罗伯特议事规则·羅伯特於1876年出版的手冊,蒐集並改編美國國會的議事程序,使之普及於美國民間組織,也是目前美國最廣為使用的議事規範(英语:Parliamentary authority )。《羅伯特議事規則》歷經百年修改,最新版本(第12版)於2020年發行,由丹尼爾·希柏德(Daniel E. Seabold)、薩謬爾·葛柏(Shmuel
議事程序,而設定的基本會議規則:16。研究議事程序的學問,稱為「議事學」:13;研究議事程序,並編寫為規範的書籍,稱為議事規範(英语:Parliamentary authority )。現代議事程序的基本內涵,是成員發言權利自由平等、主席(議長)公正中立、服從多數且尊重少數的原則上;以此精神,建立公認的議事
秩序問題 程序或場上發言,立即向主席提出秩序問題。此動議不能與會議詢問、資訊詢問和權宜問題混淆,會議詢問用在與會者不熟悉議事規範(英语:Parliamentary authority )時,可以向主席請教;資訊詢問用在與會者看不懂議案內容,可以向主席請教議案相關的背景資料;權宜問題則是用來保障與會者的基本議事
會議詢問 會議詢問(parliamentary inquiry)是一項議事程序,旨在提供與會者詢問議事有關資料之機會,通常用於詢問議事規範(英语:Parliamentary authority )或當日議程,屬於程序動議的一種。根據《羅伯特議事規則》,會議詢問毋需附議,不可以討論、重提、修正,也毋需表決,由主席
否决权 點名(英语:Naming (parliamentary procedure)) 議事規範(英语:Parliamentary authority ) 《羅伯特議事規則》(《民權初步》) 《議事程序準則(英语:The Standard Code of Parliamentary Procedure)》