生平
其先人入贅曹氏,故以為姓。永樂二十一年(1423年)舉癸卯科鄉試[2],宣德二年(1427年)中式丁未科會試乙榜。任直隸安慶府儒學訓導。
英宗正統二年(1437年),經廷臣交相推薦,陳泰被擢為江西道監察御史,巡按貴州。當時官軍征麓川,每年取土兵二千為嚮導,作戰失利,往往殺之以冒功。陳泰上奏,制止了此種行為。
陳泰後至山西巡按。當時百官俸薄,折鈔又不能即得。巡按泰上章請求「量增祿廩,俾足養廉,然後治贓污,則貪風自息」,沒有實行。正統六年(1441年)夏又上言:「連歲災異,咎在廷臣,請敕御史給事中糾彈大臣,去其尤不職者,而後所司各考核其屬。」得英宗採納。於是御史馬謹等交章彈劾吏部尚書郭璡等數十人。陳泰後來又到山東巡按。《明史》稱他「三為巡按,懲奸去貪,威稜甚峻。」
正統九年(1444年),陳泰破格升任四川按察使,與鎮守都御史寇深不和。正統十二年(1447年)八月,參議陳敏按寇希之意彈劾陳泰「擅杖武職,毆輿夫至死」。陳泰被逮入刑部獄,坐斬。陳泰上奏申辯,大理寺卿俞士悅亦具狀以聞,英宗皆不聽。
正統十四年(1449年),英宗親征瓦剌,在土木之變大敗被俘。代宗監國,赦免陳泰,復其官職[3]。于謙推薦陳泰守紫荊關[4]。瓦剌軍進犯北京,紫荊關失守,陳泰再次論死。代宗寬免之,命充為事官,從總兵官顧興祖築關隘。
景泰元年(1450年),擢大理寺右少卿,守備白羊口。四月,都督同知劉安巡備涿、易、真、保諸城,命陳泰以右僉都御史參其軍務。三年兼巡撫保定六府。隨後被任命督治河道。自儀真(今江蘇儀征)至淮安,浚渠一百八十里,塞決口九,築壩三,役六萬人,數月完工。七年移撫蘇、松。
英宗復辟後,陳泰謫廣東副使,以丁憂去職。天順六年(1462年)起為四川巡撫。天順八年(1464年)進都察院右副都御史,總督漕運兼巡撫淮、揚諸府。上奏請回復原姓。任職三年去官。憲宗成化五年(1469年)卒。
著作
有《陳中丞奏議》十卷,《千頃堂書目》存。
紀念
邵武府城曾有都憲坊,為陳泰所建。
參考文獻
延伸閱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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