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防部聯合後勤司令部(英語:Combined Logistics Command)曾經是中華民國國防部的一個部門,舊稱聯合勤務總司令部(簡稱「聯勤總部聯勤」,英語:Combined Service Forces),負責中華民國國軍補、保、運、衛、彈業務,2012年12月28日裁編,聯勤原屬各單位與陸軍保修指揮部合併整編為陸軍後勤指揮部[1],原由聯勤使用之「駱駝隊徽」移至國防部軍備局繼續使用。[2]

Quick Facts 國防部聯合後勤司令部 Combined Logistics Command, MND(英語), 基本資料 ...
國防部聯合後勤司令部
Combined Logistics Command, MND(英語)
中華民國 中華民國政府機構
聯勤軍徽
基本資料
所屬部門中華民國國防部
授權法源國防部組織法國防部聯合後勤司令部組織規程
主要官員
任命者中華民國國防部部長
成立沿革
成立日期1946年6月1日、1950年4月1日(聯合勤務總司令部
2002年3月1日(國防部聯合後勤司令部
解散日期1949年8月31日(第一次)
2012年12月28日(第二次)
聯絡資料

聯勤司令部旗
地址 中華民國臺北市南港區忠孝東路六段360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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概述

過去聯勤轄下尚有各地區財務收支組(財務署管轄)、印製廠(測量署管轄)、經理廠、兵工廠(生產署管轄)、留守業務處、門診中心、示範公墓管理處及忠烈祠管理組(留守業務署管轄)。其中著名的聯勤兵工廠,其歷史可追溯到清朝江南機器製造總局。上述單位一般習稱「老聯勤」。

國防部《中華民國97年國防報告書》指出,聯合後勤司令部的任務是:「負責通用後勤支援整備作為,對國軍各部隊執行一般軍需品補給、油料、彈藥、運輸、衛勤、基地裝備翻修及留守業務之支援,並適切支援地區重大災害防救工作。」聯合後勤司令部轄有各地區支援指揮部及基地勤務廠,在裁撤前共有一萬八千餘名官兵在其下工作。

歷史與沿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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聯合後勤司令部

早期歷史

1928年8月,中國國民黨第二屆五中全會,決定開始籌組全軍統一的後勤系統。海軍、空軍分別由各自總部的後勤系統補給。行政院軍政部下設與後勤相關的機構:

  • 陸軍署
    • 總務司
    • 軍衡司
    • 軍務司
    • 兵役司
    • 交通司
    • 軍醫司(後擴大整編為軍醫署)
  • 軍需署:署長俞飛鵬,副署長賈玉峰
    • 總務司
    • 財務司
    • 糧秣司
    • 被服司
  • 兵工署:署長張群(-1929年4月12日)/陳儀(1929年4月13日-1932年4月)/洪中(1932年4月-1933年1月)/俞大維(1933年1月-),副署長徐庭瑤
    • 研究司
    • 兵器司
    • 製造司

1929年春,蔣桂戰爭爆發,組建陸海空軍總司令部。在參謀總長以下設立兵站總監部,部長俞飛鵬,參謀長程澤登

1936年春,國民政府軍事委員會增設首都警衛執行部,主辦對日國防,其下設的第二組(簡稱「執二組」)負責國防交通與戰時補給事宜等。

抗日戰爭爆發後,1937年8月10日,「執二組」擴大整編為國民政府軍事委員會後方勤務部,為最高兵站機關。部長俞飛鵬上將,副部長端木傑中將、盧佐中將、陳勁蘆中將,參謀長黃振興中將、湯堯中將。內設機構:[3]

  • 辦公廳
  • 參謀處
  • 副官處
  • 運輸處
  • 經理處(糧服、兵器、會計、出納、審核等)
  • 軍械處
  • 通信處
  • 衛生處
  • 秘書處:1938年設立
  • (兵站史料)編輯處:1938年設立
  • 軍郵督查處:1939年9月設立
  • 交通處:1940年4月運輸處與汽車管理處合併而成。
  • 鐵道運輸處:1943年春軍委會鐵道運輸司令部撤銷該設該處。
  • 會計處:1944年8月經理處財務組擴大升格。
  • 軍醫署:1944年10月由軍政部劃歸,衛生處併入軍醫署。
  • 交通司:1944年10月由軍政部劃歸,交通處併入交通司。
  • 糧秣司:1944年10月由軍政部劃歸,經理處糧秣組併入糧秣司。
  • 人事處:參謀處人事組升格獨立

