陪嫁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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陪嫁人,或稱陪嫁、陪房[1]:44,是近代之前,東亞女性出嫁時的陪嫁人員,通常是奴隸、僕役身份。廣義上,還有皇族女性(皇女、宗室女)出嫁時,隨嫁的官員、侍衛、平民等。清朝時,隸屬於出嫁皇族女性的陪嫁人員即是陪嫁人戶、陪嫁戶[2]:30、隨嫁人、媵戶、媵人[3]:127。
中國歷史上,貴族女子出嫁時,以奴隸、僕役陪嫁是自先秦時代即有的風俗。伊尹、百里奚是陪嫁奴隸出身的名臣。西漢和親公主劉解憂的陪嫁侍女馮嫽以公主使者身份,通好西域諸國。秦漢以來,亦有富裕家庭為女子準備陪嫁人的習俗。陪嫁奴僕數量為社會約定俗成。明代廣東珠海地區嫁女,「上戶人家隨嫁者丫鬟1人,男童1人;中戶人家隨嫁者丫鬟1人,下戶人家無人隨嫁」。在某些地區,若女方陪嫁婢女,男方則需提高聘金。福建泉州將之此類聘金稱為婢儀。極為富裕的家庭個案中,除女子嫁妝外,更提供陪嫁婢女的嫁妝。而在傳統中式婚禮中,年長或年輕的陪嫁婢女均扮演了一定的角色[1]:44—47。女性完婚後,常見其年輕的陪嫁婢女成為丈夫的婢妾,即所謂媵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