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大槍擊要犯,曾經是針對台灣重大暴力犯罪份子的通緝名單,由前中華民國內政部警政署署長莊亨岱在職時所創。1984年至1990年間,警方會針對重大暴力犯罪份子定時公佈在「重大槍擊要犯查緝專刊」並加以追緝,在這份專刊中名列前十名者俗稱為十大槍擊要犯,受到當時社會大眾的關注。當列榜罪犯遭到逮捕歸案時,警政署則會將其他重大罪犯更新遞補列入名單之中維持前十名通緝名單[1][2]

1989年警政署首次正式公佈十大槍擊要犯名單[3],目的是激勵警方辦案士氣,並且張貼在各縣市警察局門口、公佈欄以及街頭巷尾等等供民眾指認。當時多數名列在內的重大槍擊要犯,後續都已遭到逮捕歸案或死刑槍決[4],並隨着警政署於1990年廢除十大槍擊要犯的列榜排行之後,此名單便被稱為「末代十大槍擊要犯」[5]

現今這個措施已經廢止,並改為涵蓋各類犯罪事項統稱為「十大通緝要犯」,亦不再張貼在街頭巷尾。然而現今大眾媒體依舊會對背負槍擊案件並列榜其中的犯罪者,泛稱為十大槍擊要犯。

廢止原因

警政署因為擔心發佈十大槍擊要犯排行名單反而助長槍擊要犯氣燄,於1990年(民國七十九年)5月間決定不再發佈十大槍擊要犯名單,只循內政部警政署刑事警察局八號分機通知各地警方查緝,目前則是將要追捕的對象,公佈在內政部警政署刑事警察局官方網站的「內政部警政署要案(緊急)查緝專刊」之中,加入許多經濟金融政治犯罪者,並改稱為「十大通緝要犯」。而隨着最後一名名列十大槍擊要犯的林來福於1990年11月16日在台中市落網後,「十大槍擊要犯」列榜也正式走入歷史[1][2]

批評與影響

已故的前十大槍擊要犯劉煥榮曾經在獄中寫下的回憶筆記裏批評「十大槍擊要犯的排行榜害死人」。劉煥榮指出原本罪不致死的罪犯,因為警方及媒體大肆宣傳十大槍擊要犯彷彿明星式的排行,使得這些槍擊要犯為了符合大眾所公認的形象,甚至以被列為十大槍擊要犯為榮耀,反而助長這些罪犯犯下更嚴重的犯罪事件[6]

劉煥榮舉例當代曾列十大槍擊要犯的三光幫的林敏德、西北幫的鄭傳心等人為例:林敏德在與警方槍戰被逮捕後,說明與警方槍戰拒捕的理由是「若被捕時不還擊,就不轟動,將來也不好混了」等語;鄭傳心沒有槍殺他人的案例,被警方圍捕時也沒拒捕,只因為擁槍自保,卻也被列為十大槍擊要犯只好四處逃竄,並表示「他很想投案說明,但又怕警方不相信他,又怕黑道兄弟笑話他,他只有躲一時算一時」等語。劉煥榮在筆記中評判「即使不願意,為了面子,只有拼命表演亡命」、「本來不會死罪的,到頭來都變成死犯。誰願意身上一天到晚帶着槍械,東躲西藏睡不安身的過日子?」等語嚴厲批評十大槍擊要犯排行所帶來的影響[6]

