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美国政府机构(1792–1980) 来自维基百科,自由的百科全书
美國化驗委員會(英語:United States Assay Commission)是1792至1980年間美國聯邦政府的下屬機構,負責檢驗美國鑄幣局每年生產的金幣、銀幣,最後幾年還檢驗賤金屬硬幣,確保重量、材質符合法定規範。委員會少部分成員由法規指定,大部分每年由美國總統任命,其中很多都是包括錢幣學家在內的美國名流。在化驗委員會任職沒有薪金,但仍是許多人夢寐以求的美差,這一定程度上是因為所有委員都能獲得一枚紀念章,這些紀念章每年都有新設計而且極其稀有,僅1977年例外並向公眾出售。
化驗委員會由《1792年鑄幣法案》授權設立,從1797年開始,大部分年度會議都是在費城鑄幣局舉行,確保每年出產的貴金屬硬幣重量及純度符合授權法律要求。1971年,由於美國已停產銀幣,委員會首次沒有檢驗貴金屬幣。從1977年開始,占美·卡特不再公開任命化驗專員,並於1980年在解散委員會的法案上簽名。
1791年1月,美國財政部長亞歷山大·漢密爾頓向國會遞交報告,建議設立造幣廠。報告的最後寫道:
造幣廠運作體系必須包含硬幣重量與合金成分誤差的補救措施,同時也要監督造幣廠實際生產的硬幣重量和材質。英格蘭的具體做法如下,特別值得參考的是:造幣廠每使用十五磅黃金鑄幣就隨機取出一定數量硬幣留存,為安全起見還需用堅固的盒子包裝。盒子每隔一段時間打開一次,總理大臣、財政部官員及其他人等在場見證,每種硬幣取出一部分後一起熔毀,再由金匠組成的評審團化驗……顯然,這其中就有類似的監管職能。[1]
漢密爾頓的報告促使國會通過《1792年鑄幣法案》,除設立新國家的造幣標準外,國會還根據英國對造幣廠硬幣的年度檢查規定製訂出美國版本:
造幣廠每次使用黃金或白銀生產硬幣時都應由財務官取出不少於三枚硬幣另行存放,此後每年七月的最後一個星期一在美國首席大法官、財政部長和審計長、國務卿、美國司法部長監督下化驗……如果化驗金幣或銀幣的結果表明每一百四十四枚金幣或銀幣中低於標準的不到一枚,相應造幣廠官員可以無需擔責,但如低於標準的硬幣比例超過上述限制,則結果需由美國總統驗證,上述造幣廠官員應被視為喪失擔任各自職務的資格。[2]:9–10
1793年1月,國會通過法案把指定官員會晤的時間改在二月第二個星期一,但這年美國鑄幣局尚未開始生產金幣或銀幣,所以無需召集會議[3]:3。鑄幣局從1794年開始鑄造銀幣,1795年開始打造金幣,並為日後化驗保留部分硬幣:鑄幣局文獻記載最早的化驗用幣是1796年1月保留,共有價值80美元的銀幣。首批化驗專員直到1797年3月20日才會晤,比規定日期推遲一個多月[4]。此後直至1980年機構解散時止,委員會幾乎每年都召開會議,僅有1817年開始因鑄幣局未生產貴金屬硬幣而暫停,直至1837年恢復,這年各委員不再像其他年份那樣只化驗上一個日曆年出產的幣種,而是檢驗上一次開會後出產的所有硬幣[3]:3。
1801年,化驗年會延遲,鑄幣局局長埃里亞斯·布迪諾(Elias Boudinot)為此向約翰·亞當斯總統訴苦,稱把金銀存入鑄幣局生產硬幣的儲戶急於看到化驗結果,以便鑄幣局能把鑄造的硬幣發到他們手中。錢幣學家弗雷德·里德(Fred Reed)認為,華盛頓哥倫比亞特區是在1800年正式成為美國首都,官員需從新首都趕到費城參加會議,但當時天氣惡劣,導致會期延遲。[4][5]:2681801年3月3日,國會再度立法,把參加會議的官員改成「賓夕凡尼亞聯邦地區法官、賓夕凡尼亞地區聯邦檢察官和賓夕凡尼亞州貸款專員」[2]:16,會議最終於1801年4月27日召開。