直屬部隊有:

  • 川桂公路線區司令部
  • 川陝公路線區司令部
  • 川滇公路線區司令部
  • 陝甘公路線區司令部
  • 西北運輸司令部
  • 粵漢鐵路線區司令部
  • 隴海鐵路線區司令部
  • 黔桂鐵路線區司令部
  • 湘桂鐵路線區司令部
  • 滇越鐵路線區司令部
  • 長江上游江防分監部
  • 第八戰區獨立分監部駐甘肅安西
  • 第九戰區獨立分監部
  • 第一至第九戰區兵站總監部
  • 昆明行營兵站總監部
  • 遠征軍兵站總監部
  • 魯蘇皖豫邊區運輸處
  • 第一至第三十八集團軍兵站分監部

根據《後方勤務部組織條例》,各戰區設立兵總監部,軍團(集團軍)設分監部,軍設支部,師設分站,獨立旅及炮兵團設派出所。在天水行營桂林行營設天水辦事處、桂林辦事處。各戰區兵站總監部/本部辦事處/辦事分處,下設獨立兵站、獨立兵站分監部、直屬兵站支部。集團軍兵站分監部。直屬或獨立軍團或只轄四師的集團軍設兵站支部設師屬兵站分站。獨立旅/炮兵團設派出所。可見,仍是自清末、北伐戰爭沿襲下來的後勤兵站體系隨作戰部隊層層配屬的「部隊制」供應體制。天水辦事處下設第一辦事分處(萬縣)、第二辦事分處(西安)、第四辦事分處(老河口)。桂林辦事處下設第三辦事分處(金華)、第五辦事分處(贛州)。第一(洛陽)、二(洛川)、三(上饒)、四(曲江)、五(襄樊)、九(衡陽)兵站總監部及第八(蘭州)、第十(西安)運輸處。1939年5月,天水辦事處、桂林辦事處改為江北兵站統監部(西安)、江南兵站統監部(桂林)。1943年9月,第一兵站統監部在鞏縣澠池設立直屬第一、第二兵站分監部,劃定管區,試行「地區制」供應體系。試點成功後,在全軍推廣。

1937年11月29日後方勤務部由南京遷南昌。1938年1月16日遷長沙。1938年9月遷衡陽。1939年元旦遷貴陽。1939年5月遷重慶。

1945年1月,在昆明設中國陸軍總司令部後方勤務司令部(簡稱「陸軍總部後勤部」),指揮中國遠征軍戰區、滇越邊區黔桂湘邊區第四戰區的兵站業務及昆明補給基地的業務。

1945年2月1日,後方勤務部升格為後方勤務總司令部(簡稱「後勤總部」)。隸屬於軍政部。軍政部部長陳誠上將兼任後勤總部總司令,副總司令端木傑中將、盧佐中將、石化龍中將、耿幼麟中將、齊福士中將(美軍中國戰區後勤司令,美國籍)、劉膺古中將、參謀長郗恩綏中將、副參謀長馮環中將、何世禮中將。《後方勤務總司令部組織條例》規定「為分區補給起見,於重要地區分別設置補給區司令部,並於各戰區分別設置兵站總監部、兵站分監部、兵站支部及站、所、庫、隊」。全國分為西北、西南、東南、重慶4個補給區。中國陸軍總司令部後勤部暫兼西南補給區司令部,負責遠征軍戰區、滇越邊區、黔桂湘邊區及第四戰區補給事宜。後按照美國顧問建議,全國改為十個補給區。

