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承乾(619年—645年1月4日),字高明,唐太宗李世民嫡長子,長孫皇后所生,唐朝貞觀年間的首任太子,在任期間多年監國,於貞觀十七年被廢黜,唐玄宗開元年間被追封為恆山王,諡號愍。
Quick Facts 恆山愍王李承乾, 時代 ...
恆山愍王李承乾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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時代 | 唐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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字 | 高明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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封爵 | 恆山郡王→中山郡王→皇太子→庶人→恆山郡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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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生 | 唐高祖武德二年 619年 長安城-太極宮-承乾殿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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逝世 | 唐太宗貞觀十八年 645年1月4日(645歲—01—04)(26歲) 黔州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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諡號 | 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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武德二年(619年),李承乾出生,因生於太極宮承乾殿,故以此為名[1]。
武德三年(620年)六月,封為恆山郡王。武德五年(622年)八月,徙封中山郡王[2],同年,李世民將妻子長孫氏的侄子、長孫熾之孫長孫家慶任命為三歲的承乾在文學館啟蒙的侍讀[3]。
李承乾童年早慧,天姿峻嶷,仁孝純深[4]。武德九年(626年),唐高祖李淵讓位給李世民,太宗即位後,於登基當年十月將李承乾立為皇太子,此時的李承乾虛歲只有八歲。
貞觀三年(629年),太子少師李綱因為腳疾只能乘着轎子進宮,於是李承乾親自將自己的老師引上殿並恭恭敬敬地行禮,又向其虛心請教,態度極為禮敬[5]。後來,李綱病逝,李承乾親自為他立碑。
貞觀四年(630年)五月,唐太宗下詔令太子「宜令聽訟」,還說「自今以後,訴人惟尚書省有不伏者,於東宮上啟,令承乾斷決。」[6][7]雖然只是「聽訟」,但依然可見周歲不過十一歲太子李承乾早已開始工作、鍛煉政治能力了。
貞觀八年(634年),李承乾加元服。貞觀九年正月甲申,納太子妃蘇氏[8]。
