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印度貿易廳(Casa de la Contratación de las Indias),又譯為西印度交易所,通稱交易所、貿易廳或通商院(Casa de la Contratación),是西班牙卡斯蒂利亞聯合王國於1503年在西維爾設立的王室代理機構,主管西班牙帝國對殖民地的貿易相關事務,因時人尚稱美洲殖民地為「印度」(Indias)而得名。
貿易廳在西班牙海外事務上享有極大權力,例如運營珍寶船團、徵收殖民地貿易稅、審批貿易航次及海外探險、發放移民特許狀、繪製地圖與海圖、管理航路及新地理情報、公證西班牙海外的地產、公證殖民地死者的遺產、處理殖民地貿易糾紛等等。[1]
1717年,貿易廳從西維爾搬遷至加的斯,其權力大為減弱,最後在1790年的政府改組中被廢除。貿易廳的檔案至今保存在西維爾的西印度綜合檔案館中。
成立
自哥倫布到達美洲起,卡斯蒂利亞女王伊莎貝拉一世就希望撤回授予哥倫布與其它幾名征服者的權力,將新大陸的殖民地納入王室直屬領地,由君主直接統治。1493年哥倫布第二次出發去美洲後,伊莎貝拉一世將新大陸事務管理權交予她的心腹,西維爾大教堂副主教胡安·羅德里格斯·德·豐塞卡(Juan Rodríguez de Fonseca)。
殖民地的軍事、貿易與移民活動不斷增加,很快超過了豐塞卡一人的管理能力;同時隔壁葡萄牙的曼努埃爾一世也於1500年在里斯本設立印度(貿易)廳(Casa da Índia,又稱印度部或印度之家)來管理葡萄牙在印度的殖民地。[2][3]
最終伊莎貝拉一世於1503年簽署皇家特許狀,准許豐塞卡在西維爾組織成立西印度貿易廳,作為王室全權代理機構來管理殖民地貿易,直接對國王負責。[4]貿易廳很快控制了西班牙島的經濟事務,並在接下來數年內將權力擴大到西班牙美洲殖民地的方方面面。[5]
職權與運作
同荷蘭、英國等以特許狀授權私人公司(如東印度公司)來處理殖民地事務不同,貿易廳是西班牙王權的直接代理人,直接負責對殖民地貿易的壟斷經營。西班牙殖民帝國所積累的巨大財富,幾乎都因此流入王室。[6][7]。
貿易廳同時也是西班牙重商主義的體現:西印度貿易廳代表王室和西印度商人法庭(Consulado de Cargadores a Indias,又稱西維爾西印度商人商會),給西維爾商人群體授予特許權,由他們來管理和航行貿易廳的殖民地船隊。
貿易廳最重要的權力是對西班牙珍寶船隊的掌控。一切殖民地與西班牙本土間的官方貨物交易都由定期啟航的西班牙珍寶船隊所壟斷,其組織運行和船隊貨物的銷售等都由貿易廳管理,殖民地運來的金銀珠寶也都由貿易廳保管,沒有國王、財政樞密院或印度樞密院許可的情況下不能啟用。貿易廳(以及背後的西班牙王室)由此完全掌握了西班牙與其美洲亞洲殖民地之間的貿易。[8][9][10]
而如果是不經由珍寶船隊的、由私人或外國人掌握的殖民地貿易船隻,貿易廳則會對其中的貴金屬課20%的稅,又稱為皇家伍一稅(quinto real);[11][12]嚴格採取貿易保護主義時,貿易廳對殖民地商船所課的各類稅可高達40%。為了保證經濟控制,貿易廳還要求每艘殖民地商船都僱傭一位書記員,以統計船上商品的價值和管理需要支付的稅款。[13]
理論上,貿易廳獨佔了新大陸港口的貿易權,西班牙美洲殖民地的港口貿易只能通過珍寶船團進行。這種對私人貿易的限制導致大量西班牙和其他國家的商人為了逃稅而進行走私,乃至投身海盜。無論如何,貿易廳和西班牙王室對殖民地貿易的壟斷和汲取,是西班牙在大航海時代成為歐洲最富有國家的重要原因之一。
西班牙的殖民對手葡萄牙王室,作為地理大發現的先驅,掌握着僅供葡萄牙商船使用的秘密海圖,稱為皇家標準海圖(Padrão Real)。西印度貿易廳模仿這種形式,也從1508年起繪製和出版名為皇家地圖總圖(Padrón Real,意為皇家標準,因該地圖是一切其它皇家地圖的母版)的秘密海圖。總圖僅供西班牙商船非公開使用,所有西班牙探險者以及船隻,都被要求必須使用從總圖中拷貝下來的地圖或海圖;貿易廳也要求他們返航後匯報新的航程與地理知識,以便更新與修訂地圖。[14]
