勸善懲惡部(阿拉伯語:هيئه الأمر بالمعروف و النهي عن المنكر),又譯作揚善抑惡局或勸善懲惡協會,是阿富汗負責執行塔利班規定的伊斯蘭教法的機構。它最初由1992年的阿富汗伊斯蘭國拉巴尼政權建立,並由塔利班在1996年至2001年第一次掌權以及2021年至今第二次掌權所使用。 [1]
阿富汗政府政府機構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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阿富汗伊斯蘭酋長國勸善懲惡部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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內閣部門概要 | |
成立時間 | 1996年 2021年(目前形態) | (首次設立)
前身機構 | 婦女事務部 |
機構駐地 | 喀布爾 |
隸屬部長 | Sheikh Mohammad Khalid(代理) |
網站 | mopvpe |
歷史
勸善懲惡部成立於塔利班接管喀布爾時的1996年,並且得到了沙特阿拉伯的大量補貼和培訓。該部門負責嚴格執行伊斯蘭教法,例如禁止巫術和美式髮型,強制民眾參加祈禱,以及要求男性不得修剪鬍鬚。勸善懲惡部執法人員還會在街頭公開鞭打沒有男性親屬陪同、獨自行走的婦女[2][3]。
該部門在塔利班2001年被驅逐時關閉,但「正統信仰派」的擁護者,阿富汗伊斯蘭共和國最高法院首席法官辛瓦里於2003年恢復名為「朝拜和宗教事務部」的內閣部門[4]。2006年,卡爾扎伊政府提交了法律草案,以在「朝拜和宗教事務部」下成立一個新部門,專門負責「勸善懲惡」[1]。「朝拜和宗教事務部」部長加茲·蘇萊曼·哈默德(Ghazi Suleiman Hamed)表示,新部門的運作將比塔利班的運作更為溫和。「朝拜和宗教事務部」部長內馬圖拉·沙赫拉尼表示,儘管阿富汗的刑法已經解決了這些問題,但新部門仍將專注於酒精,毒品,犯罪和腐敗。據人權觀察稱,恢復「勸善懲惡部」將對婦女權利產生負面影響,而婦女是該國發展的主要支柱[5]。阿富汗女性國會議員舒克莉亞·巴拉克宰在該法律草案中看到了塔利班時代的遺風。美國國際宗教自由委員會主席菲利斯·D·蓋爾表示,美國堅決反對恢復「懲惡揚善部」,稱其違反了宗教自由權[6]。
2021年9月19日,塔利班政權將原共和國時代的婦女事務部改回以前的勸善懲惡部[2]。
描述
在艾哈邁德·拉希德撰寫的《塔利班》一書中,勸善懲惡部是塔利班時代的勸善懲惡部長毛拉韋·穆罕默德·加拉姆丁偏愛的宗教儀式部門。
在1990年代塔利班掌權時期,勸善懲惡部負責執行塔利班定義的伊斯蘭規則(依據哈乃斐派原則)。當時,該部門的宗教警察突襲街道,逮捕沒有完全遮蓋頭部的婦女和聽音樂的平民。[7]
2021年伊斯蘭酋長國復辟後,勸善懲惡部負責打擊阿富汗人的非伊斯蘭行為,如禁酒、強制佩戴頭巾和取締童戲等,[8]並下令阿富汗女性須在男性近親陪同下方可長途旅行。[9]
參見
參考
外部連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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