他,聲稱耶穌若自己從十字架上下來,就相信他是從神來的,而一個強盜也是嘲諷他,但另一個強盜卻承認耶穌的基督身份,耶穌當時就回答他會與自己同日便能同在樂園。士兵拿海絨蘸滿了醋(有些翻譯記載是配給羅馬士兵的酸酒),綁在牛膝草上、送到耶穌口,耶穌嘗了後說過,成了,就死了[9]。
羅馬士兵打斷其他釘在十字架上兩名強盜的腿好讓他們早點死,也有認為是當天猶太律法不讓罪犯被掛到日落,所以羅馬人打斷了他們的腿加速兩名強盜的死亡。因為耶穌已經死了,羅馬士兵並沒有打斷耶穌的腿[10]。或是為了驗證耶穌是否已死,有一個士兵拿槍扎耶穌的肋旁、隨卽有血和水流出來[11]。(朗基努斯之槍)
四福音書記載了不同的耶穌在十字架上的遺言。在對觀福音中記載着耶穌受難伴隨着各種超自然事件,包括黑暗的大地[12],殿裏的幔子、從上到下裂為兩半,地震[13],和聖徒的復活[14]。他的身體從十字架上被亞利馬太的約瑟移除,由尼哥底母協助,埋在一塊石頭鑿成的墳墓。據福音書,耶穌死後兩天(「第三天」)也是猶太律法的每七日的頭一日復活並多次向門徒和其它撿選的人顯現,又教導他們,然後在約定的山上當着門徒面升天。
基督徒傳統上認為耶穌死在十字架上,是耶穌事先已知,並願意犧牲(因為他並沒有在他的審判上抗辯);這是「上帝的代理人」為彌補人類的罪惡進行救贖[15][16][17][18]。大多數基督徒以通過聖餐禮宣揚這種犧牲,也紀念「最後的晚餐」,也有不少基督徒每年在耶穌受難日紀念耶穌受難的事件[19][20]。
在對觀福音中記載着耶穌受難伴隨着各種超自然事件,包括黑暗覆蓋大地,殿裏的幔子、從上到下裂為兩半,地震,和聖徒的復活。
根據基督教符類福音,耶穌基督被釘在十字架上的那一天,黑暗覆蓋大地數小時,後來被簡稱為「釘十字架日食」的事件。雖然中世紀作家視為一個奇蹟,各種基督教歷史學家有將黑暗覆蓋大地數小時與日食或月食是有關聯的。一些作家建議將這一黑暗覆蓋大地數小時解釋為日食或月食,由此推算耶穌被釘十字架的日期。
根據基督教符類福音,聖殿的帷幕從上到下裂開。根據弗拉維奧·約瑟夫斯,在希律的聖殿將有近60英尺(18米)高、4英寸(100毫米)厚的帷幕。根據希伯來書9章:1-10節[21],這帷幕是代表神與人之間的隔離,每年一次只有大祭司被允許進入獻祭[22],為以色列的罪贖罪[23]。許多聖經的學者同意,裂開的帷幕象徵着耶穌建立了一個新又活的到神面前的路[24],參看新約。
馬太福音描述有地震,和死去的聖徒的墳墓被打開了(和隨後的復活)。這些復活的聖徒走進耶路撒冷向很多人顯現[25],但他們隨後的事跡從來沒有詳細闡述。
在場負責的羅馬百夫長(軍長),目睹這些事件,說:「這真是神的兒子了」[26],或「這人真是神的兒子」[27],或「這眞是個義人」[28]。
舊約預言
第一個,也是最明顯的一個,是在以賽亞書52章13節~53章12節(公元前8世紀或6世紀)。這預言的神諭描述了一個無罪的人,他為子民贖罪。通過自願的受難,他將罪人從上帝的正義懲罰中解救出來。耶穌的死被認為是實現了這個預言。例如,這段話寫道:「他無佳形美容,我們看見他的時候也無美貌使我們羨慕他。他被藐視、被人厭棄、多受痛苦、常經憂患。他被藐視、好像被人掩面不看的一樣,我們也不尊重他。他誠然擔當我們的憂患、背負我們的痛苦,我們卻以為他受責罰、被 神擊打苦待了。那知他為我們的過犯受害、為我們的罪孽壓傷,因他受的刑罰我們得平安,因他受的鞭傷我們得醫治。」(53:2-5)。
基督受難的第二個預言是耶穌自己在十字架臨時引用的古代經文。在十字架上,耶穌大聲呼喊:「Eli, Eli, lema sabachthani?」意為「我的神,我的神!為什麼你離棄我?」耶穌這句話是引用詩篇22篇1節的文字,在這個段落中,大衛王預言了彌賽亞的受難。經文寫道:「但我是蟲,不是人,被眾人羞辱,被百姓藐視。凡看見我的都嗤笑我;他們撇嘴搖頭,說:他把自己交託耶和華,耶和華可以救他吧!耶和華既喜悅他,可以搭救他吧!但你是叫我出母腹的;我在母懷裏,你就使我有倚靠的心。我自出母胎就被交在你手裏;從我母親生我,你就是我的神。求你不要遠離我!因為急難臨近了,沒有人幫助我。有許多公牛圍繞我,巴珊大力的公牛四面困住我。它們向我張口,好象抓撕吼叫的獅子。我如水被倒出來;我的骨頭都脫了節;我心在我裏面如蠟鎔化。我的精力枯乾,如同瓦片;我的舌頭貼在我牙上。你將我安置在死地的塵土中。犬類圍着我,惡黨環繞我;他們扎了我的手,我的腳。我的骨頭,我都能數過;他們瞪着眼看我。他們分我的外衣,為我的裏衣拈鬮。」(詩篇22:6-18 )。但是,「他們扎了我的手,我的腳」這句話存有爭議。
