即日第二程車費九折(英語:10% Discount for Every Same-day Second Trip)為港鐵公司因應於2012年6月加價而於同年12月31日推出的優惠。在新的票價調整機制下,推廣期延長至2014年3月31日,並且曾經每年按情況推出(最後一次優惠期由2016年6月26日至10月31日)。優惠期內,乘客乘坐港鐵(重鐵路線,機場快綫及東鐵綫頭等除外)、輕鐵或者港鐵巴士,每第二程即獲九折優惠。
隨着2013年港鐵可加可減機制有所修訂,即日第二程車費九折將作為票價調整機制中固定的票價優惠項目,港鐵需適時提供此優惠以緩解加幅,減低對香港市民的影響。
不過隨着2017年港鐵可加可減機制再度修訂,即日第二程車費九折已被3%車費回贈優惠取代。
提供優惠的時機
2013年,香港特別行政區政府與港鐵完成票價調整機制檢討。新機制下,港鐵將需依利潤及其服務表現,撥出相應金額作優惠。
- 利潤掛鈎
如果港鐵加價前一年利潤超過50億港元,港鐵將需按下表撥出相應金額作推出本優惠:
每年基本業務利潤 | 車費優惠總額 |
---|---|
$50億以下 | 0 |
$50億但不多於$60億 | $5000萬 |
$60億但不多於$70億 | $7500萬 |
$70億但不多於$80億 | $1億 |
$80億但不多於$90億 | $1億2500萬 |
$90億但不多於$100億 | $1億5000萬 |
$100億但不多於$110億 | $1億7500萬 |
$110億但不多於$120億 | $2億 |
$120億但不多於$130億 | $2億2500萬 |
$130億或以上 | $2億5000萬 |
利潤包括客運業務、車站商務、物業管理、物業發展和中國內地及國際業務,唯不計算投資物業重新估值。此機制只於港鐵票價向上調整之時生效,如票價向下調整機制則不會啟動,金額將保留至下個加價年度。優惠金額亦設有上限,即該年因票價上調所得的額外收入的一半。如優惠金額於該年度未能完全回饋乘客,將順延至隨後年份繼續回饋乘客。
- 服務表現掛鈎
港鐵公司營運的服務當中,如果有31分鐘或以上的延誤,而延誤是因為港鐵營運過程所導致,港鐵公司需撥出款項,透過本優惠回饋乘客。所撥出款項如下:
延誤時間 | 撥出金額 |
---|---|
31–60 分鐘 | $100萬 |
61–120 分鐘 | $200萬 |
121–180 分鐘 | $300萬 |
181–240分鐘 | $500萬 |
4 小時後額外的每小時 | $250萬 |
每宗意外之上限為1500萬,即延誤8小時。[1]
於2012年6月港鐵加價後,港鐵宣佈於同年12月31日推出優惠,該年加幅所有收益將全數撥作優惠用途,本優惠乃其中一項。
於2013年6月港鐵加價後,票價調整機制的優惠安排生效,安排如下:
- 港鐵公司於2012年有$97億7500萬基本業務利潤,故需撥出$1億5000萬作優惠
- 因應港鐵公司在2012年的服務表現,需撥出$1300萬作優惠
上述款項可維持本優惠4個月,另加2012年優惠餘額可維持優惠再多5個月[2],共可維持優惠9個月,至2014年3月31日。[3][4][5]
於2014年6月港鐵加價後,票價調整機制的優惠安排生效,安排如下:
- 港鐵公司於2013年有$86億基本業務利潤,故需撥出$1億2500萬作優惠
- 因應港鐵公司在2013年的服務表現,需撥出$2750萬作優惠
- 2013年12月1日至2014年6月28日期間安裝月台幕門附加費多收280萬撥作優惠
上述款項可維持本優惠3個半月(至10月15日),另加2014年因應慶祝港鐵觀塘線通車35周年加碼提供優惠,共可維持優惠10個月,至2015年4月30日。
於2015年6月港鐵加價後,票價調整機制的優惠安排生效,安排如下:
- 港鐵公司於2014年有$115億7100萬基本業務利潤,故需撥出$2億作優惠
- 因應港鐵公司在2014年的服務表現,需撥出$2000萬作優惠
上述款項可維持本優惠5個半月,至2015年11月30日。
於2016年6月港鐵加價後,票價調整機制的優惠安排生效,安排如下:
- 港鐵公司於2015年有$109億基本業務利潤,故需撥出$1億7500萬作優惠
- 因應港鐵公司在2015年的服務表現,需撥出$1200萬作優惠