1806和1815年,年度會議因費城爆發疫情推遲,1812年又因暴風雪導致各委員無法按時前往鑄幣局而延期一個月[6]:273。1816年1月費城鑄幣局因火災受損,所以這年沒有生產貴金屬硬幣,各化驗委員1817年無需會晤[5]:268–269。1818年,國會取消賓夕凡尼亞州貸款專員的委員資格,由費城港收稅員代替[2]:20。《1834年鑄幣法案》取消化驗結果不合格時鑄幣局官員自動喪失任職資格的規定,改由總統決定[2]:26。
《1837年鑄幣局法案》正式設立化驗委員會,大部分職能和程序規定此後再也沒有變更。其中規定「鑄幣局及其分支機構為此目的保留的硬幣每年均需檢驗,由賓夕凡尼亞東區聯邦地區法院法官、賓夕凡尼亞東區聯邦檢察官、費城港收稅員,以及總統為此目的不定時任命的其他人等在每年二月第二個星期一召開會議,共同行使此項職責」。[2]:35從公眾中選拔委員的通常程序為:鑄幣局局長在公開任命工作開始後向總統遞交候選人名單,等待批准[3]:3。據傑西·沃森(Jesse P. Watson)的鑄幣局專著記載,公眾入選化驗委員會也意味着化驗委員不再是具備高官權威的永久職位[7]:5。
1861年南北戰爭爆發,北卡羅萊納州加入美利堅聯盟國。夏洛特鑄幣局落入邦聯之手,最終在費城鑄幣局此前運來的鑄幣金屬模磨損至無法繼續生產後關閉。不過,這年十月還是有12枚半鷹金幣(五美元面額)從夏洛特穿過前線送抵費城,再經1862年化驗委員會年度檢測合格。[8]
1864年,生產印第安人頭像一美分硬幣所需的金屬鎳供不應求,鑄幣局局長占士·波洛克(James Pollock)要求化驗委員會為分幣採用的銅鎳合金提出替代建議。眾委員最終提議使用法式銅(銅佔95%,錫或鋅佔5%)鑄造一美分和擬議的兩美分硬幣。[9]財政部長薩蒙·砵蘭·蔡斯收到波洛克發來的結論後與立法草案一起轉交美國參議院財政委員會主席、緬因州議員威廉·P·費森登[10]:240。1864年4月22日,亞伯拉罕·林肯總統簽署《1864年鑄幣法案》[10]:242。
國會通過《1873年鑄幣法案》修訂鑄幣局和造幣相關法律,廢除包括兩美分在內的多種面額[10]:249, 258。法案還變更進入化驗委員會的政府官員身份:
為確保金幣和銀幣符合相應成色和重量標準,美國賓夕凡尼亞東區聯邦地區法院法官、(財政部)貨幣監理、(鑄幣局駐)紐約冶金化驗辦事處冶金分析師,以及總統為此目的不定時任命的其他人等需於每年二月第二個星期三在費城鑄幣局會晤,鑄幣局局長也需出席,共同檢驗各鑄幣分局為此目的保留硬幣的純度和重量[2]:61。
法案同時要求鑄幣局保留千分之一的金幣和兩千分之一的銀幣用於化驗,硬幣需用信封密封后放入容器保管,只能由化驗委員會開啟[2]:59。
1881年,化驗委員會發現卡森城鑄幣局生產的約三千枚銀圓(1881-CC版)含銀量為89.2%,沒有達到90%的法定標準,但尚不明確財政部是否採取措施召回這些硬幣。1885年,委員會又發現一枚銀元重量比標準輕1.51格令(0.098克),法定誤差為1.5格令(0.097克)。[11]1921年,化驗委員會發現丹佛鑄幣局鑄造的部分硬幣含銀90.5%至90.6%,高於90%的法定標準並超出誤差範圍。調查結果發現該局將原計劃熔毀的不合格鑄錠直接用於銀幣生產。[12]20世紀初,三藩市鑄幣局為當時尚在美國控制下的菲律賓生產硬幣,這些硬幣同樣經過委員會抽樣化驗[13]:59。鑄幣局為收藏愛好者打造的精製硬幣同樣需要化驗,但與外國政府簽約鑄造的硬幣例外[14]。