水浸是指城市內部由於雨水(城市徑流)無法及時通過排水系統排出造成的積水災害。
水浸被視為城市規劃中的一項難題,許多城市為了治理內澇,斥巨資修建大型排水系統。[1]
- 水域變成建設用地
- 城市建設侵占了河川、護城河、湖泊等水域,加上城區面積擴大,導致城市下水道大量的雨水湧向僅存的水域,積水不能及時排走,甚至倒灌回地面,造成內澇。
- 排水系統不完善
- 某些城市的排水系統比較落後,或維護不善,導致內澇。
- 城市地面硬化
- 城市化過程中,大面積的地面被瀝青(柏油路)或水泥所覆蓋,導致雨水無法下滲,不僅增加排水系統與自然水域的排水負擔,還導致地下水水位偏低。有時由於硬底化,即使郊區雨量大於城區,發生水浸的仍然是城區。[2]
- 管理缺位
- 政府部門注重「形象工程」而忽視埋在地下的排水系統,導致內澇問題得不到解決。
- 極端暴雨
- 在粵語童謠中,有「落雨大,水浸街」的描述,反映了廣州城自古就有水浸問題。[3]
- 2008年6月12-13日,深圳6·13特大暴雨導致深圳城區大面積水浸,水浸點多達1000處以上,造成6人死亡。
- 2010年5月7日,廣州市遭受罕見暴雨襲擊,幾乎全城遭浸[4],造成6人死亡[5],1.8萬輛汽車被水浸[6]。緊接着,9日、14日的暴雨又接踵而至,造成不同程度水浸。此次水浸後,北京政府注意到城市內澇問題之嚴重性。
- 2012年7月21日,特大暴雨襲擊北京市,造成79人遇難,經濟損失116.4億人民幣。
- 交通堵塞:內澇導致部分地區路面遭浸、汽車被困。
- 汽車報廢:汽車若在內澇中沒頂,維修費可能比購置新車還高,保險公司要為此支付高額賠償[7]。另外,車輛在水浸時切不可二次打火,否則可能導致打火機直接報廢,且在這種情況下即使購買了涉水險,亦不能獲得賠償。[8]
- 人員傷亡:內澇嚴重時,被困人員有溺亡的危險。
- 經濟損失
- 青島:其排水系統由德國人設計。地下排水設施主要有兩種形式:地下是管道和暗渠,地上是明渠。排水系統總共修了12個,相互獨立又彼此連接。暗渠總長度為5464米,均埋在地下2米,直徑最粗半米,細的如同手腕粗;管道則是用燒制的陶瓷管,每截2米左右,帶螺絲口。管道接口麻紗外面瀝青封口,一般多為一米半到2米長的短管,方便檢修。明渠和暗渠,每隔50米就修挖隧道,用雨篦子分流,擋住隨雨水沖刷而來的泥沙。[9]但事實上,現時青島市德建下水道只有極少部分還在使用。據2016年科學網轉光明日報的一篇文章稱,目前仍在正常使用的德建排水管網長度僅有2.66公里,集中在青島市市南區的老城區,僅約佔青島市市南、市北、李滄三區排水管網近3000公里總長度的千分之一。[10][11]此外,青島市的排水系統事實上並無抵禦華南地區夏季常見的短時極端降水之能力,2014年颱風麥德姆正面襲魯前的2014年7月23日,青島市出現了一場短時強降水過程,過程全市平均日雨量降水量僅為12.5毫米,過程中青島市全市自動站日雨量最大的站點市區34中日雨量僅為69.7毫米,僅為香港夏季時十分常見的局地熱對流降水的水平。惟雨後的青島市區多地積澇嚴重,半島網記者拍攝到市民在雨後的街道上只能涉水行走。[12][13]
- 香港:1980年前,香港時常有因颱風引發的洪澇造成人員傷亡的事件發生。據中新社報道,香港政府於1996年展開了「雨水排放系統整體計劃」。[14]1994年起,香港開始確定全港的積水點,並推進排水系統的設計和建設,至2010年,清除了嚴重水浸黑點,當局聲稱排水幹渠系統能抵禦200年一遇的暴雨[1][14]。但事實上,香港市區此後依然無法抵禦常年水平的極端暴雨,見強烈熱帶風暴莫柏 (2017年)。[15]
- 廣州:2010年5月的特大暴雨暴露出廣州排水仍在採用前蘇聯模式的問題,此後廣州市政府開始重視水患治理,市水務局表示將建設二級雨水強排系統,結束雨水重力自排歷史[16]。2013年,廣州擬建東濠涌深隧以解決排水問題,但爭議非常大[1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