貞觀九年(635年)五月庚子,唐高祖李淵病逝,此時,依詔書所言,未及弱冠的太子已頻年治國。居喪期間,唐太宗下詔令十六歲的太子監國權知軍國大事,並讚賞太子文過志學、秉性聰敏[9]。監國期間,李承乾聽斷政務,頗識大體,幹得極其出色。自此之後,每次唐太宗外出行幸時,都令太子承乾居守監國[10]。
年齡漸長後,李承乾患上足疾,史書並未記載太子患足疾的時間或因由,顯得此事有些撲朔迷離,但毫無疑問這是致使他儲位不穩的一大因素。唐太宗甚至對杜正倫邊誇讚魏王邊表露承乾不可承宗廟之意[11],皇帝易儲的想法極為明顯,這也成為了與李承乾僅相差一歲的同母弟弟魏王李泰生起奪嫡之念的原因之一[12]。
魏王李泰意圖爭奪李承乾的太子之位,他聯合杜楚客與房遺愛等人,重金賄賂朝臣以拉攏,並言說魏王聰明,當為嫡嗣,嫡嗣即皇位繼承人的太子。有人將此事上奏給皇帝,而唐太宗知道之後竟是「隱而不言」,態度模糊[13],這也愈發加重了太子李承乾憂心被廢黜的恐不自安,並使得魏王一黨更加肆無忌憚。
貞觀十三年(639年)秋冬,佛道之爭之中,西華觀道士秦英狀告僧人法琳謗訕皇宗,唐太宗勃然大怒,並流放了法琳[14]。之後,太宗又處死了早在李承乾十二歲重病時便為其祈福的道士秦英[15]等人,《續高僧傳》等佛教史料中對此有比新舊兩《唐書》、《資治通鑑》等中更加詳細的記載。
被李承乾所喜愛的太常寺樂人稱心也在此事件中被牽連坐誅,李承乾因稱心的死而非常傷心,痛悼稱心不已,他在東宮內為稱心立碑立像祭奠,並數次在其祭奠處徘徊哭泣,悲悽的同時顯現出他們的感情深厚[16]。而唐太宗得知其追悼行為,十分不悅,太子亦知之,父子關係愈加惡化。
太子對父親陽奉陰違、對諫言感到不耐,並派遣刺客刺殺東宮屬官于志寧、張玄素未遂。
貞觀十六年(642年),因憂心廢黜,太子派遣壯士左衛副率封師進、刺客張師政、紇干承基等刺殺政敵魏王李泰,未遂,遂與漢王李元昌、吏部尚書侯君集、左屯衛中郎將李安儼、洋州刺史趙節、駙馬都尉杜荷等人割臂歃血為盟,誓同生死,決定縱兵入西宮謀反,推翻唐太宗[17],與此同時,遠在齊州的齊王李祐亦是計劃謀反。
貞觀十七年(643年)正月丙寅,唐太宗表態太子雖有足疾,但並不影響走路,何況太子的嫡長子已經五歲,依照禮法,即使李承乾先死,也應該立李承乾的兒子李象為皇太孫。可顯而易見的,此安穩太子的表態為時過晚,太子在貞觀十六年便開始與人密謀造反,且,「聞外間士民以太子有足疾,魏王穎悟,多從游幸,遽生異議,徼幸之徒,已有附會者」也印證了當時朝臣與民眾都知道皇帝偏袒魏王、有意廢儲[18]。
同月,太子李承乾最重要的支持者魏徵去世,李承乾在西華堂為魏徵舉哀[19],哭喪哀悼,葬禮盛大。同時,面對咄咄逼人的魏王泰集團,李承乾危機重重。
而不久後,齊王李祐起兵謀反失敗,當年四月初一,審案時牽扯出了太子和漢王李元昌等人尚未實施的謀反計劃。
貞觀十七年(643年)四月六日[20],李承乾的皇儲之位被唐太宗所廢。爾後,李泰藉機投入李世民懷抱,聲稱自己若即位,百年之後定會殺了自己唯一的兒子,再把皇位傳給弟弟晉王李治,即「殺子立弟」,李世民於是高興地許諾會新立李泰為太子[21]。然,再後,由於褚遂良與長孫無忌等的強力支持,太宗放棄了立魏王泰為,而是改立了李承乾的另一個同母弟李治為太子。
謀反事發後,太子李承乾被廢黜為庶人,流放到黔州,參與政變的漢王李元昌被賜死於私宅,趙節、杜荷[22]、侯君集等人被斬首。
李承乾的死亡時間存在爭議,分別有貞觀十七年、貞觀十八年、貞觀十九年三個不同的逝世時間記載。
《舊唐書·太宗本紀》與《新唐書·太宗本紀》記載,貞觀十八年十二月(645年1月),李承乾去世[23][a]。《舊唐書·太宗諸子》與《新唐書·太宗子》則記載,李承乾去世於貞觀十九年,日期不詳[24]。而李承乾的孫子李适之在開元二十七年(739年)為祖父改葬所刻的墓志銘則稱,他去世於貞觀十七年(643年)十月一日[25],也就是謀反事發當年。