1945年11月1日,黃鎮球中將任後勤總部代理總司令。

國防部聯合勤務總司令部正式組建

  • 中央政府軍事機構進行全面改組,成立國防部(部長白崇禧上將)。國防部下設陸軍總司令部(總司令顧祝同上將)、海軍總司令部(總司令陳誠上將)、空軍總司令部(總司令周至柔中將)和聯合勤務總司令部。1946年6月1日,國防部根據美國駐華軍事顧問團團長魯克斯中將之推薦,參考美國國會統一美軍軍種後勤所進行之研究(美國國防後勤局)。原來軍政部負責徵集、生產、存儲,後方勤務部負責分配、運輸、補給。為統一後勤事權,將後勤總部與軍政部的兵工署、軍醫署、軍需署合併,在南京軍政部址設置「國防部聯合勤務總司令部」(簡稱聯勤總部)。1946年9月1日聯勤正式成立,總司令黃鎮球中將,副總司令黃維中將、何世禮中將、陳良中將,參謀長趙桂森中將,副參謀長1-2人。內設總司令辦公室、第1署(人事)、第2署(聯勤情報)、第3署(聯勤規劃、編制、監督和研究)、第4署(補給籌劃、實施、保管和國際物資的利用)、新聞處、監察處、軍法處、總務處、撫恤處、副官處、特種勤務署、運輸署(設督察、調度室各1個和技術委員會以及陸運、航運、鐵運、供應、訓練5個司)、通信署(設管訓、器材、技術3個司)、經理署(負責全軍糧秣、被服、裝具、軍馬的籌劃供給以及軍需工業和官兵福利等業務。設考核室、技術委員會和採購委員會以及生產、儲備、糧秣、馬政4個司。)、兵工署(設綜核室、兵工委員會、技術顧問團以及財務、警務2個處和訓練、工業、研究發展、外勤、化學兵5個司)、軍醫署(設資料組和組訓、衛勤、供應、技術、榮善5個司)、財務署(設計劃室和收支、帳務、審核3個司。增設預算處、南京收支處和南京帳務審核處)、工程署(負責工程材料的籌劃,工兵部隊的建立,管理訓練和裝備、軍事建築、永久工事的籌建、管理、軍隊不動產的管理。設工兵、器材、營建、營產4個司)、憲兵司令部等。聯勤總部所屬12個供應局、5個補給區、2個港口司令部、2個兵站、4個直屬庫。聯勤在各行轅、各綏靖公署兵站總監部,以及補給區司令部、港口司令部、兵站分監部、兵站支部、分站供應局、供應站,運輸、修理、通信、工程、衛生、教育、倉庫、監護等單位二千六百多個,總兵力七十多萬。
  • 1947年6月,郭懺中將接任聯勤總司令職務。改為在重要戰區設補給區司令部,共設七個。第一補給區(駐上海,後移駐南京,再移駐徐州,司令富文)、第二補給區(武漢,負責湖北湖南兩個供應局)、第五補給區北平、第六補給區瀋陽、第七補給區西安、第八補給區蘭州、第九補給區(1948年9月1日由第九兵站總監部改組,司令朱鼎卿,副司令王中柱。駐漢口江漢路2號,下轄3個兵站分監部1個兵站支部、輜重汽車第九團、第十九團,獨立汽車連、船舶運輸隊、警衛連各1個,4個美式輕武器裝備的監護營,聯勤設在武漢的被服總廠、蹄鐵工廠、糧秣工廠、汽車修理工廠、船舶修造工廠、電信機械修造工廠等亦由其代管。1949年4月白崇禧派許高陽任司令)、第十補給區(駐無錫,副司令汪維恆兼台灣供應局局長。後改稱滬淞滬補給區)、第十一補給區南昌。聯勤還轄10個運輸指揮部、14個供應局、101個供應局(?)和369個兵站,擁有自己的運輸機和運輸隊。
  • 1949年,國軍在中南、西南、西北等大後方設立14個編練司令部,籌組二線兵團。聯勤總部也在這些地方設立第八-第十一補給區。
  • 1949年4月,聯勤遷往廣州。8月17日,國防部部長閻錫山上將下達《撤銷聯勤總部併入國防部》命令。8月31日,聯勤裁撤。9月1日,聯勤業務由國防部第四廳承辦。