貿易廳還僱傭、任命和訓練了大量製圖員、領航員和檔案管理員,以測繪和管理大量不斷更新的秘密地圖;[15]著名航海家亞美利哥·韋斯普奇晚年就在西印度貿易廳擔任領航長一職,直到去世。[16]除了製圖,貿易廳還設有航海學校,用來訓練出海探險或殖民的海員和導航員。[17]
皇家地圖極大促進了西班牙的海外發現、探險、貿易和殖民統治。整個16世紀中幾乎所有西班牙商船都使用貿易廳繪製的地圖來導航;地圖所提供的精確地理信息(例如殖民地的位置、邊界、山川、資源、以及從歐洲本土抵達的航路等)也構成了西班牙帝國殖民政策的基礎。除統治工具之外,貿易廳地圖也代表着西班牙航海製圖學的最高水準;直到17世紀,貿易廳製圖的精確性才基本被英國、荷蘭等後發航海國家超過。[18][19][20]
辦公地點
1506年起,貿易廳在西維爾王宮之內辦公,佔據着曾供卡斯蒂爾海軍上將(Almirante de Castilla,代表卡斯蒂爾國王全權處理海軍事務的官員,常駐西維爾)使用的海軍上將側翼(Cuarto del Almirante)。側翼一側面向王宮中的狩獵庭園(Patio de la Montería),另一側則面街,附近的廣場因此得名貿易廳廣場(Plaza de la Contratación)。[21]
貿易廳在西維爾下游、更靠海的加的斯設有一個派出機構,管理從加的斯出海的船隻。1717年,隨着河道淤塞和西班牙波旁王朝進行中央集權改革,貿易廳總部也搬遷到了加的斯,直到1790年遭到廢除為止。
組織結構
1503年設立貿易廳的立法規定,貿易廳有三名長官,分別是代理(西班牙語:Factor)、司庫(西班牙語:Tesorero)和會計(西班牙語:Contador)。代理是新大陸貿易業務的主要管理者,負責編成珍寶船團,並給船團提供物資和武裝。司庫負責出納貿易廳的商品、金錢和物資,新大陸運抵西維爾的白銀(鑄幣用)由他負責監管。會計則負責登記物資和記賬。 [22] [23]
三名長官共同構成政務室(西班牙語:La Sala de Gobierno),是貿易廳的決策機構。政務室每周聯席開會三次,共同投票決議貿易廳事務、貿易廳收到的文件,或共同仲裁上訴至貿易廳的糾紛,其行政和司法職能合一。
三長官中的會計還身兼秘書一職(因此有時他的頭銜也稱為「書記-會計」,西班牙語:Escribano-Contador),其下屬的會計處(西班牙語:La Contaduría)不僅負責記賬、登記貨物,還負責收發信件、撰寫報告和備忘錄、負責貿易廳契約、證書和文件的發佈(例如負責貿易特許證書和商品登記,以及發放新大陸入境許可,並登記前往新大陸船隻上的乘員和奴隸),最後整個貿易廳的檔案都由他負責。[24]
1510年起,隨着貿易廳的職能逐漸複雜化,廳內開設了一系列新的高級職位,包括法務長(西班牙語:Juez-letrado)、領航長(西班牙語:Piloto mayor)、炮術長(西班牙語:Artillero mayor)、艦隊補給總長(西班牙語:Proveedor general de las Armadas y Flotas)、郵政長(西班牙語:Correo mayor),各長官下屬的官員也越來越多。[25]
1573年,貿易廳設置總裁(西班牙語:Presidente)一職,高於一切長官,統籌整個貿易廳各部門的事務。
1583年起,貿易廳增設了專門的司法室(西班牙語:La Sala de Justicia),專設三名法官來處理司法糾紛,與政務室平行,分離了貿易廳的行政職能和司法職能。不過政務室仍然具有優先位置;即使在司法室成立之後,各種糾紛也是先提交到政務室,再由政務室將相關糾紛移交到司法室。
1583年起,貿易廳的職能組織成六個主要部分:[26]
- 海外交通管理局(西班牙語:Órgano de control del tráfico ultramarino),負責管理私人特許貿易
- 珍寶船團編成與組織辦公室(西班牙語:Oficina de apresto y organización de las flotas),負責運營官方貿易,即珍寶船團
