內官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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內官監是明朝、清朝宦官衙門之一。通掌內史名籍,總督各職。
明洪武十七年(1384年)設置,設令、丞、典籍等官司之。洪武二十八年更定職秩,設正四品太監一人為主官,下設左、右少監各一人,左、右監丞各一人及典籍,所屬有十作、米鹽庫、營造庫、皇壇庫,里冰窖,金海等機構,為二十四衙門之一。明初掌管宦官的選拔考核事務,是內官最重要的機構之一,明代著名宦官鄭和曾任內官監太監。後相關權力被司禮監侵奪,僅存與建築營造相關的職能[1],類似於外廷的工部,但仍被視為是內官「清貴」衙門[2]。順治十年(1653年)沿置,十七年,改置宣徽院[3]。
組織[4]
- 掌印太監,一員;
- 總理,若干;
- 僉書,若干;
- 典簿,若干;
- 掌司,若干;
- 寫字,若干;
- 監工,若干;
- 掌案,若干。
明歷代內官監太監
- 洪武:
- 建文:鄭強
- 永樂:鄭和、李興
- 洪熙:羅智
- 宣德:王景弘
- 正統:僧保
- 景泰:成敬、阮仁
- 天順:柏玉
- 成化:顧恆、韋眷、葉景榮、莫英
- 弘治:李廣、梁宣、荊端、陳良、羅蔭、段祥
- 正德:劉璟、王堂、白江、鄭璽、韓錫、趙升、孫彬、楊森、劉英、朱輝、莫英、李堂、孫鐸
- 嘉靖: 鄭潤、張賜、馬廣、李鑒、劉洪、催淮、傅浚、何祿、荊聚、楊茂、高忠、袁亨、劉晏、宋明、王有利、辛壽、韓錫、孫彬、朱寶
- 隆慶:李芳
- 萬曆:常雲、張禎
- 泰昌:
- 天啟:
- 崇禎:金忠
參考文獻
- 《明史 卷七十四 志第50 職官三 (頁面存檔備份,存於互聯網檔案館)》:「掌木、石、瓦、土、塔材、東行、西行、油漆、婚禮、火藥十作,及米鹽庫、營造庫、皇壇庫,凡國家營造宮室、陵墓,並銅錫妝奩、器用暨冰窨諸事。」
- 張政烺著. 中国古代职官大辞典. 鄭州:河南人民出版社. 1990.10: 201. ISBN 7-215-00300-0. 請檢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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