無論這三個年份中哪一個屬實,這位廢太子都在二十幾歲時早逝。
李承乾嫡長子李象的最幼子李昌(李適之)極有才幹,他以被定義為有罪的廢太子的後人身份,在唐玄宗開元年間頗受皇帝賞識,甚至在之後成為了宰相。
為了在自己出生前便已早逝的祖父李承乾,官居御史大夫的李适之數次為承乾論辯[26],並提出父親、祖父以及叔父李厥葬禮有缺,上疏請求將他們歸葬昭陵。於是李承乾被追贈為恆山愍王,李象也得以追贈為越州都督、郇國公。[27]
- 李象,蘇氏所出,懷州別駕、贈使持節都督越州諸軍事、越州刺史、郇國公
- 李玭,太子詹事、右武衛大將軍
- 李粹,汲郡長史、宗正卿
- 李廙,禮部員外郎、給事中、河南尹、江華太守、尚書左丞、太子左庶子、銀青光祿大夫上柱國隴西縣開國公
- 李靜,襄州別駕、贈使持節齊州諸軍事、齊州刺史
- 李黯,大理評事
- 李震,蜀郡功曹參軍
- 李江,永嘉郡太守
- 李冰,司議郎
- 李泳,少府監丞
- 李蘊,常選
- 李涓,太子典膳丞
- 李淪
- 李源,崇文館直學士
- 李昌(李適之,李象的第四子),宰相,在唐玄宗年間任宰相時上書,李承乾被追贈恆山愍王,李象追贈越州都督、郇國公。
- 李厥,第三子,妾王氏所出[來源請求],鄂州別駕,贈使持節青州諸軍事、青州刺史。妻琅琊王氏王憍梵
- 李昶,漢州刺史、左右羽林將軍、扶風郡太守,贈左千牛將軍
- 李澤,河南府長水縣令
- 李液,朝散大夫、行河南府壽安縣令
- 李某
- 李渾
- 李某
- 李懷,朝議郎、河中府臨晉縣令
- 李澄,陸渾縣令
- 李沔,天興縣令
- 李潭,河東縣令
- 李旭,某衛將軍
- 李醫,良娣張氏所出[來源請求](此說法存疑,未找到史料佐證)
- 永安郡主,良娣張氏所出,夫沈程昭[來源請求](此說法存疑,未找到史料佐證)
後來的盧龍節度使武威郡王李載義為李承乾後人。
恆山愍王李承乾碑,唐玄宗開元二十六年十二月四日(739年1月17日)立,原存於李承乾墓前,1975年移入昭陵博物館。碑首及碑身上端斷裂殘缺,現高1.52米,下寬1.05米,厚0.29米。碑文為篆書,共十五行,每行字數不等。此碑系1975年發現。
李承乾墓志銘,1972年冬出土於陝西醴泉縣煙霞鄉馬寨村西南約700米處李承乾墓中,墓誌蓋厚10厘米,底邊長60.8厘米,蓋面篆書《唐故恆山愍王墓志銘》九字,志文為楷書,共十二行,95字。
唐故恆山愍王贈荊州大都督神道之碑
王諱承乾,字高明,
高祖神堯皇帝之孫,
太宗文武聖皇帝之子,
睿宗玄真皇帝伯。祖以開元廿六年五月廿九日奉敕陪葬昭陵。妃蘇氏祔焉,禮也。妃即隋僕射邳國公威之曾孫、鴻臚卿夔之孫、皇朝沁州刺史亶之第三女也。
長子懷州別駕、贈使持節都督越州諸軍事、越州刺史、郇國公象,
象子〇〇將軍、贈使持節懷州諸軍事、懷州刺史玭,
次〇〇別駕、贈使持節齊州諸軍事、齊州刺史靜,
次御史大夫適之,
次子鄂州別駕、贈使持節青州諸軍事、青州刺史厥,
厥子〇〇中郎將、贈左千牛將軍昶,
次〇〇〇旭
粵以開元廿六年歲次戊寅十二月甲子朔四日丁卯建
大唐故恆山愍王荊州諸軍事荊州大都督墓志銘
王諱承乾,字高明,太宗文武聖皇帝長子,貞觀十七年十月一日薨,開元廿五年十二月八日奉勅官供,陪葬昭陵柏城內,京兆府醴泉縣安樂鄉普濟里東趙村,西北去陵一十八里。妃蘇氏招魂合祔。
開元廿六年歲次戊寅五月戊辰朔廿九日景申,禮也。
- 腳注
墓誌為貞觀十七年十月一日(643年11月17日)薨
- 引用
《舊唐書·卷76》恆山王承乾,太宗長子也,生於承乾殿,因以名焉。
《舊唐書·高祖本紀》:(武德五年)八月辛亥,以洺、荊、並、幽、交五州為大總管府。改封恆山王承乾為中山王。葬隋煬帝於揚州。