用於盛放化驗用幣的容器是邊長0.91米的正方形薔薇木盒,歐洲製作,使用重型掛鎖密封。1934年的化驗用幣沒有使用木盒盛放,共有759枚,面值總額達1萬2050美元。[15][16]1940年的化驗用幣多達7萬9847枚,此時金幣早已停產所以全部都是銀幣[17]。1941年,許多化驗用幣不再使用木盒包裝,而是裝入信封密封后再放進包裝箱[14]。到了20世紀40年代末,單費城鑄幣局每天就要生產上千萬枚硬幣[18],大量化驗用幣的存放令鑄幣局不堪重負,財政部為此建議國會立法修改銀幣抽樣比,從兩千分之一降至萬分之一,認為這樣也完全可以滿足化驗需求[19],國會於1947年落實[20]。
進入20世紀50年代後,化驗委員會已是錢幣學家趨之若鶩的機構。雖然沒有酬金,但進入委員會通常意味着極高的聲望,而且還能獲得珍貴的紀念章,所以競爭十分激烈。任命程序經過修改,鑄幣局局長推薦的人數要超過實際所需,由白宮最終拍板,但局長還是可以向總統特別推薦人選。[3]:3隨着時代的發展,提名人選開始需要聯邦調查局[6]:xiv和美國國家稅務局篩選,立法議員、政治組織成員、政府官員和普通公眾都可以成為提名人選[5]:247。
1971年,化驗委員會首次遇到沒有銀幣需要化驗的情況,鑄幣局之前一年都未生產流通用銀幣[11]。這年雖有鑄造含銀四成的甘迺迪半美元,但只是面向收藏家客戶,無需留樣化驗。委員會可以檢驗2萬1975枚十美分和1萬1098枚25美分硬幣,均是銅鎳包層合金材質。[15]美聯社1973年有關化驗委員會年度檢測的報導中稱,「已經多年沒有發現過不合格的硬幣」[21],無論是否含銀,25美分硬幣的抽樣比為十萬分之一,十美分是二十萬分之一[22]:15。
1974年,委員會發現一枚銅鎳包層合金艾森豪威爾一美元硬幣重量比標準低15格令(0.97克),檢視規定後,委員會居然認為硬幣仍在誤差許可範圍內。1979年,錢幣學家查爾斯·洛根(Charles Logan)就化驗委員會即將解散發文,稱1974年這起事件表明「年度檢驗的根本問題在於:一、各委員不確定自己的工作職能,要求和方法都有哪些;二、他們不願意匯報造幣失誤;三、哪怕發現一美元硬幣真的有問題也不會導致嚴重後果,他們只會提醒鑄幣局多多留心。」[23]
1977年初,即將離任的鑄幣局局長瑪麗·布魯克斯(Mary Brooks)向新總統占美·卡特提交化驗委員會提名人選名單,上面的姓名多達117個,需要的只有二十到三十餘人。卡特不願再公開任命化驗專員,認為鑄幣局的內部例行檢查已經足夠取代委員會職能,不需要再每年浪費納稅人2500美元,所以1977至1980年只有政府僱員在化驗委員會任職。[23][24]不過,1978年仍有數以百計的錢幣學家申請加入委員會,但卡特不為所動,委員會只包含法定成員[25]。
1979年的會議由法定成員和鑄幣局局長斯特拉·哈克爾·錫姆斯(Stella Hackel Sims)召開,但因日程安排衝突推遲八天,在2月22日舉行[23]。1979年6月,卡特提出總統改組計劃,建議解散化驗委員會及另外兩個小型政府機構。報告估計,化驗委員會每年耗費聯邦政府約兩萬美元,其職能完全可以由自動售貨機生產商替代,而且商家為防止機器阻塞還能做得更好。[26]八月,專欄作家傑克·安德森(Jack Anderson)聲稱化驗委員會就是聯邦政府揮霍浪費的典型。在他看來,「政府十多年前就已停產金幣和銀幣,但委員會一年一度的午餐會還是雷打不動。這些委員煞有其事地測量美國硬幣中賤金屬的含量,然後鑄造一枚紀念章自我標榜。這些毫無意義的做法每年都要浪費納稅人約兩萬美元。」[27]正如錢幣收藏家兼專欄作家加里·帕爾默(Gary Palmer)1979年的報導所言:「就算銅鎳材質的25美分重量少上那麼一兩格令,又有誰真會在乎呢?」[28]
