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廢奴主義(英語:Abolitionism),又稱廢除主義、奴隸廢除論,是一場以廢除奴隸制度及其奴隸貿易而展開的政治運動,其運動開始於啟蒙時代,並在19世紀推至高峰,也在很多地方得到了大致上的成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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奴隸制在人類社會中有着很悠久的歷史,世界各地包括古羅馬、古希臘、古埃及、古巴比倫、中國周代等都是施行奴隸制的。直至16世紀,歐洲的殖民者走遍世界,並將西非的黑人販賣到歐洲及新世界去,形成了奴隸制度的高峰。18世紀晚期,歐洲開始出現新思潮,啟蒙運動帶給當時人們人權、自由、平等的觀念,他們漸漸覺得奴隸制是一種不道德的行為,廢奴主義開始在各國萌芽。
英格蘭的奴隸制早已於1102年定為犯法,最後一名農奴則在17世紀初消失。但18世紀開始,黑奴開始輸入倫敦和愛丁堡作英國人的僕役,但當時的黑奴並不是貿易而得,他們的法律地位一直都是含糊不清。直至1772年,一個名占士·森麻實的黑奴逃跑了,然後被他的主人查理斯‧史超域捉回,再把他送去牙買加種甘蔗。由於占士·森麻實在倫敦時已經受洗,他的教父母便以「人身保護令」向法院提出訴訟。當時的英格蘭和威爾斯高等法院王座法庭院長第一代曼斯菲特伯爵威廉·默里於1772年6月22日宣判:「無論有多麼不便都應該有個決定,我不認為英格蘭法律准許或認同這個案子,所以黑人應該釋放。」此即宣佈了奴隸制不存在於英格蘭法律之下,那麼蓄奴等同非法行為。這一判例使得英格蘭境內的一萬至一萬四千名奴隸得到解放,亦表明了其他轄區實行的奴隸制,在英格蘭不適用。[1]
在「森麻實案」後,蘇格蘭的黑奴Joseph Knight也像森麻實一樣逃跑了。這件案在1776年Wedderburn審訊,結果與前案一樣:奴隸制不存在於蘇格蘭法律之下。蘇格蘭最後的本土奴隸於1799年在煤礦主底下獲得自由。
縱使英國國內已廢除奴隸制,但在大英帝國的殖民地如東印度群島和美洲中依然存在。
1783年,反奴隸制運動在英國社會內開始。當Society for the Propagation of the Gospel in Foreign Parts(SPG)在倫敦戚普賽街聖瑪莉勒布教堂舉行1783週年佈道會時,當時的車士打主教,後來的倫敦主教Dr Beilby Porteus呼籲英格蘭聖公會停止參與販奴並改善教會在巴巴多斯農莊工作的奴隸生活環境。同年,貴格會成立了首個英國的廢奴組織。此後貴格會在英國的廢奴運動中一直擔任着重要的角色。1783年6月17日,議員Sir Cecil Wray將貴格會的請願交給政府。
1787年5月,為打擊英國商人的大西洋奴隸貿易活動,「廢除奴隸販賣委員會」(Committee for the Abolition of the Slave Trade)成立,格倫維爾·夏普(Granville Sharp)、Thomas Clarkson、貴格會及其他福音改革運動中的嘉立咸教派都是十二個成員的其中之一,雖然十八世紀的信念只停留在對於窮人給予正直、尊重的生活,但不需改善窮人的社會及經濟地位的信念裏,但包括威廉·威爾伯福斯在內的英格蘭教會的信徒仍為這些人努力服務,並對抗大英帝國的奴隸制度。[2]威廉·威爾伯福斯成為他們在議會的代表,Clarkson則負責研究及收集關於奴隸販賣的資料。威廉·威爾伯福斯一生中大部分的時間都在為廢除奴隸制而努力,雖然進展很慢但是隨着廢奴運動的發展,地區的組織紛紛成立,他們通過會面去進行運動,包括派發小冊子和請願。他們其中一件個別的計劃便是在逼使政府於1787年在塞拉利昂的現時首都自由城建市,以供原來準備販賣往倫敦工作的奴隸生活。
廢奴主義者的運動不僅受到貴格會支持,其他宗教團體例如浸信會、衛理會等,甚至工人、婦女、兒童、非政治團體都爭相支持。1796年John Gabriel Stedman出版了一本關於他在蘇里南鎮壓當地前奴隸五年的回憶錄,譴責奴隸的殘忍待遇。這本書更加上了很多由William Blake和Francesco Bartolozzi描述的影像,成為了廢奴主義文學的重要一部份。
1807年3月25日,英國國會通過了奴隸貿易法,將販奴在大英帝國境內定為非法,並實施向英國奴隸船徵收每一個奴隸£100的罰金。但這法案的阻嚇性不大,一些奴販仍然繼續貿易,在此時大英帝國的境內仍有七十五萬個奴隸遭受非人的待遇,[3]當那些從事奴隸買賣的商人被英國皇家海軍發現時,他們總會將一些奴隸推下海以減少罰款。有見及此,1827年英國便宣佈參與販奴者將會秘密地被施以死刑。