上述款項可維持本優惠4個多月,至2016年10月31日。
優惠方式
乘客於2016年6月26日至2016年10月31日期間,使用八達通付費乘搭港鐵重鐵路線(重鐵路線,機場快綫及東鐵綫頭等除外,而機場員工優惠車費則適用)、輕鐵或港鐵巴士,每第二程即自動獲得九折優惠,三個系統分開計算。合資格車程為需付費車程,合資格車程下一程將可獲優惠。
簡單來說,所有每日雙數車程,可獲優惠,但受下列條件限制。[6]
- 機場快綫(機場員工優惠車費除外)及港鐵接駁巴士(接駁大埔墟站)並不包括於計劃內。
- 九折優惠按車站車費表列明的車費計算折扣(特別註明除外),若折扣金額尾數少於一角,亦以一角計算。
- 其他優惠(例如輕鐵/港鐵巴士免費轉乘、小巴/巴士轉乘、港鐵特惠站、長者及合資格殘疾人士公共交通票價優惠計劃、「全月通加強版」、機場員工優惠車費、羅湖/落馬洲特價核准車費等)可與九折優惠同時使用。
- 如該程車費經扣除所有折扣後,車費為$0,九折優惠將留待當日下一程車程再使用。
- 如該程車費經扣除所有折扣後仍需付費,則先按原本應付車資(即車站所展示的車資,如該車程為「全月通加強版」之連接車程、長者及合資格殘疾人士公共交通票價優惠計劃、機場員工優惠車費或羅湖/落馬洲特價核准車費之優惠車程,將以「全月通加強版」的連接車程、長者/殘疾人士$2或機場員工優惠車費的車費計算「原本應付車資」)計算九折優惠,再扣減其他優惠。如果九折後減去其他優惠車費低於或等於$0,該車程可免費乘車,但剩餘折扣額則不獲退還;如果九折後減去其他優惠車費仍需付款,則收取餘款。
- 經尖沙咀站及尖東站轉綫,作兩程合資格車程計算(除非轉綫後第二程車費為$0/退回車資),但仍然為一程車程計算總收費。第二程車程將獲九折優惠,但按照車站車費表所列車資,並非差額車資計算。
- 乘搭輕鐵時須有入站及出站記錄,並須120分鐘內完成之車程方為合資格車程;若於輕鐵出站收費器退回入站時多付的車費後,其實際支付車費為$0,則不屬合資格車程。
- 「全月通加強版」或「機場快綫旅遊票」使用者出閘時無需扣除額外車資(即出閘機顯示車費為$0)或只收取頭等額外費,則為不合資格車程。
- 「全月通加強版」以扣除有關優惠後的應付車費計算,惟折扣額並未包括輕鐵/港鐵巴士免費轉乘、各項轉乘優惠、早晨75折優惠、港鐵特惠站等。
- 同站出入並有車費扣減者屬合資格車程,但同站出入超過20分鐘者(長者/合資格殘疾人士除外)而支付$10附加費(小童/合資格學生則為$5),則以原站最低車費計算折扣。
- 如當日港鐵通宵服務(如:中秋節、聖誕節、元旦、農曆新年等)或提早服務時間(如渣打馬拉松進行的日子),早上五時前入閘屬前一日的車程。
- 在「長者日」(即每年11月第三個星期日)當日,長者使用長者或個人八達通可享免費乘車優惠,因此當日長者之免費車程或東鐵綫頭等額外費並不屬合資格車程。
- 頭等額外費與九折優惠分開計算,先計算一般車資的九折,再加上沒有折扣的頭等額外費。
- 在八達通內的合資格車程,會於每日行車服務完結後失效。合資格車程會於每天頭班車起時重新計算,並同時註銷所有失效的相關合資格車程記錄。
- 在使用「輕鐵/港鐵巴士→港鐵」或「港鐵巴士→輕鐵」的免費轉乘時,可享優惠詳情如下:
- 如首程車程已享用九折優惠,次程可享用九折優惠,計算方法為次程九折車費減去首程已付的九折車費;次程為原有車費,計算方法為次程原有車費減去首程已付的九折車費。
- 如首程車程沒有九折優惠,次程可享用九折優惠,計算方法為次程九折車費減去首程已付的原有車費。
- 乘客可於各港鐵及機場快綫站的八達通查閱機,查閱下一程港鐵/機場快綫(機場員工優惠車費)九折優惠的資格;而輕鐵站內的八達通查閱機,則可查閱下一程輕鐵及/或港鐵巴士九折優惠的資格。
意見
有乘客認為新優惠「有好過無」,希望港鐵提供更大車費優惠,另有乘客認為,即日優惠較搭十送一吸引,因為獲得優惠的機會有所增加,並可讓更多乘客(特別是輪休或非假日休息日的上班一族)受惠。[7]
參見
參考資料
外部連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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