顏繼祖(?—1639年),字繩其,號同蘭,室名又紅堂,福建龍溪(今龍海市)人,明末政治人物,同進士出身。
Quick Facts 顏繼祖, 籍貫 ...
顏繼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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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明巡撫山東都察院右僉都御史 |
籍貫 | 福建龍溪縣(今龍海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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族裔 | 漢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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字號 | 字繩其,號同蘭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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室名 | 又紅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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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生 | 生年不詳 福建龍溪縣(今龍海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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逝世 | 崇禎十二年(1639年) 京師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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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又紅堂詩集》七卷
- 《又雙魚集》七卷
- 序《蘿軒變古箋譜》上、下兩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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萬曆四十六年(1618年)戊午科福建鄉試二十一名舉人,萬曆四十七年(1619年)聯登己未科進士,授行人司行人[1]。天啟七年(1628年)十二月,改工科給事中[2]。崇禎二年(1629年)九月,升任工科右給事中[3];次年六月,改戶科右給事中[4],崇禎四年(1631年)九月,改左給事中[5]。同年十一月,改吏科都給事中[6],崇禎五年(1632年)正月,降左給事中[7],之後改太常寺少卿。崇禎九年(1636年)以都察院右僉都御史、巡撫山東[8]。崇禎十一年(1638年)冬,清軍經居庸關入華北,南下山東。楊嗣昌令顏繼祖專防德州,濟南空虛,不久清軍破城,山東布政使張秉文、巡按御史宋學朱、副使周之訓、翁鴻業等殉國,德王朱由𣒻被捕[9]。事後,言官交章彈劾,顏繼祖上疏歸咎於楊嗣昌,自請撤職,然而崇禎帝堅持將其下獄,不久棄市[10][11]。
著有《又紅堂詩集》七卷、《又雙魚集》七卷[12]。序《蘿軒變古箋譜》上、下兩冊[13]。
顏繼祖曾在家鄉建設數座橋樑,並建立灌溉設施[14][15]。
明·溫體仁等,《大明熹宗悊皇帝實錄》(卷78):「遣行人顏繼祖、中書孫弘祚往湖廣、狹西守,催缺官變產錢糧及那借未補銀兩仍戒守,催官不得耽延取咎」
清·汪楫,《崇禎長編》(卷4):「天啟七年十二月……吏部考選部屬各官,授給事中十一員,劉漢儒吏科;鍾炌、楊時化戶科;閆可陛、仇維禎禮科;彭祖壽、張鼎延兵科;曹師稷刑科;祖重曄、顏繼祖工科;陳堯言南戶科。」
清·汪楫,《崇禎長編》(卷26):「崇禎二年九月……庚戌,陞王夢尹太常寺少卿。陞顏繼祖工科右給事中。」
清·汪楫,《崇禎長編》(卷35):「崇禎三年六月……壬戌,陞顏繼祖為戶科右給事中。」
清·汪楫,《崇禎長編》(卷50):「崇禎四年九月……戶科左給事中顏繼祖上言……。」
清·汪楫,《崇禎長編》(卷52):「崇禎四年十一月……陞顏繼祖為吏科都給事中,汪始亨為兵科都給事中。」
清·汪楫,《崇禎長編》(卷55):「崇禎五年正月……吏科左給事中顏繼祖上言……。」
明·張廷玉等,《明史》(卷248):「顏繼祖,漳州人。萬曆四十七年進士。歷工科給事中。崇禎元年正月論工部冗員及三殿敍功之濫,汰去加秩寄俸二百餘人。又極論魏黨李魯生、霍維華罪狀。又有御史袁弘勳者,劾大學士劉鴻訓,錦衣張道濬佐之。繼祖言二人朋邪亂政,非重創,禍無極。帝皆納其言。遷工科右給事中。三年巡視京城十六門濠塹,疏列八事,劾監督主事方應明曠職。帝杖斥應明。外城庳薄,議加高厚,繼祖言時絀難舉贏而止。再遷吏科都給事中,疏陳時事十大弊。憂歸。八年起故官,上言:「六部之政筦於尚書,諸司之務握之正郎,而侍郎及副郎、主事止陪列畫題,政事安得不廢。督撫諸臣獲罪者接踵,初皆由會推。然會推但六科掌篆者為主,卿貳、臺臣罕至。且九卿、臺諫止選郎傳語,有唯諾,無翻異,何名會推?」帝稱善。尋擢太常少卿,以右僉都御史巡撫山東。」
明·張廷玉等,《明史》(卷291):「十一年冬,大清兵自畿輔南下。本兵楊嗣昌檄山東巡撫顏繼祖移師德州,於是濟南空虛,止鄉兵五百,萊州援兵七百,勢弱不足守。巡按御史宋學朱方行部章丘,聞警馳還,與秉文及副使周之訓、翁鴻業,參議鄧謙,鹽運使唐世熊等議守城,連章告急於朝。嗣昌無以應,督師中官高起潛擁重兵臨清不救,大將祖寬、倪寵等亦觀望。大清兵徇下州縣十有六,遂臨濟南。秉文等分門死守,晝夜不解甲,援兵竟無至者。明年正月二日,城潰,秉文擐甲巷戰,已被箭,力不能支,死之。妻方、妾陳,並投大明湖死。學朱、之訓、謙、世熊及濟南知府茍好善、同知陳虞胤、通判熊烈獻、歷城知縣韓承宣皆死焉,德王由樞被執。」
中央研究院歷史語言研究所內閣大庫檔案 ,035613號
明·張廷玉等,《明史》(卷248):「繼祖一人不能兼顧,言官交章劾繼祖。繼祖咎嗣昌,且曰:「臣兵少力弱,不敢居守德之功,不敢不分失濟之罪。請以爵祿還朝廷,以骸骨還父母。」帝不從,逮下獄,棄市。終崇禎世,巡撫被戮者十有一人:薊鎮王應豸,山西耿如杞,宣府李養沖,登萊孫元化,大同張翼明,順天陳祖苞,保定張其平,山東顏繼祖 ,四川邵捷春,永平馬成名,順天潘永圖,而河南李仙風被逮自縊,不與焉。」
清·黃虞稷,《千頃堂書目》(卷26):「顏繼祖,又紅堂詩集七卷,又雙魚集七卷字繩其,龍溪人,巡撫山東,都御史。」
清·黃惠、吳宜燮、八十四,《龍溪縣志》(卷6):「水利·林敦港,設閘截潮灌田,明里人顏繼祖建。津梁·掃帚橋,石亭橋,俱明里人顏繼祖建,時並砌石路三十里。田紫橋,明里人顏繼祖建。錦浦橋,明里人顏繼祖建。以上俱十二三都。」
清·沈定均、吳聯薰等,《漳州府志》(卷6):「十二三都田紫橋、石亭橋、宅前橋、錦浦橋,俱明天啟間裏人顏巡撫繼祖建。林敦港,設閘截潮灌田,明里人顏巡撫繼祖建。」
- 溫體仁等,《大明熹宗悊皇帝實錄》
- 汪楫,《崇禎長編》
- 張廷玉等,《明史》,中華書局點校本
- 黃虞稷,《千頃堂書目》
- 黃惠、吳宜燮、八十四,《乾隆龍溪縣志》
- 沈定均、吳聯薰等,《光緒漳州府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