Loading AI tools
来自维基百科,自由的百科全书
吉林省人民檢察院是中華人民共和國吉林省的檢察機關。前身是成立於1950年10月的吉林省人民檢察署,1954年9月更為現名。現任檢察長為尹伊君。
主要領導 | |
---|---|
檢察長 | 尹伊君 |
副檢察長 | 唐永軍(常務)、劉志兵、張書華、曾天 |
機構概況 | |
業務上級機構 | 中華人民共和國最高人民檢察院 |
組織上級機構 | 吉林省人民代表大會 吉林省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 |
機構類型 | 吉林省法律監督機關 |
行政級別 | 副省級 |
授權法源 | 中華人民共和國憲法 中華人民共和國刑事訴訟法 |
組織法規 | 中華人民共和國人民檢察院組織法 |
上級中共組織 | 中國共產黨吉林省委員會 |
本級中共組織 | 中國共產黨吉林省人民檢察院黨組 |
聯絡方式 | |
總部 | |
實際地址 | 吉林省長春市南關區南環城路3777號 |
郵政編碼 | 130022 |
對外官網 | 吉林省人民檢察院 |
機構沿革 | |
前身 | 吉林省人民檢察署 |
1950年10月1日,吉林省人民檢察署正式成立。時任吉林省公安廳廳長于克兼任檢察長[1]。1952年5月至9月,吉林省人民檢察署與吉林省公安廳曾短暫合署辦公[2]。
1954年9月,改稱吉林省人民檢察院。
1966年7月10日,吉林省人民檢察院成立文化大革命領導小組。1968年1月1日,中國人民解放軍吉林省公安機關軍事管制委員會成立,對檢察院實行軍事管制。吉林省人民檢察院被撤銷,其職權由各級公安機關行使。
1978年3月,第五屆全國人民代表大會第一次會議通過《中華人民共和國憲法》,規定重新設置各級人民檢察院。同年7月10日,中共吉林省委決定任命沈崙為省人民檢察院代理檢察長。同年8月5日,吉林省人民檢察院重新掛牌辦公,下設一處(刑事檢察處)、二處(法紀檢察處)、三處(監所檢察處)、四處(信訪處)和辦公室。[3]
Seamless Wikipedia browsing. On steroids.
Every time you click a link to Wikipedia, Wiktionary or Wikiquote in your browser's search results, it will show the modern Wikiwand interface.
Wikiwand extension is a five stars, simple, with minimum permission required to keep your browsing private, safe and transparent.