敦煌酒樓集團Treasure Restaurant Group,下稱「敦煌」,1977年10月25日 —2002年6月5日)是香港1980年代至1990年代數一數二的中式酒樓集團,全盛時期共開設超過20間分店。在1996年至1997年以高價買入多項物業,亞洲金融風暴後,因樓價及營業額大跌,令集團出現財政危機,要相繼出售物業套現。而亞洲金融風暴後,香港經濟未能迅速復原。最後,敦煌於2002年6月5日宣佈全線結業。

歷史

起步期

1977年,敦煌第一代掌舵人簡翼雲聯同茶葉、凍肉、海味供應商共三、四十人,在油麻地彌敦道469-471號新光商業大廈開辦第一間敦煌酒樓,可是當時酒樓業界並不看好、地點又不理想,由於敦煌以「酒店式服務、平民化收費」招徠顧客,加上服務好、品質佳。之後竟成功殺出血路,改寫了香港人在舊式茶樓賞雀、吃東西的「飲茶文化」。加上簡氏家族又人面廣,結果敦煌很快就闖出名堂,不少社團選擇在此聚餐。街坊也樂於捧場。而油麻地敦煌也成為旗艦店,員工都稱之為「祠堂」,以示其地位之特殊。敦煌的成功,成為了當時中式酒樓集團的榜樣,亦令不少酒樓東主仿效,造就了新光聯邦好彩漢寶等大眾化中式酒樓集團,亦應運而生。

1980年,收購油麻地吳松街萬壽宮菜館。

1984年,敦煌在北角英皇道436號新都城大廈開設另一間分店,該店無論在酒樓面積、員工人數及顧客方面均是各店之最。

發展期

隨後,由於營業額不斷增加,敦煌亦因此擴充業務,開了很多分店,遍佈於香港的柴灣旺角太子紅磡長沙灣新蒲崗牛池灣九龍灣藍田將軍澳沙田馬鞍山大埔粉嶺元朗屯門青衣荃灣,以至中國內地的廣州市

1986年,簡煥章在弟弟簡祺章及兒子簡衛華協助下,透過招標買入沙田城門河畔,敦煌畫舫(現時稱為「水中天」)現址82,000餘方呎地皮,地價1200萬港元,簡煥章一心建立敦煌的新旗艦店,要把昔日沙田畫舫的景象重現。

1988年,敦煌再斥資4000多萬港元建成敦煌畫舫。敦煌畫舫是一座仿古設計舫,配以敦煌畫舫裝飾,入夜燈火通明,極具特色,成為沙田區地標及旅遊景點之一,不少食客都慕名前往光顧。敦煌畫舫啟業後,沙田區敦煌分店曾多達4間,但「成也沙田,敗也沙田」,簡氏在沙田分店的失利種下了敦煌集團灰飛煙滅的遠因。

全盛期

集團除以「敦煌酒樓」及「敦煌海鮮酒家」名稱經營外,更以「萬壽宮菜館」及「珊瑚軒京川菜館」經營。此外,敦煌更經營酒店業務,經營油麻地萬年青酒店廣州麗都大酒店。在全盛時期,敦煌共開設至少20間分店(有些人更說超過30間),員工人數達3300人,每年營業額達15億港元。當時,酒樓業的職工都以在敦煌工作為榮。在1989年,敦煌酒樓員工薪金相當高,低級的3000至4000港元,高級職員的每月薪金可以超過10,000港元。而且敦煌酒樓的員工福利優厚,當時更是全行之冠。例如主管每年均獲免費往歐洲旅遊,普通職員也可每兩年免費到東南亞中國大陸旅遊,至亞洲金融風暴後才取消。

衰落期

可是,敦煌在1996年至1997年以高價買入多項物業(新蒲崗越秀廣場旺角聯合廣場將軍澳慧安商場大埔區昌運中心),加上當時泡沫經濟,樓價持續上升,即使有人以4億港元的高價收購沙田敦煌畫舫,大股東亦不願割愛,埋下了敦煌衰亡的伏線亞洲金融風暴後,因樓價及敦煌營業額大跌,令集團出現財政危機,要相繼出售物業套現。其中敦煌畫舫最終以1億6000萬港元賣出,比高峰期跌了60%。之後,又陸續有多間分店結業或轉手。1990年代,敦煌酒樓曾以「講食講排場,敦煌至似樣」的廣告標語作宣傳。[1][2][3][4][5]