國會接受總統建議通過法案解散化驗委員會及另外兩個機構,卡特於1980年3月14日簽署法案並在簽署聲明中表示,金幣和銀幣成為歷史後,化驗委員會也該壽終正寢了[29]。知名錢幣學家反對終止委員會,認為機構耗費的資金很少,而且是值得保留的傳統,但他們同樣認為委員會已不合時宜[30]。化驗委員會解散時已是歷史最悠久的政府委員會。2000和2001年,新澤西州聯邦眾議員史蒂文·羅斯曼(Steven Rothman)遞交法案,建議恢復化驗委員會,認為此舉能確保公眾對鑄幣局生產的金、銀、白金材質投資型硬幣品質有信心,但法案始終沒有進入國會表決階段。[24][31]
化驗委員會的基本職能是通過檢驗確保鑄幣局生產的金幣和銀幣符合相應規格[5]:246。大部分年份里,所有委員分成三個小組,分別負責計數、稱量和化驗。計數組檢查各種化驗用幣的數量是否與鑄幣局文獻相符;稱量組確定化驗用幣重量是否符合法律要求;化驗組與費城鑄幣局化驗員合作,由化驗員測量部分硬幣的貴金屬含量[32]。部分年份里,委員會還會組建決議小組。以1912年為例,決議組的報告建議為鑄幣局錢幣收藏印刷傳單向遊客發佈,報告經化驗委員會全體表決後通過。[13]:60–61
1828年,國會在法案中要求化驗委員會每年都要檢查鑄幣局局長保留的砝碼重量是否準確[2]:24。1911年通過的法規要求委員會檢查費城鑄幣局使用的砝碼和天平,把結果寫入報告[7]:31,多年前從英國運來的政府官方標準量具同樣需要檢測[11][22]:18–19。
根據1948年會議的紀錄,為化驗保留的銀幣先要用鋼輥壓扁至0.0025毫米厚,然後切成小塊並用硝酸溶解。接下來用鹽溶液沉澱溶解的銀,根據全部沉澱消耗的鹽溶液量確定硬幣含銀量。[18]據錢幣學家法蘭西斯·佩索拉諾-菲洛斯(Francis Pessolano-Filos)記載:
委員會每種硬幣取多枚樣本使用天平和砝碼稱重,然後用卡尺檢查它們是否達到恰當厚度,最終用各種強酸和溶劑確定鑄幣坯餅的合金含量。一同檢驗的還有鑄幣局賬本和日誌。如果檢查的硬幣對比法律標準存在任何瑕疵或偏差,結果都要馬上告知美國總統。[6]:xiii
1856年會議確立的檢驗規程得到後來者遵循,多年來基本沒有修改[22]:18–19。根據規程,鑄幣局局長正式宣佈會議開始,然後引薦聯邦法官(法定委員)主持會議,如果法官缺席,則各委員選出主席,主席(聯邦法官)再將所有委員分成多個小組。如果鑄幣局之前一年出現人事變動,那麼委員會需檢查變動前後生產的硬幣。各小組工作完成後一起開會,匯報結果並對報告投票。[22]:9–12
化驗委員會自始至終從未宣佈任何一批硬幣不通過[4],如果發現與標準不符的地方都會記載下來。1885年,化驗委員會報告一種銀幣不合格,但建議切斯特·艾倫·阿瑟總統無需採取任何措施,理由是硬幣重量雖然偏輕,但差距太小,卡森城現有量具根本測不出來[11]。
化驗委員會工作完成後,殘幣由鑄幣局熔毀,沒有用過的從費城流入市場,與其他硬幣沒有任何區別[24]。為委員會保留的化驗用幣成千上萬,其中只有極少數經過檢驗,許多委員購買餘下的硬幣留念,但國會明確授權只能由某個組織獨家買斷的紀念幣屬非賣品,最終只能熔毀[32]。
據文獻記載,美國總統早在1841年就開始任命普通公眾加入化驗委員會[6]:131,最後一次是在1976年[24]。早期許多委員是因科學或知識素養獲選,之後標準放開,開始有詞曲作家歐文·柏林的夫人艾琳·柏林(Ellin Berlin這類名流入選[6]:xiv。1920年,芝加哥的凱洛格·費爾班克斯夫人(Mrs. Kellogg Fairbanks)和維珍尼亞州列治文的B·B·芒福德夫人(Mrs. B.B. Munford)成為最早的女委員[33]。
