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馬來亞人民社會主義陣線(馬來語:Fron Sosialis Rakyat Malaya;英語:Malayan Peoples' Socialist Front),又稱馬來亞社會主義陣線,簡稱社陣(SF),是馬來西亞的一個已經解體的左翼政治聯盟。它是馬來西亞大選中持續最久的反對黨聯盟,共9年。這個政治聯盟由馬來亞人民黨和馬來亞勞工黨在馬來亞獨立日當天組成[1][2]。同年晚些時候,馬來亞社會主義青年同盟加入社陣。但僅在隔年後,馬來亞社會主義青年同盟就被政府指控「被共產黨滲透」而被查禁,大部分成員加入馬來亞人民黨。1964年,國民議會黨加入社陣[3]。1965年,馬來亞人民黨退出社陣,而不久後國民議會黨便停止了活動。社陣最後的成員黨——馬來亞勞工黨在1966年1月10日放棄了社陣,並重新使用原本的標誌。一直到1990年,馬來西亞才再次出現反對黨聯盟,即穆斯林團結陣線和人民陣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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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57年2月,在馬來亞人民黨主席阿末·博斯達曼的主催下,所有反對黨共同召開了會議,試圖組成反聯盟陣線。與會政黨包括馬來亞人民黨、馬來亞勞工黨、泛馬來亞回教黨、霹靂國民協會、人民進步黨和馬來同盟。由於意見分歧無法達成合作,剩下人民黨、勞工黨和人民進步黨再度商談[4]。
1957年8月31日,即馬來亞獨立當天,作為馬來左翼人士代表的馬來亞人民黨、作為華人左翼人士代表的馬來亞勞工黨決定共組馬來亞人民社會主義陣線。首任主席是人民黨主席阿末·博斯達曼,副主席是勞工黨主席D·S·拉馬納坦。其後,博斯達曼與勞工黨的林建壽聯合起草政策綱領,題為《走向一個新的馬來亞》,是馬來亞歷史上第一份完整的本土化社會主義政綱。
社陣成立後,首先在當年12月的喬治市選舉中贏得決定性的8席,初次執政市議會,拉馬納坦成為第一任喬治市市長。1959年馬來亞大選中,社陣一舉奪下8個國會議席和16個州議席,並在所參選的選區中總共獲得了34.6%的選票[5]。社陣在整個大選中總共獲得了13%的選票,成為了繼聯盟以及泛馬回教黨之後國會第三大黨。
1959年,社陣執掌喬治市議會、沙登及增江地方議會,並在全國擁有20名市議員、146名地方議員。翌年進一步贏得雪蘭莪丹絨士拔、森美蘭知知港、亞沙新村、吉打西嶺、彭亨明光地方議會執政權。1961年地方選舉中,社陣再接再厲,掌控的地方議會計有:柔佛12個、霹靂3個、森美蘭1個、雪蘭莪2個,全國地方議員258名[5]。1961年,阿末·博斯達曼辭去社陣主席一職以專注在領導馬來亞人民黨[6],馬來亞勞工黨主席依薩莫哈末接任社陣主席一職。1962年地方選舉,也是馬來亞最後一屆地方選舉中,社陣總共拿下189席,其中柔佛79席,雪蘭莪46席,霹靂州25席。也是最後一屆的1963年全國市、鄉選舉中,社陣奪下喬治市、馬六甲市、芙蓉、居鑾和文冬5個市議會的執政權,全國市、鄉議員暴增至78名。
1961年東姑阿都拉曼於新加坡的東南亞外國記者協會中提議成立一個包括馬來亞、新加坡、沙巴、砂拉越與汶萊的聯邦國家。這個「馬來西亞計劃」招致各左翼政黨的反對。1962年1月22至28日,社陣在吉隆坡召開五邦社會主義政黨代表大會,參會政黨有:馬來亞的馬來亞人民黨和馬來亞勞工黨;新加坡的新加坡社會主義陣線、新加坡工人黨、新加坡人民黨和新加坡人民行動黨;砂拉越的砂拉越人民聯合黨與汶萊的汶萊人民黨,列席團體有:馬大社會主義俱樂部、南大政治學會及新加坡工藝學院政治學會。由於新加坡人民行動黨支持合併計劃,為抗議反對計劃的大會而中途退席。大會結束後發表聯合公報,接受汶萊及砂拉越代表有關北婆三邦需先擁有自主權的主張,支持新加坡人民爭取完全內部自治的願望,反對馬新合併白皮書。
1963年,馬印對抗事件爆發後不久,政府決定對付一些反對黨人士。由於政府認為社陣親印尼、親中國而大肆逮捕社陣領袖[7][8]。2月13日,馬新聯合警察部隊通過冷藏行動逮捕新加坡社陣秘書長林清祥等人。此後,馬來亞人民黨主席阿末·博斯達曼也在內安法令下被捕。4月16日,在前農長阿都亞茲領導下組成七黨反對黨聯合集團,包括馬來亞人民黨、馬來亞勞工黨、國民議會黨、人民進步黨、民主聯合黨、國家黨和回教黨。社陣也由於阿都亞茲的國民議會黨加入而變成三黨聯盟[9]。然而,警方很快又援引內安法令逮捕依薩莫哈末(馬來亞勞工黨主席)、阿都亞茲(國民議會黨主席)、拿督甘波·拉祖(國民議會黨總秘書,後來的馬來亞人民黨主席)等一百多人。