1807年的法案雖然杜絕了販奴問題,但奴隸制依然存在。1820年代,廢奴運動又開始變得活躍。1827年,反奴隸制協會(Anti-Slavery Society)成立,當中有不少便是當年參與過反奴隸販賣的廢奴主義者。這次運動則以全面廢除奴隸制為目標。
1833年8月23日,廢奴法案(Slavery Abolition Act)定英國殖民地的奴隸制為不合法。1834年8月1日,大英帝國下的所有奴隸全部解放,但仍然要為前主人工作至1838年作為適應期。加勒比的農莊主則獲償二千萬英鎊。
由1839年開始,英國及其他地方的反奴隸制協會一起合作去廢奴,其中較具影響力便是在美國的廢奴運動上。這些協會亦向政府施壓,要求遏制一些非法販奴。現今亦一直有一些組織如反奴隸制國際 (頁面存檔備份,存於互聯網檔案館)等。
大西洋奴隸貿易給法國在西印度群島的甘蔗種植業提供了豐富的人力資源。1689年,路易十四的《黑法》正式允許在法國所有殖民地販賣奴隸。到了1789年法國大革命發生,法國殖民地海地亦乘機在1791年發動革命,宣佈廢除奴隸制。法國本土的廢奴運動本土則是由Henri Grégoire和雅克·皮埃爾·布里索的黑人之友協會所領導,其工作為在城市內宣傳反奴隸制。1794年2月4日,第一共和正式宣佈廢奴。法國殖民地法律的第一條便寫道:「奴隸制被廢除」,第二條則是「奴隸主會獲(金錢)賠償」。不久拿破崙執政,並重新設回奴隸制,1802年5月10日colonel Delgrès呼籲發起暴動去抵抗拿破崙,然而結果暴動被鎮壓。直至1848年4月27日第二共和才再一次廢除奴隸制。
沙俄的農奴制雖然嚴格來說不算是奴隸,但他們沒有選擇工作地點或不工作的自由。1861年3月3日,沙皇亞歷山大二世解放農奴,因此被稱為「解放者沙皇」。
美國的廢奴運動歷史明顯地比前述的國家較為激烈及複雜。它不僅為美國18世紀末至19世紀初的歷史主軸,而且更爆發了美國歷史上唯一一次的內戰——南北戰爭。
美國從殖民時代開始已經實行奴隸制。1775年4月14日,第一個美國的廢奴主義協會Society for the Relief of Free Negroes Unlawfully Held in Bondage由貴格會於費城成立。後因美國革命時英軍佔領費城而停止運作,在1784年重新運作,由班哲文·富蘭克林出任第一任會長。[4]而第一篇呼籲廢奴在《賓夕法尼亞雜誌》發表的文章《在美洲的非洲奴隸》則相傳為湯瑪斯·潘恩所寫。1776年,湯瑪斯·傑佛遜為美國獨立起草了《美國獨立宣言》其中一個篇章涉及廢除奴隸制度,後來卻在刑事法庭上被重寫時移除。
在1804年以前每個北方州份都已廢除奴隸制,1808年全國禁止進口奴隸。而南方州份則繼續實行奴隸制。1861年3月上任的美國總統亞伯拉罕·林肯支持在美國全境廢除奴隸制,導致南方蓄奴州脫離合眾國建立聯盟國。而後經過4年內戰,合眾國成功擊敗聯盟國,美國國會也在1865年通過美國憲法第13修正案,正式在全美廢除奴隸制。
1821年美國殖民協會在非洲利比里亞沿岸建立黑人「移民區」,主要定居者是獲得自由的美國奴隸。利比里亞於1847年7月26日宣佈獨立(也曾經招募自願移民海地的黑人)。
各國廢奴的日子:
目前奴隸制在大部份的國家(區域)被禁止,但仍然在世界各地秘密地實行; 奴隸制一般認為有三種類型:薪水奴隸,合約奴隸,傳統奴隸。
現今的廢奴組織有反奴隸制國際(Anti-Slavery International)、解放奴隸等(Free the Slaves)。
1948年12月10日,聯合國安理會宣佈了世界人權宣言,其中第四條便提出「任何人不容使為奴役;奴隸制度及奴隸販賣,不論出於何種方式,悉應予以禁止。」
自1997年起,美國司法部便與Coalition of Immokalee Workers合作起訴六人在農業中使用奴隸,此案令超過1000個工作在佛羅里達州南部的番茄及橙園的奴隸得到解放。不過這只是全球反農業及性服務奴隸制行動其中一個例子。
現今世界各地皆有不同的方法去紀念廢奴運動。聯合國安理會亦將2004年定為International Year to Commemorate the Struggle against Slavery and its Abolition,以紀念第一個黑人獨立國家——海地的成立,同時亦舉辦了一些展覽、節目、研究計劃等。
註:並非所有人皆是廢奴主義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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