銃炮刀劍類所持等取締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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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銃砲刀劍類所持等取締法》(日語:銃砲刀剣類所持等取締法),簡稱銃刀法,是日本頒佈的一部旨在控制槍支和刀劍的法律。其於1958年3月10日頒佈,同年4月1日施行。之後歷經了多次修訂。[1][2][3][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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銃砲刀劍類所持等取締法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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刑法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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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稱 | 銃刀法 昭和33年3月10日法律第6號 |
相關法例 | |
火薬類取締法、武器等製造法 | |
簡要 | |
內容 | 銃砲刀剣類の所持規制など |
連結 | e-Gov法令検索 |
狀態:現行法 |
背景
早在16世紀末,在豐臣秀吉的領導下,為了解除農民武裝並控制反叛,日本就開始了進行槍支和刀劍管制。[2]從那時起,對平民的槍支管制變得越來越嚴格,明治維新期間制定並修訂了相關法律條文。[2]二戰後,日本軍隊被解除武裝,這導致日本政府最終於1958年頒佈了《銃砲刀劍類所持等取締法》,以防止涉及槍支和刀劍的幫派鬥毆。[2]
相關條目
參考文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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