1964年馬來西亞大選中,社陣被聯盟貼上「叛國」的標籤。聯盟指控阿末·博斯達曼、依薩莫哈末和布哈努丁與印尼總統蘇卡諾和印尼共產黨有勾結。聯盟警告社陣一旦勝選,就會將馬來西亞交給印尼。與此同時,印尼對新馬兩地的攻擊和呼籲選民支持社陣和伊斯蘭黨使選民對社陣失去信心。最終,社陣失去了原有的6個席位,僅保留2席。馬來亞人民黨和國民議會黨無法取得任何議席,而馬來亞勞工黨也丟失了大量席位[10]。
1965年2月13日,也就是博斯達曼等人被扣留的兩周年,社陣副總秘書,來自勞工黨的陳凱希代表社陣將該日訂為爭取人權日,大批群眾在吉隆坡展開示威活動,抗議政府通過內安法令逮捕大批異議分子[11][12]。警方隨後逮捕陳凱希、社陣總秘書達朱丁、社陣主席兼馬六甲市議會主席哈斯諾和檳城勞工黨副主席兼社陣委員陳盤欽。
1965年,由於馬印對抗仍然持續,政府決定取消地方選舉,進一步削弱了社陣的影響力。與此同時,聯盟政府指控社陣三大馬來人領袖組建「馬來亞流亡政府」,社陣內部的華裔領袖對此卻毫不知情。隨着社陣有威望的馬來人領袖被關押,黨內族裔與階級訴求的矛盾日益升溫。勞工黨的華人左翼趨於激進,採取街頭鬥爭的方式走向街頭,在族裔訴求的語言問題上與人民黨鬧翻。最終,1965年馬來亞人民黨決定退出社陣。不久後,國民議會黨停止活動。作為社陣僅存的成員黨,馬來亞勞工黨在1966年1月10日決定放棄社陣,並重新使用原本的選舉標誌[13]。馬來亞人民社會主義陣線至此走入歷史。
1966年,馬來亞勞工黨和人民進步黨共組聯合陣線。但由於勞工黨各州分部的不滿,在同年9月24日召開的勞工黨特大上終止聯合陣線。
1968年,前馬來亞勞工黨溫和派黨員和民主聯合黨前黨員共同組成了馬來西亞民政運動黨。馬來亞勞工黨杯葛了1969年馬來西亞大選,並發動示威以抗議政府逮捕其領導人[14][15]。
1969年馬來西亞大選後的513事件導致馬來亞勞工黨繼續面臨政府的強烈打壓,最終於1972年9月6日解散[16]。
1965年,馬來亞人民黨更名為馬來西亞人民社會主義黨,在1969年大選中有所斬獲。但隨着國民陣線的成立,人社黨在接下來的歷次大選中均未有斬獲。同時,人社黨領袖賽胡先阿里及卡欣阿末也各別在1974年及1978年遭內安法令強制拘留[17][18]。1989年人社黨恢復原名為馬來西亞人民黨。反對更名的莫哈末那希爾哈欣等人遂出走,在1998年成立馬來西亞社會主義黨。
1968年,阿末·博斯達曼和依薩莫哈末共同創立了馬來西亞無產階級黨。博斯達曼在1974年馬來西亞大選前夕曾嘗試「復活」社陣,但失敗了[19]。此後,無產階級黨與馬來西亞社會正義黨合併。
州屬 | 選區編號 | 州議席 | 州議員 | 政黨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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檳城 | N12 | 日落洞 | 黃添壽 | 勞工黨 | ||
N16 | 哥打 | 李國良 | 勞工黨 | |||
N17 | 丹絨中區 | 黃忠和 | 勞工黨 | |||
N18 | 丹絨北區 | 袁福昌 | 勞工黨 | |||
N19 | 丹絨西區 | 陳崇美 | 勞工黨 | |||
N20 | 雙溪檳榔 | D·S·拉馬納坦到1963年退黨 | 勞工黨 | |||
N21 | 丹絨南區 | 崔耀才 | 勞工黨 | |||
雪蘭莪 | N12 | 冼都 | 那沙隆 | 人民黨 | ||
N13 | 班台 | V大衛 | 勞工黨 | |||
N17 | 沙登 | 加南星 | 人民黨 | |||
N24 | 雙溪拉旺 | 林端祥 | 勞工黨 | |||
森美蘭 | N05 | 晏斗 | 古南星基爾 | 勞工黨 | ||
N11 | 金馬士 | 方耀旺1962年加入 | 勞工黨 | |||
N23 | 拉務 | 沙達班 | 勞工黨 | |||
N20 | 弄邊 | 林紀賽 | 勞工黨 | |||
柔佛 | N13 | 南巴克山 | 李亞龍 | 勞工黨 | ||
N22 | 士乃-古來 | 蘇錦祥 | 勞工黨 | |||
N24 | 丹絨布蒂里 | 祝俊雄 | 人民黨 | |||
總計 | 檳城 (7-1), 雪蘭莪 (4), 森美蘭 (3+1), 柔佛 (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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