1874至1910年間,美國鑄幣局駐紐約冶金化驗辦事處冶金分析師夏拔·格雷·托里(Herbert Gray Torrey)共36次擔任化驗委員,僅1879年例外,比其他人都多。總統任命次數最多的是華盛頓與李大學化學系主任占士·劉易斯·豪博士(Dr. James Lewis Howe),曾於1907年和1910至1926年共18次入選[5]:248–268。每年總統都會任命一位國家標準技術研究所僱員加入委員會[3]:3,負責提前把化驗所需砝碼帶到該機構檢查[5]:246。雖然沒有任何參與年會的委員之後當上總統[注 1],但財政部貨幣監理,1925至1929年出任美國副總統的查爾斯·蓋茨·道威斯曾於1899和1900年入選委員會[5]:248–268[35]。
1908至1934年,俄亥俄州聯邦眾議員、錢幣收藏家威廉·A·阿什布魯克(William A. Ashbrook)先後十四次獲總統任命進入化驗委員會[5]:248–268。有學者認為,1934年化驗年會期間,阿什布魯克可能利用此次機會買下至少一枚1933年雙鷹金幣。阿什布魯克的國會任期在1921年結束,但財政部一直對他青眼有加。根據化驗委員會的傳統,委員可以購買沒有化驗的硬幣留念。金幣終止流通後,絕大多數雙鷹金幣都被熔毀,但錢幣史學家羅傑·伯迪特(Roger Burdette)推測,阿什布魯克很可能買下雙鷹金幣後又用來交換其他金幣。[36]
1873年卡森城鑄幣局生產的25美分硬幣(1873-CC版)如今僅有三枚確知存世,其標示年份上沒有箭頭;同年該局生產的十美分硬幣僅有一枚留存;這四枚硬幣很可能都是沒有用完的化驗用幣,其他的都因重量不足熔毀[8]。根據文獻記載,1894年三藩市鑄幣局共生產24枚巴伯十美分硬幣(1894-S版),但不確定是否包含送費城鑄幣局保管,等待化驗委員會1895年會議的一枚。三藩市鑄幣局主任秘書羅伯特·巴尼特(Robert Barnett)是1895年化驗委員,錢幣學作家蘭茜·奧利弗(Nancy Oliver)和李察·凱利(Richard Kelly)懷疑他加入委員會就是為了取回這枚硬幣。1895年化驗委員會的報告確定計數小組曾點到這枚十美分,但沒有相應的稱重和化驗記錄。2011年,奧利弗和凱利在《錢幣學家》(The Numismatist)雜誌發文,稱巴尼特利用擔任化驗專員的機會獲得這枚極其稀有的硬幣。不過,巴尼特於1904年被謀殺,沒有針對此事留下隻言片語。[37]
1964年,多名前化驗委員組建昔日化驗委員協會(Old Time Assay Commissioners Society)。1977年卡特總統不再任命委員後,昔日化驗委員協會籌款推動政府繼續維持委員會運作,但沒有成功。該協會每年都會開會一次,地點通常和美國錢幣協會年度大會相同。[5]:247[38]2012年時,存活於世的協會成員已不足40人,所以不再制訂未來的會議計劃,這年的會議和美國錢幣協會年會一起在費城舉行,會議日程包括在費城鑄幣局舉辦的活動[39]。
化驗委員會紀念章採用多種金屬材質,如銅、銀、青銅和白鑞,首枚紀念章是應鑄幣局局長占士·羅斯·斯諾登(James Ross Snowden)的指示鑄造。最初製作這些紀念章只是要宣傳鑄幣局的金屬鑄造實力,而非為委員提供紀念品,並且這種傳統剛剛誕生就隨斯諾登1861年離任暫停。[3]:3, 9