遷臺灣後歷史

  • 1950年4月1日,聯勤總部在臺灣恢復編制,總部設址臺北市城中區上海路(現中正紀念堂)。國防部下兵工、工程、軍醫、通信、運輸、經理等各署撥歸聯勤;原屬東南軍政長官公署的後方勤務兵站機關撥入聯勤;各兵工廠、糧秣廠、被服廠撥還聯勤。原經理署與財務署合併為軍需署。成立測量處。1952年2月,發餉制度由經費補給到團制改為官兵薪餉聯勤直接發放制。
  • 1955年9月1日,為配合美軍制度,聯勤的運輸、通信、兵工、工程、經理、軍醫等6署暨所屬作業單位撥歸新成立的陸軍供應司令部。聯勤管轄兩署七處:財務署、生產署、測量處、物資接收處、外事服務處、軍人保險處、軍眷管理處、撫恤處與軍人保險處。新成立的生產署,將原屬兵工、軍需、通信等3署掌理之各製造工廠及兵工研究院分別劃歸該署統一管理,專司兵工、被服、電池等品項之研發與生產。陸軍供應司令部兵工署負責兵工外勤業務。軍需署拆分為經理署與財務署,管供應的經理署撥歸陸軍,財務署仍留在聯勤。
  • 1956年10月10日,聯勤「福利事業總管理處」成立,負責國軍福利事業之全般策劃與執行。
  • 1957年3月29日,聯勤創建「國軍先烈遺孤育幼院」。
  • 1958年12月1日,國軍先烈遺孤育幼院改稱「國軍先烈子弟教養院」。
  • 1960年7月16日,聯勤成立「留守業務署」。
  • 1962年11月16日,聯勤福利事業總管理處移編國防部,改為「國防部福利總處」。
  • 1968年3月1日,國防部軍事工程局及其所屬單位移編聯勤,聯勤成立「工程署」。
  • 1971年9月,聯勤總部遷至臺灣臺北市南港區忠孝東路六段360號「精勤營區」現址。
  • 1976年1月1日,聯勤各生產工廠番號變更,軍車廠更名為「第二〇一廠」、第六十一兵工廠更名為「第二〇二廠」、第二十六兵工廠更名為「第二〇三廠」、第七十二兵工廠更名為「第二〇四廠」、第六十兵工廠更名為「第二〇五廠」、第四十四兵工廠更名為「第二〇六廠」、通信電子廠更名為「第二〇七廠」、兵工技術發展中心更名為「兵工技術中心」、測量製圖廠更名為「第四〇一廠」、第一經理廠更名為「第三〇一廠」、第二經理廠改為「第三〇二廠」、第三經理廠改為「第三〇四廠」、第四經理廠更名為「第三〇三廠」。7月1日,聯勤第二〇六、第二〇八廠編成「飛彈製造組」,並配合中山科學研究院發展飛彈研發政策。8月25日,聯勤兵工技術中心改編「軍品鑑測處」。
  • 1978年7月1日,聯勤第二〇一廠奉令轉移經濟部所屬「臺灣機械公司重車總廠」經營。
  • 1982年3月29日,聯勤國軍示範公墓啟用。
  • 1984年4月1日,聯勤第二〇六廠與系統工程研發中心併編為「飛彈火箭製造中心」,編配中山科學研究院。
  • 1990年7月1日,聯勤第三〇三廠裁撤。
  • 1991年7月1日,聯勤第二〇七廠裁撤。
  • 1992年1月1日,聯勤「飛彈製造中心」移編中山科學研究院。
  • 1995年7月1日,聯勤物資署裁撤,員額移撥國防部編成「國防部軍事採購局」。聯勤留守業務署所屬國軍臺北、高雄軍眷門診中心更名為「國軍臺北門診中心、國軍高雄門診中心」;留守業務署所屬各地區軍眷服務處,更名為「留守業務處」。
  • 1996年7月1日,聯勤兵工技術學校更名為「聯勤技術訓練中心」,為三軍後勤及兵工各廠專業技術人力之主要訓練單位。
  • 1998年7月1日,陸軍運輸署及所屬單位復歸聯勤。聯勤「國民革命忠烈祠管理組」編成。聯勤財務署更名為「財務中心」,並移編直屬國防部。