著名十大槍擊要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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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84年(民國七十三年)公佈通緝重大槍擊要犯
姓名 備註
梁國愷 綽號「珍珠呆」,台北萬華人外省第二代,萬華角頭芳明館頭號殺手,與高雄西北幫本省籍殺手李慧昌在槍擊要犯排名並駕齊驅,江湖上稱他們為「北梁南李」,因槍殺自家老大聞名而開啟小弟殺害老大的風氣,身揹多條人命。1984年在警方圍捕槍戰中服氰化鉀膠囊自殺身亡,警察也在圍捕中遭到他用TEC-9射傷[7]
李慧昌 綽號「昌仔」、「瘋狂殺手」,高雄人,西北幫本省籍殺手,在槍擊要犯排名裏與臺北芳明館頭號殺手梁國愷並駕齊驅,江湖上將他們稱為「北梁南李」,並再與楊雙伍、陳耀國並列為「亡命三煞」。1984年9月,因被警察循線圍捕,見無處可逃,舉槍自盡[8]
楊雙伍 綽號「雙伍仔」、「南霸天」,高雄六龜人,1983年曾槍擊已故知名藝人高凌風引起軒然大波,為台灣第一起槍擊藝人的案例,並與李慧昌、陳耀國並列為「亡命三煞」。1987年逃亡期間在日本犯下四海幫幫主劉偉民命案,劉偉民因手槍卡彈來不及反擊而被當場擊斃,此案當時震驚臺、日兩地。出獄後淡出江湖,現任高雄市藝能職業工會理事長[9][10]
陳耀國 綽號「耀國仔」,高雄人,高雄苓雅寮聯宏幫殺手,1981年因殺人及爆炸案被捕,並利用借提偵訊時於台東法院脫逃。逃亡期間犯下二十件刑案,並與警方發生多次槍戰而被列為十大槍擊要犯,與楊雙伍、李慧昌並列為「亡命三煞」。逃亡12年後於1995年落網逮捕歸案。假釋出獄後淡出江湖趨向低調[11]
林博文 綽號「美國博仔」,台中沙鹿人,父親為美國空軍地勤人員,母親為眷村子弟,因此他為臺美混血,兒時因五官深邃時常遭到同儕霸凌,導致性格暴戾,加入黑幫十五神虎幫並數次以搶劫賭場之方式奪取大量財物而聲名大噪, 80年代曾與前政治人物顏清標交戰,後者因火力不敵南下跑路。1984年於台中住宅遭到逮捕, 抓捕期間與警察交火槍殺一位名為洪旭之警隊長,遭到軍事法庭判處死刑定讞,於1985年3月11日槍決伏法[12]
劉煥榮 綽號「神經劉」、「冷面殺手」,台中北屯人外省第二代,竹聯幫忠堂執事,因涉入大樹林幫老大楊柏峰、郭江南及林隆騰命案、大湖幫老大廖龍輝命案、一山幫老大張德憶命案、幫內兄弟游國麟命案、紀德旺律師事務所黑吃黑搶案與菲律賓陳氏兄弟滅門血案,遭判處死刑並於1993年槍決伏法。入刑場前曾高喊「我對不起國家中華民國萬歲!」[13][14]
段樹文 綽號「細鯽仔」,桃園八德人,曾與劉煥榮、游國麟犯下楊柏峰命案、郭江南命案與林隆騰命案而聲名大噪被列為十大槍擊要犯,曾被法院判處無期徒刑,並獲兩次減刑假釋出獄。曾涉嫌參與張錫銘集團以及成立天道盟正義會等幫派組織而遭警方逮捕並起訴。現為桃園市議會市議員,成為史上第一位被列為十大槍擊要犯並當選市議員的政治人物[15]
王邦駒 綽號「小四」,台北萬華人外省第二代,與綽號「珍珠呆」的梁國愷同為芳明館知名殺手,出獄後淪為毒蟲,有殺人、販毒等前科,曾名列十大槍擊要犯之首。2005年假釋出獄後再遭法院傳喚而逃亡數年,並在2015年遭查獲逮捕入獄服刑[16]
1989年(民國七十八年)首次列榜公佈十大槍擊要犯
姓名 備註