《東宮門大夫長孫府君墓誌》:加以研精丘素,怡神典籍,故能德建修業,名立行成,以武德五年奉教直中山府侍讀文館。對揚談說,未嘗不吐微言以索幽隱,精義入神,光登重席。及儲元已後,恩舊彌深,以貞觀三年特蒙授東宮門大夫。
《全唐文·卷四·立中山王承乾為皇太子詔》:尚書奏議:以為少陽作貳,元良治本,虔奉宗祏,式固邦家。中山王承乾。地居嫡長,丰姿峻嶷;仁孝純深,業履昭茂,早聞睿哲,幼觀《詩》、《禮》;允茲守器,養德春宮。朕欽承景業,嗣膺寶位,憲則前王,思隆正緒,宜依眾請,以答僉望。可立承乾為皇太子。
《貞觀政要·卷四》:貞觀三年,太子少師李綱,有腳疾,不堪踐履。太宗賜步輿,令三衛轝入東宮,詔皇太子引上殿,親拜之,大見崇重。綱為太子陳君臣父子之道,問寢視膳之方,理順辭直,聽者忘倦。太子嘗商略古來君臣名教,竭忠盡節之事。綱懍然曰:"託六尺之孤,寄百里之命,古人以為難,綱以為易。"每吐論發言,皆辭色慷慨,有不可奪之志,太子未嘗不聳然禮敬。
《令皇太子承乾聽訟詔》:皇太子承乾,宜令聽訟,在茲恤隱。自今以後,訴人惟尚書省有不伏者,於東宮上啟,令承乾斷決。今若有固執所見,謂理不盡,然後聞奏。
《冊府元龜·卷二百五十九》:太宗貞觀四年五月詔皇太子承乾宜令聽訟在茲恤隱自今以後訴人惟尚書省有不伏者於東宮上啟令承乾斷決今。若有固執所見謂理不盡然後聞奏。
《冊府元龜·卷八十◎帝王部 慶賜第二》八年二月丙午以皇太子承乾加元服降死罪以下五品以上子為父後者賜爵一級天下大〇三日戊申宴群臣賜帛各有差。九年正月甲申皇太子承乾納妃蘇氏宴群臣賜帛各有差
《全唐文·卷五·命皇太子權知軍國事詔》:
朕以不天,夙罹偏罰,假息旦暮,分沈苫壤。仰賴先皇慈恩鞠育,爰自幼年。至於成家,未及弱冠,仍屬亂離。翼奉義旗,身當矢石,克平多難,任居藩屏。遂復委以萬機,膺庇景命。祗懼虛薄,弗克負葆,日夜兢兢,不遑寧宴。加以氣患,屢幸九成,晨昏定省,廢於朝夕。今歲停行,盡行養禮,不謂殃罰深重,大行崩背。號天叩地,無所逮及,伏奉遺詔,追跡漢文。以日易月,降其常期,顧命之旨,誠不可違。然三年之喪,自天子達,殷周以來,罔弗遵用,漢文變古,有乖前式。且慈顏日遠,忻謁無由,俯就之文,理即遵奉。然朕之情切,不可循前,荼毒之心,何可堪忍。皇太子承乾,文過志學,秉性聰敏,頻年治國,理務允諧。今欲於東宮平決,朕得盡哀廬室,終其喪紀,望群公卿士,股肱王室。興言及此,唯增哽絕,朝多君子,恕朕哀心。
《舊唐書·太宗諸子》:太宗居諒暗,庶政皆令聽斷,頗識大體。自此太宗每行幸,常令居守監國。
《冊府元龜·卷四百七十八》:杜正倫,貞觀中為中書侍郎。皇太子承乾先有足疾,魏王泰有文才,甚獲當時之譽。其後太宗頗知承乾奢縱,嘗與正倫言承乾不可承宗廟之意,兼又稱魏王泰之美。正倫嘗為左庶子,後雖徙職,而承乾嘗遣給事使於正倫覘候帝言。正倫遂以太宗言告承乾,勸其遷善以自固。承乾既聞太宗詔,欲廢之,乃佯不信。正倫遂奏其言,實欲令太宗有所慚也。太宗大怒。正倫坐漏泄禁中語,除名徙邊。
《冊府元龜·卷二百九十八》:濮王泰,太宗第四子。初封魏王,皇太子承乾有足疾,潛有奪宗之意,招駙馬都尉柴武、房遺愛等二十餘人,厚加贈遺,寄以腹心。黃門侍郎韋挺、工部尚書杜楚客相繼攝泰府事。二人俱為泰要結朝臣,津通賂遺。承乾懼其凌奪,陰遣人詐稱泰府典簽,詣玄武門為泰進封事。太宗省之,其書皆言泰之罪狀。太宗知其詐而捕之,不獲。承乾敗,太宗面遣讓承乾曰:「臣貴為太子,更何所求?但為泰所圖,時與朝臣謀自安之計,不逞之人,遂教臣為不軌之事。今若以泰為太子,所謂落其度內」。太宗乃幽泰於將作監,徙居均州之鄖鄉縣。
《冊府元龜·卷一百三十四》:杜楚客為工部尚書,攝魏王泰府事,所在以威肅聞。楚客知太宗不悅承乾遂潛圖交構。朝貴用事者,至有懷金以賂之,因說魏王聰明可為嫡嗣。人或以聞奏,太宗隱而不言。