  • 1999年7月1日,配合「精實案」納編三軍通用後勤單位,陸軍補給、保修署及直屬單位復歸聯勤,海軍、空軍油料部隊移編聯勤。因應「聯合後勤案」營產管理體系調整,各軍種地區營管所併編聯勤營產工程署。
  • 2002年3月1日,因應中華民國「國防二法」施行,聯勤全銜由「聯合勤務總司令部」改稱「國防部聯合後勤司令部」。
  • 2003年10月1日,聯勤生產署、測量署及所屬單位移編國防部軍備局,編成「軍備局生產製造中心」。聯勤技術訓練中心移編軍備局,並更名為「國防部軍備局生產製造中心技術訓練中心」。10月27日,聯勤第三〇二廠委託經營,完成資產交接及經營權移轉,移交「向邦企業股份有限公司」正式營運。
  • 2004年1月1日,聯勤營產工程署、軍品鑑測處及所屬單位移編軍備局,編成「軍備局工程營產中心」及「軍備局規格鑑測中心」。4月1日,聯勤保修署彈藥組與三軍彈藥部隊,編成「彈藥處」;第一、二、三基地彈藥庫移編各地支部。陸軍軍醫處移編聯勤。陸軍各地區後勤指揮部暨所屬補給、油料、彈藥、運輸、衛勤等專業部隊,以及海、空軍同性質專業部隊移編聯勤,編成「各地區支援指揮部」。11月1日,聯勤補給署傘製廠移編保修署,一補庫併入保修署武基處,經基處及油指部裁撤。
  • 2005年1月1日,陸軍後勤學校移編聯勤,更名為「聯合後勤學校」;陸軍兵整中心移編聯勤保修署,更名為「聯勤兵工整備發展中心」,並納編武基處及化基廠。4月1日,聯勤信義俱樂部奉令裁撤。另陽明山招待所與鵝鑾鼻活動中心原訂於6月30日依《促進民間參與公共建設法》委外經營,然而因位處國家公園範圍內,迄今仍處於協調與評估階段,目前並未對外開放;水裏招待所、臺中招待所及澎湖活動中心移交財政部國有財產局(水裏招待所於2009年撥交交通部觀光局日月潭國家風景區管理處、臺中招待所於2015年撥交臺中市政府社會局、澎湖活動中心於2011年釋出民間)。7月1日,國軍臺北、高雄門診中心分別改隸三軍總醫院國軍高雄總醫院
  • 2006年1月1日,聯勤留守業務署及所屬單位移編後備司令部。三軍後勤司令部裁撤,併入聯勤;陸軍各聯合保修廠(聯保廠)、海軍料配件總庫(海用總庫)、空軍接儲總庫(空用總庫)移編聯勤。「傘製廠」併入兵整中心生產製造廠。1月16日,聯勤編成「副供處」,與國防部福利總處平行運作。7月1日,國軍各地副食品供應站移編聯勤,正式接辦副食品供應任務。
  • 2007年2月1日,聯勤完成精進案組織調整,原補給、保修、運輸、軍醫、彈藥、後管、後計、副供等8處簡併,編成「後勤整備處」及「聯合後勤支援指揮部」。聯勤汽基廠、通基廠、工基廠、兵整中心所屬儲備庫與接儲總庫、料配件總庫,編成「儲備中心」。工基廠併入兵整中心。5月7日,聯勤廢彈處理中心國有民營化,正式委託民間經營。
  • 2008年11月1日,聯勤司令職缺降為中將銜。
  • 2011年1月1日,因應「精粹案」組織調整,聯合後勤支援指揮部編設成補給、保修、運輸、彈藥及軍醫等5處,並成立「副供中心」;儲備中心所屬海用總庫及空用總庫移編海軍、空軍;軍樂隊裁撤。4月1日,聯勤儲備中心各陸用庫回歸兵整中心及基地廠;地區補給、油料庫簡併為「補給油料庫」,運輸部隊由大、中隊調整為「群、營、連」;地區衛生群裁撤,編成地支部軍醫組及衛生營。7月1日,聯勤儲備中心本部及南投(陸用)總庫裁撤。
  • 2012年1月1日,軍備局技術訓練中心移編聯合後勤學校,更名為「聯合後勤學校技術訓練中心」;兵整中心產研單位移編軍備局生產製造中心編成「第二〇九廠」。[4]。12月28日,聯勤因應國防部組織調整而裁編,原屬單位與陸軍保修指揮部整編為陸軍後勤指揮部[5],地址仍在精勤營區。