林來福 綽號「來來」、「鬼見愁」,嘉義市人,末代槍擊要犯之首,民國48年出生於嘉義,因與一個香腸攤販老闆的糾紛,開啟了他的江湖之路。總共背負28條人命,民國79年於台中落網,警察逮捕他時,發現他軍火強大,所有的軍火加起來總共有一個連的火力。與妻子在臺中監獄辦完結婚後,翌年死刑槍決[17]
楊瑞和 綽號「馬仔」、「小馬哥」,高雄岡山人、習慣在犯案時穿着一件風衣外套,並在裏面掛一排的子彈、幾顆手榴彈與兩把手槍,總共犯下超過9件命案,曾經到高雄市政府警察局開槍掃射,並投書中國時報天道盟嗆聲與恐嚇。1990年3月25日,遭警察圍捕攻堅,在與警察用對講機談判10分鐘後,在妻小面前舉槍自盡[18]
楊政隆 綽號「黑豆仔」,與「白猴」黎祝安同為小馬哥楊瑞和之心腹,警察在攻堅楊瑞和之前,將其逮捕。1990年3月25日,遭警察圍捕攻堅,在無處可逃的景況下,棄械投降[18]
藍元昌 綽號「阿昌」,台中市人,1980年代在中部地區涉及多起綁架勒贖、槍擊等犯罪事件,因火力強大被警方稱為「行動軍火庫」,1989年及2000年兩次警方發生圍捕槍戰遭到逮捕入獄,目前正在服刑中[19][20]
黃鴻寓 綽號「黑牛」,彰化線西人,曾經是「鬼見愁」林來福的左右手,後來看不慣林來福的作風因而自立門戶,受不了天道盟到處劫財自己卻分不到一杯羹,於是在台北景美打死了天道盟不倒會會長林重伯,並在臺中羅浮宮酒店犯下開槍縱火案燒死無黨籍立法委員羅福助之兄羅亨科,因此被列為十大槍擊要犯第二名,沒想到後來又槍擊彰化縣立法委員陳湧源,使其半身癱瘓,成為全臺灣第一個恐嚇與槍擊民意代表的十大槍擊要犯,1991年在臺中監獄槍決伏法[21]
1990年(民國七十九年)廢除列榜改稱十大通緝要犯
姓名 備註
詹龍欄 綽號「穿山甲」,台南東山人,在台南因與友人盧照琴涉入竹聯幫台南分會會長宋大凱命案而逃往菲律賓,在逃時再與軍火大亨許金德合作走私槍械。最終與許金德發生口角遭詹龍欄的小弟槍殺,詹龍欄因此案逃往大陸,再涉及綁架毒品大亨黃上豐獲得贖金,後遭中國公安與台灣警方以引渡條約聯手逮捕遣送回國。曾在監獄因遭楊雙伍砍傷而與越獄大王徐開喜一起逃獄,犯下多起綁架案。於2020年9月23日成功辦理假釋出獄[22]
陳新發 綽號「阿龍」,宜蘭冬山人,犯下50餘起重案,先後殺害兩名刑警胡榮裕及李富星。1992年4月13日「獵龍專案」在臺北市信義區吳興街公寓與警察爆發警匪槍戰,最後與兩名手下陳根龍與張耀天死於警方震撼彈與公寓天然氣外洩所引發的氣爆火災。當時三人以M16突擊步槍MAC-11衝鋒槍M26手榴彈在房間臥室與警察相互開槍射擊,耗盡了臺北市政府警察局信義分局支援的所有彈藥,事後現場清點彈孔,高達兩千多發。該案由於地居臺北市中心、僵持甚久,是臺灣媒體首次以SNG車,長時間現場報導的槍戰[23][24][25]
吳俊卿 綽號「蕃薯仔」,彰化二林人,因犯案手法兇狠與火力強大,23歲就被列為通緝槍擊要犯。警方在追緝時,發現他的犯案過程都是有人經過精心策劃,後來才發現他的軍師,竟為前刑警華敏璽,華被捕後,供出其藏匿地點。2003年,警方成立「拔薯專案」,7月,在臺中梧棲將其逮捕歸案。2021年已通過假釋出獄。
陳勇志 綽號「阿志」、「酒店殺手」,臺中潭子人,因個性衝動與脾氣暴躁所以一不開心就會開槍,曾犯下臺中金錢豹夜總會1死與臺南路易13KTV2死2重傷槍殺案,又為了打響自己的知名度而犯下了臺中普羅酒店槍殺案,一共開轟149槍當場造成1死1重傷,為跑路犯下臺中陳姓富商綁架案,後逃至中國大陸,曾被列為亞洲五大通緝犯,後被中國公安與臺灣警察以引渡條約聯手逮捕並遣送回國,目前入監服刑中[26],死刑定讞等待執行。2019年6月10日,臺灣高等法院臺中分院更三審宣判及駁回上訴定讞,維持判處無期徒刑[27]
