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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治術語 来自维基百科,自由的百科全书
四大是指文化大革命中的「大鳴、大放、大辯論、大字報」,是1950至1980年代中華人民共和國政治術語,興起於1957年的整風運動和反右運動中,在文化大革命中盛行,被寫入七五憲法[1]。1976年毛澤東去世後一段時間,此原則還繼續享有合法地位,並被寫入七八憲法[2],直至1980年在鄧小平和胡耀邦等人主導下被廢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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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57年5月1日,《人民日報》刊載了中國共產黨中央委員會在4月27日發出的《關於整風運動的指示》,號召黨外人士「鳴放」,鼓勵群眾提出自己的想法、意見,也可以給中國共產黨和政府提意見。於是各界人士,主要是知識分子們,開始向黨和政府表達不滿或建議改進。新聞界也跟進,刊出各種聲音。這段時期被稱為「大鳴大放」。[來源請求]
1957年10月9日,中國共產黨中央委員會主席毛澤東在第八屆中央委員會擴大的第三次全體會議上說:「今年這一年,群眾創造了一種革命形式,群眾鬥爭的形式,就是大鳴、大放、大辯論、大字報。現在我們革命的內容找到了它的很適合的形式。這種形式,在過去是不能出現的。因為過去是打仗,五大運動,三大改造,這樣從容辯論的形式不能產生……不許可。現在許可了。我們找到了這個形式,適合現在這個群眾鬥爭的內容,適合現在階級鬥爭的內容,適合正確處理人民內部矛盾的問題。抓住了這個形式,今後的事情好辦得多了。大是大非也好,小是小非也好,革命的問題也好,建設的問題也好,都可以用這個鳴放辯論的形式去解決,而且也會解決得比較快。」
1966年5月25日,北京大學出現一張大字報《宋碩、陸平、彭珮雲在文化革命中究竟幹些什麼?》,內容為攻擊學校黨政領導。《人民日報》刊登評論「歡呼北大的一張大字報」,從而引起大字報風潮的急劇蔓延。
1966年8月,中共八屆十一中全會通過《關於無產階級文化大革命的決定》,提出革命的目的是打倒黨內走資本主義道路的當權派(主要是時任國家主席劉少奇),主要手段是放手發動群眾,讓群眾自己教育自己,提出「要充分運用大字報、大辯論這些形式,進行大鳴大放」[3]。
1966年11月和12月,中央文革小組指令,以「四大」為主要形式的民主運動逐步擴展到企業和農村。
1975年1月召開的第四屆全國人大第一次會議將「四大」寫進《中華人民共和國憲法》,在第一章「總綱」中規定國家保障人民群眾運用「大鳴、大放、大辯論、大字報」這種形式[4]。1978年憲法更進一步將「四大」上升為公民基本權利[5]。
「大鳴」、「大放」是來自於「百家爭鳴,百花齊放」,其原本是把發展科學文化的基本方針推廣到中國共產黨的整風運動當中,指人民群眾的言論自由。
相對於少數精英言論自由的「小鳴」,將政治評論的範圍擴大到當時中國的所有的社會階層,包括工人、農民等平民百姓。其主要內容包含三個方面:
由人民自己管理自己,人民成為政治管理的主人。包括以下方面:
大字報指一種寫在紙上、粘貼於公共場所、以大字來書寫的牆報,用於表達自己對社會各個方面的看法。
大辯論指在廣泛的群眾中間,圍繞一個政治問題進行的辯論。主要強調集思廣益、全民參與。與議會和委員會類似小範圍的辯論相對,指所有涉及到人民利益的重大問題,都交由人民自由討論。[7]
對四大自由的評價,中國國內是有很大爭議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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