歷任(總)司令/副(總)司令/參謀長/副參謀長

總司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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歷任 任期時間 姓名 軍種軍銜  備註
第一任 1946年6月1日-1947年5月28日 黃鎮球 陸軍  中將
第二任 1947年6月28日-1949年8月16日 郭 懺 陸軍  中將
第三任 1950年4月1日-1954年6月30日 黃鎮球 陸軍二級上將 1954年7月1日-1955年5月31日
由黃仁霖中將代理
第四任 1955年6月1日-1959年1月31日 黃仁霖 陸軍二級上將
第五任 1959年2月1日-1959年7月9日 馬紀壯 海軍二級上將
第六任 1959年7月10日-1963年6月30日 石 覺 陸軍二級上將
第七任 1963年7月1日-1967年6月30日 賴名湯 空軍二級上將 聯勤出身的參謀總長
第八任 1967年7月1日-1972年6月30日 劉廣凱 海軍二級上將
第九任 1972年7月1日-1975年4月3日 鄭為元 陸軍二級上將
第十任 1975年4月4日-1977年3月31日 羅友倫 陸軍二級上將
第十一任 1977年4月1日-1980年4月6日 王多年 陸軍二級上將
第十二任 1980年4月7日-1984年6月30日 蔣緯國 陸軍二級上將
第十三任 1984年7月1日-1989年12月4日 溫哈熊 陸軍二級上將
第十四任 1989年12月5日-1993年7月4日 羅本立 陸軍二級上將 聯勤出身的參謀總長
第十五任 1993年7月5日-1996年6月30日 王文燮 陸軍二級上將
第十六任 1996年7月1日-1998年3月31日 丁之發 陸軍二級上將
第十七任 1998年4月1日-2000年5月19日 楊德智 陸軍二級上將
第十八任 2000年6月1日-2002年2月28日 謝建東 陸軍二級上將 因應國防二法施行,
2002年3月1日起改「總司令」為「司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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司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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歷任 任期時間 姓名 軍種軍銜  備註
第一任 2002年3月1日-2003年1月31日 謝建東 陸軍二級上將
第二任 2003年2月1日-2004年5月19日 高華柱 陸軍二級上將 退輔委員會主任委員、國防部長、國安會秘書長
第三任 2004年5月20日-2006年2月15日 戴伯特 陸軍二級上將
第四任 2006年2月16日-2007年1月31日 季麟連 海軍陸戰隊二級上將 第一位海軍陸戰隊出身的聯勤司令;後任總統府戰略顧問
第五任 2007年2月1日-2008年10月31日 金乃傑 空軍二級上將 末代聯勤上將司令;調任國防大學校長
第六任 2008年11月1日-2011年5月15日 董翔龍 海軍中將 聯勤司令降為中將缺,
2011年5月16日升上將調任海軍司令;退輔會主任委員
第七任 2011年5月16日-2012年12月28日 吳有明 陸軍中將 2011年5月16日中將副司令暫代,
2011年6月1日真除就任,末代司令。後任陸軍司令部後勤指揮部指揮官、陸軍司令部副司令退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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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將副(總)司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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姓名 軍種軍銜  備註
黃維 陸軍中將 1946.6-1947.9
陳良 陸軍中將 1946.6-1948.3
何世禮 陸軍中將 1946.6-1949.9
黃仁霖 陸軍中將 1948.2-1949.9
張秉鈞 陸軍中將 1947.4-1949.9
郗恩綏 陸軍中將 1948.2-1949.9
劉德敏 空軍中將
戚榮春 空軍中將
袁國徵 陸軍中將
雷穎 陸軍中將
陶光遠 陸軍中將 1982-1984
侯鴻昌 空軍中將
謝抗建 陸軍中將
羅文山 陸軍中將
黃正雲 海軍中將 ?-2005
高仲源 空軍中將
朱善權 陸軍中將
吳有明 陸軍中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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參謀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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姓名 軍種軍銜  備註
趙桂森 陸軍中將 1946.6-1948.2
呂文貞 陸軍中將 1948.2-1949.9
雷穎 陸軍中將
席代岳 陸軍中將 1998.3.24調職
房茂宏 陸軍少將 2012.2.29-2012.12.28末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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副參謀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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姓名 軍種軍銜  備註
吳光朝 陸軍少將 1946.6-1949.9
曾慶集 陸軍少將 1948.2-1949.9
何遺模 陸軍少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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軍旗


裁撤前組織編制

司令部(駐中華民國臺灣臺北市南港區)