《續高僧傳·卷二十四·唐終南山龍田寺釋法琳傳七》:至十三年冬,有黃巾秦世英者,挾方術以邀榮,遂程器於儲貳,素嫉釋種,陰陳琳《論》謗訕皇宗,罪當罔上。帝勃然下敕沙汰僧尼,見有眾侶宜依《遺教》,仍訪琳身,據法推勘。琳扼腕奮發,不待追征,獨詣公庭,輕生徇理,乃縶以縲紲。
《唐會要》:貞觀五年,太子承乾有疾,敕道士秦英祈禱,得愈,遂立為西華觀。
《舊唐書·列傳·卷二十六》:有太常樂人年十餘歲,美姿容, 善歌舞,承乾特加寵幸,號曰稱心。太宗知而大怒,收稱心殺之,坐稱心死者又數人。承乾意泰告訐其事,怨心逾甚。痛悼稱心不已,於宮中構室,立其形像,列偶 人車馬於前,令宮人朝暮奠祭。承乾數至其處,徘徊流涕。仍於宮中起冢而葬之, 並贈官樹碑,以申哀悼。承乾自此託疾不朝參者輒逾數月。
《資治通鑑·卷一百九十六》:春,正月,丙寅,上謂群臣曰:「聞外間士民以太子有足疾,魏王穎悟,多從游幸,遽生異議,徼幸之徒,已有附會者。太子雖病足,不廢步履。且《禮》:嫡子死,立嫡孫。太子男已五歲,朕終不以孽代宗,啟窺窬之源也。」
《新唐書·卷九十七》:是夕,帝夢徵若平生,及旦,薨。帝臨哭,為之慟,罷朝五日。太子舉哀西華堂。詔內外百官朝集使皆赴喪,贈司空、相州都督,諡曰文貞,給羽葆、鼓吹、班劍四十人,陪葬昭陵。將葬,其妻裴辭曰:"徵素儉約,今假一品禮,儀物褒大,非徵志。"見許,乃用素車,白布幨帷,無塗車、芻靈。帝登苑西樓,望哭盡哀。晉王奉詔致祭。帝作文於碑,遂書之。又賜家封戶九百。
《舊唐書》卷三,「十七年春正月戊辰,...。夏四月庚辰朔,皇太子有罪,廢為庶人。」
《舊唐書褚遂良傳》 太子承乾以罪廢,魏王泰入侍,太宗面許立為太子。因謂侍臣曰:「昨青雀自投我懷云:『臣今日始得與陛下為子,更生之日也。臣唯有一子,臣百年之後,當為陛下殺之,傳國晉王。』父子之道,故當天性,我見其如此,甚憐之。」遂良進曰:「陛下失言。伏願審思,無令錯誤也。安有陛下百年之後,魏王執權為天下之主,而能殺其愛子,傳國於晉王者乎?陛下昔立承乾為太子,而復寵愛魏王,禮數或有逾於承乾者,良由嫡庶不分,所以至此。殷鑑不遠,足為龜鏡。陛下今日既立魏王,伏願陛下別安置晉王,始得安全耳。」太宗涕泗交下曰:「我不能。」
《舊唐書·太宗本紀下》:十八年……十二月辛丑,庶人承乾死。
《舊唐書·太宗諸子》:十九年,承乾卒於徙所,太宗為之廢朝,葬以國公之禮。二子象、厥。象官至懷州別駕,厥至鄂州別駕。象子適之,別有傳。
《唐故恆山愍王墓志銘》:
大唐故恆山愍王荊州諸軍事荊州大都督墓志銘
王諱承乾,字高明,太宗文武聖皇帝長子,貞觀十七年十月一日薨,開元廿五年十二月八日奉敕官供,陪葬昭陵柏城內,京兆府醴泉縣安樂鄉普濟里東趙村,西北去陵一十八里。妃蘇氏招魂合祔。
開元廿六年歲次戊寅五月戊辰朔廿九日景申,禮也。
《資治通鑑·卷二百十四》:御史大夫李适之,承乾之孫也,以才幹得幸於上,數為承乾論辯;甲戌,追贈承乾恆山愍王。
《舊唐書·李适之傳》:適之以祖得罪見廢,父又遭則天所黜,葬禮有闕,上疏請歸葬昭陵之闕內。於是下詔追贈承乾為恆山愍王,象為越州都督、郇國公,伯父厥及亡兄數人並有褒贈。
《全唐文·卷九·冊蘇亶長女為皇太子妃文》:惟爾秘書丞蘇亶長女,族茂冠冕,慶成禮訓,貞順自然,言容有則。作合春宮,實協三善,曰嬪守器,式昌萬葉。備茲令典,抑惟國章。是用命爾為皇太子妃。往,欽哉.其光膺徽命,可不慎歟!
《全唐文·卷九·冊蘇亶女為皇太子妃詔》:配德元良,必俟邦媛,作儷儲貳,允歸冠族,秘書丞蘇亶長女,門襲軒冕,家傳義方,柔順表質,幽閒成性,訓彰圖史,譽流邦國,正位儲闈,寔惟朝典。可皇太子妃,所司備禮冊命,主者施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