1997年11月,敦煌第二代傳人簡煥章去世,繼承人簡衛華簡祺章都是外行,其中,簡祺章更大開行政部門包括財務、宣傳、工程、採購及人事部等,將一人管理的工作,分拆成多個部門,雖是實行了管理現代化,卻使支出大增。而且,簡祺章無故策劃以對帳形式購買沙田畫舫,削弱公司資金的營運周轉,幸及後遭簡衛華反對才終止計劃,但已元氣大傷,加上香港經濟持續低迷,敦煌的生意額也由1990年代初的每年12億至13億港元,減至亞洲金融風暴後的9億港元,無形使敦煌百上加斤。

到了2001年,敦煌開始欠下「貨客數」(即海鮮、等供應商的貨款),並有供應商入稟法庭追數。據了解,敦煌酒樓對供應商的賒貨期達十多個月,2002年初,更開始有供應商鑑於賒貨額太多,敦煌無法向已入稟法庭的貨客還款,要求敦煌以現金交易,這對敦煌的經營構成沉重壓力,令敦煌要削減分店數目。雖然面對如此困境,但集團對員工依然很好,從未試過拖欠薪金,因而勞資雙方上下一心,十分團結。直至結業前數天,負責人表示要六折支付薪金時,員工基於多年的感情,對資方此舉也沒有怨言。只是北角敦煌由於種種原因,員工連6折的薪金也收不到,才引起員工不滿及怠工。集團高層曾經對於是否全線結業有不同意見,但很明顯,他們對撤退已有部署。在結業前不久,深水埗福榮街的敦煌酒樓已經結業;2002年6月初,前身是龍鳳酒樓的敦煌也關門,這兩間酒樓所在位置均是簡家祖業,加上當時新光酒樓「以薪代假」案對飲食業造成很大影響,不少酒樓的員工已準備向僱主追討假期薪酬,大大加重僱主的負擔。由此可見他們對經營酒樓已是意興闌珊。

最後,敦煌酒樓集團在2002年6月5日,因資不抵債,宣佈旗下11間分店全線結業,共2000員工受影響。

影響

敦煌結業,對社會有很大的迴響。2000名員工失業,當時估計敦煌資方拖欠員工的薪酬及遣散費等超過1億港元,是香港飲食業有史以來最大宗的破產事件。當時更有工會估計,破產欠薪保障基金可能需為敦煌結業支付過億元的欠薪及遣散費,擔心基金難以負擔。

至於供應商方面,敦煌約有300-400名供應商,敦煌結業後,他們組成「敦煌酒樓貨物供應商權益關注組」,關注組發言人、供應商「花都蔬果公司」負責人鄭逸文指,每間公司約聘用約十個員工,如果有供應商因為無法追回欠款或被債主要求即時還債,造成資金周轉不靈而倒閉,將會有3000-4000人失業,不會比敦煌所遣散的員工少。部分供應商更認為敦煌是大集團,賺錢快,雙方講個信字。但原來敦煌資不抵債,結業前更要求供應商賒貨,到供應商向敦煌追討欠款時,敦煌員工表示變賣物業後就會把欠款歸還,可是未把欠款歸還便把酒樓結業,有詐騙之嫌。而部分供應商更指敦煌佔去大部分生意額,部分供應商為免得失敦煌,只好忍受對方拖欠貨款。而敦煌的代表在2002年7月的一次債權人會議中指出,即使敦煌全部資產變賣,只能套現7000萬元,仍欠債4億,其中欠供應商的1億9000萬元也無法賠償。

根據香港《破產條例》規定,一間公司清盤後的還款次序依次為有抵押債權人、法庭訟費、行政費及破產管理署收費、對僱員的欠薪、政府及業主,最後才是無抵押債權人;供應商可取回欠款的機會微乎其微。

分店

敦煌曾在以下地點開設分店:

敦煌酒樓

敦煌畫舫

  • 沙田大涌橋路57-59號

萬壽宮菜館

珊瑚軒京川菜館

酒店

  • 萬年青酒店(油麻地)
  • 廣州麗都大酒店

敦煌海鮮酒家

外部參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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