錢幣學家R·W·朱利安(R.W. Julian)和歐內斯特·E·庫什(Ernest E. Keusch)合著的化驗委員會紀念章著作推測,紀念章從1867年開始恢復鑄造源自鑄幣局首席雕刻師占士·巴頓·朗埃克向新任局長威廉·米爾沃德(William Millward)的建議[3]:10。此後每年各委員都會獲得一枚紀念章,直至1977年總統不再任命委員時止[3]:6–7。
早期紀念章正面大多採用自由女神半身像或哥倫比亞肖像,背面是花環,周圍以「ANNUAL ASSAY」(「年度化驗」)字樣和年份環繞[3]:10–11。1870年的紀念章正面由繼任朗埃克職位的威廉·巴伯(William Barber)設計,刻有「莫內塔」(Moneta,英語「金錢」一詞的辭源),周圍是各種化驗工具,如天平和薔薇木盒[3]:12。每年紀念章都會有不同設計,而且時常引起關注,如1876年的設計就是美國獨立百年紀念,1879年是不久前去世的鑄幣局局長亨利·林德曼(Henry Linderman)。從1880年開始,大部分紀念章的設計主題是總統或財政部長。1901年、1903至1909年的紀念章採用當時流行的長方形。[3]:3–41920年紀念章背面由首席雕刻師喬治·湯馬士·摩根(George T. Morgan)操刀,圖案象徵第一次世界大戰結束;1921年,鑄造幣額外鑄造一枚金質紀念章,送給即將離任的總統伍德羅·威爾遜以示崇敬[3]:4, 42–43。
1936年,鑄幣局官員忘記設計化驗紀念章[3]:4,經局長內莉·泰洛·羅斯指示,最終製作的紀念章兩面分別是時任總統富蘭克林·德拉諾·羅斯福和首任總統喬治·華盛頓,邊緣刻有文字「ANNUAL ASSAY 1936」(「1936年年度化驗」),這種兩面都是總統的混合設計在紀念章中絕無僅有[6]:81。1950年的紀念章虛構1792年三位政府高官會晤的情景,分別是財政部長漢密爾頓,國務卿湯馬士·傑佛遜和首席大法官約翰·傑伊。根據《1792年鑄幣法案》,三人都是化驗委員,但首次會議直到1797年才召開,此時三人均已離任[3]:66。1954年沒有特別設計紀念章,各委員於1954年2月12日在費城會晤,這天正是前總統亞伯拉罕·林肯的生日,最後各委員拿到鑄幣局發行的標準總統紀念章,但邊緣為各人刻有姓名[6]:100。1976和1977年的最後兩枚紀念章是橢圓形,白鑞材質。1977年的紀念章刻有馬莎·華盛頓,但這年總統沒有任命委員,所以無需公開展示,[3]:86–87後作為禮物送給鑄幣局及其他財政部官員。此舉引起公眾反彈,為平息眾怒,鑄幣局批量生產後於1978年在各鑄幣分局及其他財政部網點銷售,定價二十美元。鑄造的紀念章約有1500枚,起初不提供郵購服務,[40]但1980年時郵購或親自到網點購買均可[30]。
除1977年版外,所有的化驗委員會紀念章都極其稀有,據信發行量都不超過兩百,其中大部分年份還不到五十枚[3]:6–7。據信鑄幣局曾鑄造多種19世紀紀念章的複製品,但這屬於違法行徑,鑄幣局在20世紀初終止。1909年紀念章正面刻有財政部長喬治·科特爾尤(George Cortelyou),是重新啟用鑄幣局財政部長紀念系列的科特爾尤紀念章設計。這年化驗紀念章的背面留下空白,但20世紀60年代初的化驗紀念章又在背面使用科特爾尤紀念章的正面圖案,並有不明數量售予公眾,據稱新紀念章背面不及1909年原版正面清晰。[3]:3–4, 5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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