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臺日本人遣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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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臺日本人引揚

在臺日本人遣返是指第二次世界大戰結束後,日本政府在1946年2月21日於臺灣展開在臺日本人遣返行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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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臺日本人遣返

背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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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45年32萬在臺日僑分佈圖

1945年,大日本帝國接受《波茨坦宣言無條件投降,隨即開始安排外地日本人的遣返計劃[1]。根據初步規劃,居住在臺灣的日本人撤離並非優先事項,而是預計於最終階段執行[1]。這是因為相較於滿洲等地,臺灣的治安情勢穩定,未發生大規模的衝突[1]

戰後初期,駐留臺灣的日本人中,實際希望返回本國者相對較少[2]。這主要因為戰前戰後,當地臺灣人對日人並未表現出敵意,使其較少感受到不安[2]。與朝鮮、滿洲等地的日本人相比,臺灣的日本人在戰敗後的心態上顯得相對獨特[2]。在戰爭結束時,在臺灣的日本人總計約有48萬8000人,國民黨政權設立「臺灣地區日本官兵善後聯絡部」,由總督安藤利吉擔任部長,農商務局長須田一二三日語須田一二三_(官僚)擔任副部長。實際業務由副部長負責。

多數居住於都市的在臺日本人,雖然因物資短缺被迫變賣生活用品,但仍可自由行動,亦未遭驅離住所[2]。此外,戰前發行的臺灣銀行券在戰後仍作為主要流通貨幣,經濟秩序未如其他地區般急遽崩壞[2]。與朝鮮的日本人自發組織自衛團不同,在台日本人並未建立類似組織,因為臺灣總督府在戰後仍持續運作,提供一定程度的行政管理[2]

然而,隨着臺灣政權交接,治理核心轉移至陳儀領導的臺灣省行政長官公署,政治環境發生變化。臺灣人的政治參與受限,社會上逐漸積累對政府的不滿。此外,來自中國大陸的通貨膨脹問題、語言與文化差異帶來的摩擦,使得臺灣社會對新政府的不信任感不斷加深,進而波及到日本人。由於接收過程引發的失業潮、物價飆升以及反日情緒的上升,使得原本安穩度日的日本人開始產生歸國意願[3][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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遣返者證明書

1945年10月,隨着臺灣接收逐步落實,臺灣總督府的影響力亦逐漸式微。此外,戰敗時駐紮臺灣的日軍共約22萬人,儘管戰後解除現地招募士兵與臺籍軍人的服役,使軍隊規模縮減至約17萬人,但其持續駐留仍被聯合國視為潛在的不安定因素。由於當時日本缺乏足夠的運輸船隻,聯合國決定優先調度船舶以加速日軍撤離[5]。最初,軍人與軍屬的遣返被列為首要任務,而自1946年2月21日起,正式開始安排一般民間人的歸國行動。該計劃分為數個階段,其中以第一次至第三次大規模撤離為主[1]

1945年12月31日,臺灣省行政長官公署成立「臺灣省日僑管理委員會」由民政處長周一鶚兼任主任委員,副處長高良佐、日俘遣送處長王成章二人兼常務委員,另以美軍聯絡處派代表麥羅期為顧問。[6][7]並於1946年2月15日公佈「臺灣省日僑遣送應行注意事項」。根據規定,日僑是否留在臺灣,主要其志願及政府需求需之標準。其中,雖志願留臺,但政府認為無留下留臺需要者就會被遣送回日;反之,即使有日僑希望回國,但若具備學術、技術或其他特殊專長,仍會被徵用並令其留臺。[8][9]日僑遣送工作由臺灣省日僑管理委員會負責,而日俘遣返工作則由臺灣省警備總司令部成立之日俘處理處負責。[10]期間,各法令彙編成冊《臺灣省日僑管理法令輯要》,於1946年出版。[11]

臺灣遣返行動最終共撤離日本軍人及軍屬15萬7,388人,民間人32萬2,156人,合計47萬9,544人。[1]

第一次歸國

第一次歸國行動自1946年2月21日至4月29日進行,期間撤離28萬4,105人,其中包括軍人軍屬家屬8,208人、遺族與留守家屬5萬9,941人、一般日僑21萬5,956人。

台灣在留日本人の內役
軍人、軍屬家族 8,208人
遺族、留守家族 5萬9,941人
一般日僑 21萬5,956人
合計 28萬4,105人

日僑」一詞源自中華民國方面,類比於華僑,用來指稱居住於海外的日本人。當時分佈在臺灣各地的日本人被集中到基隆港高雄港花蓮港的「集中營」後,再從這些港口搭船離台。所謂「集中營」,指的是臨時設置在碼頭的倉庫。每位遣返者遣送回國時,必須填寫移交清冊、遣送日僑回國證明書等相關文件[12]、「私人財產清冊」的證明,僅被允許攜帶現金1000日圓、途中所需的食物以及兩個背包的必需品。[13]

自1946年3月2日起的航班開始留下詳細的出航紀錄,包括每日出發人數及出發地點。根據這些紀錄,從3月2日到4月18日期間,每天都有遣返行動,短短兩個月內便將近3萬人送返日本。[14]此外,日方於戰爭結束初即合併原有之協和會與互助會,組織蓬萊俱樂部負責辦理日人救濟互助事宜。旋因臺灣省行政長官公署的疑慮而解散。[15]繼於1946年1月1日改組「日僑互助會」以負責臺灣省日僑管理委員會內之日方業務。[16][17]