受難的第三個主要預言是在《所羅門智慧篇》中。基督教新教認為它是偽經,羅馬天主教和東正教將其歸為次經。它寫於約公元前150年,許多人認為這些經文(第2章的12-20)是對耶穌受難的直接預言。經文寫道:「我們要陷害義人,因為他太令我們討厭,反對我們的作為,指責我們違犯法律,控訴我們品行不檢,自誇認識天主,自稱是上主的僕人,自充我們思想的裁判員,我們一見他,就感覺討厭;因為他的生活與眾不同,他的行徑與人兩樣。他竟將我們視作雜種,遠避我們的行徑,像遠避不潔之物;聲言義人有幸福的結局,且自誇有天主為父。我們且看他的話是否屬實,看他究有什麼結局。因為,如果義人是天主的兒子,天主定要幫助他,拯救他脫離敵人的手。來罷!我們用恥辱和酷刑試驗他,查看他是否溫良,考驗他是否忍耐。我們判他受可恥的死刑,看他是否蒙受眷顧,如他所說的一樣。」(智慧篇2:12-20)。
除了上述的預言之外,值得提及的是,耶穌被釘十字架實現了至少有三處經文中不太詳盡的彌賽亞預言。這是以下舊約經文:
「義人多有苦難,但耶和華救他脫離這一切,又保全他一身的骨頭,連一根也不折斷。」(詩篇34:19-20)。
「他們拿苦膽給我當食物;我渴了,他們拿醋給我喝。」(詩篇69:21)。
「我必將那施恩叫人懇求的靈,澆灌大衛家和耶路撒冷的居民;他們必仰望我,就是他們所扎的;必為我悲哀,如喪獨生子,又為我愁苦,如喪長子」(撒迦利亞書12: 10)。
新約預言
福音書解釋了這些古代預言如何在耶穌釘十字架時得到實現。
「於是兵丁來,把頭一個人的腿,並與耶穌同釘第二個人的腿,都打斷了。 只是來到耶穌那裏,見他已經死了,就不打斷他的腿。唯有一個兵拿槍扎他的肋旁,隨即有血和水流出來。看見這事的那人就作見證,他的見證也是真的,並且他知道自己所說的是真的,叫你們也可以信。這些事成了,為要應驗經上的話說:『他的骨頭一根也不可折斷。』經上又有一句說:『他們要仰望自己所扎的人。』」(約翰福音19:32-37)。
- 在馬可福音中,耶穌三次預言了自己的受難和復活:
- 在前往該撒利亞腓立比的路上,他預言人子將在三天內被殺和復活。
- 耶穌顯聖容後,再次預言人子將在三天內被殺和復活。
- 在去耶路撒冷的路上,預言人子將被交付給法利賽人和撒都該人的領袖,被定死罪,然後交給外邦人,在三天內被嘲笑、鞭打、殺害和復活。
基督徒認為,這些是真正的、實現了的預言;許多學者看到福音中(馬可福音9:31)的猶太特徵和傳統。疑者認為,這些是事件發生後的預言。
在第三個預言之後,馬可福音記載,雅各和約翰想坐在耶穌的左邊和右邊,但耶穌問他們,「我所喝的杯,你們能喝嗎?」他們說能。耶穌肯定了這一點,但他說,他的右邊和左邊已經為他人預留。許多基督徒認為,這是指耶穌釘十字架時左右兩個罪犯,因此這段文字與受難有關。「杯」有時解釋為他死亡的象徵,我們看到,耶穌在客西馬尼禱告「求你叫這杯離開我!」
神學意義
前述裂開的帷幕象徵着耶穌是更好的大祭司,用自己的血、只一次進入聖所、完成了永遠贖罪的事,建立了一個到神面前的又新又活的路。
在基督教神學及古猶太教中原指耶穌基督作為理想的「為全人類贖罪」的祭品的角色,這比喻源自古猶太教在踰越節時屠宰小羊,將羊血塗在門戶邊上的獻祭儀式。相關經文:以賽亞書53章7節:「他被欺壓,在受苦的時候卻不開口;他像羊羔被牽到宰殺之地,又像羊在剪毛的人手下無聲,他也是這樣不開口。」
基督教認為救贖就是從罪的束縛中解脫,從而與上帝一起獲得永生。基督徒認為他們信仰的核心,即是救恩,即由上帝賜予的救贖。
在基督信仰裏,人類由於身心軟弱而經不起惡者的試探引誘,終有犯罪墮落的一天;神預知人會如此,所以,上帝為人類安排了救贖的計劃。上帝賜予的救贖即救恩,就是讓耶穌代替全人類因着犯罪而要付上的代價,因此耶穌成為人神中間的橋、讓我們與上帝和好,這顯明了上帝是公義又施慈愛憐憫的神。在消極的方面是要救人脫離死亡、罪、律法和魔鬼的權勢,而在積極方面則要救人上天國,賜給人永生和永遠的榮耀,並使人能夠活在豐盛的生命之中。由此基督徒認為上帝的救贖包括亦卽今生與來生的救贖,也就是在現實當中拯救世人,以及將來把信徒帶入永生。
在基督信仰裏要相信耶穌才能得到救贖(見約翰福音3章16-18節),因為人靠自己不能解救自己,卻只靠着相信耶穌的受難來贖罪,從而重新認識神,信靠神才,才會靈魂得救。
伊斯蘭教觀點
非宗教觀點
福音書上存在的耶穌受難的紀錄,非基督教文獻也有紀載[30][31][32][33]。著名的是弗拉維奧·約瑟夫斯的 Antiquitates Judaicae (《猶太古史》) 的紀載希臘原文 (頁面存檔備份,存於互聯網檔案館)
藝術中
參考文獻
外部連結
參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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