伊力哈木·土赫提
中国大学讲师、社会活动家 / 維基百科,自由的 encyclopedia
伊力哈木·土赫提(維吾爾語:ئىلھام توختى,拉丁維文:Ilham Toxti;1969年10月25日—),男,維吾爾族,新疆阿圖什人,中華人民共和國經濟學者。先後畢業於東北師範大學本科、中央民族大學經濟學院研究生,截至2014年 (2014-Missing required parameter 1=month!)[update]為中央民族大學國際結算專業的副教授[1]。曾為中央民族大學經濟學院講師、「維吾爾在線」網站的創辦人和站長[2][3],主要研究新疆地區的收入差距及失業問題。
伊力哈木·土赫提 ئىلھام توختى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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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生 | (1969-10-25) 1969年10月25日(54歲) 中國新疆維吾爾自治區克孜勒蘇柯爾克孜自治州阿圖什市 |
國籍 | 中華人民共和國 |
母校 | 東北師範大學 |
職業 | 大學講師、網站管理員 |
機構 | 中央民族大學、維吾爾在線網站 |
刑事指控 | 分裂國家罪 |
刑事處罰 | 無期徒刑,剝奪政治權利終身,沒收個人全部財產 |
獎項 | 2014年芭芭拉·戈德史密斯自由寫作獎 2016年薩哈羅夫思想自由獎提名 2016年馬丁·恩納爾斯人權捍衛者獎 2019年哈維爾人權獎 2019年薩哈羅夫獎 |
2014年7月30日被烏魯木齊市人民檢察院以「分裂國家罪」的罪名對伊力哈木提起公訴[4]。中國政府指控伊力哈木與境外「東突」勢力勾結,利用互聯網鼓吹「新疆獨立」,利用講堂煽動暴力、「推翻政府」、從事分裂活動,還公開了他涉嫌煽動暴力的講課錄像[5][6][7]。伊力哈木長期受到警方監控,包括跟蹤、警告、禁止出門[8]。但伊力哈木否認分裂國家的指控,並稱自己沒有支持新疆獨立,在2014年的法庭上多次稱「我的自治觀點很明確」、「我是自治派」、「我希望新疆以聯邦的形式留在中國」。他經常呼籲中國當局處理不滿情緒以避免新疆的暴力活動[9]。
2014年9月23日,伊力哈木·土赫提「分裂國家」案一審宣判,新疆烏魯木齊法院對其判處無期徒刑[10][11]。伊力哈木的律師李方平表示伊力哈木是因為言論自由而被定罪,辯護律師小組將提出上訴。新疆維吾爾自治區高級人民法院受理後,11月21日向伊力哈木·土赫提宣判、送達了二審刑事裁定書,二審刑事裁定,駁回上訴,維持原判。[12]
2014年他獲得了芭芭拉·戈德史密斯自由寫作獎[13],2016年獲得薩哈羅夫思想自由獎提名[14]。同年10月獲得馬丁·恩納爾斯人權捍衛者獎[15]。2019年獲得哈維爾人權獎[16]。2019年10月獲歐洲議會的薩哈羅夫獎[1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