  • 司令(1人,二級上將
    • 副司令(2人,中將
    • 參謀長(1人,中將)
    • 政戰主任(1人,中將)
    • 督察長(1人,中將)
    • 副督察長(1人,少將)
    • 副參謀長(2人,少將
    • 政戰副主任(2人,少將)
    • 署長(7人,少將)
    • 處長(2人,少將)
      • 署長(1人,上校
      • 處長(5-7人,上校)
      • 副署長(13-17人,上校)
      • 副處長(7-9人,上校)
      • 參謀主任(1人,上校)
      • 組長(70-84人,上校)
      • 副組長(24-30人,上校)
      • 主任(1人,上校)
      • 參謀(493-597人,校官尉官)(內10-12人,職務得列上校)
      • 副組長(5-7人,中校
  • 內部單位
    • 政治作戰部 主任 一位 少將 副主任 一位 上校
    • 督察室 督察長 一位 少將
    • 人事軍務處 處長 一位 少將
    • 戰訓計劃處 處長 一位 少將
    • 後勤整備處 處長 一位 少將
    • 採購處 處長 一位 少將
    • 主計處 處長 一位 上校
  • 直屬單位
    • 聯合後勤支援指揮部(指揮官 一位 少將)
    • 聯勤兵工整備發展中心(主任 一位 少將)
    • 聯勤儲備中心(主任 一位 少將 副主任 一位 上校)
    • 聯勤汽車基地勤務廠(廠長 一位 上校)
    • 聯勤通信電子器材基地勤務廠(廠長 一位 上校)
    • 聯合後勤學校(校長 一位 少將)
    • 勤務營(營長 一位 中校)
  • 聯勤各地區後勤支援指揮部
    • 聯勤第一地區支援指揮部(簡稱一支部澎湖)
      • 指揮官 一位 上校 / 副指揮官 一位 上校
    • 聯勤第二地區支援指揮部(簡稱二支部花東)
      • 指揮官 一位 上校 / 副指揮官 一位 上校
    • 聯勤第三地區支援指揮部(簡稱三支部北部)
      • 指揮官 一位 少將 / 副指揮官 一位 上校
    • 聯勤第四地區支援指揮部(簡稱四支部南部)
      • 指揮官 一位 少將 / 副指揮官 一位 上校
    • 聯勤第五地區支援指揮部(簡稱五支部中部)
      • 指揮官 一位 少將 / 副指揮官 一位 上校
    • 聯勤金門地區支援指揮部(簡稱金支部)
      • 指揮官 一位 上校 (民國96年11月指揮官降編上校)/ 副指揮官 一位 上校
    • 聯勤馬祖地區支援指揮部(簡稱馬支部)
      • 指揮官 一位 上校 / 副指揮官 一位 上校
  • 各地區支援指揮部下轄
    • 補給、油料(補給油料庫)
    • 保修(聯合保修廠)
    • 運輸(運輸兵群)
    • 衛勤(衛生營)
    • 彈藥(彈藥庫)

知名人士

逸聞

第十六任海軍總司令苗永慶上將曾批評聯勤制度,認為有權無責,是造成國軍後勤補給不彰的主因,許多零件由義務役的補給士在基層往上申請,等到役期退伍時都還沒下來。

苗永慶:「沒有先例,我們國軍,為了員額縮減,做了十幾年,沒有一次做完,所以目前士氣不高有原因,大家不知道到底裁到何時?一批走了之後又要裁,當時初級、中級幹部,大家心慌慌。這幾十年都在搞員額,始終沒有很明確的目標,做完了又來,海空軍裁完現在又裁聯勤,影響士氣,很多反覆的事情。……國軍不是這樣搞,戰力都消耗了,這幾年編制始終沒有好的定見,大家沒有確定的目標,飛彈部隊變出去、明天又變回來。與聯勤一樣,各軍種的後勤都弄到聯勤。本來軍種後勤在我海軍,十艘船我保持不出來,我要負全責。現在後勤補給弄到聯勤,船修不出來,我要的配件你沒來,聯勤說你要申請等等的程序,他都沒有錯;我海軍戰力都減損了,我沒有負全責,作戰有功,拿不了獎章,也殺不了頭。」[6]

這表示高司單位甚至總統府於檢整或軍事演習時發現裝備狀態不佳,會首先追究檢討該軍種該使用單位的責任,層層處分,而不會去處分聯勤,忽略原因其實是聯勤造成。所以使用單位有責無權,而聯勤是有權無責故有恃無恐,也沒有動機去改善效率,苗永慶傾向各軍種後勤應該由各軍種自行管理自負全責。

參考文獻

外部連結

參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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