更多資訊 日期, 基隆港 ...
基隆・高雄・花蓮各港出航者數量
日期 基隆港 高雄港 花蓮港 三港合計
3/2 2,616 0 0 2,616
3/3 3,148 0 0 3,148
3/4 4,645 0 0 4,645
3/5 2,380 0 0 2,380
3/6 5,715 11 0 5,726
3/7 0 316 0 316
3/8 0 159 0 159
3/9 7,471 104 0 7,575
3/10 7,656 0 0 7,656
3/11 5,208 938 0 6,146
3/12 3,641 2,528 0 6,169
3/13 257 1,857 0 2,114
3/14 13,115 0 0 13,115
3/15 1,207 2,588 0 3,795
3/16 3,429 5,075 0 8,504
3/17 5,675 6,560 0 12,235
3/18 5,430 0 0 5,430
3/19 8,169 3,231 0 11,400
3/20 1,056 0 0 1,056
3/21 1,524 0 0 1,524
3/22 7,106 497 0 7,603
3/23 7,618 3,840 0 11,458
3/24 18,802 6,058 0 24,860
3/25 7,674 3,206 0 10,880
3/26 6,530 6,379 0 12,909
3/27 7,697 0 0 7,697
3/28 7,596 3,257 0 10,853
3/29 8,123 3,332 0 11,455
3/30 13,894 0 0 13,894
3/31 0 5,854 0 5,854
4/1 7,095 2,739 1,792 11,626
4/2 1,356 0 527 1,883
4/3 3,211 2,753 1,160 7,124
4/4 10,527 0 1,140 11,667
4/5 0 0 923 923
4/6 0 0 748 748
4/7 0 2,520 0 2,520
4/8 0 0 1,432 1,432
4/9 4,611 229 403 5,243
4/10 0 0 1,477 1,477
4/11 0 0 1,955 1,955
4/12 1,486 0 1,697 3,183
4/13 0 0 584 584
4/14 1,924 0 259 2,183
4/15 600 0 462 1,062
4/16 0 0 373 373
4/17 0 0 1,307 1,307
4/18 0 0 894 894
4/20 1,663 618 627 2,908
4/21 0 0 1,620 1,620
4/23 17 0 0 17
4/29 151 0 0 151
合計 200,023 64,649 19,380 284,05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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臺灣的遣返事業共動用了212艘船舶,其中83艘為美國製的「自由輪」,運送了近23萬人。此外,部分原日本軍隊與商船在美軍管理下也被投入使用。歸國者主要登陸於大竹田邊鹿兒島宇品佐世保,另有少數人經名古屋浦賀博多入境。

第二次遣返

第二次遣返主要針對「留用日僑」與「殘餘日僑」兩類日本人。「留用日僑」指的是受中華民國政府要求而留在台灣,從事教育、科研、產業、農林漁業、交通等工作的日本人。截至1946年4月14日,約有7,174人(含家屬共2萬7,612人)屬於此類。

「殘餘日僑」則包括拒絕回國的潛伏者、密航者、與台灣人結婚但遭離異後尋求歸國者、服刑中的罪犯、戰犯嫌疑人、孤兒、療養機構內的高齡者,以及罹患結核、痲瘋病、精神疾病者。

第二次遣返於1946年10月至12月進行,共動用了9艘船舶,運送1萬8,585人,其中「留用日僑」為1萬6,997人,「殘餘日僑」為1,588人。雖然這些留用日僑原本是因應中華民國政府的需求而留下,因此應由該政府負擔遣返費用,但由於財政困難,最終由日本政府提供6艘船(包括醫療船橘丸日語橘丸_(東海汽船・2代)」),中華民國政府提供3艘船(包括「台南號」),共計9艘船進行遣返。

第三次遣返

第二次遣返結束後,大部分在台日本人已返回日本,但1947年仍有919名留用日僑(含家屬共3,322人)滯留臺灣。該年2月28日爆發二二八事件,促使留用政策迅速終止。臺灣省政府頒佈了《臺灣省殘餘日僑集中遣送實施辦法》。除了重病患者、與臺灣人合法結婚並正在申請國籍者、涉及刑事案件但尚未審結或服刑期滿者,以及經核准可留臺的特例外,其他人都必須強制遣返。

在等待遣返的期間,臺灣省警務處與各地警察機關負責管理及維持秩序,而交通運輸與港口的臨時集結地則由相關機關協助安排。5月7日,醫療船「橘丸」抵達佐世保港,約1,000人上陸。次日,「台南號」抵達同一港口,載運2,203人回國。[18][19],5月28日,所有待遣返人員都已集中到基隆港,並順利完成遣送作業,總計遣返432人。 1947年出版的《臺灣省日僑遣送紀實》一書記述自委員會設立開始至1947年5月裁撤為止的工作總報告,主要記載在臺日人之調查報告,亦包含琉球籍民與韓國籍民之調查。[20]

最終階段

1948年5月,海王丸日語海王丸_(初代)執行第四次遣返,11月再次執行第五次遣返。之後,第六批與第七批遣返行動分別在1948年12月和1949年8月進行,前者遣返了343人,後者遣返了272人。政府層面的臺灣遣返事業正式結束。

1950年代初期,國立台灣大學仍留用磯永吉松本巍日語松本巍高坂知武共三名農學專家[21]3名日籍學者留用,分別於1956年、1968年、1983年退休返回日本。

知名遣返者

另見

參考文獻

外部連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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