黃主旺 綽號「主旺仔」、「鬼見愁」,彰化芳苑人,1993年策劃謀殺天道盟不倒會長謝通運而聲名大噪,後續涉及多起槍擊案與謀殺案被警方列為十大槍擊要犯。2000年曾經連闖14關成功越獄,後再遭到逮捕並於2015年死刑槍決伏法[28]
張錫銘 綽號「小黑」、「惡龍」,台南東山人,為「穿山甲」詹龍欄徒弟,有「移動軍火庫」之稱,曾在與警察對峙時,使用AK-47斯泰爾AUG突擊步槍架住一名老農民後攔車逃跑,有槍砲、殺人、擄人勒贖前科。2005年遭到逮捕後遭法院判無期徒刑,目前在臺南監獄服刑中[29]
薛球 綽號「阿球」、「惡虎」,新竹竹東人,與黃新堯、陳益華合流組成強盜集團,犯下14件持槍強盜案,2件擄人勒贖及2件恐嚇取財案,其中綁架台中市議長張宏年振驚社會,刑事局成立「獵虎專案」全面展開追緝,並於2007年7月逮捕歸案並判處無期徒刑。2019年8月病逝於台南監獄[30]
洪晨耀 綽號「阿俊」,嘉義人,與小弟張俊宏是道上知名的雙槍俠,曾犯下新竹峨眉鄉民宅槍擊案,造成兩死一重傷,後來重傷的屋主經急救後還是過世了,但其實遭槍殺的屋主是洪晨耀的恩人,在他被關出來不斷的接濟他還提供他工作,竟因一筆小額的款項造成兩人起爭執,還互相毆打,最後卻死在自己好朋友的槍下。後來洪晨耀在老家附近的透天厝被捕,起出兩把M1911手槍與44發.45手槍子彈,但被捕後的洪晨耀依舊不後悔犯了這個案子,甚至向警方表示,快點把他帶去刑場槍決,他要繼續去找三位死者報仇。民國95年遭判處死刑定讞,民國99年槍決伏法。
黃建偉 綽號「矮仔偉」,桃園小南門幫幫主。2002年間,黃建偉因小弟汪士傑與其酒店女友有染,憤而陸續以硫酸、槍擊方式,傷害小弟與殺害其舅舅,該名酒店女子也遭潑酸後行蹤不明至今生死未卜。後來幫內小弟王給臣覺得黃建偉手段太殘忍,酒後向桃園市政府警察局大溪分局警方透露此事,警方因此多次針對黃建偉展開圍捕並爆發槍戰。同年11月,黃建偉再教唆手下游萬益、邱嘉勝等人,於幫內小弟王給臣所經營的「大支牛肉快炒店」裏向王給臣開十多槍斃命。2003年間,警方展開全面追緝以他為首的小南門幫份子,黃建偉為了跑路陸續向多位民意代表勒贖跑路費,並遭部份民代拒絕憤而再向時任立法委員李鎮楠、市議員林良益等服務處開槍示威,囂張行徑及兇殘手段震驚社會,隨後黃建偉潛逃至中國大陸躲避追緝,其手下在2004年間相繼落網。2018年因在珠海犯下綁架勒贖案在大陸被逮,廣東珠海法院12月31日依入境發展黑社會組織罪、綁架罪、非法拘禁罪,數罪並罰,判處黃建偉死刑,緩期二年執行,並處沒收個人全部財產,且限制減刑。由於是被判「死刑緩期執行」,只要黃建偉在緩期內沒有故意犯罪,就能減為無期徒刑。
林明樺 綽號「阿樺」、「明樺仔」,台中梧棲人,林明樺犯罪集團主謀,與黃博廷是拜把兄弟,負責提供武器(一人44、3發槍榴彈、200多發子彈與1枚汽油彈)、籌劃綁架、拿贖款等事務,交代成員如果碰到警察,就直接火拼,如果拼不過,就直接自殺,曾犯下震驚全台的台中耕讀園槍擊案,因與日信當舖員工談判破裂,當場與成員黃博廷、紀俊毅與李嘉軒一起槍殺了三名討債集團員工李文宗、洪勝宏、林佳輝並重傷了傅姓與蔡姓員工,後為了籌錢跑路,與成員一起綁架大甲鎮瀾宮副董事長鄭銘坤,要求贖金一億元,將人綁在高雄縣大寮鄉,經顏清標李照雄出面向中南部江湖人士多方籌錢後,籌出贖金2500萬,在拿到贖金後釋放鄭銘坤,但三個月後,又綁架了嘉義台商蔡明福,要求贖金三億元,將人綁在台北縣三芝鄉淺水灣渡假村,與紀俊毅在基隆八斗子漁港準備拿到贖金偷渡到中國大陸的最後一刻,遭到警方逮捕,後被押解時,服氰酸鉀膠囊自殺身亡。