- 皇室與私人金庫(西班牙語:Depósito de los caudales del Rey y de particulares),負責存放新大陸運來的財物
- 印度移民管理處(西班牙語:Departamento de control de emigración a las Indias),負責管理前往新大陸的移民
- 科考與海洋學院中心(西班牙語:Centro de investigación científica y de Escuela Náutica),負責製圖與海事培訓
- 仲裁與審問院(西班牙語:Audiencia y Tribunal de Justicia),負責處理從殖民地上訴而來的糾紛
衰退
1524年,西班牙帝國成立印度院(Consejo de Indias)為管理其殖民地的最高行政機構,部分取代了貿易廳的權力。貿易廳仍然保有航海事務上的相關權力。
至17世紀晚期,由於在財政上無法同時支援三十年戰爭和海外殖民帝國,西班牙哈布斯堡王朝陷入了債務危機。為了支付西班牙所欠歐洲各國銀行家的巨額債務,王室選擇將西班牙珍寶船隊的壟斷貿易收益轉讓以抵債。貿易廳因此喪失了主要的收入來源,與西班牙帝國一同陷入衰落。為了支付西班牙所欠歐洲各國銀行家的巨額債務,哈布斯堡王室選擇將西班牙珍寶船隊的壟斷貿易收益,尤其是馬尼拉大帆船船隊的收益,轉讓給債權人以抵債。西印度貿易廳因此喪失了主要的收入來源,與西班牙帝國一同陷入衰落。
西班牙哈布斯堡王朝在1700年絕嗣,導致了1701-1714年間的西班牙王位繼承戰爭;新入主西班牙的波旁王朝進行了大規模的中央集權改革,並試圖削弱西維爾商會對政治和貿易的影響力,將權力收歸王室。[27] 西班牙波旁王朝開創者費利佩五世在西班牙王位繼承戰爭結束,自身地位穩定後,就於1717年將西印度貿易廳搬遷至加的斯,使西維爾失去了國際貿易中心的地位;依賴西維爾商人的貿易廳也因此受到打擊。
卡洛斯三世進一步削弱了貿易廳的權力;1765年起,貿易廳的貿易特許權不斷遭到廢除,而相應的,新大陸的許多港口都獲得了私人自由貿易權。到1778年,新大陸西班牙領地已經有27個港口獲得了自由貿易權,珍寶船團貿易體系已經無法成立。[28]其子卡洛斯四世則於1790年正式廢除了西印度貿易廳。[29]貿易廳的稅務權和司法權等等收歸西班牙殖民地副王,珍寶船隊也宣告結束,被各種小規模的私人船隊所代替。[30]西班牙殖民帝國在不久後的拉丁美洲獨立戰爭中瓦解。
商人法庭與貿易廳檔案
1543年,西印度商人法庭(Consulado de Cargadores a Indias)在西維爾成立,與貿易廳合作運行。這種商人領事館是半獨立司法機構,約等於商業法庭,負責仲裁新大陸貿易商人之間的糾紛。商人法庭成立時沒有辦公地點,其活動完全在貿易廳的大門口進行,有時乾脆在附近的西維爾大教堂門口台階上進行,導致了大主教的抗議。1572年,腓力二世同意給商人法庭修建一座總部大樓;大樓位於大教堂和貿易廣場之間,最終於1600年代初興建,1646年完工。[31]
1784年,由於西班牙皇家檔案館空間不足,卡洛斯三世下詔要求將所有涉及到西班牙殖民帝國運轉的檔案統一收納。當時的西印度事務大臣何塞·德·加爾韋斯(José de Gálvez)和歷史學家胡安·巴蒂斯塔·穆尼奧斯(Juan Bautista Muñoz)負責將這些檔案統一整理到西維爾商人法庭大樓中,並將這一設施命名為西印度綜合檔案館。[32] 西印度貿易廳的海量檔案目前都保存在此處。
影響
在電子遊戲文明VI(2016)中,西印度貿易廳是遊戲中的奇觀之一,玩家建造它可以增加殖民地稅收,體現了這一機構的本來意義。遊戲中所建造的其實是西維爾商人法庭大樓,即保存着貿易廳檔案的西印度綜合檔案館大樓,而不是貿易廳實際上的辦公地西維爾王宮。
參見
註釋
參考文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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