黃博廷 綽號「小黑」、「黑人」,台中沙鹿人,林明樺拜把兄弟,負責進行籌劃、籌備三餐與看管人質,曾參與耕讀園槍擊案、大甲鎮瀾宮副董事長鄭銘坤綁架案與嘉義台商蔡明福綁架案,在維安特勤隊晚上九點撕票前攻堅救人時,和李嘉軒使用P90AR-15與警方爆發三波槍戰,但最後在與警方談判和朋友勸降過後,棄械投降。後遭判處無期徒刑,目前服刑中。
紀俊毅 綽號「俊宏」,林明樺小弟,負責租房子、駕駛汽車與看管人質,曾參與耕讀園槍擊案、大甲鎮瀾宮副董事長鄭銘坤綁架案與嘉義台商蔡明福綁架案,遭警方逮捕後,被判處2個死刑,2013年於台南刑場槍決伏法。
李嘉軒 綽號「阿煙」,林明樺表弟,負責保護大哥、駕駛汽車與看管人質,曾參與耕讀園槍擊案、大甲鎮瀾宮副董事長鄭銘坤綁架案與嘉義台商蔡明福綁架案,遭警方逮捕後,被判處3個死刑,2013年於台南刑場槍決伏法。
陳福祥 綽號「大稻埕頭號殺手」、「加蚋雙槍俠」,天道盟不倒會成員,2002年被通緝逮捕時和同夥裏應外合犯下了劫囚案,逃亡35天後因通訊遭鎖定和警方在路口爆發槍戰,最後遭到逮捕,2015年又犯下峨眉停車場雙屍命案,為搶440萬元毒品交易費,將台中角頭陳威宇的小弟蔡宗育連開四槍打死後,將屍體搬到後座,陳福祥站在車邊等待蔡鎧陽回來,將蔡鎧陽推倒,向其頭顱與下顎開槍,將其擊斃,隨後陳福祥將兩具屍體疊在車輛後座,立刻離開走入電梯並清槍,全不顧忌電梯內尚有其他乘客。下樓後,陳福祥搭乘計程車去建國北路找陳威宇,並哄騙他,說貨已經交給二蔡,要求立即給付現金貨款,但陳無法以電話聯絡上已然喪命的二蔡,又加上曾聽到「貨已取到」的訊息,不疑有他,將貨款交予陳福祥。陳福祥隨即離去。後來陳福祥駕駛他的銀色寶馬(BMW)雙門跑車,由新北市三重新莊方向逃逸,到泰山區某中古車行找尋其小學同學「阿漢」,陳福祥積欠「阿漢」新臺幣70萬元,因為入獄所以無法償債,陳福祥將車寄放於阿漢上班處,表示要將車變賣,取得現金後償還「阿漢」,然後攔計程車離去,兩天後車行老闆發覺陳福祥是通緝要犯,立刻報案,警方將該輛車拖回鑑識。而後陳福祥藏匿於桃園一棟住商混合大樓之中,該大樓因樓上有許多八大行業店面,出入分子龍蛇混雜,警方經過跟監及多日埋伏後,警方先喬裝為中華電信維修人員,武裝進入該大樓佈線,並實施電信監控。1月24日凌晨三點陳福祥上網結束,即把網絡關閉,警方臆測陳福祥已就寢,卻也未敢輕忽,直到早晨6時30分,確定陳福祥熟睡,立刻發起攻擊,刑事警察局霹靂小組在12秒內攻堅破門而入,將陳福祥逮捕,並起獲毒品大麻安非他命若干,M4衝鋒槍格洛克22手槍各一把與.40 S&W手槍子彈68發,贓款共40萬元,警方宣佈破案。後遭判處死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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參見

參考資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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